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好運氣用光了嗎?大麻煩!(求訂閱)
第91章 好運氣用光了嗎?大麻煩!(求訂閱)
兩個多月沒回來千軍台村。
周志民發現村子裡,多少有些變化。
現在已經步入夏季,村子四周的山,更加翠綠。
前兩天下過雨的小山村,已經沒有小水坑,更是見不到泥濘。
今年的夏季,京郊都已經有些乾旱的徵兆。
五兄妹進了村子,引起村民們的好奇。
大家都知道周志民五兄妹跟三個月前,已經有了很大的區別。
清明節的時候,周志民他們回來祭拜他們父親周良順,老二他們身上的衣服還有七八個補丁。
但是現在,卻已經看不到補丁了。
其實按照周志民的意思,財不外露,應該低調才對。
然而老二他們說的也對。
身上的補丁再多,也掩蓋不住臉上的肉。
跟三月份之前相比,現在老二他們兄妹五人,都胖」了很多。
以前是瘦骨嶙峋,現在是正常體重,臉上看起來有肉。
因此這不是靠身上多幾個補丁的衣服就可以遮掩住的。
於是,兄妹五人都穿著平時在城裡傳的衣服,回到了村子裡。
回到自家院子,可以看到院子裡有不少落葉。
嘎吱!
周志民拿出鑰匙開鎖,推開房門。
屋內有蜘蛛絲,地上有灰塵。
「開始打掃衛生吧。」
兄妹五人放下東西,開始打掃衛生。
忙碌了一個多小時,這才將家裡里里外外都清掃乾淨。
然後又開始準備午飯。
吃過午飯之後,兄妹五人去了一趟衣冠家。
之後又去了一趟村書記家裡。
從甘世平這位村書記口中得知。
他們五兄妹的父親,周良順的遺體,至今還沒找到。
礦場那邊還在努力搜尋。
但具體什麼時候找到,無法確定。
從書記家離開的時候,老二他們姐弟四人,眼眶紅紅的。
父親都已經走了三個月。
可至今還沒看到他的遺體。
有道是入土為安。
周良順走了,卻沒能順利入土」。
唉!
為人子女的,怎麼可能不操心?
下午回到城裡,周志民卻沒有再見到潘玉嬋。
這也挺好的。
既然沒見到人,周志民便待在家裡,準備晚飯。
夏天的晚霞並不好看,不像秋天那樣,當傍晚來臨晚霞便是生活的調色盤,日落的幾分鐘像是層次分明的巨型煙花,絢爛而短暫。
弟弟妹妹們在抬頭望天。
今天的晚霞不算漂亮,卻像是他們父親在跟他們打招呼。
「大哥,你說父親是不是在天上保佑著我們?」
老四喃喃說道。
啪!
周志民打了她的後腦勺一下,沒好氣地說道:「別在這裡神神叨叨的,要麼幫忙做飯,要麼趕緊去背書。」
要是天天都這麼多愁善感,活在過去,這日子還過不過了?
反正周志民肯定不能讓弟弟妹妹們這麼幹。
過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正經事兒。
其他都是虛的。
「大哥你太用力了,痛死我了。」
老四不滿地說道。
卻是收穫了她大哥的一記白眼:「我用了多大力氣,我自己能不知道嗎?」
「你要是再磨蹭,我可就真的要揍你了。」
被周志民這麼一嚇唬,別說老四了,老二他們全都散了。
晚飯過後,五兄妹全都待在書房裡學習。
今天夜校沒課,但老二還是要一起學習。
轉眼第二天凌晨,休息好的周志民,悄悄地走出院門。
這個時間點的街道,十分安靜。
周志民沿著記憶中的路線,直奔城外的朝陽公園黑市而去。
「沒有手錶,還真是麻煩,今天說什麼也要換一張手錶票...
,跑了差不多四公里左右的路程。
在來到黑市附近之後,他明顯感覺比之前要快了一些。
但他卻沒有那麼氣喘吁吁了。
所以他能夠感覺到自己的身體變得更好了。
如果他有手錶的話,那麼就可以確認自己花了多少時間。
現在他每隔一兩天就會來一趟黑市。
一是儲存糧食,二是為了鍛鍊身體。
在周志民看來,不管在什麼時候,人只要活著,身體健康最重要。
可能對於那些躺在醫院病床的人來說,只要健康就好。
對於死過一次的周志民來說,不僅要健康,更要身體強壯。
但凡有可能,誰不希望自己長命百歲,不對,是長生不死!
