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林望舒的婚禮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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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各位來賓,大家好上午好。

  我是今天的新娘,林望舒。

  首先,我想先謝謝今天來到這裡的每一位。

  謝謝你們見證我與周嶼先生的相遇、相知,也見證我們終於走到這一刻。

  人生很長,能被這麼多溫柔的人祝福,是我莫大的幸運。

  第二個感謝,我的父母和家人。

  因為有你們長久以來的愛和包容,才有了今天站在這裡的我。

  謝謝你們給了我一個有底氣去愛人的人生。

  你們教會了我善良與勇敢,也教會我如何被愛、如何去愛。

  今天我站在這裡,即將帶著你們給我的愛,去建立一個新的小家。

  第三個感謝,我的丈夫的父母,我的公公婆婆。

  謝謝你們培養出真誠善良的周嶼。

  也謝謝你們一直以來對我的接納、包容與疼愛。

  讓我在走近他的同時,也走近了一個溫暖的家。

  最後,我想感謝這位即將正式成為我丈夫的——周嶼先生。

  你總是說,感覺自己很幸運。

  你總是說,我的存在,讓你的人生變得完整。

  你總是說,和我在一起,就算發呆也感覺好幸福啊。

  可對我來說,何嘗又不是如此呢?

  甚至,我總是覺得,我比你更幸運。

  甚至,一個很普通的早晨、每一次稀鬆平常的對視、每一句你叫我的名字、每一次你下意識牽住我的手,都讓我覺得——

  我比昨天更幸福一點。

  我的人生,也比昨天更完整一點。

  當然,我也會時常偷偷計較,我有沒有比你愛我,更愛你一點。

  是的,我什麼都想比你「多一點」。

  特別是,愛你,這件事。

  有陣子,你總是問我: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上你的?

  我總是回答,秘密。

  你又會說,我是個秘密精,一肚子都是秘密。

  而今天,我想主動與你分享我的這個「秘密」。

  這個「秘密」,說來話長。

  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幾年前。

  那一年,我七歲。

  那一年,爸爸媽媽開始下海經商,姐姐去了外地上大學。

  我被放在了外公外婆家。

  原本熱熱鬧鬧的家,忽然變得冷清。

  也是從那一年開始,我第一次清楚地感受到,什麼叫孤獨。

  有一次放假,姐姐從迪士尼給我帶回來一個草莓熊。

  她抱著我說,草莓熊會代替她陪著我。

  於是很長一段時間裡,我總是抱著那個草莓熊,坐在大院門口,看院子裡的小孩玩。

  大院裡有很多孩子。

  可他們大多是男孩。

  他們從小一起長大,一起打鬧,一起玩那些我看不太懂的東西。

  我不知道該怎么半路融入他們。

  也不知道該怎麼走過去,告訴他們,我其實也很想一起玩。

  直到有一天。

  我終於鼓起勇氣,抱著我的草莓熊,走到了他們面前。

  我問他們,我可不可以加入。

  為首的那個孩子王,是個眼睛大大的小男孩。

  他的眼睛亮得像剛從銀河裡撈出來的星星。

  只是他又瘦又矮。

  個子還不到我的肩膀。

  他上下打量了我好幾眼,然後很冷漠,也很認真地說:

  「女孩子太麻煩了,穿裙子,講究多,不和女孩子玩。」

  嗯。

  這個冷漠拒絕我的孩子王,就是我今天的新郎,周嶼先生。

  ......

  是的。


  從小在父母和姐姐溺愛下長大的我,人生中第一次被人拒絕。

  就是被我的丈夫,周嶼先生。

  當時,真是把我氣壞了。

  回家以後,我非鬧著剪去了自己的長髮。

  也脫下了我最喜歡的小裙子,換上了衣服和褲子。

  從那以後,旁人見到我,不再驚呼「好漂亮的小女孩」。

  而是會說——

  「好俊俏的小男孩。」

  我並不在意。

  也許一開始只是賭氣。

  可後來我慢慢發現,這樣好像也不錯。

  簡單,方便,自在。

  從那一天起,我放下了草莓熊。

  開始學著玩他們玩的東西。

  拍畫片,玩四驅車,斗陀螺......

