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 被親姐姐背刺
譚珍只比譚玲大了不到兩歲,小時候兩人感情很好,是左鄰右舍羨慕的姐妹花。
可任誰也沒料到,譚珍會把自己的親妹妹賣給人販子。
當時譚玲二十一,馬上大學畢業,甚至連工作都找好了。卻被最沒有防備的親姐姐算計,一覺醒來就到了大山。
被強姦,家暴,懷孕…最後被迫生下一個孽種。
譚永明原本不姓譚,但他親爹被抓了,這輩子都出不來。譚玲這個生母,卻無法擺脫這個親生兒子。更讓她絕望的,是父母的態度。
他們對這個平白多出的大孫子展現出了無比熱切的喜愛,甚至激發了錢藏在骨子裡對傳宗接代的執念。
將這個人販子的兒子,改姓譚。
而罪魁禍首譚珍,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因為父母不許她計較,她也沒有證據。
一個被拐賣過、滿身污點的女兒,怎麼比得過一個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的女兒呢?
再加上七年時光的潛移默化,足夠他們在權衡利弊後做出最『正確』的決定。
譚玲不想認命,可她無可奈何。
沒人能幫她。
她只能把對譚珍的恨意壓在心裡,告訴自己已經過去了,只要不見她就行。
自己已經逃離那個魔窟。
她還年輕,一切都可以從頭再來。
可他們偏偏要踩在她傷口上作威作福,不但要她忘記仇恨,還想讓她和仇人握手言和。
真是天大的笑話。
譚父和譚母被她這番話給震懾住了,想到她剛回來時的狀態,也不敢再惹她。
譚母也暫時打消了給她介紹對象的念頭。
譚玲每個月十號發工資,她早就看好了房子。一套一室一廳的老房子,沒電梯,但離她上班的地方近,而且租金便宜,每個月六百。
業主要求最低租一年,第一次交半年租金,後面可以三個月一交,另外租金兩千。
譚玲很痛快的簽了合同,回家就收拾東西準備搬過去。
譚珍卻回來了。
她十四號生日,非要提前一天回來親自給父母『下帖』,然後就撞見了提著行李箱從儲物間裡出來的譚玲,訝異道:「玲玲,你這是準備去哪兒?旅遊嗎?」
譚父臉色一下子就拉了下來。
「讓你給永明買個玩具都不願意,卻有錢出去旅遊,果然是個沒心肝的白眼狼。」
譚玲握著行李杆的手猝然收緊,不是因為父親的刻薄,是因為譚珍眼中的得意和挑釁。
她是該得意的。
親手把親妹妹的一生毀了,拆散了她的姻緣,還得到了父母的包容與諒解。
自己這個最大的受害者跌落塵埃,連喊冤都無處喊。
譚珍如何能不得意?
她不光得意,還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踩著自己炫耀。
譚玲目光瞥見茶几上的水果刀,腦中回想起這七年來如地獄般的生活,怒火和委屈一起湧上心頭,她突然衝過去,抓起水果刀就往譚珍身上捅。
尖叫四起。
別看譚父天天對譚玲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不過就是窩裡橫,仗著譚玲無處可去,肆意拿捏她而已。
一見她發瘋,就只剩下驚駭了,站在原地差點尿褲子。
譚永明原本在看熱鬧,見此也立即躲到爺爺身後,生怕譚玲發瘋連自己一起捅。
最後還是譚母被誤傷,才勉強拉住了譚玲。
譚玲看著倒在地上的譚珍,臉上露出一個詭異的笑,「姐妹手足,一家子骨肉,不分你我。爸媽應該也能原諒我吧?嗯?」
譚母想起當初阻止她報警時自己說過的話,閉了閉眼,沖還傻站著的譚父吼道:「愣著做什麼,還不趕緊撥打120。」
譚父回神,連忙哆哆嗦嗦的拿起手機打電話。
譚玲瞥了眼滿目驚恐的譚永明,腦中一個念頭還沒轉完,譚母就捂住被她砍傷的手臂擋在她面前,「不行,你姐姐曾經虧欠你,你心裡有怨就算了,但永明是你的親骨肉。他沒有選擇自己出生的權利,你不能把對他父親的仇恨轉嫁到他身上,這對他不公平。」
譚玲目光如冰,「你們要求我吞下委屈的時候,想過對我公平嗎?」
譚母一滯,然後她跪了下來,祈求道:「玲玲,就當媽求你,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好不好?」
譚玲心中猶如冰火兩重天。
一半冷一半熱。
人類真是矛盾的物種,善惡兩種極端的情緒竟也能並存。
譚玲恨姐姐譚珍的算計,恨父母的包庇。可作為一個女兒,她又本能的依賴且放不下親情。父母從前不曾偏心,他們也是支撐著譚玲熬過這七年地獄生活的精神支柱。
所以在她以為重見光明後,面對母親含淚勸她寬恕譚珍時才會無比憤怒和絕望。
如果連她最為信任依賴的父母都拋棄了她,還有誰會替她討公道呢?