周志民鍛鍊身體已經有較長一段時間。
現在他的身體已經持續變好,這是一個非常棒的信號。
如果有手錶,甚至有其他設備來確定自己的身體健康指數,那就更好了。
「夢裡什麼都有...
「」
小聲地自嘲一句,周志民扭頭走進黑市。
今天的黑市跟往常沒什麼兩樣。
還是那麼多人。
他找到了一個二道販子,從對方手中購買了一張手錶票和一張自行車票。
只不過,自行車票確實很貴,足足花了他五十五塊錢。
在這個時代,自行車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
論稀有程度,比周志民穿越前那個時空的私家車還要稀有。
收好兩張票之後,周志民思索片刻,又對二道販子問道:「同志,你還有手錶票嗎?」
他想起了家裡的弟弟妹妹。
可以提前準備好手錶票。
如果弟弟妹妹們爭氣的話,那麼他不介意改變獎品,直接給他們獎勵一塊手錶。
一九五八年的手錶。
國產貨在一百二十到一百八十元之間。
進口手錶在一百五十元以上,三四百塊錢一塊的手錶,比比皆是。
見二道販子搖頭,周志民便沒有再說什麼。
沒有就算了。
接下來他繼續逛黑市,就在他準備購買富強粉的時候。
突然有人喊了一句,於是大家四散而逃。
朝陽公園黑市就在小樹林裡。
如果有紅袖章過來的話,那麼肯定會被外圍的黑市管理人員提前發現。
只要有人提前預警,那麼大家就可以馬上拔腿逃跑。
反正四周都是農田小路什麼的。
加上天色那麼漆黑,想要抓住黑市裡的人,幾乎不可能。
周志民聽到聲音之後,臉色大變,瞬間拔腿就跑。
「好運氣用完了嗎?」
從營口回來之後,已經有小半個月的時間。
來過黑市好幾次,今天是第一次遇到紅袖章巡邏的事情。
按理說朝陽公園黑市是大家默認的一處市場。
卻沒想到會突然被查。
真是倒霉。
朝陽公園黑市附近,大量的人往四周逃散。
周志民也不例外,賣力狂奔。
速度一直維持在百米衝刺的極限速度。
芒種過後的周末,農曆是四月廿一,凌晨的時間,天上有月亮。
雖然月光並不是非常明亮。
但也不像伸手不見五指那種漆黑。
所以運氣好的話,不會因此崴腳被抓。
但運氣不好的話,身後的追兵會一直追著,死咬不放。
跑了五六分鐘,周志民自認為已經跑出去很遠了,身後也沒有了追兵,於是這才躲在一拐角處的小巷子喘氣。
然而,他還沒喘氣多久,突然就聽到了異常的動靜。
呼喊聲從遠處傳來,並且還伴隨著槍聲。
把他嚇了一跳。
「躲起來!!!」
周志民現在已經跑不動了,只能躲。
前後左右上下就打量了一遍。
現在發現牆角處的那棵大樹最合適藏人。
於是他二話不說,直接開始爬牆,然後上樹。
等他藏起來之後,把呼吸放緩,腳步聲也已經在出現在附近。
「該死,我這麼倒霉的嗎?」
暗罵一聲,周志民直接屏氣凝神,同時直接閉上眼睛。
因為有些人的第六感非常敏銳。
如果他在樹上偷看,搞不好會被人發現。
還好現在是夏天,這棵樹枝繁葉茂。
這要是冬天,首先他得冷得直打顫,其次他只能選擇繼續狂奔,而不是上樹。
誰讓在京城,冬天的樹都是光禿禿的呢?
此時的小巷子,來了一個人。
這個人剛到這裡,就直接癱倒在地,徹底沒了氣息。
而遠處卻突然傳來了爆炸聲。
巨大的聲響驚動了附近村落。
但詭異的是,大家都不敢出門。
因為類似這樣的事情,開門就是找死。
都說好奇心害死貓。
有那麼一部分人真的太好奇了。
打開門之後,很快就被帶走問話了。
周志民在樹上待了差不多有半個小時。
腿都快麻了。
可他壓根兒就不敢睜開眼。
因為他在第二十五分鐘左右的時候,就打算下樹離開。
結果附近又想起了腳步聲。
這才讓他明白,別人這是殺了個回馬槍呢。
所以他就算是要下樹,也得等一段時間才行。
咚咚!