  那段時間,父母沒有時間陪我,卻總是給我很多零花錢。

  所以,我的「裝備」永遠都是最好、最強的。

  我的四驅車,用的是最好的馬達和防撞杆。

  我的陀螺,五塊全是鐵。

  我的畫片,也永遠是最厚、最新、最稀有的那一摞。

  拍過幾次畫片,斗過幾次陀螺,賽過幾輪車以後,大院裡的小孩,基本都被我「打」服了。

  除了那個叫周嶼的小男孩。

  他好像沒什麼零花錢。

  他只有一輛原裝的新三角箭。

  沒有錢買配件,也沒有錢改裝,只能自己拆了裝、裝了拆,在院子角落裡一個人瞎搗鼓。

  他自己改的那輛原裝車,竟然跑得很快。

  有一次,我差一點就輸給他。

  他的陀螺也很簡陋。

  過年的時候,他買了一個新的白色陀螺。

  他說那個陀螺叫「北斗」。

  只有一塊鐵,其他都是白色的塑料外殼。

  在我們一群鋼鐵陀螺里,顯得又輕,又單薄。

  可就是那個白色的「北斗」,在一堆鐵疙瘩裡面,堅持了很久很久。

  當然,最後贏的還是我。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

  那天之後,我記住的不是自己贏了。

  而是「北斗」。

  其實也不是「北斗」。

  是,「北斗」的主人。

  他沒有最好的馬達。

  沒有最貴的陀螺。

  也沒有可以隨便花的零花錢。

  可他總能靠著一些奇奇怪怪的辦法,把一件普通的東西,變得很厲害。

  我想,我與你的故事,應該就是從那一天,正式開始的。

  現在看來,有個詞很適合當時的我。

  氪金玩家。

  靠著「氪金」,我取代了那個曾經冷漠拒絕我的孩子王,成為了大院裡的新孩子王。

  大家都聽我的。

  而前孩子王周嶼小朋友,總是用一種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

  那時候,我以為那是崇拜。

  幼稚的我甚至以為,那是喜歡。

  很久以後的後來,我們在一起後,有次復盤起這件往事。

  周嶼還義正言辭地說,是因為小時候自卑所以疏遠我,其實背地裡偷偷喜歡著我。

  雖然他說的和真的一樣。

  真得差一點我就信了。

  但我知道,那不是真的。

  終於,在某一次我的「循循善誘」下,周嶼先生說出了心裡話。

  他說:

  「說實話,真的挺害怕的。」

  「一個人,比你高,比你壯,比你還帥,還比你有錢很多。」

  「當時都絕望了。」

  「感覺怎麼打都打不過。」


  .......

  由此可見,當時的周嶼先生,應該是真的對我恨之入骨。

  可是我呢。

  我對當時的周嶼小朋友,崇拜得毫無邏輯。

  .....喜歡得一塌糊塗。

  在當時的林望舒小朋友眼裡,那個瘦瘦小小、頭髮軟軟的小男孩,就像是一個無所不能的超人。

  他不僅什麼都會,經常能做出一些外面都買不到的小玩意兒。

  他還什麼都知道。

  總喜歡一本正經地給我們講那些聽上去雲裡霧裡的「星河宇宙」。

  比如說——

  「如果人掉到木星會發生什麼?」

  「火星上真的有生命嗎?人類移民火星可行嗎?」

  「金星為什麼是逆行的?它是不是有點叛逆?」

  「海王星上的風暴,到底能有多冷?」

  「你知道公元前,有人就靠著一根樹枝,一雙腿,就丈量出了地球的周長嗎?」

  ......

