第67章 FBI局長,認真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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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章 FBI局長,認真臥底

  是這樣子的。

  我叫約翰·埃德加·胡佛。

  雖然現在還沒人知道,但未來,我將成為聯邦調查局(FBI)的奠基人和長達數十年的掌控者,我的名字將讓罪犯聞風喪膽,我的權勢讓白宮的主人都要忌憚三分。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我自己也還不知道。

  現在的我,還只是調查局(BOI)里一個雄心勃勃、渴望建功立業的年輕助理部長。

  芝加哥的亂象和那若隱若現的「黑手」,讓調查局寢食難安,常規的調查手段似乎都觸碰不到核心。

  於是,我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潛入幫派內部當臥底。

  一開始進展極其不順,芝加哥的幫派組織都太封建主義了,謝特,都二十世紀了,能不能搞點資本主義啊!

  突然間,轉機出現了。

  黑手黨和愛爾蘭幫都開始對外招收一些「有特殊技能」的「能人異士」,我心裡一緊,這是背後的黑手又要有某種大動作了嗎?

  我精心偽造了一份履歷——一個來自東海岸、精通偽造文書的「藝術家」——成功混了進去。

  然後……事情的發展就有點偏離我預設的軌道了。

  我沒機會接觸任何核心機密,就被一股腦地塞進了一個叫做「阿卡姆豪傑學院」的古怪地方。

  這名字聽起來就像個三流馬戲團或者精神病院康復中心。

  和我一起的「同學」,是一群奇形怪狀的傢伙:有沉迷於調配各種奇怪化學液體的「藥師」,有整天琢磨著怎麼用最低成本騙光老人退休金的騙子,有吹噓自己能用一根鐵絲打開任何保險箱的「藝術家」……

  TMD,這世道咋什麼人都能自稱「藝術家」?

  回到學院本身,黑幫現在也搞起職業教育了?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我幾乎要笑出聲來,覺得這趟臥底或許能寫成一本不錯的幽默小說。

  然而,當我真正拿到那些所謂的「教材」和開始上第一堂交流課時,我臉上的笑容徹底凝固。

  先生們,你們知道這年代的犯罪是什麼樣的嗎?

  我稱之為「直率派」,或者更客氣點,「勇氣派」。

  就拿搶銀行來說,標準的流程是:幾個彪形大漢只是路過銀行,口袋一空,腦子一熱,就敢操傢伙直接衝進銀行,對著天花板放幾槍嚇唬人,用槍口指著瑟瑟發抖的經理打開金庫,把錢塞進麻袋,然後跳上門口的車一溜煙跑路。

  簡單,粗暴,成功與否全憑一股悍勇和運氣。

  警方和我們特工應對起來,雖然也頭疼,但至少有跡可循。

  但在這裡,在阿卡姆學院,《搶劫:從入門到精通》的教材里,搶~銀行被變成了一門精密科學!一門技術活!

  這寫的都是什麼鬼東西啊?!

  教材里詳細闡述了:

  如何提前數周甚至數月對目標銀行進行踩點,記錄警衛換班時間、運鈔車規律、甚至銀行經理的性格習慣;

  如何利用社會工程學獲取銀行內部建築圖紙和安保系統信息;

  如何根據團隊成員的特點進行分工(望風、駕駛、爆破、控制人群、搬運);

  如何設計多條撤退路線和備用方案以應對警方圍堵……

  這還僅僅是搶劫!

  其他的課程,例如《炸藥應用疑難詳解》,由退伍老兵來講解,你能學到不同炸藥的特性和精確計算用量以達到特定效果(比如只炸開保險庫門而不引起坍塌)……

  《騙子:從新手到高手》系統地教授心理學操縱、話術陷阱、偽造技術的深度解析……

  我很確定,我的臉當時是綠了的。

  這深造,居然是特娘的實打實的深造!

  實誠到什麼程度呢?

  這裡的每一門課程,其技術含量和思維縝密程度,都遠遠超過了目前大多數警察局甚至我們調查局所掌握的偵查技術!

  我們調查局,甚至整個美利堅的執法機構,偵查技術和思維還停留在馬車時代,而這裡的犯罪技術已經他媽的開上汽車了!

  以前對付那些只有勇力的悍匪就已經夠吃力了,如果以後面對的都是這種經過「專業培訓」、懂得運用「科學方法」的「豪傑」,那我們豈不是要被吊起來打?!


  那畫面太美,我不敢想。

  芝加哥幫派,或者說幫派背後的勢力,究竟想幹什麼?

  他們難道是想系統性地、成建制地染黑整個美利堅嗎?!

  至此,我所有的輕視和荒謬感蕩然無存。

  我意識到,這個看似可笑的「阿卡姆學院」,其危險性可能遠超我的想像。

  我有考慮過召集人手將這個「學院」一鍋端了。

  但是背後的籌劃者似乎也考慮到這一點,學院並不是在某個固定地點。

  而且,我也很快意識到,只要有這些教材在,有背後的籌劃者在,端掉一個已有的「學院」改變不了什麼。

  這一刻,我臥底的目標也變了。

  我不再僅僅是為了尋找一條隱秘渠道線。我必須潛伏下去,必須弄清楚這個「阿卡姆學院」的全部秘密。

  我必須要把這些課程全部學會,摸清他們的全套套路,才能在未來有效地打擊他們!

  於是,我,未來的FBI局長,成了阿卡姆豪傑學院第一期學員中,學習最認真、最刻苦的兩個人之一。

  我如饑似渴地研讀每一本正經或者不正經的教材,認真做筆記,積極提問,努力掌握每一門「犯罪技術」。

  很快我注意到,學員里還有另一個和我一樣異常認真的傢伙,他叫湯姆,應該是個德裔。

  這一聽就是假名,很正常,我用的也是假名。

  這傢伙不僅學得快,而且在搶劫課上,他表現出來的熟練程度,簡直不像個學員,倒像個經驗豐富的老師傅。

  他甚至能經常能提出一些連教官都嘖嘖稱奇的「教材優化建議」,看上去就非常刑!

  君本豪傑,奈何做豪傑?

  我暗暗記下了他,直覺告訴我,這個人絕不簡單。

  好吧,芝加哥的一切都不簡單!

  這個該死的「阿卡姆豪傑學院」,它就像一個巨大的黑色漩渦,正在將最危險的力量凝聚起來。

  而我,正身處漩渦的中心。

  ……

  對,這章真是我,約翰·埃德加·胡佛自己寫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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