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小王,小蘇,臉疼不疼啊?
第74章 小王,小蘇,臉疼不疼啊?
看著手機推送的新消息。
王富貴不可置信道:「怎麼可能會這樣?!」
「太巧合了!」
「這是假的,這一定是假的!!」
「這怎麼可能?!」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著作權保護法會出來!」
不只是王富貴情了。
蘇曉也好不到哪去。
她本來是看林默這次的行為太蠢。
這才開啟網絡直播形式的訪談。
想著攻擊詆毀他。
一是為失去的工作報仇。
二就是單純看不慣林默。
可誰能想到。
他在最後這個時候翻盤了。
隨著這道法案發出。
恐怕世界要變天了。
到時盜版被禁止。
販賣盜版甚至可能會蹲監獄。
創作者們有了發展的土壤。
未來的文娛作品絕對會質量變高。
到時等這些高質量的作品一出來。
你覺得他們是會賣給大公司。
還是之前搭手幫助過他們的林默。
有了以上種種。
手持大量版權的林默絕對能賺的盆滿缽滿。
「怎麼會這樣?啊!」蘇曉破防了,各種打擊紛至而來,她難得的在鏡頭前展現出這副模樣。
隨著這道法案發出。
直播間再度開啟戰火。
「哈哈哈,我都數不清第幾次了,每次都是你們挑事,然後你們吃癟,林默大賺。」
「笑死我了,就這還電視台一姐呢?哦,不對,我忘了,你已經被電視台開除了,哈哈哈哈。」
「林默陷入危機,林默做出離譜操作,林默被群嘲,林默逆風翻盤!」
「不是我說,你們這些黑粉怎麼這麼持之以恆啊?有這個功夫,幹什麼都會成功的。」
「還盯著我家林默啊,嘿嘿,這次我們家林默可賺大發嘍。」
「不是,他絕對開了吧。」
「對啊,否則每次怎麼能化險為夷?」
「林默是不是賄賂了別人,然後才搞到這個消息的?」
「對對對,他肯定是賄賂了別人。
'
「我要去舉報!」
「帶我一個我也去!」
「去吧去吧,願意舉報就多舉報點,反正你們也掀不起什麼浪花。」
「我要去舉報(陰陽怪氣)」
「哈哈哈哈,如果這能夠讓你們貧瘠的人生感到新鮮的話,那就去吧。
看著直播間的評論。
林默接笑瘋了。
他預想到了未來會收緊版權。
可沒想到會這麼快。
前世的企鵝就是這樣。
在網際網路剛發展的時候。
企鵝大肆收購版權。
之後隨著著作權法案一出。
企鵝的股市直接暴漲。
而他也靠收來的版權牢牢占據了市場。
「我的天吶,老闆,咱們這下賺瘋了,花出去的錢,最少能翻個五六倍!」姜妍站在旁邊,激動的說道。
「差不多吧,五六倍可以了,主要的是後續發展。」林默悠悠說道。
目前這些都是老片。
哪怕其中有一些經典的。
經常有人三刷四刷。
熱度也就那樣。
現在要抓住的是新片。
「收購版權合同的最後一條他們有異議嗎?」林默想了想,然後開口問道。
「沒有,因為很少有人像咱們這麼大方,所以要他們新片新歌的首位意向很簡單。」姜妍緩緩說道。
首位意向,就是說,你的新片新歌準備發布時,第一位購買者必須是林默的公司。
只有林默不要。
你才能賣給別人。
這個雖然有點霸王條款。
但大家都沒說什麼。
因為他們真的吃不起飯了。
而林默給了他們希望。
「對了,蘇曉和王富貴咱們要追究責任嗎?」姜妍想到了什麼,緩緩問道。
「這個倒不必了,讓他們繼續跳吧,這樣還能給咱們增加一點熱度,他們還是有用的。」林默緩緩說道。
雖然蘇曉和王富貴天天攻擊詆毀自己。
但有他們在。
給林默提供了很多熱度。
所以他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怎麼樣?我都說了,版權未來一定會變得很值錢的,你看,現在是不是這樣?」
林默看向姜妍,質問道。
