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學業壓力導致自殺
【審判目標:馬德厚】
【罪惡值:320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馬建國】
【罪惡值:56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馬建軍】
【罪惡值:48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馬德貴】
【罪惡值:52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劉老六】
【罪惡值:89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買妻者甲(年紀大的那個)】
【罪惡值:30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買妻者乙(瘦子)】
【罪惡值:30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買妻者丙(疤臉)】
【罪惡值:35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使用能力:意外製造(多重協同)】
【目標1:馬建國家廚房液化氣罐減壓閥密封圈老化及灶具點火器故障。】
【目標2:馬德貴日常服用的降壓藥膠囊內部藥物配比及輔料成分。】
【目標3:馬德厚布包背帶縫合線強度及山路路面摩擦係數。】
【目標4:馬德厚所乘麵包車行駛路線上的圓木放置位置及排水溝深度。】
【目標5:阜城公路橋樑橋面水泥板鋼筋配置及混凝土標號。】
【目標6:河中水草生長密度及河水流速。】
【目標7:劉老六家中廁所天花板水泥板錨固螺栓金屬疲勞臨界值。】
【目標8:馬建軍摩托車左前輪輪胎胎面磨損程度及路面鐵釘投放位置。】
【目標9:買妻者甲家中柴房門鐵栓彈簧疲勞及台階石磨擺放位置。】
【目標10:買妻者乙家中廚房液化氣灶輸氣軟管老化裂紋及點火器電弧強度。】
【目標11:買妻者丙家中熱水器加熱管絕緣層破損及漏電保護器失效時間。】
【消耗獵罪值:14000點】
【本次獲得獵罪值:66200點】
林默關閉系統面板,意識重新沉入罪惡洞察的視野。
阜城縣的光點熄滅了十幾個,但還有更多在閃爍。
幽靈的追蹤界面在林默的意識中徐徐展開。
龍城的罪惡版圖在經歷了連續多輪的清掃之後,那些最刺目的深紅色光點已經熄滅了大半。
但林默清楚,這不過是冰山一角。
每當一個節點被拔除,就會有新的觸角從暗處伸出來,試圖填補空白。
他的目光從阜城縣方向收回,轉向龍城東南方向——平順區。
平順區是龍城下轄的一個行政區,經濟水平在龍城各區縣中處於中游,不算最窮,也不算最富。
正是這種「不上不下」的位置,讓這裡的罪惡呈現出另一種面貌。
不是黑惡勢力的明目張胆,也不是人口販賣的觸目驚心。
而是一種更隱蔽、更日常、被更多人默許和縱容的惡。
林默的目光停在一個被幽靈標紅的名字上。
【目標:孫天佑】
【年齡:19歲】
【身份:平順區第一大學大三學生】
【表面身份:學生】
【實際罪行:校園霸凌致二人死亡,致一人重傷殘疾,致五人患上重度抑鬱。三年間,以孫天佑為首的小團體對校內弱勢學生實施系統性霸凌——毆打、勒索、侮辱、強迫下跪、剝衣拍照、逼食穢物。受害者涵蓋同班同學及低年級學生,共計十四人。其中兩名受害者在長期霸凌後自殺身亡,一名受害者被毆打致脊椎損傷終身癱瘓。所有案件均被定性為「意外」或「學生間糾紛」,孫天佑從未受到任何實質性處罰。】
【保護傘:其父孫德昭——平順區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利用職權向校方施壓,篡改調查報告,威脅受害者家屬。其母王秀芝——平順區治安支隊副隊長。利用職務便利銷毀報案記錄,恐嚇試圖報警的受害者家長。】
