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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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有沒有偷錢,那麼就需要朱金蓮自證一下,昨天下午那個時間,她到底在哪裡,又有誰可以證明。

  不在場證據可不好找。

  關德海雖然現在是小偷嫌疑犯,但他說出來的話,也有一定的分量。

  朱金蓮這會兒也非常緊張,手心冒汗,後背已經濕透。

  現在可是十多度的春日上午。

  本來應該有點冷才對。

  但朱金蓮卻感覺很熱。

  特別是她被派出所公安、礦井領導、甘世平等人盯著,心裡更害怕。

  「朱金蓮,你無法證明自己昨天下午沒有作案,那麼你的嫌疑可不少,我建議你還是坦白從寬。」

  周志民冷道:

  「偷竊一千塊錢,最少也是槍斃。」

  朱金蓮突然怒吼道:

  「放屁,根本沒有一千塊錢,只有二十塊錢而已,怎麼可能會槍斃?」

  嘶!

  礦井領導等人全都瞪大雙眼,表情滿是不可思議。

  這個蠢女人居然不打自招。

  周志民還真厲害,三言兩語就破案了?

  可不是周志民厲害,而是老天爺都站在他這邊。

  現場有礦井領導、派出所公安和甘書記他們坐鎮。

  所以他採用攻心計為上。

  朱金蓮也好,關德海也罷,他們畢竟只是普通村民。

  而不是專門從事三隻手工作的小偷。

  也沒有接受影視作品等為他們提供參考。

  所以他們處處都是破綻,又不夠聰明,自然很快就自亂陣腳,然後自己主動跳出來。

  「對,我家確實只丟了二十塊錢,看來是你偷的。」

  周志民說了一句。

  而此時的朱金蓮,整個人已經呆愣愣地癱坐在地上,目光呆滯起來。

  她都被她自己剛才的愚蠢,給驚呆了。

  直到現在,她也沒有回過神來。

  一旁的周志國,已經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還有周良寬,自覺沒臉見人,扭頭回屋去了。

  二十塊錢,應該不至於判刑吧?

  是否判刑還不知道。

  但反應過來的朱金蓮,崩潰大哭。

  然後又各種撒潑打滾,甚至還想讓周志民放過她。

  把派出所公安給氣笑了。

  直接就送她一副銀手鐲。

  關德海連忙喊冤,表示他沒偷錢,應該放了他。

  而且他還立功了呢。

  見他瞎逼逼,公安也帶著他一起離開了村子。

  雖說沒有偷錢,但關德海的行為和動機本來就不純,不回一趟派出所,肯定不行。

  伴隨著派出所公安離開,鬧劇也到此為止。

  周志國在安排好家裡的事之後,也跟著了派出所。

  看到這一幕的周志民,冷哼一聲。

  「大哥,你太厲害了。」

  眼瞅著快要到中午飯時間,周淑芬他們開始做飯。

  老三和老四兩個妹妹,滿臉崇拜地看著她們大哥。

  「我可不想這樣,你們以後都學機靈點,我可不是每次都能夠幫到你們。」

  叮囑他們四姐弟一句,周志民轉身到隔壁看書。

  午飯比昨天好一點,因為他從城裡帶了饅頭回來。

  不過還是沒肉。

  轉眼下午,周志民正在屋裡指導周淑芬他們四姐弟寫作業。

  這幾天,老二老三都沒有去上學。

  等老頭子頭七過後,再回學校。

  只是他們不上學,也一樣需要學習。

  就在這時,外面傳來了動靜。

  原來是關德海被派出所放了出來。

  好幾個村裡的小蘿蔔頭們,喊著關德海是小偷的話,氣得他破口大罵。


  第二天,朱金蓮還是沒有回來,派出所也沒有派人來跟周志民說什麼。

  反正筆錄這事兒,昨天上午已經做完了,並不需要周志民他們跑一趟。

  今天是老頭子周良順頭七的日子。

  具體是不是今天,沒人知道。

  反正二愣子和牛叔他們他們的家人也是在今天進行祭拜。

  黑娃家的情況特殊,大家知道黑娃父母沒有買大公雞或豬肉,大概率是不會祭拜了。

  想來也是,黑娃他媳婦捲款跑路了。

  家裡哪裡還有錢?

  村口供銷社代銷點。

  周志民領著三小隻來拿之前預定的大公雞。

  五斤半的重量,肉票和錢都不夠。

  現在的豬肉是五毛錢一斤,雞則是要分情況。

  老母雞很貴,是一塊三毛錢一斤,因為它可以下蛋。

  大公雞的肉則是四毛五分錢一斤。

  所以二者相差很多。

  雞肉比豬肉便宜,也是因為豬肉有油。

  按照五斤半的重量,也就是兩塊四毛七分五厘錢。

  還得補回四毛七分五厘的零頭,並且還需要另外給回三斤半的肉票。

  支付完畢,周志民還沒開口,老三和老四就已經美滋滋地一人一邊,提著大公雞準備往家走去。

  她們這會兒的眼裡只有對雞肉的渴望,全然沒有對祭拜父親的悲傷。

  小孩子嘛,不懂事,可以理解。

  李占廣目送周志民他們四兄妹離開,感慨不已。

  「要不是周志民,他們這個家,恐怕會更難.....」

  旁邊還有幾個等著上工賺工分的村民,也附和了幾句。

  「沒想到朱金蓮她居然偷自家堂弟的錢,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誰能想到呢?

  周家廚房,大公雞下鍋,用水煮一遍。

  等下就可以帶去祭拜了。

  大公雞是已經殺好了才運過來代銷點,並不是一隻活雞。

  原因也很簡單,現在大家都已經割了尾巴。

  要是周志民買了活著的大公雞,再多養幾天,豈不是壞事兒?

  「大哥,好了吧?」

  老五直勾勾地盯著鐵鍋里的大公雞,口水直流。

  「嗯,好了。」

  周志民看了一下,點頭道。

  隨後老二把大公雞撈起來,放進一個盤子裡,接著再放進竹子編織的香籃里。

  「走吧!」

  五兄妹一起出門,來到老頭子的衣冠冢前,開始祭拜。

  在他們身後不遠處,還有好幾個三四五歲的小孩,口水直流地看著。

  他們也是聞著大公雞的肉香味過來的。

  這年頭的肉,太珍貴了。

  周志民他們居然捨得購買一隻五斤重的大公雞當貢品。

  真是孝順。

  但其實真正的是孝順並不是死後供百樣菜,而是生前遞一雙筷。

  嗚嗚!

  老二他們四姐弟嚎啕大哭,周志民沒有哭,只是默默地看著,眼裡滿是悲傷。

  他們的父親已經走了,現在更重要的是活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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