又過去十來分鐘。
就在周志民以為安全的時候。
耳邊又響起了一些動靜。
氣得他差點破口大罵。
「踏馬的,這幫人太雞賊了,還來?」
要不要這麼謹慎?
附近再次陷入詭異的安靜當中。
如此又過去了較為漫長的時間。
此時此刻,周志民發現月亮已經往西邊傾斜很多,東方似乎已經快要天亮了。
大地還是黑色的。
他又等了一會兒,這才小心翼翼地從樹上下來。
整個過程中,完全不敢發出一絲的動靜。
但是,就在他即將踩到地面時。
突然就縮了回去。
因為他可以很確定,他剛才踩到的並不是堅硬的地面,而是軟軟的東西。
可惜這裡很黑,他無法確定那是什麼。
回頭看了一下,確認沒有什麼意外。
他再次往下探,這次換了位置,總算是堅硬地板。
落地之後,他就蹲下來去查看。
結果嚇得他一個跟蹌。
只因為他摸到了一個人的身體。
軟趴趴的!
「老天爺,你這特麼是在玩我嗎?」
周志民很害怕,在心裡咒罵兩句,又等了一會兒,卻見對方並沒有撲過來。
於是他從懷裡掏出一把匕首。
給自個兒壯膽兒!
來黑市購買糧食,他自然不會赤手空拳。
匕首是他之前在信託商店裡採購的。
但是,這把匕首完全沒有用處。
因為倒在地上的這人,已經斷氣了。
「這都沒有被人發現嗎?」
周志民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麼這個人死在這裡,居然沒有被人發現。
結果等他站起來,走出陰影時,這才發現,死人所在這個角落,確實很黑暗。
之所以沒有被發現,那是因為對方碰巧就在這麼一處陰影。
他站在死人不到一米的地方。
盯著陰影處,卻什麼都看不到。
仿佛這個死人就給四周環境融為一體。
更何況那些紅袖章追過來時,也沒有仔細留意,所以沒有發現這個死人。
人已經死了。
周志民也不知道怎麼想的。
開始摸屍,這似乎成為他的傳統技能。
此前他就摸過一次屍體。
當時還給對方留下來了一盞煤油燈。
他做事謹慎,當然不可能留下指紋。
因此他摸屍的時候,都會戴上手套。
這種手套是他特意讓老二幫忙縫製的,材料就是普通的破舊衣服邊角料。
摸屍片刻,他就從死人身上摸出來一把手槍。
「難道這人是特務嗎?」
周志民將彈夾退出來一看,裡面居然還有三發子彈。
不過他並不知道這是什麼手槍。
手槍小巧玲瓏,重量也很輕,大概一斤多一點。
「沒想到我收穫的第一把槍械,居然是摸屍得來的...
17
心中暗暗自語一句,周志民看著手槍,更加高興。
有了手槍,以後他來黑市,就更有信心了。
就算沒有子彈。
只需要拿出這麼一把手槍,威懾力也瞬間拉滿。
收好手槍之後,周志民繼續摸屍。
很快,他又從死人身上摸出一些錢幣。
「嗯?有外匯!!!」
他只是打開對方的錢包,裡面放了好幾張美元鈔票。
通過微弱的光芒,他能夠看清楚錢幣上面的100字樣。
人民幣可沒有100面值的錢幣。
最大面值是10元罷了。
當然這些錢也不可能是人民銀行發行的。
所以只有一個可能:外幣!
那麼他剛才猜測對方是特務,好像就非常合理了。
但也未必一定就對。
總之這人死了跟他沒關係。
只不過是他碰巧發現了對方的屍體罷了。
除了錢包之外,屍體手腕處還帶著手錶。
雖然手錶很容易出事兒。
可周志民卻想著拿去黑市換錢。
除此之外,他還在對方身上發現了一副眼鏡和一本書。
是一本被他藏在大腿褲子夾層處的書。
「密碼本嗎?」
周志民頓時懊悔不已,因為他已經將褲子夾層給撕開了,他想要把書本放回去,就不太可能了。
畢竟這是一個特務,密碼本對他沒用。
但就這麼放回去的話,鐵定會被人懷疑。
麻煩大了。
草!