譚玲在母親祈求的淚水中被迫點頭,心裡那一點光徹底湮滅。
她以為自己已經對他們死心,可再次見母親跪在自己面前,譚玲的心依舊是痛的。
她忽然覺得沒意思。
沒意思極了。
她扔掉了水果刀,提著行李箱走了。
120來的很快。
譚珍被譚玲捅了好幾刀,但不致命,從手術室推出來後已經是晚上。
譚母的手臂縫了7針。
沒有人報警。
譚父雖然覺得小女兒廢了,卻也不希望家裡出個犯人,這也是他和老伴要求譚玲寬恕譚珍的原因。
譚永明倒是想報警,但他心裡清楚,兩個老東西對自己的憐愛除了對傳宗接代的執念,還有對他曾經『被虐待』的疼惜。
如果他連親生母親都舉報,他們對他的愛肯定會大打折扣。
他那個大姨可不是好東西,將來沒準兒還要跟他爭遺產。
留著親媽還能抗衡譚珍。
譚玲肯定見不得譚珍好過的!
譚珍醒來後,倒是嚷嚷著要報警,卻被吊著手臂來看她的譚母一耳光打懵了。
「媽?」
譚珍的丈夫孩子都在,全都被譚母這番舉動給驚呆了。
譚母面無表情,「比起你對玲玲做的那些,她現在還能留一條命已經是手下留情。你本就虧欠她,不想著迴避補償,非要在她面前蹦躂挑撥。譚珍,我就是這麼教你的?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譚玲剛回來的時候,控訴是被親姐姐所害,譚母也打過譚珍。可還是在她的眼淚和『大局』下心軟了。
而現在,她平靜的語氣下卻滿是失望和後悔。
譚玲心中咯噔一聲,有些慌。
「媽,你說什麼呢,我虧欠她什麼了?我好心來請她參加我的生日宴,她卻用刀捅傷我,你不為我做主就算了,還要來罵我,我…」
她恨。
譚玲都毀了,母親居然沒把她趕出家門,心裡還記掛著這個女兒。
這讓譚珍如何能忍?
譚母閉了閉眼,「是啊,你把你妹妹賣給人販子是好心,到處說她跟人跑了是好心,天天打著關心的名義挑撥離間,恨不能讓我和你爸把她趕出去也是好心…你這麼好心,怎麼不自己去給人販子生孩子?」
譚珍的老公一家子都震驚了。
譚玲被拐賣一事,他們當然知道,卻不知道,這一切的主謀,竟是譚珍!
可任誰也沒料到,譚珍會把自己的親妹妹賣給人販子。
當時譚玲二十一,馬上大學畢業,甚至連工作都找好了。卻被最沒有防備的親姐姐算計,一覺醒來就到了大山。
被強姦,家暴,懷孕…最後被迫生下一個孽種。
譚永明原本不姓譚,但他親爹被抓了,這輩子都出不來。譚玲這個生母,卻無法擺脫這個親生兒子。更讓她絕望的,是父母的態度。
他們對這個平白多出的大孫子展現出了無比熱切的喜愛,甚至激發了錢藏在骨子裡對傳宗接代的執念。
將這個人販子的兒子,改姓譚。
而罪魁禍首譚珍,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因為父母不許她計較,她也沒有證據。
一個被拐賣過、滿身污點的女兒,怎麼比得過一個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的女兒呢?
再加上七年時光的潛移默化,足夠他們在權衡利弊後做出最『正確』的決定。
譚玲不想認命,可她無可奈何。
沒人能幫她。
她只能把對譚珍的恨意壓在心裡,告訴自己已經過去了,只要不見她就行。
自己已經逃離那個魔窟。
她還年輕,一切都可以從頭再來。
可他們偏偏要踩在她傷口上作威作福,不但要她忘記仇恨,還想讓她和仇人握手言和。
真是天大的笑話。
譚父和譚母被她這番話給震懾住了,想到她剛回來時的狀態,也不敢再惹她。
譚母也暫時打消了給她介紹對象的念頭。
譚玲每個月十號發工資,她早就看好了房子。一套一室一廳的老房子,沒電梯,但離她上班的地方近,而且租金便宜,每個月六百。
業主要求最低租一年,第一次交半年租金,後面可以三個月一交,另外租金兩千。
譚玲很痛快的簽了合同,回家就收拾東西準備搬過去。
譚珍卻回來了。
她十四號生日,非要提前一天回來親自給父母『下帖』,然後就撞見了提著行李箱從儲物間裡出來的譚玲,訝異道:「玲玲,你這是準備去哪兒?旅遊嗎?」
譚父臉色一下子就拉了下來。
「讓你給永明買個玩具都不願意,卻有錢出去旅遊,果然是個沒心肝的白眼狼。」
譚玲握著行李杆的手猝然收緊,不是因為父親的刻薄,是因為譚珍眼中的得意和挑釁。
她是該得意的。
親手把親妹妹的一生毀了,拆散了她的姻緣,還得到了父母的包容與諒解。
自己這個最大的受害者跌落塵埃,連喊冤都無處喊。
譚珍如何能不得意?