「對不起,老闆,我不該質疑你的,可換做任何一個正常人,他們都覺得你的想法異想天開。」
姜妍開口解釋。
接著垂下腦袋,誠懇的道歉。
「沒事,沒事,那接下來我的歌綜?」林默眼睛一亮,接著問道。
姜妍想了想,然後說道:「我覺得可以辦,因為咱們現在帳上有了很多錢,靠之前收購而來的版權,有了錢就要投資,否則一直放著的話會貶值的。」
「對了,老闆你有想法嗎?歌綜的名字叫什麼好呢?」
林默沉思片刻,接著緩緩說道:「就叫他蒙面歌王吧。」
「這個絕對有噱頭。」
「你想想啊,大家根據聲音識別歌手,而且中途不能摘下面具多有意思啊。」
姜妍點點頭,接著說道:「那確實很有意思,既然老闆你要弄,那我就去吩咐人準備了。」
「去吧去吧,到時候把策劃案發給你,去忙吧。」
林默擺擺手,示意對方離開。
看著對方離去的背影。
林默心中暗道:「最關鍵的是,我也可以上去唱兩首,哎呀,好久沒唱歌了,突然有點想念。」
「這世界和自己那個世界的文藝作品不重疊,如果自己把那個世界的歌曲搬過來,那不得爆殺呀。」
這事林默之前就幹過。
在推廣8號網咖的時候。
用了不少的甜歌用來推廣。
效果非常不錯。
直到今天。
那時候發布的歌,現在仍牢牢占據著榜單前幾名。
甚至還有不少粉絲。
指名道姓讓自己去娛樂圈發展。
林默桀桀一笑:「正好這次有機會,看我大顯身手吧。」
「不過在那之前—」
林默想到了什麼。
接著拿起手機,來到室外,選好角度拍了個照,然後發布了博客。
照片是在新世紀公司外拍的。
出鏡的是兩條狗。
一條白色,一條灰色。
同時林默還配文道:「之前我天天來餵流浪狗,可惜他們不領情,後面一段時間沒去,現在再來,他們一個個熱情的很。
「對了。」
「我還給他們取了名字。」
「一個叫小蘇,一個叫小王。」
「好幾天沒來,這次過來,發現他們的臉好像被別的狗咬了,腫了個大包。」
「小王,小蘇,你們臉疼不疼啊?」
看著手機推送的新消息。
王富貴不可置信道:「怎麼可能會這樣?!」
「太巧合了!」
「這是假的,這一定是假的!!」
「這怎麼可能?!」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著作權保護法會出來!」
不只是王富貴情了。
蘇曉也好不到哪去。
她本來是看林默這次的行為太蠢。
這才開啟網絡直播形式的訪談。
想著攻擊詆毀他。
一是為失去的工作報仇。
二就是單純看不慣林默。
可誰能想到。
他在最後這個時候翻盤了。
隨著這道法案發出。
恐怕世界要變天了。
到時盜版被禁止。
販賣盜版甚至可能會蹲監獄。
創作者們有了發展的土壤。
未來的文娛作品絕對會質量變高。
到時等這些高質量的作品一出來。
你覺得他們是會賣給大公司。
還是之前搭手幫助過他們的林默。
有了以上種種。
手持大量版權的林默絕對能賺的盆滿缽滿。
「怎麼會這樣?啊!」蘇曉破防了,各種打擊紛至而來,她難得的在鏡頭前展現出這副模樣。
隨著這道法案發出。
直播間再度開啟戰火。
「哈哈哈,我都數不清第幾次了,每次都是你們挑事,然後你們吃癟,林默大賺。」
「笑死我了,就這還電視台一姐呢?哦,不對,我忘了,你已經被電視台開除了,哈哈哈哈。」
「林默陷入危機,林默做出離譜操作,林默被群嘲,林默逆風翻盤!」
「不是我說,你們這些黑粉怎麼這麼持之以恆啊?有這個功夫,幹什麼都會成功的。」
「還盯著我家林默啊,嘿嘿,這次我們家林默可賺大發嘍。」
「不是,他絕對開了吧。」
「對啊,否則每次怎麼能化險為夷?」
「林默是不是賄賂了別人,然後才搞到這個消息的?」
「對對對,他肯定是賄賂了別人。
'
「我要去舉報!」
「帶我一個我也去!」
「去吧去吧,願意舉報就多舉報點,反正你們也掀不起什麼浪花。」
