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章 兩鬼交鋒
女鬼叫丁怡棠,從小學舞蹈,二十歲就被選入劇院,一直擔當領舞。
後來有一次遠赴國外比賽的機會,她被賦予最高的希望,為了給劇組爭光,為國爭光,她天天苦練。可就在出發前夕,發生了意外。
那天她最後一次練習,舞台一角卻塌陷了一塊兒,她旋轉間受不住舞步,從舞台上摔了下來,小腿骨折。
不止參加不了比賽,以後都不能再跳舞了。
於是她的名額被頂替了。
頂替她的人,是她最好的朋友,葉婉。
丁怡棠記得那天在醫院,葉婉來探病,眼神憐憫嘆息,言語裡都是關心和頂替她的無奈惴惴。走的時候,她不期然一抬頭,卻看見了葉婉微微上揚的嘴唇。
是她做的!
是她害了自己!
丁怡棠內心翻江倒海,怒火翻騰。
可沒人聽她的解釋,她沒證據,就算有,她已經廢了,劇組不可能為了她把葉婉送交警察局。尤其是,葉婉的表演很成功,拿著獎風光的回來,徹底取代了她的位置。
而她一個斷了腿,終身無法再上舞台的殘廢,自然而然淪為棄子。
丁怡棠徹底崩潰了。
葉婉踩著她上位,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她的人生卻徹底毀了。
憑什麼?
強烈的仇恨填滿了丁怡棠的胸腔。
她想要報仇。
可她無法靠近葉婉。
真正打垮她的,是父母在確定她無法再為家裡爭光後的徹底放棄。
哥哥甚至愛上了葉婉。
沒了可以給他們帶來榮耀的女兒,兒媳也不錯。
丁怡棠在他們結婚那天自殺了。
死得無聲無息。
沒人在意她的生死,不過一具無用的屍骨而已。
葬了就是。
丁怡棠以為自己已經心如死灰,可死後的被漠視,再次喚醒了她的怨念。舞蹈是她的生命,她執念甚深,死後也無法離開劇組。
只有那雙舞鞋,在上吊的過程中被踢落在地,成為了承載她冤魂的器皿。
既然沒人給她公道,她就自己來!
她引導著葉婉去舞台上跳舞,一直跳一直跳,直至精疲力盡,從舞台上摔下,氣絕而亡。
那一刻,她無比的暢快。
然而心中怨氣還未來得及消散,卻得知死的人不是葉婉,是她的妹妹葉妍。
可笑她和葉婉認識多年,竟不知對方有個和自己長得一模一樣的雙胞胎妹妹。
葉婉卻從妹妹的死察覺出了異常,那時她已功成名就,哪裡都可以成為她的舞台,於是她說服丈夫公婆搬家,去京市。
丁怡棠的鬼魂依舊留在劇院,她報錯了仇,殺錯了人,犯了孽債,再也無法回頭。
既如此,那不妨一條路走到底!
「所以,這就是你殘害無辜的理由?」
白青晏難以置信。
同為冤死鬼,同樣是被親近的人背叛,同樣是在頂峰被人推至谷底。
白青晏能共情丁怡棠被好友背刺的無助絕望以及仇恨,卻無法理解她的遷怒。
丁怡棠抬起頭,脖子上的淚痕清晰如昨,不曾因歲月淡化分毫。她眼裡皆是冰冷的怨恨和不甘,「是她們貪婪,穿了我的鞋。一個個的,都想扒著我吸血。葉婉是這樣,那些女人也是這樣。她們敢站在死人的屍骨上翩翩起舞,博取名利,就不能怪我痛下殺手。」
「少在這裡詭辯。」
步薇目光冷漠,「是你自己怨恨不甘,又無法報仇,所以平等的嫉妒遷怒每一個可以上台表演的人。你迷惑她們,讓她們穿上你的鞋,為她們製造罪名,再理直氣壯的取她們的性命。你就可以繼續充當受害者的角色,肆無忌憚的殺人。」
丁怡棠被戳穿了內心深處最隱秘的不堪,面色扭曲了一瞬,但她並不知悔改。
「她們若沒有貪婪,又怎會受我所惑?」
「貪什麼?」步薇依舊不為所動,「貪你那雙不值錢的鞋?」
丁怡棠破防了。
「你懂什麼?一個舞者失去了腿,就等同於沒有了生命。我曾萬眾矚目,我原本有更好的人生,卻被一個卑劣小人毀了。她帶著所有榮光走上另一個高度,而我的屍體深埋黃土,腐爛成骨,無人問津。難道我不該恨嗎?」