享
兩個多月沒回來千軍台村。
周志民發現村子裡,多少有些變化。
現在已經步入夏季,村子四周的山,更加翠綠。
前兩天下過雨的小山村,已經沒有小水坑,更是見不到泥濘。
今年的夏季,京郊都已經有些乾旱的徵兆。
五兄妹進了村子,引起村民們的好奇。
大家都知道周志民五兄妹跟三個月前,已經有了很大的區別。
清明節的時候,周志民他們回來祭拜他們父親周良順,老二他們身上的衣服還有七八個補丁。
但是現在,卻已經看不到補丁了。
其實按照周志民的意思,財不外露,應該低調才對。
然而老二他們說的也對。
身上的補丁再多,也掩蓋不住臉上的肉。
跟三月份之前相比,現在老二他們兄妹五人,都胖」了很多。
以前是瘦骨嶙峋,現在是正常體重,臉上看起來有肉。
因此這不是靠身上多幾個補丁的衣服就可以遮掩住的。
於是,兄妹五人都穿著平時在城裡傳的衣服,回到了村子裡。
回到自家院子,可以看到院子裡有不少落葉。
嘎吱!
周志民拿出鑰匙開鎖,推開房門。
屋內有蜘蛛絲,地上有灰塵。
「開始打掃衛生吧。」
兄妹五人放下東西,開始打掃衛生。
忙碌了一個多小時,這才將家裡里里外外都清掃乾淨。
然後又開始準備午飯。
吃過午飯之後,兄妹五人去了一趟衣冠家。
之後又去了一趟村書記家裡。
從甘世平這位村書記口中得知。
他們五兄妹的父親,周良順的遺體,至今還沒找到。
礦場那邊還在努力搜尋。
但具體什麼時候找到,無法確定。
從書記家離開的時候,老二他們姐弟四人,眼眶紅紅的。
父親都已經走了三個月。
可至今還沒看到他的遺體。
有道是入土為安。
周良順走了,卻沒能順利入土」。
唉!
為人子女的,怎麼可能不操心?
下午回到城裡,周志民卻沒有再見到潘玉嬋。
這也挺好的。
既然沒見到人,周志民便待在家裡,準備晚飯。
夏天的晚霞並不好看,不像秋天那樣,當傍晚來臨晚霞便是生活的調色盤,日落的幾分鐘像是層次分明的巨型煙花,絢爛而短暫。
弟弟妹妹們在抬頭望天。
今天的晚霞不算漂亮,卻像是他們父親在跟他們打招呼。
「大哥,你說父親是不是在天上保佑著我們?」
老四喃喃說道。
啪!
周志民打了她的後腦勺一下,沒好氣地說道:「別在這裡神神叨叨的,要麼幫忙做飯,要麼趕緊去背書。」
要是天天都這麼多愁善感,活在過去,這日子還過不過了?
反正周志民肯定不能讓弟弟妹妹們這麼幹。
過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正經事兒。
其他都是虛的。
「大哥你太用力了,痛死我了。」
老四不滿地說道。
卻是收穫了她大哥的一記白眼:「我用了多大力氣,我自己能不知道嗎?」
「你要是再磨蹭,我可就真的要揍你了。」
被周志民這麼一嚇唬,別說老四了,老二他們全都散了。
晚飯過後,五兄妹全都待在書房裡學習。
今天夜校沒課,但老二還是要一起學習。
轉眼第二天凌晨,休息好的周志民,悄悄地走出院門。
這個時間點的街道,十分安靜。
周志民沿著記憶中的路線,直奔城外的朝陽公園黑市而去。
「沒有手錶,還真是麻煩,今天說什麼也要換一張手錶票...
,跑了差不多四公里左右的路程。
在來到黑市附近之後,他明顯感覺比之前要快了一些。
但他卻沒有那麼氣喘吁吁了。
所以他能夠感覺到自己的身體變得更好了。
如果他有手錶的話,那麼就可以確認自己花了多少時間。
現在他每隔一兩天就會來一趟黑市。
一是儲存糧食,二是為了鍛鍊身體。
在周志民看來,不管在什麼時候,人只要活著,身體健康最重要。
可能對於那些躺在醫院病床的人來說,只要健康就好。
對於死過一次的周志民來說,不僅要健康,更要身體強壯。
但凡有可能,誰不希望自己長命百歲,不對,是長生不死!