  他可以從太陽系的第一個行星,一直講到最後一個。

  從水星講到火星。

  從木星講到海王星的冰風暴。

  講到冥王星時,還要替它打抱不平。

  他說得眉飛色舞,像是自己真的曾經在那些遙遠的星球上生活過一樣。

  小時候的我,其實聽不太懂。

  可不知道為什麼,至今我都還記得他說話時的樣子。

  記得他蹲在大院的樹蔭下,拿著一根樹枝,在地上畫太陽、畫軌道、畫那些大大小小的星球。

  記得他講到興奮的時候,眼睛會亮起來。

  像是那片很遠很遠的星空,忽然落進了他的眼睛裡。

  也落進了我的眼睛裡,我的心裡。

  那時候的我還不懂什麼叫喜歡。

  我只知道,我很想聽他說話。

  哪怕聽不懂,也想聽,也喜歡聽。

  我很想知道,他下一次又會做出什麼奇怪的小玩意兒。

  很想知道,他那輛新三角箭為什麼能跑那麼快。

  很想知道,那個白色的「北斗」,為什麼明明那麼單薄,卻能堅持那麼久。

  也很想知道。

  為什麼那個瘦瘦小小的小男孩,明明沒有我那麼好的裝備,卻好像擁有一個比所有人都更遼闊的世界。

  我總覺得,他的世界好大,好遠。

  像一片永遠望不到盡頭的星空。

  而我,

  就是在那一年,第一次抬頭,看見了那片星空。

  ........

  是的。

  我意識到,我喜歡上了周嶼小朋友。

  可周嶼小朋友,是個大笨蛋。

  也不知道他是從哪裡學來的。

  張口閉口,句句都是「好兄弟」。

  他和我稱兄道弟。

  帶我去爬樹,叫我兄弟。

  帶我去買汽水,叫我兄弟。

  贏了四驅車,要拍我肩膀,說:「好兄弟,厲害啊。」

  輸了陀螺,也要咬著牙說:「好兄弟,下次再來。」

  那個時候,我每天都在日記里寫:

  「好煩,真是不想喜歡周嶼了。」

  「再也不要喜歡他了。」

  「誰喜歡他誰是小狗。」

  可是到了第二天,我又會很沒出息地寫:

  「周嶼真是世界上最厲害的人。」

  「他今天修好了我的四驅車。」

  「他說我的車其實很有潛力。」

  「他說我是他見過最厲害的兄弟。」

  ……

  現在想想,小時候的我,真的很矛盾。


  一邊因為他把我當兄弟而生氣。

  一邊又因為能成為他的「好兄弟」,偷偷開心很久。

  因為那意味著,他會帶著我玩。

  會把自己新做出來的小玩意兒,第一個拿給我看。

  會在我贏了別人以後,故作鎮定地說:「還行吧,也就比我差一點。」

  也會在我不高興的時候,別彆扭扭地把一瓶汽水塞到我手裡。

  他從來不知道。

  那瓶汽水我其實捨不得一口氣喝完。

  我會很慢很慢地喝。

  好像只要那點甜味留得久一點,那天的開心也能留得久一點。

  所以很長一段時間裡,我的秘密,就是這樣被我小心翼翼地藏在日記本里。

  藏在一句又一句「再也不要喜歡他了」後面。

  也藏在第二天,又一次忍不住寫下的——

  「可是周嶼今天真的好厲害。」

  「我好像還是很喜歡他。」

  ......

  可是,故事卻沒有按照林望舒小朋友期待的節奏發展。

  我和周嶼先生,也並沒能順理成章地成為青梅竹馬。

  因為在三年級的時候,我的家庭發生了一些變故。

  父母把我接回了家,也替我辦好了轉學。

  我不得不離開那個大院。

  離開外公外婆家。

  離開那些吵吵鬧鬧的孩子。

  也離開那個張口閉口叫我「好兄弟」的周嶼小朋友。

  那天,我其實很想和他好好告別。

  想告訴他,我要走了。

  想告訴他,以後可能不能再一起拍畫片、斗陀螺、賽四驅車了。

  也想問問他,能不能不要那麼快就忘了我。

  可是小時候的我,總是有一點驕傲。

  也有一點彆扭。

  明明心裡很難過,嘴上卻說不出來。

  最後,我只是站在大院門口,看著他像往常一樣蹲在樹蔭下,低著頭搗鼓那輛新三角箭。

  我抱著已經很久沒有抱過的草莓熊,猶豫了很久很久。

  然後走過去,對他說:

  「周嶼,我要走了。」

  他愣了一下,抬起頭看我。

  那一瞬間,我其實很希望他問一句:

  「你能不能不走?」

  或者至少問一句:

  「那你什麼時候回來?」

  可是他沒有。

  周嶼小朋友抿著嘴很認真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說:

  「好兄弟,一路順風。」

  然後,就跑沒了影。

  你們看。

  周嶼先生,真的是個大笨蛋。

  我都要走了。

  他還在叫我兄弟。

  是不是真的很過分?