白青晏皺眉。
「葉婉害你沒錯,可你因恨錯殺葉妍,已是孽債。卻還不肯回頭,繼續作惡。你身上的罪,可比葉婉重多了。」
甚至於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說,丁怡棠是自殺,葉婉對她的傷害是故意傷害罪,判不了死刑。
還有更殘酷的,丁家作為丁怡棠的家人,還能代替已經死去女兒對犯罪卻能給他們帶來榮光的兒媳婦出具諒解書。
雖然白青晏非常不理解並唾棄那個所謂的諒解書。
但法律上人家就是有效的。
丁怡棠作為鬼以後,倒是可以理直氣壯的向葉婉討債,這在地府法則之內是允許的。
偏偏她殺錯了人。
從一個完美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
丁怡棠卻非常激動,「父債子償,姐債妹消,我沒錯!」
白青晏作為一個曾具備獸性的妖,都對她這番言論頗感無語,「按照你的邏輯,葉妍已經代替她姐還了欠你的債,就該恩怨俱消,那你還留在人間幹什麼呢?又為何還要濫殺無辜?」
丁怡棠振振有詞,「葉婉才是害我的人,她不死難消心頭之恨!」
白青晏點頭,「對啊,害你的人是葉婉。你殺錯了人,卻不肯認錯,還理直氣壯,你比葉婉也好不到哪兒去。嘖,果然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聽她把自己的仇人和自己歸為同類,丁怡棠臉色再次扭曲。
白青晏說完後卻看向坐在步薇肩膀上聽故事的團團圓圓,道:「記住了,這個成語的意思是,同類的事物會聚在一起,而人則根據品性和愛好形成團體。簡單的說,只有志同道合的人才會成為朋友。」
團團圓圓連連點頭,表示明白了。
丁怡棠怒火翻湧,周身鬼氣大漲。
步薇正欲出手,白青晏已經飄了過去。
「讓我來。」
後來有一次遠赴國外比賽的機會,她被賦予最高的希望,為了給劇組爭光,為國爭光,她天天苦練。可就在出發前夕,發生了意外。
那天她最後一次練習,舞台一角卻塌陷了一塊兒,她旋轉間受不住舞步,從舞台上摔了下來,小腿骨折。
不止參加不了比賽,以後都不能再跳舞了。
於是她的名額被頂替了。
頂替她的人,是她最好的朋友,葉婉。
丁怡棠記得那天在醫院,葉婉來探病,眼神憐憫嘆息,言語裡都是關心和頂替她的無奈惴惴。走的時候,她不期然一抬頭,卻看見了葉婉微微上揚的嘴唇。
是她做的!
是她害了自己!
丁怡棠內心翻江倒海,怒火翻騰。
可沒人聽她的解釋,她沒證據,就算有,她已經廢了,劇組不可能為了她把葉婉送交警察局。尤其是,葉婉的表演很成功,拿著獎風光的回來,徹底取代了她的位置。
而她一個斷了腿,終身無法再上舞台的殘廢,自然而然淪為棄子。
丁怡棠徹底崩潰了。
葉婉踩著她上位,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她的人生卻徹底毀了。
憑什麼?
強烈的仇恨填滿了丁怡棠的胸腔。
她想要報仇。
可她無法靠近葉婉。
真正打垮她的,是父母在確定她無法再為家裡爭光後的徹底放棄。
哥哥甚至愛上了葉婉。
沒了可以給他們帶來榮耀的女兒,兒媳也不錯。
丁怡棠在他們結婚那天自殺了。
死得無聲無息。
沒人在意她的生死,不過一具無用的屍骨而已。
葬了就是。
丁怡棠以為自己已經心如死灰,可死後的被漠視,再次喚醒了她的怨念。舞蹈是她的生命,她執念甚深,死後也無法離開劇組。
只有那雙舞鞋,在上吊的過程中被踢落在地,成為了承載她冤魂的器皿。
既然沒人給她公道,她就自己來!