周志民鍛鍊身體已經有較長一段時間。
現在他的身體已經持續變好,這是一個非常棒的信號。
如果有手錶,甚至有其他設備來確定自己的身體健康指數,那就更好了。
「夢裡什麼都有...
「」
小聲地自嘲一句,周志民扭頭走進黑市。
今天的黑市跟往常沒什麼兩樣。
還是那麼多人。
他找到了一個二道販子,從對方手中購買了一張手錶票和一張自行車票。
只不過,自行車票確實很貴,足足花了他五十五塊錢。
在這個時代,自行車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
論稀有程度,比周志民穿越前那個時空的私家車還要稀有。
收好兩張票之後,周志民思索片刻,又對二道販子問道:「同志,你還有手錶票嗎?」
他想起了家裡的弟弟妹妹。
可以提前準備好手錶票。
如果弟弟妹妹們爭氣的話,那麼他不介意改變獎品,直接給他們獎勵一塊手錶。
一九五八年的手錶。
國產貨在一百二十到一百八十元之間。
進口手錶在一百五十元以上,三四百塊錢一塊的手錶,比比皆是。
見二道販子搖頭,周志民便沒有再說什麼。
沒有就算了。
接下來他繼續逛黑市,就在他準備購買富強粉的時候。
突然有人喊了一句,於是大家四散而逃。
朝陽公園黑市就在小樹林裡。
如果有紅袖章過來的話,那麼肯定會被外圍的黑市管理人員提前發現。
只要有人提前預警,那麼大家就可以馬上拔腿逃跑。
反正四周都是農田小路什麼的。
加上天色那麼漆黑,想要抓住黑市裡的人,幾乎不可能。
周志民聽到聲音之後,臉色大變,瞬間拔腿就跑。
「好運氣用完了嗎?」
從營口回來之後,已經有小半個月的時間。
來過黑市好幾次,今天是第一次遇到紅袖章巡邏的事情。
按理說朝陽公園黑市是大家默認的一處市場。
卻沒想到會突然被查。
真是倒霉。
朝陽公園黑市附近,大量的人往四周逃散。
周志民也不例外,賣力狂奔。
速度一直維持在百米衝刺的極限速度。
芒種過後的周末,農曆是四月廿一,凌晨的時間,天上有月亮。
雖然月光並不是非常明亮。
但也不像伸手不見五指那種漆黑。
所以運氣好的話,不會因此崴腳被抓。
但運氣不好的話,身後的追兵會一直追著,死咬不放。
跑了五六分鐘,周志民自認為已經跑出去很遠了,身後也沒有了追兵,於是這才躲在一拐角處的小巷子喘氣。
然而,他還沒喘氣多久,突然就聽到了異常的動靜。
呼喊聲從遠處傳來,並且還伴隨著槍聲。
把他嚇了一跳。
「躲起來!!!」
周志民現在已經跑不動了,只能躲。
前後左右上下就打量了一遍。
現在發現牆角處的那棵大樹最合適藏人。
於是他二話不說,直接開始爬牆,然後上樹。
等他藏起來之後,把呼吸放緩,腳步聲也已經在出現在附近。
「該死,我這麼倒霉的嗎?」
暗罵一聲,周志民直接屏氣凝神,同時直接閉上眼睛。
因為有些人的第六感非常敏銳。
如果他在樹上偷看,搞不好會被人發現。
還好現在是夏天,這棵樹枝繁葉茂。
這要是冬天,首先他得冷得直打顫,其次他只能選擇繼續狂奔,而不是上樹。
誰讓在京城,冬天的樹都是光禿禿的呢?
此時的小巷子,來了一個人。
這個人剛到這裡,就直接癱倒在地,徹底沒了氣息。
而遠處卻突然傳來了爆炸聲。
巨大的聲響驚動了附近村落。
但詭異的是,大家都不敢出門。
因為類似這樣的事情,開門就是找死。
都說好奇心害死貓。
有那麼一部分人真的太好奇了。
打開門之後,很快就被帶走問話了。
周志民在樹上待了差不多有半個小時。
腿都快麻了。
可他壓根兒就不敢睜開眼。
因為他在第二十五分鐘左右的時候,就打算下樹離開。
結果附近又想起了腳步聲。
這才讓他明白,別人這是殺了個回馬槍呢。
所以他就算是要下樹,也得等一段時間才行。
咚咚!