  太過分了。

  不過在離開之前,我還是寫了一封信給他。

  那可能是我人生中寫過的第一封信。

  嚴謹點說,那其實是一封情書。

  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書。

  也是,唯一的一封情書。

  字寫得歪歪扭扭。

  有些地方還用了拼音。

  我在信里告訴他,我要轉學了。

  當然,我還寫了一些現在想起來很幼稚的話。

  於是,在離開後的每一天,我都會去檢查信箱。

  看看有沒有我的回信。

  有時候早上檢查一次。

  放學回家,又檢查一次。

  周末的時候,甚至一天要去看好幾次。

  那時候,我總覺得,也許下一秒,信箱裡就會出現一封屬於我的信。


  也許他會在信里說,他收到我的信了。

  也許他會說,那個大院裡少了我以後,大家都很不習慣。

  也許他還會說,那輛新三角箭又被他改得更快了。

  也許,他終於不會再叫我兄弟了。

  可是我等了很久很久。

  等到春天過去。

  等到夏天的蟬聲又響起來。

  那封回信,始終沒有來。

  我有時很生氣。

  我就會在日記里寫:

  「周嶼果然是大笨蛋。」

  「再也不要喜歡周嶼了。」

  「他最好永遠也不要給我寫信。」

  可第二天放學回家,我還是會繞到信箱前,踮起腳尖,往裡面看一眼。

  因為小時候的喜歡,就是這麼不講道理。

  明明嘴上說著不要。

  心裡卻還是偷偷期待。

  期待有一天,那個總是叫我兄弟的小男孩,會把我的名字寫在信封上。

  然後告訴我,他不會忘記我。

  可久而久之,我終究沒有等到那封回信。

  我也不再期待了。

  隨著年齡漸長,隨著時間往前走,我也漸漸融入了新的生活,新的學校,新的環境。

  可有時候,人真的很奇怪。

  命運也很奇怪。

  在往後的很多很多年裡,我竟然再也沒有遇見過一個男生,像小時候的周嶼那樣,讓我崇拜,讓我好奇,讓我心生歡喜。

  我的生活,我的情緒,就像一潭波瀾不驚的水。

  平靜,安穩。

  也沒有什麼不好。

  只是偶爾,某個很普通的瞬間。

  比如路過玩具店,看見擺在櫥窗里的四驅車。

  比如聽見小孩子在樓下斗陀螺。

  比如抬頭看見夜空里很亮的一顆星星。

  我還是會想起那個大院。

  想起那個白色的「北斗」。

  也想起那個總愛叫我「兄弟」的小男孩。

  後來,明明臨安也就這麼大。

  可自從兒時分別以後,我們好像真的就這樣,一別兩寬,各自長大了。

  時間是總能治癒一切,因為它會讓人遺忘。

  久而久之,我想,我大概也不再喜歡他了。

  畢竟那只是小時候的小打小鬧。

  是七歲的小女孩一時幼稚的執拗,小小的不甘心與勝負欲。

  是日記本里那些寫完又劃掉、劃掉又捨不得撕掉的秘密。

  直到高中開學的第一天。

  一場大雨,把我們困在了臨安中學門口的屋檐下。

  所謂重逢,從來沒有任何的預告,就這麼猝不及防地發生了。

  那天的雨下得很急。

  天色沉沉,校門口擠滿了躲雨的新生和家長。

  傘面碰著傘面,書包挨著書包,所有人都在抱怨這場來得不是時候的大雨。

  而我站在屋檐下,抱著剛領到的新書,看雨水從檐角連成一線,砸在青石板上。

  就在那個時候,我聽見身旁有人低聲說了一句:

