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被親姐姐背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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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譚珍只比譚玲大了不到兩歲,小時候兩人感情很好,是左鄰右舍羨慕的姐妹花。

  可任誰也沒料到,譚珍會把自己的親妹妹賣給人販子。

  當時譚玲二十一,馬上大學畢業,甚至連工作都找好了。卻被最沒有防備的親姐姐算計,一覺醒來就到了大山。

  被強姦,家暴,懷孕…最後被迫生下一個孽種。

  譚永明原本不姓譚,但他親爹被抓了,這輩子都出不來。譚玲這個生母,卻無法擺脫這個親生兒子。更讓她絕望的,是父母的態度。

  他們對這個平白多出的大孫子展現出了無比熱切的喜愛,甚至激發了錢藏在骨子裡對傳宗接代的執念。

  將這個人販子的兒子,改姓譚。

  而罪魁禍首譚珍,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因為父母不許她計較,她也沒有證據。

  一個被拐賣過、滿身污點的女兒,怎麼比得過一個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的女兒呢?

  再加上七年時光的潛移默化,足夠他們在權衡利弊後做出最『正確』的決定。

  譚玲不想認命,可她無可奈何。

  沒人能幫她。

  她只能把對譚珍的恨意壓在心裡,告訴自己已經過去了,只要不見她就行。

  自己已經逃離那個魔窟。

  她還年輕,一切都可以從頭再來。

  可他們偏偏要踩在她傷口上作威作福,不但要她忘記仇恨,還想讓她和仇人握手言和。

  真是天大的笑話。

  譚父和譚母被她這番話給震懾住了,想到她剛回來時的狀態,也不敢再惹她。

  譚母也暫時打消了給她介紹對象的念頭。

  譚玲每個月十號發工資,她早就看好了房子。一套一室一廳的老房子,沒電梯,但離她上班的地方近,而且租金便宜,每個月六百。

  業主要求最低租一年,第一次交半年租金,後面可以三個月一交,另外租金兩千。

  譚玲很痛快的簽了合同,回家就收拾東西準備搬過去。

  譚珍卻回來了。

  她十四號生日,非要提前一天回來親自給父母『下帖』,然後就撞見了提著行李箱從儲物間裡出來的譚玲,訝異道:「玲玲,你這是準備去哪兒?旅遊嗎?」

  譚父臉色一下子就拉了下來。

  「讓你給永明買個玩具都不願意,卻有錢出去旅遊,果然是個沒心肝的白眼狼。」

  譚玲握著行李杆的手猝然收緊,不是因為父親的刻薄,是因為譚珍眼中的得意和挑釁。

  她是該得意的。

  親手把親妹妹的一生毀了,拆散了她的姻緣,還得到了父母的包容與諒解。

  自己這個最大的受害者跌落塵埃,連喊冤都無處喊。

  譚珍如何能不得意?

  她不光得意,還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踩著自己炫耀。

  譚玲目光瞥見茶几上的水果刀,腦中回想起這七年來如地獄般的生活,怒火和委屈一起湧上心頭,她突然衝過去,抓起水果刀就往譚珍身上捅。

  尖叫四起。

  別看譚父天天對譚玲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不過就是窩裡橫,仗著譚玲無處可去,肆意拿捏她而已。

  一見她發瘋,就只剩下驚駭了,站在原地差點尿褲子。

  譚永明原本在看熱鬧,見此也立即躲到爺爺身後,生怕譚玲發瘋連自己一起捅。

  最後還是譚母被誤傷,才勉強拉住了譚玲。

  譚玲看著倒在地上的譚珍,臉上露出一個詭異的笑,「姐妹手足,一家子骨肉,不分你我。爸媽應該也能原諒我吧?嗯?」

  譚母想起當初阻止她報警時自己說過的話,閉了閉眼,沖還傻站著的譚父吼道:「愣著做什麼,還不趕緊撥打120。」

  譚父回神,連忙哆哆嗦嗦的拿起手機打電話。

  譚玲瞥了眼滿目驚恐的譚永明,腦中一個念頭還沒轉完,譚母就捂住被她砍傷的手臂擋在她面前,「不行,你姐姐曾經虧欠你,你心裡有怨就算了,但永明是你的親骨肉。他沒有選擇自己出生的權利,你不能把對他父親的仇恨轉嫁到他身上,這對他不公平。」


  譚玲目光如冰,「你們要求我吞下委屈的時候,想過對我公平嗎?」

  譚母一滯,然後她跪了下來,祈求道:「玲玲,就當媽求你,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好不好?」

  譚玲心中猶如冰火兩重天。

  一半冷一半熱。

  人類真是矛盾的物種,善惡兩種極端的情緒竟也能並存。

  譚玲恨姐姐譚珍的算計,恨父母的包庇。可作為一個女兒,她又本能的依賴且放不下親情。父母從前不曾偏心,他們也是支撐著譚玲熬過這七年地獄生活的精神支柱。

  所以在她以為重見光明後,面對母親含淚勸她寬恕譚珍時才會無比憤怒和絕望。

  如果連她最為信任依賴的父母都拋棄了她,還有誰會替她討公道呢?

  譚玲在母親祈求的淚水中被迫點頭,心裡那一點光徹底湮滅。

  她以為自己已經對他們死心,可再次見母親跪在自己面前,譚玲的心依舊是痛的。

  她忽然覺得沒意思。

  沒意思極了。

  她扔掉了水果刀,提著行李箱走了。

  120來的很快。

  譚珍被譚玲捅了好幾刀,但不致命,從手術室推出來後已經是晚上。

  譚母的手臂縫了7針。

  沒有人報警。

  譚父雖然覺得小女兒廢了,卻也不希望家裡出個犯人,這也是他和老伴要求譚玲寬恕譚珍的原因。

  譚永明倒是想報警,但他心裡清楚,兩個老東西對自己的憐愛除了對傳宗接代的執念,還有對他曾經『被虐待』的疼惜。

  如果他連親生母親都舉報,他們對他的愛肯定會大打折扣。

  他那個大姨可不是好東西,將來沒準兒還要跟他爭遺產。

  留著親媽還能抗衡譚珍。

  譚玲肯定見不得譚珍好過的!

  譚珍醒來後,倒是嚷嚷著要報警,卻被吊著手臂來看她的譚母一耳光打懵了。

  「媽?」

  譚珍的丈夫孩子都在,全都被譚母這番舉動給驚呆了。

  譚母面無表情,「比起你對玲玲做的那些,她現在還能留一條命已經是手下留情。你本就虧欠她,不想著迴避補償,非要在她面前蹦躂挑撥。譚珍,我就是這麼教你的?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譚玲剛回來的時候,控訴是被親姐姐所害,譚母也打過譚珍。可還是在她的眼淚和『大局』下心軟了。

  而現在,她平靜的語氣下卻滿是失望和後悔。

  譚玲心中咯噔一聲,有些慌。

  「媽,你說什麼呢,我虧欠她什麼了?我好心來請她參加我的生日宴,她卻用刀捅傷我,你不為我做主就算了,還要來罵我,我…」

  她恨。

  譚玲都毀了,母親居然沒把她趕出家門,心裡還記掛著這個女兒。

  這讓譚珍如何能忍?

  譚母閉了閉眼,「是啊,你把你妹妹賣給人販子是好心,到處說她跟人跑了是好心,天天打著關心的名義挑撥離間,恨不能讓我和你爸把她趕出去也是好心…你這麼好心,怎麼不自己去給人販子生孩子?」

  譚珍的老公一家子都震驚了。

  譚玲被拐賣一事,他們當然知道,卻不知道,這一切的主謀,竟是譚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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