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真是白瞎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得,你牛。咱所馮元律師,三級合伙人,估計你肯定不認識。」陳少閒禿嚕禿嚕的吃著面,含糊的說道。

  「還真不認識,是他的客戶要離婚?」沈浪挑著碗裡熱氣騰騰的麵條,問道。

  「不是,是他要離婚。」

  「啥?」沈浪的筷子停在了半空,「不對呀,咱們律所不是有專門辦離婚的律師嗎?他們可比我專業。」

  「但誰的手段都沒有你多。」

  「你直接說我不擇手段不就得了,切!」

  「嗯,你非要這麼理解,我也不攔著。」陳少閒抽出幾張餐巾紙,擦了擦嘴,「別看大家都覺得『不擇手段』是貶義詞,不是啥光彩事,可真碰到事,只要對自己有利,誰管你用什麼手段。」

  「這話說的我愛聽,這世上凡是有人嫉妒,排斥的,一定是有價值的,是他們不會的。

  一旦他們掌握了這些令他們嫉妒、排斥,口口聲聲聲討的東西,嘗到了甜頭,他們這些站在道德制高點的傢伙,立刻就會變得貪婪如餓狼。」沈浪得意的靠在椅子上,對自己的總結很滿意。

  「我覺得你不該做律師,應該去做銷售或者去大學做教授,太能忽悠了。托尼老師都沒你能。」

  「扯遠了,扯遠了,咱們還是說說馮律師的事吧。」沈浪呵呵笑道。笑的很奸詐,很無恥。

  「涉及到個人隱私,我知道的也不多。下午我讓他去找你,你們自己談。」

  「嗯,也行。」

  ……

  下午,辦公室的門關著,裡面坐著兩個人,陳夏去監獄「陪聊」還沒回來。

  一身做工精緻的帶暗紋的深色西裝,一條深藍帶斜紋的真絲窄領帶,配上一雙小牛皮棕色皮鞋,再加上三七分的髮型,油光鋥亮的黑髮,乾淨的臉,坐在沈浪對面的馮元一點不像四十歲的人,看起來也就三十出頭。

  看著馮元,沈浪心裡琢磨著,這賣相,這體格,不去夜總會之類的地方做嘎嘎叫的動物,真是白瞎了。

  「馮律師,咱們都是業內人士,又是同事,我就不繞彎子了。你想請我做你的律師,辦理你的離婚案,是這樣嗎?」

  「是這個意思,咱們雖然之前沒見過,但是你的大名我早有耳聞。」馮元不卑不亢的說道。

  「嗯,具體是怎麼回事?我需要知道全部經過。」

  沈浪端著茶杯看了他一眼,他是律師,對方也是律師,他是知道律師都是什麼德行的,嘴裡說出來的都是自己的理,從來不說自己的不是,這一點比普通當事人更難對付,開庭時往往會搞的代理律師很被動。

  馮元猶豫了下,說道:「那我從頭開始說……」

  馮元的媳婦叫朱雲,結婚前是辦公室白領,懷孕後一直辭職在家。倆人都是二婚,結婚已經二年半,現育有一子,二歲零一個月。

  馮元在外的應酬多,喝酒自然少不了,一開始兩人恩恩愛愛,但是生完孩子後,朱雲開始抱怨他回家晚。一次,發現馮元身上有根女人的長髮,便不依不饒,不管馮元怎麼解釋就是不行。

  從那以後,朱雲與馮元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就這樣吵吵鬧鬧到了現在,期間馮元酒醉,打過她幾次。

  後來馮元覺得這日子實在沒法過了,提出離婚,女方一開始不同意,馮元心中煩悶,酒後回家,與朱雲拌了幾句嘴,心中火起,又打了朱雲。朱雲就此帶著孩子,搬出了家,不知去向。

  過了不久,馮元接到了法院的傳票,朱雲以家庭暴力,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並要求家庭財產的七成歸她所有,孩子也歸她。

  「家庭暴力是真的?」沈浪不敢相信,一副奶油小生面相的馮元居然有這「氣魄」,可對方提供的醫院診斷證明,又不容否認。

  「嗯,打人的事我承認。但每次都是她挑頭,趁我酒後,用言語刺激我。」

  「那離婚的事,你怎麼想?」沈浪可不會聽他的一面之詞,但對方的打算是必須得聽的,畢竟辦事不由東累死也無功。

  「還能怎麼想,過不下去就離唄。我同意離婚,但是財產三七分,我肯定不同意,最多五五分,而且孩子要歸我。」

  「她列出來的財產清單,你認可嗎?」沈浪從桌上的案件資料中抽出一張列著財產的清單,在空中晃了晃。

  「不認可,兩百一十萬現金,一輛奔馳車,一套大三居,其中大三居和奔馳車是我婚前財產,我有購買憑證,都是婚前全款買的。兩百一十萬里有六十五萬是婚前我存的五年定期,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他一直沒有工作?」

  「嗯,結婚後,她說要一心照顧家,就辭了工作。我總覺得這裡面有些陰謀的味道。」

  「為什麼這麼說?」

  「我們都不是初婚,結婚前她就知道我的工作性質,那段時間我也經常陪客戶吃吃喝喝大保健,可她從來不說什麼,還表現的很體貼。

  結完婚,特別是有了孩子後,她就像完全變了一個人,為芝麻點小事都能吵一架。」

  「會不會是產後抑鬱症?」

  「不像,我問過在醫院工作的同學。很多時候我總感覺她是在刻意這樣做。」

  「你想讓我做到什麼程度?換句話說,你的要求是什麼?」沈浪知道馮元不會無緣無故的找自己,一定是有特別的需求。

  「我的底線是財產五五分,給她幾十萬。但是孩子必須歸我。當然如果你能為我爭取到更大的利益,我不會虧了你。」

  馮元也沒藏著掖著,要想讓沈浪發力,必須得給夠好處。因為在他們之間只有利益與利益的交換,都是法律人士,不用講那麼多條條框框,條條框框框死的都是那些迂腐的人。

  「嗯,現在說說律師費。你準備給多少?」

  「你想要多少?」

  兩個人就像做生意一樣都不想露底牌給對方。

  「兩萬基礎律師費,然後孩子歸你再加十萬,財產分割以五五分為基礎,我給你省下來的那部分,咱們五五分。」

  「太高了,財產分割,省下來的部分,最多給你百分之二十。」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