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公事公辦
三個人跟著王建軍,很快就來到了派出所。
進了派出所,王建軍先是推過那輛失而復得的二八大槓,交還到他們手中。
王建軍看了看四周,壓低聲音對易中海他們說:
「走吧,咱們找個安靜點的房間,詳細說說這個事。」
幾個人點點頭,跟著王建軍走進了一間相對私密的詢問室。
各自坐下後,王建軍才再次開口,語氣比在外面時更嚴肅了些:
「車呢,我們已經追回來了。」
「人,我們也控制住了。」
「我們對劉光奇進行了初步審問,其實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我們已經調查得比較清楚了。」
「就是劉光奇趁你們家沒人,用磚頭砸開車鎖,把自行車偷偷騎走的。」
「雖然他在筆錄里一口咬定是『借』,但實際情況是怎麼回事,大家心裡都明白。」
他頓了頓,目光在三人臉上掃過,繼續說道:
「其實你們95號大院,在咱們這一片也算是掛了號的,尤其是我們所長,跟易師傅您,也都算熟悉。」
「你們院一直頂著『先進大院』的名頭。」
「現在出了這事……我就跟你們挑明了說吧,關鍵看你們這邊是怎麼想的,打算怎麼處理。」
王建軍把話攤開了講:
「如果你們當事人,願意出面說明,承認劉光奇的行為確實是『借用』,只是方式方法欠妥,那麼這件事的性質就可能不一樣,我們這邊或許可以按治安案件處理,給他個行政處罰,批評教育、罰款或者拘留幾天,這事可能就過去了。」
「但是,」他話鋒一轉,語氣加重:
「如果你們堅持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那麼劉光奇這個事,性質就嚴重了。」
「自行車屬於貴重物品,涉案金額較大,已經夠上刑事標準了。」
「一旦立案判下來,對他的影響會非常大,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還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刑罰。」
「當然,他這種行為,得到這樣的懲罰也是咎由自取。」
「所以,關鍵問題就在這裡。」王建軍總結道:
「這事兒,說大可大,說小可小。」
「主要就看你們當事人的態度和想法。咱們都是這一片的,有些情況也了解,所以才先跟你們通個氣。」
王建軍這番話說的很明白,前因後果,利害關係都擺在了桌面上。
王建軍說完之後,易中海的臉色更加複雜了,這些可能性他來的路上就大致猜到了。
但他覺得,這件事最終的主意,必須由劉光天,或者說代表劉光福的劉光天來拿。
劉光天聽完,臉上沒有任何猶豫,直接開口:
「王同志,我認為,劉光奇犯了錯誤,就應該得到他應有的處罰。」
「我支持派出所依法辦事,公事公辦。」
王建軍聞言,點了點頭,又把目光轉向易中海和傻柱,帶著詢問的意思。
雖然嚴格來說,傻柱和易中海並非直接當事人,但今天報案是他們報的。
旁邊的傻柱立刻瓮聲瓮氣地接口道:
「我也支持公事公辦!他娘的,劉光奇這種行為,簡直是把我們95號大院的臉都丟盡了!」
「這種手腳不乾淨的人,不處罰還得了?這王八蛋平時乾的噁心事還少嗎?」
「說白了,他就是活該!」
易中海坐在那裡,嘴唇動了動,最終還是什麼都沒說。
他的沉默,本身也代表了一種態度——他尊重劉光天的決定,儘管他內心充滿了矛盾和憂慮。
王建軍對三人的態度已經了解清楚了,他正色道:
「劉光天同志,你的處理意見我們已經收到了。」
「事實上,劉光奇的犯罪經過和事實基本清楚,證據也比較確鑿。」
「既然你這邊要求公事公辦,那我們這邊會按照程序,儘快將他的案件材料整理移交上去。最後具體怎麼判,由上面決定。」
劉光天點了點頭,也站起身,和傻柱一起離開了派出所。
回去的路上,易中海一直沉默著,眉頭緊鎖。
他心裡確實很亂。
從情感和道理上,他百分之百是站在劉光天兩兄弟這邊的,劉光奇的行為無可辯駁。
但正因為在乎這兩兄弟,他才不得不想得更遠、更多。
再怎麼說,劉光奇和劉光天、劉光福是親兄弟,身體裡流著一樣的血。
雖然之前分家鬧得極其難看,劉海忠老兩口和劉光奇本人做得都非常過分。
但如果這件事真的按照刑事案件判下來,劉光奇這輩子可能就毀了。
丟了幹部工作不說,一旦被判刑勞改,在這個年代,身上就有了洗不掉的污點。
勞改時間可能不長,一兩年,但出來以後,就會被當成「壞分子」,想再在社會上立足,難如登天。
他這一輩子,可能就這麼完了。
「……」
劉光天其實也考慮過這些後果。
但他一想到劉光奇從小到大對他們兄弟的欺壓,那會兒分家的時那副恨不得把他們整死嘴臉,以及平時逮著機會就冷嘲熱諷的德行,他心裡那點本就微弱的猶豫立刻就煙消雲散了。
他劉光奇的人生會怎樣,跟他劉光天有什麼關係?
