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來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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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年12月8日,夜。

  冰冷刺骨的雨水如同密集的鼓點,瘋狂敲打著屋頂的青瓦。

  半敞開的門內,濃郁的血腥味溢散而出,直衝李東的鼻腔,也讓他原本的一腔期盼瞬間化作泡影。

  重生後,他立即意識到了自己的危險處境,匆忙走出歌舞廳,頂著大雨趕來案發現場,一共只花了二十分鐘。

  可還是來晚了。

  明明才九點二十,三名被害人卻已經死了。

  屋內黑漆漆的,沒有開燈,一道閃電划過,勉強勾勒出客廳家具的輪廓,以及倒地的三具屍體。

  最靠近門口的,是一個穿著紅布棉襖的小小身影,頭朝內蜷縮著,像個被遺棄的破布娃娃。

  李東在門外只能看到散亂的髮辮和一個蒼白稚嫩卻毫無生氣的側臉,血跡在她身下蔓延開,與她衣服的顏色混為一體。

  這是老周的女兒,才五歲,名叫妞妞。

  轟隆作響的雷聲中,又是一道閃電划過,李東視線往裡,看到了一個仍睜著眼睛的慘白面孔。

  這是老周的老婆,名字記不清了,只知道叫小蘭。

  小蘭的屍體趴在地上,手臂向前伸著,像是要爬向女兒,指甲狠狠摳在地磚縫隙里,脖頸處有一個觸目驚心的巨大創口。

  倒在沙發上的男人就是老周,全名叫周成功。

  他的頭垂向一側,這是一個絕對不屬於活人的角度,脖子上赫然嵌著一柄家用菜刀,刀刃幾乎整個砸進了脖頸,只留下木頭刀柄暴露在外。

  今晚的早些時候,李東來過這裡,與周成功發生過不小的衝突,甚至還動了刀,雖然只是嚇唬嚇唬對方,並未真正傷人。

  但現在,那柄必然帶著他指紋的刀,正嵌在周成功的脖子裡。

  殺人動機、兇器、指紋……全都指向李東!

  所以李東一點也不怪前世將他認作是兇手的警察,以90年的辦案大環境,這就是鐵證如山。

  有趣的是,那位親手將他送進去的警察,後來卻成了他的師父。

  剛加入聯防隊不久的李東此時還未滿十八周歲,哪怕故意殺人,法院也只判了無期。

  服刑六年後,遠在千里之外的真兇作為一起入室盜竊案的失主,因配合調查時神情異常,引起辦案人員的注意,深入調查後發現竟是連環殺人犯,根據其的供述,李東終於沉冤得雪。

  出獄後,市局領導出於補償,將他吸納進了派出所當協警,後遇上了03年的機會,通過內部考試後,更是成為了一名正式警察。

  當年那位冤枉了他的老警察,出於愧疚,主動認了他這個徒弟,當作子侄看待與培養。

  此後,從警三十餘年,李東以自己的這份特殊經歷為鑑,兢兢業業,如履薄冰,辦案無數,從無冤假錯案,以至於竟然平步青雲,被組織提拔到了省廳刑偵副總隊長的位子,持續發光發熱。

  只是沒想到,剛退休的第一天,忽然就重生到了1990年的長樂縣,他六年噩夢開始的地方。

  快速將思緒拉回,李東望了望妞妞那小小的身軀,沉吟片刻,毅然抬腳,踏入屋內。

  他沒有開燈,凝神屏息,小心探查,以防兇手還在。

  雖然根據現場情況來看,兇手還在的可能性不大,且根據兇手後來的口供得知,這是一起激情殺人,也是兇手首次殺人,殺完了很慌張,直接跑了,但口供這玩意兒有時候並不能盡信。