她不光得意,還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踩著自己炫耀。
譚玲目光瞥見茶几上的水果刀,腦中回想起這七年來如地獄般的生活,怒火和委屈一起湧上心頭,她突然衝過去,抓起水果刀就往譚珍身上捅。
尖叫四起。
別看譚父天天對譚玲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不過就是窩裡橫,仗著譚玲無處可去,肆意拿捏她而已。
一見她發瘋,就只剩下驚駭了,站在原地差點尿褲子。
譚永明原本在看熱鬧,見此也立即躲到爺爺身後,生怕譚玲發瘋連自己一起捅。
最後還是譚母被誤傷,才勉強拉住了譚玲。
譚玲看著倒在地上的譚珍,臉上露出一個詭異的笑,「姐妹手足,一家子骨肉,不分你我。爸媽應該也能原諒我吧?嗯?」
譚母想起當初阻止她報警時自己說過的話,閉了閉眼,沖還傻站著的譚父吼道:「愣著做什麼,還不趕緊撥打120。」
譚父回神,連忙哆哆嗦嗦的拿起手機打電話。
譚玲瞥了眼滿目驚恐的譚永明,腦中一個念頭還沒轉完,譚母就捂住被她砍傷的手臂擋在她面前,「不行,你姐姐曾經虧欠你,你心裡有怨就算了,但永明是你的親骨肉。他沒有選擇自己出生的權利,你不能把對他父親的仇恨轉嫁到他身上,這對他不公平。」
譚玲目光如冰,「你們要求我吞下委屈的時候,想過對我公平嗎?」
譚母一滯,然後她跪了下來,祈求道:「玲玲,就當媽求你,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好不好?」
譚玲心中猶如冰火兩重天。
一半冷一半熱。
人類真是矛盾的物種,善惡兩種極端的情緒竟也能並存。
譚玲恨姐姐譚珍的算計,恨父母的包庇。可作為一個女兒,她又本能的依賴且放不下親情。父母從前不曾偏心,他們也是支撐著譚玲熬過這七年地獄生活的精神支柱。
所以在她以為重見光明後,面對母親含淚勸她寬恕譚珍時才會無比憤怒和絕望。
如果連她最為信任依賴的父母都拋棄了她,還有誰會替她討公道呢?
譚玲在母親祈求的淚水中被迫點頭,心裡那一點光徹底湮滅。
她以為自己已經對他們死心,可再次見母親跪在自己面前,譚玲的心依舊是痛的。
她忽然覺得沒意思。
沒意思極了。
她扔掉了水果刀,提著行李箱走了。
120來的很快。
譚珍被譚玲捅了好幾刀,但不致命,從手術室推出來後已經是晚上。
譚母的手臂縫了7針。
沒有人報警。
譚父雖然覺得小女兒廢了,卻也不希望家裡出個犯人,這也是他和老伴要求譚玲寬恕譚珍的原因。
譚永明倒是想報警,但他心裡清楚,兩個老東西對自己的憐愛除了對傳宗接代的執念,還有對他曾經『被虐待』的疼惜。
如果他連親生母親都舉報,他們對他的愛肯定會大打折扣。
他那個大姨可不是好東西,將來沒準兒還要跟他爭遺產。
留著親媽還能抗衡譚珍。
譚玲肯定見不得譚珍好過的!
譚珍醒來後,倒是嚷嚷著要報警,卻被吊著手臂來看她的譚母一耳光打懵了。
「媽?」
譚珍的丈夫孩子都在,全都被譚母這番舉動給驚呆了。
譚母面無表情,「比起你對玲玲做的那些,她現在還能留一條命已經是手下留情。你本就虧欠她,不想著迴避補償,非要在她面前蹦躂挑撥。譚珍,我就是這麼教你的?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
譚玲剛回來的時候,控訴是被親姐姐所害,譚母也打過譚珍。可還是在她的眼淚和『大局』下心軟了。
而現在,她平靜的語氣下卻滿是失望和後悔。
譚玲心中咯噔一聲,有些慌。
「媽,你說什麼呢,我虧欠她什麼了?我好心來請她參加我的生日宴,她卻用刀捅傷我,你不為我做主就算了,還要來罵我,我…」
她恨。
譚玲都毀了,母親居然沒把她趕出家門,心裡還記掛著這個女兒。
這讓譚珍如何能忍?
譚母閉了閉眼,「是啊,你把你妹妹賣給人販子是好心,到處說她跟人跑了是好心,天天打著關心的名義挑撥離間,恨不能讓我和你爸把她趕出去也是好心…你這麼好心,怎麼不自己去給人販子生孩子?」
譚珍的老公一家子都震驚了。
譚玲被拐賣一事,他們當然知道,卻不知道,這一切的主謀,竟是譚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