當初被趕出家門,劉光奇可沒考慮過他和光福未來該怎麼活!
況且,這次是他自己作奸犯科,鐵證如山,做錯了事,接受懲罰,天經地義!
所以,他對自己的決定,沒有任何糾結和後悔。
幾個人各懷心思,很快回到了四合院。
剛走進中院,早就等在門口的劉光福一眼就看到了易中海手裡推著的自行車,眼睛瞬間就亮了!
他原本因為丟車而哭喪著小臉瞬間煙消雲散。
剛放學回家,看到雨水自行車好好地停在屋裡,還打上了嶄新的鋼印牌照,而自己那輛心愛的二八大槓卻不見了蹤影,心裡別提多難過了。
從一大媽那裡得知車子被偷了,他當時感覺天都要塌了似的。
昨天剛得到,還沒騎過癮呢,就這麼沒了,哪個半大孩子能受得了這個?
進了派出所,王建軍先是推過那輛失而復得的二八大槓,交還到他們手中。
王建軍看了看四周,壓低聲音對易中海他們說:
「走吧,咱們找個安靜點的房間,詳細說說這個事。」
幾個人點點頭,跟著王建軍走進了一間相對私密的詢問室。
各自坐下後,王建軍才再次開口,語氣比在外面時更嚴肅了些:
「車呢,我們已經追回來了。」
「人,我們也控制住了。」
「我們對劉光奇進行了初步審問,其實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我們已經調查得比較清楚了。」
「就是劉光奇趁你們家沒人,用磚頭砸開車鎖,把自行車偷偷騎走的。」
「雖然他在筆錄里一口咬定是『借』,但實際情況是怎麼回事,大家心裡都明白。」
他頓了頓,目光在三人臉上掃過,繼續說道:
「其實你們95號大院,在咱們這一片也算是掛了號的,尤其是我們所長,跟易師傅您,也都算熟悉。」
「你們院一直頂著『先進大院』的名頭。」
「現在出了這事……我就跟你們挑明了說吧,關鍵看你們這邊是怎麼想的,打算怎麼處理。」
王建軍把話攤開了講:
「如果你們當事人,願意出面說明,承認劉光奇的行為確實是『借用』,只是方式方法欠妥,那麼這件事的性質就可能不一樣,我們這邊或許可以按治安案件處理,給他個行政處罰,批評教育、罰款或者拘留幾天,這事可能就過去了。」
「但是,」他話鋒一轉,語氣加重:
「如果你們堅持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那麼劉光奇這個事,性質就嚴重了。」
「自行車屬於貴重物品,涉案金額較大,已經夠上刑事標準了。」
「一旦立案判下來,對他的影響會非常大,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還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刑罰。」
「當然,他這種行為,得到這樣的懲罰也是咎由自取。」
「所以,關鍵問題就在這裡。」王建軍總結道:
「這事兒,說大可大,說小可小。」
「主要就看你們當事人的態度和想法。咱們都是這一片的,有些情況也了解,所以才先跟你們通個氣。」
王建軍這番話說的很明白,前因後果,利害關係都擺在了桌面上。