【罪惡值:15000點】
林默點開詳細信息。
孫天佑,十九歲,平順區本地人。
身高一米八五,體重九十公斤,長期健身,體格健壯。
他的父親孫德昭是平順區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分管學校教育。
母親王秀芝是平順區治安支隊副隊長。這樣的家庭背景,讓孫天佑從初中開始就成了校園裡無人敢惹的存在。
大一開始,孫天佑糾集了四個同樣出身於本地權勢家庭的跟班,組成了一個五人小團體。五個人分別叫張豹、劉莽、馬猴、周濤。
他們以「收保護費」為名,向同班及低年級學生勒索錢財,每周每人至少要交一百塊。交不出的,就會被他們拖到廁所、天台、或者學校後面的小巷子裡「教訓」。
手段包括但不限於:拳打腳踢、扇耳光、踢踹腹部和襠部、用皮帶抽打、用菸頭燙、強迫下跪磕頭、強迫脫光衣服拍照、強迫吃粉筆和橡皮、強迫喝廁所的自來水。
高一那年,同班一個叫陳小松的男生,因為連續三周交不出「保護費」,被孫天佑五人堵在學校天台。
五個人輪流扇了他四十多個耳光,打得他雙耳鼓膜穿孔。
又逼他跪在地上,往他嘴裡塞粉筆,灌自來水。
陳小松回家後不敢告訴父母,只說自己摔傷了。
此後他每周都借錢交「保護費」,但孫天佑嫌他「態度不好」,仍然隔三差五打他。
大二上學期,陳小松從教學樓四樓跳了下去。
學校定性為「學業壓力導致自殺」,孫天佑連談話都沒被談過。
大二下學期,另一個叫李文的男生,因為不小心在走廊上撞了孫天佑一下,被孫天佑一拳打在太陽穴上,當場倒地。
張豹、劉莽、馬猴、周濤四個人圍上去,對著他的頭、胸、腹部猛踢了十幾腳。李文被打得脾臟破裂,送到醫院切除了半個脾。
李文的父親報了警,但王秀芝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立案。孫德昭則向學校施壓,把李文定性為「主動挑釁」。
李文一家最終被迫簽署了「諒解書」,拿了三萬塊「慰問金」了事。李文出院後轉了學,至今不敢一個人出門。
【罪惡值:320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馬建國】
【罪惡值:56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馬建軍】
【罪惡值:48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馬德貴】
【罪惡值:52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劉老六】
【罪惡值:89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買妻者甲(年紀大的那個)】
【罪惡值:30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買妻者乙(瘦子)】
【罪惡值:30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審判目標:買妻者丙(疤臉)】
【罪惡值:3500點】
【審判程度:死亡】
【使用能力:意外製造(多重協同)】
【目標1:馬建國家廚房液化氣罐減壓閥密封圈老化及灶具點火器故障。】
【目標2:馬德貴日常服用的降壓藥膠囊內部藥物配比及輔料成分。】
【目標3:馬德厚布包背帶縫合線強度及山路路面摩擦係數。】
【目標4:馬德厚所乘麵包車行駛路線上的圓木放置位置及排水溝深度。】
【目標5:阜城公路橋樑橋面水泥板鋼筋配置及混凝土標號。】
【目標6:河中水草生長密度及河水流速。】
【目標7:劉老六家中廁所天花板水泥板錨固螺栓金屬疲勞臨界值。】
【目標8:馬建軍摩托車左前輪輪胎胎面磨損程度及路面鐵釘投放位置。】
【目標9:買妻者甲家中柴房門鐵栓彈簧疲勞及台階石磨擺放位置。】
