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鬼吹燈》連載各界人士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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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是情,罵是愛,又打又罵是真愛!」

  陳文彬邁著六親不認的步伐從林清霞家裡出來。

  沒有急著回去寫作,而是在附近售賣點買一份報紙。

  卻被告知《新報》的報紙已經售完。

  陳文彬不動聲色的問道:「賣的這麼好,是有什麼大新聞嗎?」

  報攤老闆抬眼瞟了他一眼,沒搭理,繼續整理著跟前的攤位。

  小老頭還挺驕傲的.....陳文彬見狀打了根香菸過去。

  攤位老闆這才接過香菸,說道:「靚仔最近沒看過好萊塢的大片?」

  「你指的是那部盜墓奪寶的《魔宮傳奇》吧?」

  陳文彬傲嬌的說道:「我當然看過,剛上映我就帶女友去看了,拍的真刺激!還得是鬼佬厲害,把挖墳拍的這麼精彩,不像香江這邊只會拍什麼搞笑的武打片。」

  「瞎講八講!」

  報攤老闆黑著臉,罵道:「鬼佬懂個屁的盜墓,那都是我們老祖宗玩剩下的,也就你這種小年輕什麼都不懂。還挖墳?那叫分金定穴,是靠風水秘術才行的。」

  「要不要講的那麼玄乎阿伯,還風水秘術呢,那都是騙人的把戲。」陳文彬故意誇張的說道。

  「撲你個街的!!」

  攤位老闆很憤怒,他有種老祖宗被人侮辱的感覺,於是他從攤桌下面把自己留著那份《新報》的報紙拿出來,指著主刊那行醒目的字朝著陳文彬罵道:

  「看清楚了爛仔,上面明確寫到中國老祖宗在一千多年前就開始怎麼去盜墓的。」

  陳文彬接過報紙,看幾眼,然後又翻到副刊頁面,瞅了兩眼嫌棄道:

  「嘁,我當是什麼呢,這不就是小說嘛,還是騙人的東西。說的那麼好聽,搞來搞去還是挖墳。」

  聞聽此言,攤位老闆一把奪過報紙,怒視道:「跟你講不通,滾滾滾,別擋在這,妨礙我做生意。」

  「神經病!」

  陳文彬一副不爽的離開,

  轉身的那一刻臉色頓時鬆了下來。

  他故意這麼講,就是想試探一下對方的反應。

  以《新報》的影響力和《奪寶奇兵》的熱度,他不擔心報紙沒人買。

  短期內熱銷是可以預見的。

  怕就怕別人在看完之後,覺得一般,甚至不以為然。

  好在香江人篤信風水,《鬼吹燈》算是掐中他們的喜好了。

  至少從這位五十來歲的老伯身上能看到,他對《鬼吹燈》這部小說講述的內容深信不疑。

  而且,《新報》剔除了副刊的一部分GG位,把每期字數增加到5000字。

  三期下來一萬五千字,算是把前奏的懸念和伏筆一口氣呈現出來。

  接下來,陳文彬走訪九龍塘多個報紙攤位。

  試探的對象年齡在二十多歲到六十多歲。

  有的喜歡,有的感覺一般,還有的壓根不感興趣。

  不感興趣的多是在三十五到四十五歲區間的職場中年男性。

  「不急,這才三天,後面再看看。」

  陳文彬心下穩定,回到家裡繼續寫小說。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此刻香江銷量排名靠前的幾家中文報社都在對這部小說進行研究。

  並且還找來《九龍城日報》過往二十天銷售的報紙。

  北角英皇道651號,

  明報大廈。

  年過六十的金鏞已經不復當年那般精力充沛,這兩年他在有意識的放權到底下得力幹將身上。

  而自己則做一些感興趣的事。

  上午,

  金鏞沒有和往常一樣伏案在桌前撰寫社評,而是看起了好友,也是公司聯合創始人沈寶新送來的一摞報紙。

  報紙的印刷很粗糙,很多字體的用墨甚至模糊。

  這讓花甲之年的金鏞閱讀起來很是不適,以至於他不得不每看完一份後,就摘下眼鏡閉目養神休息一會兒。

  20份報紙,副刊內容總數不過8萬,金鏞卻足足花費一個半鐘頭。


  「鬼才啊!」

  金鏞疲倦的將眼鏡丟在桌上,揉捏著眉心。

  下午,沈寶新再次來到金鏞辦公室。

  他一進來,就指著金鏞桌上的那摞報紙,笑吟吟的調侃道:

  「金大俠,看完這部奇書,有何感想?」

  「確實稱得上是一部奇書,情節故事詭譎,筆力老練,香江近十年、往後十年也難以有此佳作。如若後續故事還能保持水準,必成立派之作。」

  金鏞毫不吝嗇自己對這部小說的看好,但話鋒一轉,他又笑道:

  「但與我何干,我早封筆,縱然他是過江龍,也是如今香江小說界的人士去頭疼。」

  誠然,這部盜墓題材的小說寫的好,但他早已不過問「江湖」之事。

  所以,沈寶新這聲『金大俠』並未讓金鏞有任何動容。

  「可惜,可惜啊!」

  沈寶新搖頭嘆息,

  他跟金鏞想的差不多,看到這部小說都認為是內地過來的過江龍寫的。

  而如今的香江小說圈子,自金鏞封筆後,再難有扛鼎之人。

  即便是倪眶這位號稱千字千金的大作家,其作品也難以與之比較。

  金鏞同樣也是這麼認為的,才有那句「近十年,後十年』的話。

  如此,香江的小說圈,怕是無人能擋得住這位內地過江龍的「踢館」。

  這也是沈寶新進來後直接喊『金大俠』的原因。

  希望金鏞能重出江湖殺一殺這條『過江龍』的銳氣。

  奈何....

  所以,這第一聲可惜,是惋惜如今香江小說界無接班之人。

  這第二聲可惜,是對方居然投稿在《新報》這種娛樂報紙,而不是《明報》。

  而且《新報》這波蹭好萊塢大片的行為簡直是無恥.....太香。

  這明明應該是我們《明報》來做的。

  你一個娛樂報紙好好寫寫馬經,報導報導明星緋聞不就好了。

  這種文化人的事,你參合進來幹嗎?

  真真是可恨,可恨至極!!

  「新報?」

  金鏞一陣錯愕。

  「拿走,拿走,莫要耽誤我辦正事!!」

  金鏞以為沈寶新拿過來給他看,是想讓《明報》連載。

  上午看完,他還在想是否稿費可以提一提,千字三十元、或四十元。

  不成想,居然被《新報》截胡。

  這一刻的金鏞,同樣有著跟沈寶新一樣的心痛。

  一部註定要轟動香江,名傳後世的開山之作,

  推動者居然不是《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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