  「這雨估計一時半會兒停不了。」

  聲音有些陌生。

  又莫名熟悉。

  我轉過頭。

  然後,看見了他。

  很多年不見,他已經不是當年那個又瘦又矮、個子還不到我肩膀的小男孩了。

  他長高了很多。

  比我高了很多很多。

  不再是記憶里那個瘦弱的小男孩。

  他長成了青春期小女孩都會喜歡的模樣。

  穿著乾淨的校服,肩膀被雨水打濕了一點,頭髮還是軟軟的,眉眼依舊。


  好像和小時候相比,已經變了很多。

  可又好像,什麼都沒有變。

  只是,他似乎都不認識我了。

  他也看見了我。

  只是,也就僅僅看了我一眼。

  然後便像看見一個陌生人一樣,很自然地偏過了頭。

  那一天,周圍所有人都在時不時偷偷打量我。

  只有他沒有。

  只有他,再也沒有多看我一眼。

  實不相瞞,那一刻,我的大腦一片空白。

  心跳如雷。

  雨還在下。

  屋檐外,是連成一片的雨幕。

  屋檐下,是吵鬧的人群。

  可那一瞬間,伴隨著轟鳴的心跳聲,我卻覺得四周忽然安靜了下來。

  像是很多年前,我坐在大院門口,第一次聽他講起宇宙星河。

  我很開心。

  開心於很多年後,我竟然真的又見到了他。

  我也很失落。

  失落於他好像已經不記得我了。

  我更期待。

  期待他能忽然回過頭來,試探著喊一聲我的名字。

  可是那天,我們最終誰也沒有開口。

  那一句呼之欲出的「周嶼,好久不見」,最終只落在了我的日記本上。

  不過,也是從那一天起,我覺得——

  也許,我和周嶼小朋友的故事,已經結束了。

  但是,我和周嶼同學的故事,就此開始。

  也是那一天,我意識到——

  原來不是我喪失了愛人的能力。

  也不是這些年裡,我對什麼人都提不起興趣。

  而是兜兜轉轉,我的心好像還是很固執。

  它走過很多年,經過很多人,安安靜靜,波瀾不驚。

  可當那個人再次站在我面前時,它還是會很不爭氣地、很清楚地告訴我——

  林望舒。

  你還是只會為他心動。

  是的,那一天。

  我又一次喜歡上了同一個人。

  這一次,是周嶼同學。

  ......

