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找到王友慶
其實姜瀟瀟對於找到沈修根本就沒有抱太大的希望。
現在可是七零年代,在這個人們幾乎連監控都不知道的年代。
在這茫茫人海之中,想要找一個人,何其困難。
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對方還沒察覺的時候,就迅速把對方抓起來。
而現在公安明顯是已經失去了這個機會。
在聽劉大年他們說,早上的時候,沈修去了一趟姜家洋樓之後。
姜瀟瀟便心中瞭然,恐怕沈修就是那個時候就已經萌生了想要跑的念頭。
公安破開了沈修所住的宿舍,很快整棟樓的人幾乎都知道了。
心中紛紛猜測人沈修到底是犯了什麼事情,竟然讓公安找上門來了。
難不成王友慶真的是被他殺的?
不得不說,有些人確實是猜對了。
當然眾人的猜測眾說紛紜。
與此同時,王友慶的屍體,也被找到了。
是在距離學校宿舍最近的城南一個大型的垃圾堆放的地方。
城南這一片的垃圾幾乎都是被堆放在這裡。
一座一座的垃圾山散發著令人作嘔的味道。
王友慶的屍體,就在這裡面。
屍臭被完美的掩蓋掉。
公安出動了不少的人,渾身上下包的嚴嚴實實的,這才從垃圾堆里,扒到了已經被拆的七零八碎的王友慶。
同樣被一起找到的,還有一把專門用來剁骨頭的大砍刀。
這是以前肉廠裡面經常用來剁骨頭的刀。
不過後來機械化了之後,用的就少了。
上面所沾染的血跡,在經過血型測定之後,和王友慶的確實是同一血型,基本可以肯定,這就是用來分屍的工具。
等王友慶的妻子馮菊帶著孩子趕到時,看到那七零八碎的屍體,頓時眼睛一翻,直接暈了過去。
被掐人中給救過來之後,立馬就露出了悲愴的哭聲。
在得知殺人兇手就是隔壁的沈修的時候。
立馬就開始破口大罵。
同時也想起了,當初就在王友慶剛剛失蹤的那段時間,老是聽到隔壁剁骨頭的聲音。
「砰砰砰~」的十分吵人。
有人找上門的時候,沈修的解釋是,他的肉票不多,想要給肖玲,準確的說應該是陳麗華補補身子。
買骨頭的話,會便宜點,用的票也也會更少,有時候甚至是不要票。
現在可不是以後,排骨比肉還貴,現在的人還是覺得實實在在的肉才是真的。
尤其是肥肉,因為有肥肉,就能讓肚子裡多一點油水。
想到這裡,馮菊的臉色頓時變得煞白。
沈修當時剁的哪裡是豬骨頭,而是自家男人王友慶啊。
只要一想到,自己的丈夫在距離自己僅僅只有一牆之隔的地方被殺害,被分屍。
馮菊的胃裡頓時一片翻江倒海。
之前所吃的東西頓時全都吐了出來。
隨後兩眼一翻,整個人再次暈了過去。
……
而姜瀟瀟和方墨兩人並沒有留在公安局裡面添亂,直接回了家。
接下來的時間,洪武恐怕還有的忙。
回到家的時候,張晴和方明遠已經帶著老五方明海一家回來了。
一家三口相比於剛到的時候,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尤其是整體的精神面貌。
以前他們總有一種畏畏縮縮的感覺,這應該是他們一家三口一直在村里備受排擠的原因。
不過今天在逛了一天的京市,還在那位偉人的畫像前方拍了一張照片,心中的激動無以復加。
身上的衣服也已經煥然一新,裡面是一套嶄新的中山裝,外面穿著一件軍大衣。
他的妻子和女兒也都換上了京市時下最多人穿的女士棉衣。
飯桌上,兄弟倆推杯換盞,方明遠講述著自己當初參軍之後的事情。
大大小小的戰役,多少次的死裡逃生,有一次一枚炮彈就在他的旁邊不遠處炸了。
那時候,他剛剛上戰場,是身旁的排長救了他。
他僥倖撿回了一條命活了下來,可惜排長卻被炸死了。
說到傷心處,老淚縱橫。
吃完飯之後,方明海知道他們有事要說,也沒有多留,帶著家人回了房間。
方振國開口問起了今天所發生的事情。
他一直關注沈修他們的事情,自然是也聽說了今天的事。
姜瀟瀟一切始末簡單的講述了一遍。
方明遠頓時火冒三丈,拍案而起:「豈有此理!!!簡直是豈有此理!!!」
「吳勇,姓吳,我記得,秦通海他老婆的娘家就姓吳吧,哼!還找了個替罪羊!」
「這件事情如果和秦家沒關係的話,老子和他姓!!!」
「還搞出來一個死無對證!秦鎮那老匹夫!瀟瀟你放心,姜家的事情,我不會這麼算了的!!!」
方明遠一臉嚴肅的保證。
張晴則是一臉心疼的流下了淚。
她和肖玲以前的關係還是十分要好的:「等愛紅回來知道了,恐怕……」
就在這時,方墨忽然開口:「爺爺,當下最重要的還有一件事,我和瀟瀟的結婚申請被暫時壓下來了,有人匿名舉報瀟瀟的家庭成分有問題!」
現在可是七零年代,在這個人們幾乎連監控都不知道的年代。
在這茫茫人海之中,想要找一個人,何其困難。
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對方還沒察覺的時候,就迅速把對方抓起來。
而現在公安明顯是已經失去了這個機會。
在聽劉大年他們說,早上的時候,沈修去了一趟姜家洋樓之後。
姜瀟瀟便心中瞭然,恐怕沈修就是那個時候就已經萌生了想要跑的念頭。
公安破開了沈修所住的宿舍,很快整棟樓的人幾乎都知道了。
心中紛紛猜測人沈修到底是犯了什麼事情,竟然讓公安找上門來了。
難不成王友慶真的是被他殺的?
