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笑裡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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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才算不好?」

  吳清之聞言,眉骨優雅的挑起,露出一個玩味的笑容。

  「他不好,我的生意才能好。」

  吳清之是個常年掛著笑臉的,蔣孟光侍奉左右久已,最是知道他的脾性。

  所謂陌上顏如玉,公子世無雙,這般的佳話,表面上夸一夸吳清之那標誌的臉,卻是很合適的。

  可一旦撕下那張俊美的外皮,內里的,藏著的是什麼,總歸是比餓狼胃口更大的東西。

  笑裡藏刀,有仇必報,大抵便是如此了。

  蔣孟光微嘆一息,只得湊上前去,壓低了聲音,道:「探子來報,說是曹少爺如今身無分文,又缺錢治病,只怕是要被逼著賣血去了……」

  吳清之略略睜大了眼睛,嘴角卻仍是上翹:「這怎麼行,他的血,莫要憑白無故的禍及旁人!」

  吳清之一面說著,一面慢條斯理的挑選著桌上的糖水,念及遲榕喜食酸味,遂瞥見一碗陳皮紅豆。

  約莫是糖水有些太涼了,那瓷碗上蒙著霜霧,吳清之甫一拿起,觸摸一二,便又放了回去。

  只聽得他低笑一聲:「下次別買這麼冰的,遲榕吃不得,放溫了我再來拿。」

  「行了行了,知道你有小嬌妻,可別向我哥倆炫耀了,下次一定!」蔣孟光斜了吳清之一眼,「說正經的,你要拿他怎麼辦,既是質子,總不能任由曹少爺自生自滅。」

  吳清之風輕雲淡道:「他不是有一顆價值連城的粉鑽嗎,賣了,就有錢治病了。」

  再看那碗糖水,瓷壁上的霜霧漸漸凝聚,融為水珠,似一行清淚般的流淌而下,印著一道淚痕。

  「曹愛民,的確是個可憐人。」吳清之嘆道,「何人不望求仁得仁呢,我亦是如此。」

  他探出一指,輕輕拭去那瓷壁上的水痕,眼光晦暗不明,「孟光,是時候教錢莊的人,催得緊些了。」

  「還有,切莫忘了,要與報社的人打好關係,畢竟,那是廣而告之的喉舌。」

  言罷此話之時,吳清之已然捧著糖水,行至門邊,正欲離開。

  他捧著糖水的樣子仿佛獻寶似的,小心翼翼,生怕潑灑了分毫,教那凝起的皮子皺了褶子。

  遲榕吃東西,有一種幼兒的愛好,不放過任何一碗粥水的皮面。

  遲榕不曾說過,只是朝夕相處,一日三餐,吳清之早已記在心中,不會忘懷。

  蔣孟光點了點頭,臉上再次露出插科打諢的嘻笑:「廣而告之是罷,我記下啦!」

  吳清之笑意盎然:「這粉鑽首次亮相賣出,便是大張旗鼓的,此次易主,又哪有不宣傳的道理。」

  話畢,便是再無言語,直捧著那糖水走了。

  吳清之回了辦公室,但見遲榕四仰八叉的躺在椅子裡,姿態很不優雅。

  於是失笑道:「新同事,領導不過離開爾爾,你就沒了正形,該如何作罰?」

  誰料,遲榕聞言,竟是理直氣壯的回應道:「吳老闆,請你好好的看一看手錶,現在是午飯的點鐘,是我的自由時間,你無權干涉我的坐姿。」

  遲榕得了便以還賣乖,吳清之見此情形,卻是不惱,只將瓷碗輕輕的置於案上,復又在她身側坐定。

  「我的手錶洗壞了,」吳清之信手點住腕心,笑說,「我夫人畫給我的手錶,如今洗手洗掉了,我得請她重新畫給我。」

  遲榕倏的怔住了。

  吳清之說的是前些時日,他二人從金公館逃出生天的次日。

  彼時,遲榕只是閒得無聊,七分用心之外,是三分的煩悶。

  她的確還未賺到什麼大錢,一時之間,唯有畫餅充飢,墨水筆潦草的畫一塊手錶,先向吳清之許諾。

  誰料,本是孩子氣的舉動,卻教吳清之這般仔細的念念不忘著。

  遲榕嘴唇蠕動,心中生出一股暖意。

  於是沉默片刻,終是咧嘴笑道:「好啦好啦,給你再畫一塊就是了,等我發了工資,一定給你換一塊指針可以走動的!」

  他二人笑笑鬧鬧,午間的時光緩緩的流去,每日的光陰亦是緩緩的流去。

  遲榕如今身兼二職,原是有些吃力和分身乏術的。

  可她從小受盡遲二爺的敲打,歇後語像是貫口一般,天天掛在嘴邊,頭頭是道,不爭饅頭爭口氣,老遲家可以養蠢閨女,但不能養懶閨女。


  遲榕於是勤奮刻苦,悉心鑽研,漸漸的,終於能將工作做得像模像樣。

  在此期間,遲榕何嘗沒有失誤過,吳清之甚至扣過她的工資。

  他自不是寵妻無度的那種丈夫,然,吳清之亦不以高高在上的態度指責她,辦公時,更是會禮貌慣性的聽取遲榕的想法,再將其中述職內容一一記下。

  遲榕以前從不考究自己的名字,為何生作女子,不得蓉字,卻得了一個木字旁的榕字。

  而如今,遲榕卻時常會想,遲老太爺為她取名為榕,徬清水則林木蔭蔭,大約乃是天意。

  她竟真的陰差陽錯的尋到一位良配。

  是日,遲榕與吳清之晨起罷,正是梳洗時,只聽得管家輕輕敲門。

  那廂,吳清之已是西裝革履的穿戴好了,開門畢,卻見管家恭恭敬敬,奉上報紙一疊,信函一封。

  「少爺,今晨可有什麼特別想吃的?」

  吳清之聽著盥洗室內聲音窸窣,於是笑道:「少夫人愛吃豆漿泡油條,油條外皮炸得酥些。」

  管家樂呵呵的應道:「少爺這般仔細,我們這些做下人的,早就把少夫人的飲食愛好記在心裡了!二位只管桌上見餐罷!」

  吳清之聞言,靦腆的點了點頭,遣人去罷,方才將那報紙攤開,細細的閱讀起來。

  晨報頭版,一如既往的印著黑色大字,甚為醒目。

  女伶馮曉曼銷聲匿跡,粉鑽竟易他主!

  新聞題目用詞誇張,卻是所言非虛的。

  從前,這天價粉鑽被拍下之時,亦是如此。

  媒體無心,唯有喉舌,無論是老闆乞丐,一旦被印成鉛字,就是娛樂至死。

  要大張旗鼓,要反覆利用,要以一個人的矚目換利,再以此人跌下神壇作為笑柄。

  吳清之看著那頭版新聞,自言自語道:「不過是一枚粉紅色的晶石罷了……竟能左右人倫,當真是個奇異的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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