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刊登小故事
伍六一拍開小妹的手,又掏出個圓鐵盒,遞給靠在床頭的大姐:「大姐,這個送給你,還有你借我的30塊,還給你。」
鐵盒上印著「友誼」牌珍珠霜,銀閃閃的蓋子在檯燈下晃眼。
大姐放下書,指尖輕輕觸了觸鐵盒邊緣,輕聲道:「這多貴呀,你留著錢自己用多好。」
伍美珠也停了手,盯著那盒珍珠霜:「就是,二哥你哪來的錢?你不會出去賣血了吧?」
前陣子班上有個男生偷偷去賣血,換了錢買了塊手錶,這事在女生堆里傳了好幾天,伍美珠一琢磨就往這上頭想。
她立馬急了,眼睛裡淚水在打轉。
也顧不上新書包了,撲過去一把抓住伍六一的胳膊,另一隻手就往他肘彎、手腕上扒拉,手指頭在他胳膊上擼來擼去地找針孔。
伍六一被她拽得胳膊生疼,又好氣又好笑地拍開她的手:
「你這丫頭,瞎琢磨啥呢?我是那種人嗎?」他把袖子往上卷了卷,露出胳膊給她看,「你瞅瞅,哪有針孔?乾淨著呢!」
伍美珠眯著眼湊近了,仔仔細細打量半天,胳膊上光溜溜的,確實沒什麼痕跡,這才鬆了口氣,卻還是嘟囔:
「那你錢到底哪來的?總不能是天上掉的吧?」
「稿費!」
伍六一提高了點嗓門,「燕京晚報,下周刊載我的作品,到時候記得買一份哈!」
「啊?」
伍美珠眼睛瞪得溜圓,嘴巴半張著,這比他哥去賣血賺錢還讓她驚訝。
「哥,你還真能見報啊?還是《燕京晚報》,媽這麼扣的人,都經常買。」
她湊近兩步,伸手想去扒拉伍六一的口袋,「稿子呢?寫的啥呀?給我先瞅瞅唄!」
大姐放下手裡的書,臉上沒什麼驚訝的神色,只溫和地笑了笑,伸手替伍六一理了理衣角。
伍美珠在一旁看著,撇撇嘴又湊過來:「姐你咋一點都不意外?這可是《燕京晚報》!」
「我就知道咱們家六一能成。」她看向伍六一的眼神裡帶著篤定。
伍六一有些愧疚,從小大姐就對自己這般信任。
前世,他開書店向大姐借錢,她皺一下眉頭,就把積蓄借給自己。
也是這般的話:「咱們家六一一定能成。」
他心底想著,以後不會讓大姐失望了。
「對了姐,媽快過生日了,你知道媽喜歡什麼不?」
伍美娟尋思了一會兒,說:「媽的蛤蜊油用了好久,要不這珍珠霜就送媽吧。」
「這是送你的。」伍六一搖搖頭:「而且,想送媽貴點的,我手裡還有116塊。」
「奪少?」伍美珠的聲音陡然拔高,眼睛瞪得比剛才見著新書包時還圓。
「哥,你這是賺了多少稿費啊?116塊?這都快趕上爸倆月工資了!」
伍六一臉上帶著點故作輕鬆的得意,往床沿上挪了挪,下巴微揚:「沒多少,區區210塊。」
「嘶——」
伍美珠倒吸一口涼氣。
「寫稿這麼賺錢麼?」
「錯!是你哥寫稿賺錢。」
伍六一轉頭看向伍美娟:「姐,你再想想,貴一點的,這次我來出錢。」
「我記得去年過年,和媽去王府井抓糖,媽在藍天服裝店摸了一件藍色小西裝好久,路上還不停叨嘮它好看,媽作風樸素,其實一直是愛美的。」
伍六一和伍美珠同時點頭,這一點他們是認可的。
他當即拍板:「那就給媽買個西裝,希望那樣式還在。」
「我明天休班,上午就去看看。」伍美娟點點頭,「錢我出一半。」
「姐,你出票吧,錢我來出。」
伍美娟點點頭,算是認同這個方案。
......