【目標10:買妻者乙家中廚房液化氣灶輸氣軟管老化裂紋及點火器電弧強度。】
【目標11:買妻者丙家中熱水器加熱管絕緣層破損及漏電保護器失效時間。】
【消耗獵罪值:14000點】
【本次獲得獵罪值:66200點】
林默關閉系統面板,意識重新沉入罪惡洞察的視野。
阜城縣的光點熄滅了十幾個,但還有更多在閃爍。
幽靈的追蹤界面在林默的意識中徐徐展開。
龍城的罪惡版圖在經歷了連續多輪的清掃之後,那些最刺目的深紅色光點已經熄滅了大半。
但林默清楚,這不過是冰山一角。
每當一個節點被拔除,就會有新的觸角從暗處伸出來,試圖填補空白。
他的目光從阜城縣方向收回,轉向龍城東南方向——平順區。
平順區是龍城下轄的一個行政區,經濟水平在龍城各區縣中處於中游,不算最窮,也不算最富。
正是這種「不上不下」的位置,讓這裡的罪惡呈現出另一種面貌。
不是黑惡勢力的明目張胆,也不是人口販賣的觸目驚心。
而是一種更隱蔽、更日常、被更多人默許和縱容的惡。
林默的目光停在一個被幽靈標紅的名字上。
【目標:孫天佑】
【年齡:19歲】
【身份:平順區第一大學大三學生】
【表面身份:學生】
【實際罪行:校園霸凌致二人死亡,致一人重傷殘疾,致五人患上重度抑鬱。三年間,以孫天佑為首的小團體對校內弱勢學生實施系統性霸凌——毆打、勒索、侮辱、強迫下跪、剝衣拍照、逼食穢物。受害者涵蓋同班同學及低年級學生,共計十四人。其中兩名受害者在長期霸凌後自殺身亡,一名受害者被毆打致脊椎損傷終身癱瘓。所有案件均被定性為「意外」或「學生間糾紛」,孫天佑從未受到任何實質性處罰。】
【保護傘:其父孫德昭——平順區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利用職權向校方施壓,篡改調查報告,威脅受害者家屬。其母王秀芝——平順區治安支隊副隊長。利用職務便利銷毀報案記錄,恐嚇試圖報警的受害者家長。】
【罪惡值:15000點】
林默點開詳細信息。
孫天佑,十九歲,平順區本地人。
身高一米八五,體重九十公斤,長期健身,體格健壯。
他的父親孫德昭是平順區教育委員會副主任,分管學校教育。
母親王秀芝是平順區治安支隊副隊長。這樣的家庭背景,讓孫天佑從初中開始就成了校園裡無人敢惹的存在。
大一開始,孫天佑糾集了四個同樣出身於本地權勢家庭的跟班,組成了一個五人小團體。五個人分別叫張豹、劉莽、馬猴、周濤。
他們以「收保護費」為名,向同班及低年級學生勒索錢財,每周每人至少要交一百塊。交不出的,就會被他們拖到廁所、天台、或者學校後面的小巷子裡「教訓」。
手段包括但不限於:拳打腳踢、扇耳光、踢踹腹部和襠部、用皮帶抽打、用菸頭燙、強迫下跪磕頭、強迫脫光衣服拍照、強迫吃粉筆和橡皮、強迫喝廁所的自來水。
高一那年,同班一個叫陳小松的男生,因為連續三周交不出「保護費」,被孫天佑五人堵在學校天台。
五個人輪流扇了他四十多個耳光,打得他雙耳鼓膜穿孔。
又逼他跪在地上,往他嘴裡塞粉筆,灌自來水。
陳小松回家後不敢告訴父母,只說自己摔傷了。
此後他每周都借錢交「保護費」,但孫天佑嫌他「態度不好」,仍然隔三差五打他。
大二上學期,陳小松從教學樓四樓跳了下去。
學校定性為「學業壓力導致自殺」,孫天佑連談話都沒被談過。
大二下學期,另一個叫李文的男生,因為不小心在走廊上撞了孫天佑一下,被孫天佑一拳打在太陽穴上,當場倒地。
張豹、劉莽、馬猴、周濤四個人圍上去,對著他的頭、胸、腹部猛踢了十幾腳。李文被打得脾臟破裂,送到醫院切除了半個脾。
李文的父親報了警,但王秀芝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立案。孫德昭則向學校施壓,把李文定性為「主動挑釁」。
李文一家最終被迫簽署了「諒解書」,拿了三萬塊「慰問金」了事。李文出院後轉了學,至今不敢一個人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