  而且時隔多年才落網,兇手對當年的作案經過已經記不清了,口供只交代了犯罪事實,但作案細節其實挺模糊的。

  片刻,確認屋內沒人後,李東才頗有些失望地打開燈,沒有猶豫,拿起柜子上的電話機,撥動了轉盤。

  「總機嗎?麻煩幫我轉公安局。」

  幾秒後,電話接通到了一個略顯嘈雜的背景音里。

  「餵?這裡是長樂縣公安局。」

  李東故意用顫抖的聲線說道:「我…我是縣聯防隊的李東……我要報案!石橋巷3號後巷的紅磚平房,周成功一家三口,全都被人殺了!」

  電話那頭安靜了一瞬,聲音陡然拔高:「一家三口被殺?!你在哪裡報的警,現場什麼情況?」

  「我就在案發現場,除了打電話報警,沒有動任何東西,你們快派人過來。」


  「……好!你千萬別亂動!保護好現場!我們馬上到!待在電話旁邊別走開,還有,注意保護自己!」接線警員急促地命令著,背景里已經傳來他招呼同事的喊聲和急促的跑動聲。

  李東掛斷了電話,「咔噠」一聲輕響,話筒回到支架。

  他面色凝重,仔細審視起了周圍血腥的環境。

  別說當了多年省廳領導的他了,任何一個有經驗的警察都知道,相比起死者的配偶、親戚,警方對報案人的懷疑,才是優先級最高的。

  更別說,他這個報案人之於這起案件,可以說是一褲襠的屎。

  衝突、兇器指紋、報案人。

  Buff疊滿了。

  李東非常清楚,警方來了之後,很快就會將他列為頭號嫌疑人!

  但他還是選擇了主動報案。

  前世在家被抓的時候,是案發的兩個小時之後,在沒有監控的1990年,這兩個小時的時間,一個人獨居的他根本說不清。

  這也是前世明明是抵死不認的零口供,其他細節也存在一些疑點和瑕疵的情況下,他依然被認定為殺人兇手的重要原因。

  這次沒有了空白的兩小時,對他是非常有利的,九點剛從歌舞廳出來,九點二十五左右報警,作案時間對不上。

  只是,這還不夠。

  寒冷天氣會對死亡時間的推斷產生很大影響,前世法醫推斷的死亡時間為九點半到十點半,現在看來這時間本就有誤,更不能代表這次還是這個時間。

  因為大門的開閉,直接決定了寒冷天氣是否會影響到屍僵、屍溫。

  前世的報案人是周成功的鄰居,根據他的口供,周成功家的門是關著的。

  也許是風颳的,也許是兇手回來過。

  前者的可能性更大。

  不管怎樣,前世法醫給出的死亡時間是依據門關著的環境溫度來推算的。

  然而李東剛才來的時候,門卻是開著的。

  如果待會照實跟警方說,考慮門一直開著,寒冷天氣極大延緩屍體腐壞,法醫這次哪怕將死亡時間推算到兩三個小時之前,都在合理範圍之內。

  這樣一來,他依舊有著重大嫌疑。

  關鍵這是1990年,在殺人動機明確,且兇器上存在他指紋的情況下,疑罪從有,許多瑕疵都是可以忽略的,只要大方向沒問題,就可以直接定罪!

  所以李東很清楚,單純指望一個作案時間來脫罪,遠遠不夠。

  得在辦案人員趕到之前,在現場找出更有力的脫罪證據。

  念及此處,他沒有聽從接線警員的命令,當即在原地小範圍地走動,從各個角度勘察現場。

  既然這次提前知道了正確答案,為了不讓真兇逍遙法外,為了讓接下來六年的數條人命免於被害,他不僅要找出能為自己洗清嫌疑的線索,還要找出能指向真兇,至少能證明確實存在這麼一個真兇的線索。

  大約五分鐘後,外面傳來了由遠及近的警笛聲。

  應該是附近派出所的人最先來了。

  李東微微點頭,來得還算及時。

  又過了十分鐘左右,等派出所的民警封鎖好現場,將李東帶出來簡單溝通後,縣公安局刑偵隊的人終於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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