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小王,小蘇,臉疼不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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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4章 小王,小蘇,臉疼不疼啊?

  看著手機推送的新消息。

  王富貴不可置信道:「怎麼可能會這樣?!」

  「太巧合了!」

  「這是假的,這一定是假的!!」

  「這怎麼可能?!」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著作權保護法會出來!」

  不只是王富貴情了。

  蘇曉也好不到哪去。

  她本來是看林默這次的行為太蠢。

  這才開啟網絡直播形式的訪談。

  想著攻擊詆毀他。

  一是為失去的工作報仇。

  二就是單純看不慣林默。

  可誰能想到。

  他在最後這個時候翻盤了。

  隨著這道法案發出。

  恐怕世界要變天了。

  到時盜版被禁止。

  販賣盜版甚至可能會蹲監獄。

  創作者們有了發展的土壤。

  未來的文娛作品絕對會質量變高。

  到時等這些高質量的作品一出來。

  你覺得他們是會賣給大公司。

  還是之前搭手幫助過他們的林默。

  有了以上種種。

  手持大量版權的林默絕對能賺的盆滿缽滿。

  「怎麼會這樣?啊!」蘇曉破防了,各種打擊紛至而來,她難得的在鏡頭前展現出這副模樣。

  隨著這道法案發出。

  直播間再度開啟戰火。

  「哈哈哈,我都數不清第幾次了,每次都是你們挑事,然後你們吃癟,林默大賺。」

  「笑死我了,就這還電視台一姐呢?哦,不對,我忘了,你已經被電視台開除了,哈哈哈哈。」

  「林默陷入危機,林默做出離譜操作,林默被群嘲,林默逆風翻盤!」

  「不是我說,你們這些黑粉怎麼這麼持之以恆啊?有這個功夫,幹什麼都會成功的。」

  「還盯著我家林默啊,嘿嘿,這次我們家林默可賺大發嘍。」

  「不是,他絕對開了吧。」

  「對啊,否則每次怎麼能化險為夷?」

  「林默是不是賄賂了別人,然後才搞到這個消息的?」

  「對對對,他肯定是賄賂了別人。

  '

  「我要去舉報!」

  「帶我一個我也去!」

  「去吧去吧,願意舉報就多舉報點,反正你們也掀不起什麼浪花。」

  「我要去舉報(陰陽怪氣)」

  「哈哈哈哈,如果這能夠讓你們貧瘠的人生感到新鮮的話,那就去吧。

  看著直播間的評論。

  林默接笑瘋了。

  他預想到了未來會收緊版權。

  可沒想到會這麼快。

  前世的企鵝就是這樣。

  在網際網路剛發展的時候。

  企鵝大肆收購版權。

  之後隨著著作權法案一出。

  企鵝的股市直接暴漲。

  而他也靠收來的版權牢牢占據了市場。

  「我的天吶,老闆,咱們這下賺瘋了,花出去的錢,最少能翻個五六倍!」姜妍站在旁邊,激動的說道。

  「差不多吧,五六倍可以了,主要的是後續發展。」林默悠悠說道。

  目前這些都是老片。

  哪怕其中有一些經典的。

  經常有人三刷四刷。

  熱度也就那樣。

  現在要抓住的是新片。

  「收購版權合同的最後一條他們有異議嗎?」林默想了想,然後開口問道。

  「沒有,因為很少有人像咱們這麼大方,所以要他們新片新歌的首位意向很簡單。」姜妍緩緩說道。


  首位意向,就是說,你的新片新歌準備發布時,第一位購買者必須是林默的公司。

  只有林默不要。

  你才能賣給別人。

  這個雖然有點霸王條款。

  但大家都沒說什麼。

  因為他們真的吃不起飯了。

  而林默給了他們希望。

  「對了,蘇曉和王富貴咱們要追究責任嗎?」姜妍想到了什麼,緩緩問道。

  「這個倒不必了,讓他們繼續跳吧,這樣還能給咱們增加一點熱度,他們還是有用的。」林默緩緩說道。

  雖然蘇曉和王富貴天天攻擊詆毀自己。

  但有他們在。

  給林默提供了很多熱度。

  所以他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怎麼樣?我都說了,版權未來一定會變得很值錢的,你看,現在是不是這樣?」

  林默看向姜妍,質問道。

  「對不起,老闆,我不該質疑你的,可換做任何一個正常人,他們都覺得你的想法異想天開。」

  姜妍開口解釋。

  接著垂下腦袋,誠懇的道歉。

  「沒事,沒事,那接下來我的歌綜?」林默眼睛一亮,接著問道。

  姜妍想了想,然後說道:「我覺得可以辦,因為咱們現在帳上有了很多錢,靠之前收購而來的版權,有了錢就要投資,否則一直放著的話會貶值的。」

  「對了,老闆你有想法嗎?歌綜的名字叫什麼好呢?」

  林默沉思片刻,接著緩緩說道:「就叫他蒙面歌王吧。」

  「這個絕對有噱頭。」

  「你想想啊,大家根據聲音識別歌手,而且中途不能摘下面具多有意思啊。」

  姜妍點點頭,接著說道:「那確實很有意思,既然老闆你要弄,那我就去吩咐人準備了。」

  「去吧去吧,到時候把策劃案發給你,去忙吧。」

  林默擺擺手,示意對方離開。

  看著對方離去的背影。

  林默心中暗道:「最關鍵的是,我也可以上去唱兩首,哎呀,好久沒唱歌了,突然有點想念。」

  「這世界和自己那個世界的文藝作品不重疊,如果自己把那個世界的歌曲搬過來,那不得爆殺呀。」

  這事林默之前就幹過。

  在推廣8號網咖的時候。

  用了不少的甜歌用來推廣。

  效果非常不錯。

  直到今天。

  那時候發布的歌,現在仍牢牢占據著榜單前幾名。

  甚至還有不少粉絲。

  指名道姓讓自己去娛樂圈發展。

  林默桀桀一笑:「正好這次有機會,看我大顯身手吧。」

  「不過在那之前—」

  林默想到了什麼。

  接著拿起手機,來到室外,選好角度拍了個照,然後發布了博客。

  照片是在新世紀公司外拍的。

  出鏡的是兩條狗。

  一條白色,一條灰色。

  同時林默還配文道:「之前我天天來餵流浪狗,可惜他們不領情,後面一段時間沒去,現在再來,他們一個個熱情的很。

  「對了。」

  「我還給他們取了名字。」

  「一個叫小蘇,一個叫小王。」

  「好幾天沒來,這次過來,發現他們的臉好像被別的狗咬了,腫了個大包。」

  「小王,小蘇,你們臉疼不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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