《藍衫記》要在下周刊登晚報,但他的《回家的路》已經刊登在「一分鐘小故事」的版面。
刊登前,鄭愛民還問他是否要取個筆名。
看著鄭愛民欲言又止的模樣,伍六一知道他是關護。
通俗小說長期被視為「小道」,文人創作多帶有自娛或謀生性質,而非以「立言」為目的,因此鮮少用真名。
金庸、古龍、張恨水都是筆名。
要麼,是為了社會身份的「安全性」,沈德鴻曾用筆名「玄珠」「郎損」「茅盾」寫文章批評蔣光頭。
小號狂人周樹人更不必說,除魯迅外,還有鄧江、唐俟、鄧當世、曉角、令飛、迅行.....
有人統計過,他一生用了140多個筆名。
伍六一思考一番,決定還是用真名。
他一無對自身安全性的威脅,二來對自己的作品價值的認同,不會做這種掩人耳目的事。
哪怕是通俗文學,他也毫無心理負擔。
而且,通俗文學地位會越來越高,「真名創作」逐漸成為常態。
他這篇以「伍六一」命名的短篇雖小,可也收到不少反饋。
他最直觀的感受就是這兩天的讀者來信變多了。
平時,一包信就夠了,現在得一包半。
一般來說,好少有編輯部把所有信看完的。
但總編顧行知為了能及時傾聽讀者意見,特意交代下來。
徐凱的工作就是從中歸納出讀者意見,形成材料稿。
徐凱看著比平時多出一半的信,頭有些大。
他翻了一篇,這篇是寫給作者伍六一?
伍六一?
徐凱抬頭瞧了一眼,正享受風扇吹拂,滿臉愜意的伍六一。
起身將信送了過去。
「你的信。」
「我的?」伍六一驚訝地拆開信,裡面內容:
「伍六一同志,你好。昨兒個在報上讀了《回家的路》,寫得真好,故事裡的母親和我老娘真的很像。
我母親過世三年了,她那時確診了肝癌,不願意連累家裡,留了個紙條就走了,那紙條上的內容我現在還記得:
『兒啊,媽走了,去你遠方的姨家,別找我,好好照顧媳婦和孩子,別操心我。』
家裡又少了瓶農藥,我當時紅了眼,瘋了似的找,還是聽人說,她到房山去了。
等我到了房山,見她正給要去城裡的路人磕頭呢,就為了托人家把她這一路采的野栗子捎到魏公村的胡同,嘴裡還念叨著:我兒子小時候最愛吃這個了....」
伍六一不禁沉浸在了信中。
等他再次抬起頭,發現徐凱已經把小山般高的信堆滿在了他的左手邊。
鐵盒上印著「友誼」牌珍珠霜,銀閃閃的蓋子在檯燈下晃眼。
大姐放下書,指尖輕輕觸了觸鐵盒邊緣,輕聲道:「這多貴呀,你留著錢自己用多好。」
伍美珠也停了手,盯著那盒珍珠霜:「就是,二哥你哪來的錢?你不會出去賣血了吧?」
前陣子班上有個男生偷偷去賣血,換了錢買了塊手錶,這事在女生堆里傳了好幾天,伍美珠一琢磨就往這上頭想。
她立馬急了,眼睛裡淚水在打轉。
也顧不上新書包了,撲過去一把抓住伍六一的胳膊,另一隻手就往他肘彎、手腕上扒拉,手指頭在他胳膊上擼來擼去地找針孔。
伍六一被她拽得胳膊生疼,又好氣又好笑地拍開她的手:
「你這丫頭,瞎琢磨啥呢?我是那種人嗎?」他把袖子往上卷了卷,露出胳膊給她看,「你瞅瞅,哪有針孔?乾淨著呢!」
伍美珠眯著眼湊近了,仔仔細細打量半天,胳膊上光溜溜的,確實沒什麼痕跡,這才鬆了口氣,卻還是嘟囔:
「那你錢到底哪來的?總不能是天上掉的吧?」
「稿費!」
伍六一提高了點嗓門,「燕京晚報,下周刊載我的作品,到時候記得買一份哈!」
「啊?」
伍美珠眼睛瞪得溜圓,嘴巴半張著,這比他哥去賣血賺錢還讓她驚訝。
「哥,你還真能見報啊?還是《燕京晚報》,媽這麼扣的人,都經常買。」
她湊近兩步,伸手想去扒拉伍六一的口袋,「稿子呢?寫的啥呀?給我先瞅瞅唄!」
大姐放下手裡的書,臉上沒什麼驚訝的神色,只溫和地笑了笑,伸手替伍六一理了理衣角。
伍美珠在一旁看著,撇撇嘴又湊過來:「姐你咋一點都不意外?這可是《燕京晚報》!」
