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4章 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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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洋起身本想跟著一起去,被喬華強攔下,「這幾天你都連軸轉了,該好好休息一下。這樣,你跟老趙留守,要是出什麼意外,馬上聯繫你。」

  去抓人能有什麼意外,不過是看他一直在調查案子,就算是鐵打的也累了,這才找了個這麼個理由。

  高洋自然也不會強求什麼,表了個OK的手勢後,坐在椅子上休息。

  見喬華強、狗子等人整裝待發,又在幾分鐘後消失在辦公室里。

  高洋看著空蕩蕩的辦公室,一時之間也不知道做些什麼。

  趙志偉倒是習慣這種感覺,頭枕著手,微仰起頭,看著天花板上不斷旋轉的鐵質風扇。

  見高洋站在那,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樣,便問:「怎麼了,不習慣?」

  高洋撓了撓頭,倒也不是不習慣,就是除了培訓的七天,他就一直在查案,而就算不查案,辦公室里也滿是三中隊的同事,大家嘰嘰喳喳得做個各種各樣的事。

  雖然互相不打擾,但總感覺心裡有一種歸屬感,而現在只剩下他和師父,就有一種被拋棄的錯覺。

  「沒有,就是第一次見這麼空蕩蕩的辦公室。」高洋托著下巴,盯著電腦屏幕說。

  他突然想著要不要去檔案室看看那些之前未破的懸案,或許自己能憑藉著上一輩子的記憶找到一些線索。

  「哈哈,你就是個勞碌命。趁能休息的好好休息吧,要是案子來了,別想著能睡個整覺。」趙志偉笑著開解他。

  高洋聳了聳肩,突然想起一個問題,轉頭問趙志偉:「師父,那錢隊怎麼一見畫像就認出是被通緝的人?」

  他說的是楊顏瑩四人的詐騙團隊,要不是錢亮從自己畫的人像中認出是被通緝的詐騙團伙,說實話,案子會很難破。

  畢竟對方的身份對外是假的,通過假的人際關係調查自然不可能順利。

  當然,如果不斷深入調查,也會發現這其中的關係,只是調查時間會延長,更甚至讓兇手逃脫制裁,畢竟他可是用了替身死亡。

  「哦,這個呀,每個人都有怪癖,錢隊的怪癖就是一有空閒就看各種通緝令,妄圖靠抓人暴富。畢竟通緝令上的人都很值錢的,當然活得才值錢,死了就不值了。」

  趙志偉猛得坐直了身子,續道。

  「其實抓人暴富這有先例的,錢隊他師父就因為這賺了不少錢。通緝犯都是四處逃竄的,為了活著會做些偷雞摸狗的事,一旦被抓,要是有人認出來,不就是送上門的錢嘛。」

  高洋聽得一愣一愣的。

  上一世他跟錢亮雖然有過交集,但並不知道他有這種怪癖,而且還是師承。

  說到師承,他轉頭看向趙志偉。

  自家師父的怪癖就是查各種奇怪的案子,並樂此不疲,甚至還會去找那種過了很久的懸案,導致他也有這種跡象。

  準確的說,他其實更嚴重。

  趙志偉因為年紀大了,精力不足,又在余陽縣這種小地方當差,遇到的案子又少,所以表現不是很明顯,而且他不喜歡跨隊查案,覺得會搶別人的功勞。

  至於跨縣,也是等其他縣的人尋找幫助才會過去支援。

  但高洋年輕,又是新入警員,似是有使不完的牛勁,再加上一來警局,就表現出色的查案能力,導致一有案子,其他隊就會來找他,美名其曰培養未來神探,能者多勞什麼的。

  噫,懸案。

  正好沒什麼事,看看有什麼懸案要處理。

  高洋沒有再和自家便宜師父說話,而是去了檔案室。

  其實現階段,刑事案件系統已經開始建立,只是還不夠完善。

  而余陽縣又是一個相對落後的地方,案子大多還是以紙質檔案的方式放置在檔案室里。

  上一世,高洋一有空就會泡在檔案室里,但怎麼說呢,懸案之所以被稱為懸案,除了當時的偵查技術不到位外,還有就是無法鎖定嫌疑人。

  就像夫妻一方死亡,但大概率兇手就是還活著的那位,這是通過人際關係可以直接查出來的。

  而無法鎖定嫌疑人,分為一:過路兇手,就是因為偶然路過而犯下殺人案,之後又快速逃離,沒有被人目擊。

  其中最有名的案例就是,一位阿婆在家裡做飯,因為飯香而引來的兇手,遭殘忍殺害。


  還有一種就是兇手與死者有人際關係,但不密切,因為某一次偶然的口角,或者就因為死者看自己的眼神不對而起了殺意,最終因為沒有確鑿的殺人動機而被忽視。

  他曾看過一個案例,兇手送了死者一條領帶,而死者一次都沒有佩戴過,兇手認為死者瞧不起他,故而殺了死者全家。

  高洋走進檔案室,和檔案室警員打了聲招呼後,翻看檔案指引。

  他記得有一個懸案,是村裡有個小女孩被殺,但因為沒有目擊者,導致一直無法破案。後來兇手和別人喝酒侃大山,無意中透露了殺害小女孩的事。

  聽到這個之後,那人立刻報警,警察在兇手的家裡搜到了殺害小女孩的砍柴刀,上面還殘留著未洗淨的血跡。

  據那個兇手交待,當時他到山上砍柴,卻突然下起大雨,只好回家。

  回家途中,路過小女孩的家,小女孩突然朝他喊了一聲落湯雞。

  因為沒能砍到柴,本就心情不暢快,又被小女孩這麼一說,頓時火起,見她一個人獨自在家,立刻操起柴刀砍了她的脖子。

  直到她倒在地上時,兇手才發現自己闖了大禍。

  但因為當時大雨,痕跡全被衝掉,只在屋內發現兇手的一個腳印。

  可兇手本就是路過,還不是同村人,自然沒人懷疑到他的身上。

  高洋找到那個檔案,翻看著其中的細節。

  上一世,這案子是06年10月的時候破的,他當時跟著一起去抓捕的兇手。

  當警察找到兇手時,對方還沒有意識到自己酒後失言的事,囔囔著什麼冤枉一類的話,直到警察找到兇器,在上面找到血跡,他才低下頭承認自己殺人的事實。

  檔案是找到了,那又該怎麼告訴喬隊他們兇手是誰呢。

  直接說吧,肯定會被問,你怎麼知道的。

  不說,兇手又會繼續逍遙法外。

  那枚鞋印是關鍵線索,但它又不會說話。唉,真是讓人頭痛。

  就在高洋為此焦頭爛額之際,突然靈光一閃,都可以打電話報警了,自己何不來個匿名報警。

  想到這,他立刻把檔案放回原處,走出檔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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