她引導著葉婉去舞台上跳舞,一直跳一直跳,直至精疲力盡,從舞台上摔下,氣絕而亡。
那一刻,她無比的暢快。
然而心中怨氣還未來得及消散,卻得知死的人不是葉婉,是她的妹妹葉妍。
可笑她和葉婉認識多年,竟不知對方有個和自己長得一模一樣的雙胞胎妹妹。
葉婉卻從妹妹的死察覺出了異常,那時她已功成名就,哪裡都可以成為她的舞台,於是她說服丈夫公婆搬家,去京市。
丁怡棠的鬼魂依舊留在劇院,她報錯了仇,殺錯了人,犯了孽債,再也無法回頭。
既如此,那不妨一條路走到底!
「所以,這就是你殘害無辜的理由?」
白青晏難以置信。
同為冤死鬼,同樣是被親近的人背叛,同樣是在頂峰被人推至谷底。
白青晏能共情丁怡棠被好友背刺的無助絕望以及仇恨,卻無法理解她的遷怒。
丁怡棠抬起頭,脖子上的淚痕清晰如昨,不曾因歲月淡化分毫。她眼裡皆是冰冷的怨恨和不甘,「是她們貪婪,穿了我的鞋。一個個的,都想扒著我吸血。葉婉是這樣,那些女人也是這樣。她們敢站在死人的屍骨上翩翩起舞,博取名利,就不能怪我痛下殺手。」
「少在這裡詭辯。」
步薇目光冷漠,「是你自己怨恨不甘,又無法報仇,所以平等的嫉妒遷怒每一個可以上台表演的人。你迷惑她們,讓她們穿上你的鞋,為她們製造罪名,再理直氣壯的取她們的性命。你就可以繼續充當受害者的角色,肆無忌憚的殺人。」
丁怡棠被戳穿了內心深處最隱秘的不堪,面色扭曲了一瞬,但她並不知悔改。
「她們若沒有貪婪,又怎會受我所惑?」
「貪什麼?」步薇依舊不為所動,「貪你那雙不值錢的鞋?」
丁怡棠破防了。
「你懂什麼?一個舞者失去了腿,就等同於沒有了生命。我曾萬眾矚目,我原本有更好的人生,卻被一個卑劣小人毀了。她帶著所有榮光走上另一個高度,而我的屍體深埋黃土,腐爛成骨,無人問津。難道我不該恨嗎?」
白青晏皺眉。
「葉婉害你沒錯,可你因恨錯殺葉妍,已是孽債。卻還不肯回頭,繼續作惡。你身上的罪,可比葉婉重多了。」
甚至於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說,丁怡棠是自殺,葉婉對她的傷害是故意傷害罪,判不了死刑。
還有更殘酷的,丁家作為丁怡棠的家人,還能代替已經死去女兒對犯罪卻能給他們帶來榮光的兒媳婦出具諒解書。
雖然白青晏非常不理解並唾棄那個所謂的諒解書。
但法律上人家就是有效的。
丁怡棠作為鬼以後,倒是可以理直氣壯的向葉婉討債,這在地府法則之內是允許的。
偏偏她殺錯了人。
從一個完美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
丁怡棠卻非常激動,「父債子償,姐債妹消,我沒錯!」
白青晏作為一個曾具備獸性的妖,都對她這番言論頗感無語,「按照你的邏輯,葉妍已經代替她姐還了欠你的債,就該恩怨俱消,那你還留在人間幹什麼呢?又為何還要濫殺無辜?」
丁怡棠振振有詞,「葉婉才是害我的人,她不死難消心頭之恨!」
白青晏點頭,「對啊,害你的人是葉婉。你殺錯了人,卻不肯認錯,還理直氣壯,你比葉婉也好不到哪兒去。嘖,果然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聽她把自己的仇人和自己歸為同類,丁怡棠臉色再次扭曲。
白青晏說完後卻看向坐在步薇肩膀上聽故事的團團圓圓,道:「記住了,這個成語的意思是,同類的事物會聚在一起,而人則根據品性和愛好形成團體。簡單的說,只有志同道合的人才會成為朋友。」
團團圓圓連連點頭,表示明白了。
丁怡棠怒火翻湧,周身鬼氣大漲。
步薇正欲出手,白青晏已經飄了過去。
「讓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