「我就知道咱們家六一能成。」她看向伍六一的眼神裡帶著篤定。
伍六一有些愧疚,從小大姐就對自己這般信任。
前世,他開書店向大姐借錢,她皺一下眉頭,就把積蓄借給自己。
也是這般的話:「咱們家六一一定能成。」
他心底想著,以後不會讓大姐失望了。
「對了姐,媽快過生日了,你知道媽喜歡什麼不?」
伍美娟尋思了一會兒,說:「媽的蛤蜊油用了好久,要不這珍珠霜就送媽吧。」
「這是送你的。」伍六一搖搖頭:「而且,想送媽貴點的,我手裡還有116塊。」
「奪少?」伍美珠的聲音陡然拔高,眼睛瞪得比剛才見著新書包時還圓。
「哥,你這是賺了多少稿費啊?116塊?這都快趕上爸倆月工資了!」
伍六一臉上帶著點故作輕鬆的得意,往床沿上挪了挪,下巴微揚:「沒多少,區區210塊。」
「嘶——」
伍美珠倒吸一口涼氣。
「寫稿這麼賺錢麼?」
「錯!是你哥寫稿賺錢。」
伍六一轉頭看向伍美娟:「姐,你再想想,貴一點的,這次我來出錢。」
「我記得去年過年,和媽去王府井抓糖,媽在藍天服裝店摸了一件藍色小西裝好久,路上還不停叨嘮它好看,媽作風樸素,其實一直是愛美的。」
伍六一和伍美珠同時點頭,這一點他們是認可的。
他當即拍板:「那就給媽買個西裝,希望那樣式還在。」
「我明天休班,上午就去看看。」伍美娟點點頭,「錢我出一半。」
「姐,你出票吧,錢我來出。」
伍美娟點點頭,算是認同這個方案。
......
《藍衫記》要在下周刊登晚報,但他的《回家的路》已經刊登在「一分鐘小故事」的版面。
刊登前,鄭愛民還問他是否要取個筆名。
看著鄭愛民欲言又止的模樣,伍六一知道他是關護。
通俗小說長期被視為「小道」,文人創作多帶有自娛或謀生性質,而非以「立言」為目的,因此鮮少用真名。
金庸、古龍、張恨水都是筆名。
要麼,是為了社會身份的「安全性」,沈德鴻曾用筆名「玄珠」「郎損」「茅盾」寫文章批評蔣光頭。
小號狂人周樹人更不必說,除魯迅外,還有鄧江、唐俟、鄧當世、曉角、令飛、迅行.....
有人統計過,他一生用了140多個筆名。
伍六一思考一番,決定還是用真名。
他一無對自身安全性的威脅,二來對自己的作品價值的認同,不會做這種掩人耳目的事。
哪怕是通俗文學,他也毫無心理負擔。
而且,通俗文學地位會越來越高,「真名創作」逐漸成為常態。
他這篇以「伍六一」命名的短篇雖小,可也收到不少反饋。
他最直觀的感受就是這兩天的讀者來信變多了。
平時,一包信就夠了,現在得一包半。
一般來說,好少有編輯部把所有信看完的。
但總編顧行知為了能及時傾聽讀者意見,特意交代下來。
徐凱的工作就是從中歸納出讀者意見,形成材料稿。
徐凱看著比平時多出一半的信,頭有些大。
他翻了一篇,這篇是寫給作者伍六一?
伍六一?
徐凱抬頭瞧了一眼,正享受風扇吹拂,滿臉愜意的伍六一。
起身將信送了過去。
「你的信。」
「我的?」伍六一驚訝地拆開信,裡面內容:
「伍六一同志,你好。昨兒個在報上讀了《回家的路》,寫得真好,故事裡的母親和我老娘真的很像。
我母親過世三年了,她那時確診了肝癌,不願意連累家裡,留了個紙條就走了,那紙條上的內容我現在還記得:
『兒啊,媽走了,去你遠方的姨家,別找我,好好照顧媳婦和孩子,別操心我。』
家裡又少了瓶農藥,我當時紅了眼,瘋了似的找,還是聽人說,她到房山去了。
等我到了房山,見她正給要去城裡的路人磕頭呢,就為了托人家把她這一路采的野栗子捎到魏公村的胡同,嘴裡還念叨著:我兒子小時候最愛吃這個了....」
伍六一不禁沉浸在了信中。
等他再次抬起頭,發現徐凱已經把小山般高的信堆滿在了他的左手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