「我要去舉報(陰陽怪氣)」
「哈哈哈哈,如果這能夠讓你們貧瘠的人生感到新鮮的話,那就去吧。
看著直播間的評論。
林默接笑瘋了。
他預想到了未來會收緊版權。
可沒想到會這麼快。
前世的企鵝就是這樣。
在網際網路剛發展的時候。
企鵝大肆收購版權。
之後隨著著作權法案一出。
企鵝的股市直接暴漲。
而他也靠收來的版權牢牢占據了市場。
「我的天吶,老闆,咱們這下賺瘋了,花出去的錢,最少能翻個五六倍!」姜妍站在旁邊,激動的說道。
「差不多吧,五六倍可以了,主要的是後續發展。」林默悠悠說道。
目前這些都是老片。
哪怕其中有一些經典的。
經常有人三刷四刷。
熱度也就那樣。
現在要抓住的是新片。
「收購版權合同的最後一條他們有異議嗎?」林默想了想,然後開口問道。
「沒有,因為很少有人像咱們這麼大方,所以要他們新片新歌的首位意向很簡單。」姜妍緩緩說道。
首位意向,就是說,你的新片新歌準備發布時,第一位購買者必須是林默的公司。
只有林默不要。
你才能賣給別人。
這個雖然有點霸王條款。
但大家都沒說什麼。
因為他們真的吃不起飯了。
而林默給了他們希望。
「對了,蘇曉和王富貴咱們要追究責任嗎?」姜妍想到了什麼,緩緩問道。
「這個倒不必了,讓他們繼續跳吧,這樣還能給咱們增加一點熱度,他們還是有用的。」林默緩緩說道。
雖然蘇曉和王富貴天天攻擊詆毀自己。
但有他們在。
給林默提供了很多熱度。
所以他才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怎麼樣?我都說了,版權未來一定會變得很值錢的,你看,現在是不是這樣?」
林默看向姜妍,質問道。
「對不起,老闆,我不該質疑你的,可換做任何一個正常人,他們都覺得你的想法異想天開。」
姜妍開口解釋。
接著垂下腦袋,誠懇的道歉。
「沒事,沒事,那接下來我的歌綜?」林默眼睛一亮,接著問道。
姜妍想了想,然後說道:「我覺得可以辦,因為咱們現在帳上有了很多錢,靠之前收購而來的版權,有了錢就要投資,否則一直放著的話會貶值的。」
「對了,老闆你有想法嗎?歌綜的名字叫什麼好呢?」
林默沉思片刻,接著緩緩說道:「就叫他蒙面歌王吧。」
「這個絕對有噱頭。」
「你想想啊,大家根據聲音識別歌手,而且中途不能摘下面具多有意思啊。」
姜妍點點頭,接著說道:「那確實很有意思,既然老闆你要弄,那我就去吩咐人準備了。」
「去吧去吧,到時候把策劃案發給你,去忙吧。」
林默擺擺手,示意對方離開。
看著對方離去的背影。
林默心中暗道:「最關鍵的是,我也可以上去唱兩首,哎呀,好久沒唱歌了,突然有點想念。」
「這世界和自己那個世界的文藝作品不重疊,如果自己把那個世界的歌曲搬過來,那不得爆殺呀。」
這事林默之前就幹過。
在推廣8號網咖的時候。
用了不少的甜歌用來推廣。
效果非常不錯。
直到今天。
那時候發布的歌,現在仍牢牢占據著榜單前幾名。
甚至還有不少粉絲。
指名道姓讓自己去娛樂圈發展。
林默桀桀一笑:「正好這次有機會,看我大顯身手吧。」
「不過在那之前—」
林默想到了什麼。
接著拿起手機,來到室外,選好角度拍了個照,然後發布了博客。
照片是在新世紀公司外拍的。
出鏡的是兩條狗。
一條白色,一條灰色。
同時林默還配文道:「之前我天天來餵流浪狗,可惜他們不領情,後面一段時間沒去,現在再來,他們一個個熱情的很。
「對了。」
「我還給他們取了名字。」
「一個叫小蘇,一個叫小王。」
「好幾天沒來,這次過來,發現他們的臉好像被別的狗咬了,腫了個大包。」
「小王,小蘇,你們臉疼不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