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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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浪不是沒想過私下裡收費,好處很明顯,但是梁女士的人品……他不想賭,還是穩當點好,以免日後惹麻煩。

  「這……行嗎?」陳夏拿著補充協議進門,遲疑的看向沈浪。

  「本律師接手案件後發現這案子非常複雜,工作量增加了一倍,於是經與梁女士商議,合意簽署補充協議,調整律師費,這不很正常嘛?」沈浪從她手裡接過補充協議,隨意的回道。

  「我的意思是,梁女士會配合嗎?」陳夏有些擔心。

  「她曾聽人說過,我『無所不能』。」沈浪意味深長的說道。

  「那之前簽的那份補充協議呢?」陳夏似懂非懂的問道。

  「這份簽了,那份就沒用了,直接粉碎了,就當從未發生過,反正當初只簽了一份補充協議,不怕她找後帳。這叫變通。」沈浪得意的解釋道。

  「變通?」陳夏疑惑的看向他。

  「怎麼跟你講呢,如果你前面有座山,你是繞過去,還是像愚公一樣去移山?」沈浪問道。

  「當然是繞過去。」

  「這就是變通,遇到不同的情況要做出相對應的調整,規矩是死的,但人是活的。這份協議一簽,後面的收費就合法合規了,不是嗎?」

  「那原則呢?難道變通不需要原則嗎?」在陳夏看來,他之前的行為毫無原則,既不合法也不合規。

  「原則?當然,我是一個有原則的人。我的原則是不損害自己的利益,其他的都可以變通。」

  好吧,陳夏徹底服了,這就是一個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不擇手段」應該就是他口中的「變通」。

  「好了,從這周開始,一連七天,你要給我買早點。我的要求不高,早上三個肉夾饃,或者兩套煎餅。」說著,沈浪將離婚案的判決書遞給了她,「說話要算數。」

  兩套煎餅,你也不怕撐死!陳夏在心裡默默地畫了個圈圈。

  當看到判決結果後,陳夏驚訝的瞪大了眼睛。

  三七分,居然真的是三七分!

  梁女士除了拿到七成的財產外,還獲得了十萬元賠償。賠償的數額在陳夏的預料之中,但她沒想到梁女士真的拿到了七成的財產。

  陳夏又一次敗給了現實。

  「這份判決還沒生效,萬一被告上訴呢?二審未必會支持三七分。」陳夏說這話時,多少有點底氣不足。

  一般來說,除非在審理中出現明顯的違法或者有失公允,二審基本上都會維持原判。這一點,陳夏是有所耳聞的。

  「上訴?」沈浪搖了搖頭,「這個案子應該不會。你沒覺得開庭時,被告有些怪嗎?」

  「怪?怎麼講?」陳夏不知他指什麼。

  「對方沒請律師,而且庭審中對抗也不激烈,更像是在演戲。」沈浪眯起了眼。

  「不會吧,我覺得被告是心裡有愧,所以有意讓著梁女士。」陳夏歪著頭,想了想說道。

  「呵呵,心裡有愧?我不這麼看,能成大事的人,哪個心不狠,你看看網上那些有錢人離婚,為了爭奪財產,人腦子不打出狗腦子已經算善良了。」沈浪冷笑道。

  梁女士是下午二點半來的,二話沒說直接簽了補充協議,然後又支付了二十萬律師費,反正都是之前約定好的,不過是換個付費的理由而已。她對沈浪的辦事能力還是很滿意的。

  陳夏當著她的面,將之前簽的那份補充協議放入了碎紙機。

  直到離開律所,梁女士從頭到尾沒提過被告上訴的事,也沒擔心過此事,好像這就是終審判決一般,很不符合常理。

  難道她不擔心被告上訴,二審法院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財產?陳夏發現這案子禁不住琢磨,越琢磨越覺得怪。也許沈浪是對的。

  ……

  周四一早,陳夏下了公交車,直奔律所不遠處的飯店,那家飯店的早點還是很不錯的,唯一的缺點是稍微有些貴,可沈浪指名要吃這家的早點,陳夏只能趕早過來買肉夾饃。

  今天她的心情不錯,因為昨天吳四寶的案子開庭,她終於揚眉吐氣了一把。

  「服務員,給我來四個肉夾饃,一會兒帶走。再給我來一碗餛飩,半屜小籠包。」陳夏點完餐,拿著號牌走到了一個空桌旁。

  「陳律師,好巧,您也在這裡吃早餐。」一個熟悉的聲音從側後方傳來。


  陳夏順著聲音望去,麻貴正一臉笑容的看著她。

  「嗯。」陳夏臉上帶著禮貌的微笑,兩個老闆之間不睦,所以她不想跟他有過多的交往。

  上次檔案室摔了一跤後,麻貴改變了策略,想來個潤物細無聲,在生活、工作中多幾次巧遇,慢慢拉近雙方的關係,然後再拉攏她。

  可巧,這幾日麻貴發現她經常來這裡吃早餐,於是便有了今日的巧遇。

  往日,麻貴是不會來這裡的,主要是太貴了,一碗牛肉麵外面賣八九塊,這裡卻賣二十元,關鍵是還沒幾片牛肉,吃的麻貴直肉痛。

  虧得陳夏沒去吃大龍蝦和象拔蚌,否則「巧遇」幾次自己非破產不可,麻貴只能這樣安慰自己。

  服務員送早餐過來的時候,陳夏發現麻貴端著一碗麵條坐到了她的對面。

  「您一個人吃這麼多?」麻貴一邊往碗裡狠狠的放辣椒油,一邊驚訝的瞄著她面前的早餐。

  「嗯,肉夾饃是給沈律師帶的,他最近比較忙。」陳夏出於禮貌回了一句。

  「咱們做助理的真不容易,除了幹活,還得給老闆買早餐。」麻貴吃了一口麵條,神秘兮兮的說道,「您知道嗎,網上叫咱們什麼?」

  「什麼?」陳夏下意識的問道。

  「法律民工!您說是不是很形象,工地的民工搬磚、蓋樓,咱們碼字、辦案,都是最底層的勞動者,都是給老闆幹活。」麻貴自嘲道。

  陳夏嘴上沒說,可心裡卻不這麼想,老娘昨天才打敗一個法律敗類,興奮勁還沒過,大清早的你就說我是民工,合適嗎?

  再說了,民工怎麼啦,沒有民工,光靠那些坐辦公室的大肚漢,城市能建的這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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