  我一直覺得,高中時期的周嶼先生,是很耀眼的。

  他成績和籃球都很好。

  有一些女同學暗戀他。

  我也一樣。

  我會和大多數女同學一樣,假裝路過籃球場,只為了多看他一眼。

  看他接球,看他起跳,看他投籃。

  看陽光落在他的校服上,看他跑過球場時,衣角被風輕輕掀起來。

  有時候他贏了球,身邊的男生會大聲歡呼。

  我也會跟著笑。

  只是笑得很輕。

  因為那時候的我,還沒有資格光明正大地為他高興。

  我只能站在人群之外,裝作只是剛好路過。

  也只能把那些很小很小的歡喜,偷偷藏進心裡。

  高二開學典禮上,他作為學生代表發言。

  我站在台下,仰頭看著他。

  看他穿著乾淨的校服,站在晨光里,聲音清朗,神情認真。

  那一刻,我竟然會暗暗覺得驕傲。

  明明他不是我的什麼人。

  明明我們連一句正式的「好久不見」都還沒有說出口。

  可我還是會覺得——

  你看。

  那個站在台上的少年,是周嶼。

  是很多年前,在大院裡給我講宇宙星河的小男孩。

  是曾經只有一輛原裝新三角箭,卻能差一點贏過我的周嶼。

  是那個沒有最好的裝備,卻總能把普通東西變得很厲害的人。


  他真的長大了。

  也真的,變成了一個很厲害、很耀眼的人。

  嗯,我真的好喜歡周嶼。

  可是,在高中前兩年裡,我們的故事似乎只停留在開學那一天的重逢。

  除此之外,再沒有更多進展。

  其實,那兩年裡,我們在學校里遇到過很多很多次。

  可是,每次我想鼓起勇氣和他打招呼,他都會錯開視線。

  或者在我還沒來得及開口之前,就先一步轉身離開。

  有時候是在走廊。

  有時候是在操場。

  有時候是在食堂門口。

  也有時候,只是隔著一整片喧鬧的人群,我遠遠地看見他。

  他總是安安靜靜地走過去。

  像是真的沒有認出我。

  也像是真的不打算再和我有任何交集。

  所以我也開始變得彆扭。

  我想,既然你不記得我,那我也不要記得你了。

  既然你不看我,那我也不要再看你了。

  可是人的心,哪裡有嘴巴那麼硬呢。

  嘴上說著不要。

  可每一次年級大會,我還是會下意識在人群里找他的身影。

  每一次聽到有人喊「周嶼」,我還是會忍不住回頭。

  每一次看見他站在公告欄前,看見他從籃球場邊經過,看見他低著頭抱著書走過長廊,我都會在心裡悄悄想——

  他今天好像又長高了一點。

  他今天好像有點累。

  他今天,還是沒有看我。

  那三年裡,我以為我們只是兩條偶爾擦肩而過的平行線。

  明明同在一所學校。

  明明有過那麼遙遠又親密的童年。

  可我們之間,卻始終隔著一層很薄、又很遠的沉默。

  薄到我只要往前一步,就好像能打破。

  遠到我每一次想邁出那一步,又會忽然失去勇氣。

  .....

  那時候的我,總是在想。

  如果有一天,他終於想起我了。

  如果有一天,他終於在走廊里停下來,喊我一聲「林望舒」。

  我一定會很平靜地看著他。

  然後輕描淡寫地說一句:

  「周嶼,好久不見。」

  就好像我並沒有等這句話等了很多年。

  也沒有在每一次擦肩而過時,都偷偷練習過無數遍。

  可是很遺憾。

  高中前兩年,我們之間始終沒有等來這樣一個開場。

  我看著他在球場上奔跑。

  看著他站在領獎台上。

  看著他被老師誇獎,被同學圍繞,被其他女生喜歡。

  也看著他離我越來越近,又好像越來越遠。

  有時候,我會覺得委屈。

  明明小時候,是我先走向他的。

  是我先剪掉頭髮,換掉裙子,放下草莓熊,跑進他的世界裡。

  可長大以後,我卻忽然不敢了。

  不敢問他還記不記得我。

  不敢問他有沒有收到過那封信。

  不敢問他為什麼,從來沒有給我回信。

  更不敢問他——周嶼,你是不是早就忘了我?

  所以那三年裡,我做過最勇敢的事情,也不過是在人群里多看他幾眼。

  在操場邊假裝路過。

  在公告欄前裝作看成績,其實是看他的名字。

  在開學典禮上,仰頭望著他,心裡偷偷替他驕傲。

  然後回到座位上,繼續做那個安靜、從容、好像什麼都不在意的我。

  現在想來,那真是一段很笨拙的時光。


  他笨拙。

  我也笨拙。

  他明明認出了我,卻不敢靠近。

  我明明喜歡著他,卻不敢開口。

  我們就這樣在同一所學校里,隔著走廊、操場、雨天和人群,互相錯過了兩年。

  可即便如此,我也從來沒有後悔過那段暗戀。

  因為那時候的周嶼同學,確實值得喜歡。

  他讓我知道,原來喜歡一個人,不一定非要擁有。

  也可以只是遠遠看著他,就會覺得今天的天氣很好。

  只是聽見他的名字,就會覺得開心。

  只是知道他過得很好,站在很耀眼的地方,就會替他開心很久很久。

  .......