不得不說,有些人確實是猜對了。
當然眾人的猜測眾說紛紜。
與此同時,王友慶的屍體,也被找到了。
是在距離學校宿舍最近的城南一個大型的垃圾堆放的地方。
城南這一片的垃圾幾乎都是被堆放在這裡。
一座一座的垃圾山散發著令人作嘔的味道。
王友慶的屍體,就在這裡面。
屍臭被完美的掩蓋掉。
公安出動了不少的人,渾身上下包的嚴嚴實實的,這才從垃圾堆里,扒到了已經被拆的七零八碎的王友慶。
同樣被一起找到的,還有一把專門用來剁骨頭的大砍刀。
這是以前肉廠裡面經常用來剁骨頭的刀。
不過後來機械化了之後,用的就少了。
上面所沾染的血跡,在經過血型測定之後,和王友慶的確實是同一血型,基本可以肯定,這就是用來分屍的工具。
等王友慶的妻子馮菊帶著孩子趕到時,看到那七零八碎的屍體,頓時眼睛一翻,直接暈了過去。
被掐人中給救過來之後,立馬就露出了悲愴的哭聲。
在得知殺人兇手就是隔壁的沈修的時候。
立馬就開始破口大罵。
同時也想起了,當初就在王友慶剛剛失蹤的那段時間,老是聽到隔壁剁骨頭的聲音。
「砰砰砰~」的十分吵人。
有人找上門的時候,沈修的解釋是,他的肉票不多,想要給肖玲,準確的說應該是陳麗華補補身子。
買骨頭的話,會便宜點,用的票也也會更少,有時候甚至是不要票。
現在可不是以後,排骨比肉還貴,現在的人還是覺得實實在在的肉才是真的。
尤其是肥肉,因為有肥肉,就能讓肚子裡多一點油水。
想到這裡,馮菊的臉色頓時變得煞白。
沈修當時剁的哪裡是豬骨頭,而是自家男人王友慶啊。
只要一想到,自己的丈夫在距離自己僅僅只有一牆之隔的地方被殺害,被分屍。
馮菊的胃裡頓時一片翻江倒海。
之前所吃的東西頓時全都吐了出來。
隨後兩眼一翻,整個人再次暈了過去。
……
而姜瀟瀟和方墨兩人並沒有留在公安局裡面添亂,直接回了家。
接下來的時間,洪武恐怕還有的忙。
回到家的時候,張晴和方明遠已經帶著老五方明海一家回來了。
一家三口相比於剛到的時候,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尤其是整體的精神面貌。
以前他們總有一種畏畏縮縮的感覺,這應該是他們一家三口一直在村里備受排擠的原因。
不過今天在逛了一天的京市,還在那位偉人的畫像前方拍了一張照片,心中的激動無以復加。
身上的衣服也已經煥然一新,裡面是一套嶄新的中山裝,外面穿著一件軍大衣。
他的妻子和女兒也都換上了京市時下最多人穿的女士棉衣。
飯桌上,兄弟倆推杯換盞,方明遠講述著自己當初參軍之後的事情。
大大小小的戰役,多少次的死裡逃生,有一次一枚炮彈就在他的旁邊不遠處炸了。
那時候,他剛剛上戰場,是身旁的排長救了他。
他僥倖撿回了一條命活了下來,可惜排長卻被炸死了。
說到傷心處,老淚縱橫。
吃完飯之後,方明海知道他們有事要說,也沒有多留,帶著家人回了房間。
方振國開口問起了今天所發生的事情。
他一直關注沈修他們的事情,自然是也聽說了今天的事。
姜瀟瀟一切始末簡單的講述了一遍。
方明遠頓時火冒三丈,拍案而起:「豈有此理!!!簡直是豈有此理!!!」
「吳勇,姓吳,我記得,秦通海他老婆的娘家就姓吳吧,哼!還找了個替罪羊!」
「這件事情如果和秦家沒關係的話,老子和他姓!!!」
「還搞出來一個死無對證!秦鎮那老匹夫!瀟瀟你放心,姜家的事情,我不會這麼算了的!!!」
方明遠一臉嚴肅的保證。
張晴則是一臉心疼的流下了淚。
她和肖玲以前的關係還是十分要好的:「等愛紅回來知道了,恐怕……」
就在這時,方墨忽然開口:「爺爺,當下最重要的還有一件事,我和瀟瀟的結婚申請被暫時壓下來了,有人匿名舉報瀟瀟的家庭成分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