王建軍說完之後,易中海的臉色更加複雜了,這些可能性他來的路上就大致猜到了。
但他覺得,這件事最終的主意,必須由劉光天,或者說代表劉光福的劉光天來拿。
劉光天聽完,臉上沒有任何猶豫,直接開口:
「王同志,我認為,劉光奇犯了錯誤,就應該得到他應有的處罰。」
「我支持派出所依法辦事,公事公辦。」
王建軍聞言,點了點頭,又把目光轉向易中海和傻柱,帶著詢問的意思。
雖然嚴格來說,傻柱和易中海並非直接當事人,但今天報案是他們報的。
旁邊的傻柱立刻瓮聲瓮氣地接口道:
「我也支持公事公辦!他娘的,劉光奇這種行為,簡直是把我們95號大院的臉都丟盡了!」
「這種手腳不乾淨的人,不處罰還得了?這王八蛋平時乾的噁心事還少嗎?」
「說白了,他就是活該!」
易中海坐在那裡,嘴唇動了動,最終還是什麼都沒說。
他的沉默,本身也代表了一種態度——他尊重劉光天的決定,儘管他內心充滿了矛盾和憂慮。
王建軍對三人的態度已經了解清楚了,他正色道:
「劉光天同志,你的處理意見我們已經收到了。」
「事實上,劉光奇的犯罪經過和事實基本清楚,證據也比較確鑿。」
「既然你這邊要求公事公辦,那我們這邊會按照程序,儘快將他的案件材料整理移交上去。最後具體怎麼判,由上面決定。」
劉光天點了點頭,也站起身,和傻柱一起離開了派出所。
回去的路上,易中海一直沉默著,眉頭緊鎖。
他心裡確實很亂。
從情感和道理上,他百分之百是站在劉光天兩兄弟這邊的,劉光奇的行為無可辯駁。
但正因為在乎這兩兄弟,他才不得不想得更遠、更多。
再怎麼說,劉光奇和劉光天、劉光福是親兄弟,身體裡流著一樣的血。
雖然之前分家鬧得極其難看,劉海忠老兩口和劉光奇本人做得都非常過分。
但如果這件事真的按照刑事案件判下來,劉光奇這輩子可能就毀了。
丟了幹部工作不說,一旦被判刑勞改,在這個年代,身上就有了洗不掉的污點。
勞改時間可能不長,一兩年,但出來以後,就會被當成「壞分子」,想再在社會上立足,難如登天。
他這一輩子,可能就這麼完了。
「……」
劉光天其實也考慮過這些後果。
但他一想到劉光奇從小到大對他們兄弟的欺壓,那會兒分家的時那副恨不得把他們整死嘴臉,以及平時逮著機會就冷嘲熱諷的德行,他心裡那點本就微弱的猶豫立刻就煙消雲散了。
他劉光奇的人生會怎樣,跟他劉光天有什麼關係?
當初被趕出家門,劉光奇可沒考慮過他和光福未來該怎麼活!
況且,這次是他自己作奸犯科,鐵證如山,做錯了事,接受懲罰,天經地義!
所以,他對自己的決定,沒有任何糾結和後悔。
幾個人各懷心思,很快回到了四合院。
剛走進中院,早就等在門口的劉光福一眼就看到了易中海手裡推著的自行車,眼睛瞬間就亮了!
他原本因為丟車而哭喪著小臉瞬間煙消雲散。
剛放學回家,看到雨水自行車好好地停在屋裡,還打上了嶄新的鋼印牌照,而自己那輛心愛的二八大槓卻不見了蹤影,心裡別提多難過了。
從一大媽那裡得知車子被偷了,他當時感覺天都要塌了似的。
昨天剛得到,還沒騎過癮呢,就這麼沒了,哪個半大孩子能受得了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