  再後來,高三。

  我本以為,我們還是會和以前一樣——兩條平行線,各自向前,再不相交。

  可命運大概是看不下去了。

  上天似乎終於聽到了少女的祈禱,有了回音。

  它用一種很突然,也很像青春的方式,把我們又一次推到了彼此面前。

  於是,我和周嶼同學的故事。

  終於從那一刻起,熱烈而盛大地開始了。

  也是從那以後,我發現,原來喜歡一個人,真的會讓人變得勇敢。

  很勇敢,非常勇敢。

  因為周嶼同學,我變得越來越坦蕩,也越來越堅定。

  我不再只是遠遠看著他。

  不再只是在人群里尋找他的身影。

  不再只是把一句句想說的話,偷偷寫進日記本里。

  我開始努力靠近他。

  勇敢地把那些藏了很多年的喜歡,一點一點的表達出來。

  而周嶼同學,也終於不再裝作看不見我。

  他會回頭。

  他會對著我笑。

  他會穿越重重人潮,朝我飛奔而來。

  他會在我每一個想走向他的時刻,先一步朝我走來。

  那一年,高三的日子很辛苦。

  有寫不完的試卷,有考不完的模擬考,有從早到晚都亮著燈的教室。

  可在我的記憶里,那一年卻很明亮。

  因為在那段最緊張、最用力奔跑的青春里,我們常伴彼此左右,一起走過了許多個清晨和深夜。

  再後來,高考結束的那個夏天。

  蟬鳴很長,晚風很熱。

  那一天,我看見了群星墜落。

  那一天,我們像是終於走完了很多很多年的沉默。

  那一天,我和周嶼同學,在一起了。

  那個曾經總是和我稱兄道弟的小男孩,終於牽起了我的手。

  而我也終於可以告訴很多年前的林望舒小朋友——

  你看。

  他以後仍是周嶼。

  但也是,我的周嶼。

  ........

  今天是2012年5月18日。

  下個月的這個時候,就是我和周嶼先生的戀愛四周年紀念日了。

  在一起的四年裡,我們幾乎形影不離。

  一天二十四小時,我們有十幾個小時都待在一起。

  一起學習,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一起發呆……

  用周嶼先生上周的新評價來說:

  「我們就像是兩條懶洋洋的海豹,每天黏黏糊糊地搭在一起。」

  聽起來好像不太浪漫,但我卻很喜歡這個形容。

  如此長久而親密的相處,並沒有讓我們感到厭倦。

  相反,每一個普通的日子,都像四年前的那個夏天一樣熱烈,甚至更加熱烈。

  久處不厭。

  我也在這四年裡,發現了越來越多關於你的好。

  也許在別人眼裡,你不是完美的。


  可是在我眼裡,我甚至找不出一個足夠合適的詞,來形容我的老公有多好。

  是的,在我的眼裡。

  周嶼先生,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男人。

  人們總說,婚姻是責任,是承諾,是柴米油鹽,是漫長歲月里的相互扶持。

  這些當然都對。

  可是今天,站在這裡,我可以很驕傲地說——

  我的婚姻,首先是愛情。

  婚姻從不是我是人生里某個必須完成的步驟。

  但,我真的很愛很愛我的丈夫,周嶼先生。

  我很確定,往後很長很長的一生,我都還想和你一起走下去。

  我想和你一起經歷清晨和黃昏。

  一起面對熱鬧和冷清。

  一起承擔責任,也一起收藏浪漫。

  餘生從來不是某個盛大的遠方。

  而是,你。

  ......

  最後。

  周嶼,你以前總是問我,到底是什麼時候喜歡上你的。

  其實,我確實沒有辦法給你一個具體的答案。

  如果一定要回答的話。

  我想,第一次喜歡上你,大概是在七歲那年的夏天。

  可是後來的每一次重逢,每一次相遇,每一次相知,都讓我又一次喜歡上你。

  而每一次重新喜歡上你,都讓我比上一次,更加喜歡你。

  當我終於清楚地意識到,我喜歡你這件事時,才發現——

  原來,我已經喜歡你好久好久了。

  現在,也是。

  我們明明已經在一起很久了,我卻還是會在某個很普通的瞬間,忽然覺得——

  喔,我真的真的真的很愛很愛你。

  老公,我愛你。

  很愛很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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