又過去十來分鐘。
就在周志民以為安全的時候。
耳邊又響起了一些動靜。
氣得他差點破口大罵。
「踏馬的,這幫人太雞賊了,還來?」
要不要這麼謹慎?
附近再次陷入詭異的安靜當中。
如此又過去了較為漫長的時間。
此時此刻,周志民發現月亮已經往西邊傾斜很多,東方似乎已經快要天亮了。
大地還是黑色的。
他又等了一會兒,這才小心翼翼地從樹上下來。
整個過程中,完全不敢發出一絲的動靜。
但是,就在他即將踩到地面時。
突然就縮了回去。
因為他可以很確定,他剛才踩到的並不是堅硬的地面,而是軟軟的東西。
可惜這裡很黑,他無法確定那是什麼。
回頭看了一下,確認沒有什麼意外。
他再次往下探,這次換了位置,總算是堅硬地板。
落地之後,他就蹲下來去查看。
結果嚇得他一個跟蹌。
只因為他摸到了一個人的身體。
軟趴趴的!
「老天爺,你這特麼是在玩我嗎?」
周志民很害怕,在心裡咒罵兩句,又等了一會兒,卻見對方並沒有撲過來。
於是他從懷裡掏出一把匕首。
給自個兒壯膽兒!
來黑市購買糧食,他自然不會赤手空拳。
匕首是他之前在信託商店裡採購的。
但是,這把匕首完全沒有用處。
因為倒在地上的這人,已經斷氣了。
「這都沒有被人發現嗎?」
周志民不是很能理解,為什麼這個人死在這裡,居然沒有被人發現。
結果等他站起來,走出陰影時,這才發現,死人所在這個角落,確實很黑暗。
之所以沒有被發現,那是因為對方碰巧就在這麼一處陰影。
他站在死人不到一米的地方。
盯著陰影處,卻什麼都看不到。
仿佛這個死人就給四周環境融為一體。
更何況那些紅袖章追過來時,也沒有仔細留意,所以沒有發現這個死人。
人已經死了。
周志民也不知道怎麼想的。
開始摸屍,這似乎成為他的傳統技能。
此前他就摸過一次屍體。
當時還給對方留下來了一盞煤油燈。
他做事謹慎,當然不可能留下指紋。
因此他摸屍的時候,都會戴上手套。
這種手套是他特意讓老二幫忙縫製的,材料就是普通的破舊衣服邊角料。
摸屍片刻,他就從死人身上摸出來一把手槍。
「難道這人是特務嗎?」
周志民將彈夾退出來一看,裡面居然還有三發子彈。
不過他並不知道這是什麼手槍。
手槍小巧玲瓏,重量也很輕,大概一斤多一點。
「沒想到我收穫的第一把槍械,居然是摸屍得來的...
17
心中暗暗自語一句,周志民看著手槍,更加高興。
有了手槍,以後他來黑市,就更有信心了。
就算沒有子彈。
只需要拿出這麼一把手槍,威懾力也瞬間拉滿。
收好手槍之後,周志民繼續摸屍。
很快,他又從死人身上摸出一些錢幣。
「嗯?有外匯!!!」
他只是打開對方的錢包,裡面放了好幾張美元鈔票。
通過微弱的光芒,他能夠看清楚錢幣上面的100字樣。
人民幣可沒有100面值的錢幣。
最大面值是10元罷了。
當然這些錢也不可能是人民銀行發行的。
所以只有一個可能:外幣!
那麼他剛才猜測對方是特務,好像就非常合理了。
但也未必一定就對。
總之這人死了跟他沒關係。
只不過是他碰巧發現了對方的屍體罷了。
除了錢包之外,屍體手腕處還帶著手錶。
雖然手錶很容易出事兒。
可周志民卻想著拿去黑市換錢。
除此之外,他還在對方身上發現了一副眼鏡和一本書。
是一本被他藏在大腿褲子夾層處的書。
「密碼本嗎?」
周志民頓時懊悔不已,因為他已經將褲子夾層給撕開了,他想要把書本放回去,就不太可能了。
畢竟這是一個特務,密碼本對他沒用。
但就這麼放回去的話,鐵定會被人懷疑。
麻煩大了。
草!
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