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槍蹦死
對於這些獵鬼者來說,現在最大的競爭目標就是自己的同行。那個能夠實現人願望的詭異,必須要拿到手。
剛才他們就在這爭論不休,誰才能進村子裡抓鬼,還沒有得出一個結果,現在又來了一個。
這五個人都是駕馭詭異的獵鬼者,他們身上都有很重的鬼氣,所以相互之間都不敢先動手試探。
但現在陳默出現在了這裡,他反倒是可以成為這些人彰顯自己力量的目標。
「江鈴。」
陳默的話音剛落,人群里就爆發出一陣嗤笑。
「一個小城市來的小子,當了幾年的獵鬼者,你會抓鬼嗎?」
站在最前面的男人往前湊了兩步,他左臉從眉骨到下頜刻著一道深褐色的疤,右手手腕以下是青黑色的,而且還特別大。
陳默一眼就能看出來,這個人駕馭了詭異的力量。
把詭異嫁接到身體裡,成功駕馭之後就可以使用詭異的力量,這樣做可能會對身體產生很嚴重的副作用,但好處也顯而易見,能夠使用詭異的能力。
就像剛才的高速婆婆,如果陳默駕馭了它,那麼他可以用詭異的速度奔跑,這樣以後就不用坐車了。
像這種使用詭異力量的獵鬼者,占大多數,因為這個時代有正派抓鬼法傳承的人太少了,況且駕馭詭異可以直接獲得力量,不需要漫長的修行。
所以入這行的人大多數都選擇駕馭詭異,效果立竿見影。
「小子,你入行幾年了?會抓鬼嗎?。」
黑手說完之後看向趙山河:「趙老闆對吧?你把委託金給我,我保證幫你完美的解決這件事。」
因為是駕馭詭異,所以這個男人看上去有一種特殊的兇狠,整個人散發的戾氣,讓趙山河一時間不敢拒絕。
「小弟弟,我勸你還是聽話比較好,這件事不是你能參與的。」
一個紅髮大姐姐抽著香菸,她身上散發詭異氣息的地方是她的胸口。
這就是傳說中的鬼胸嗎?也不知道有什麼能力。
「凡事要講究個先來後到,我是第一個來這裡的人,所以理應第一個去抓鬼。」
說這話的是一個老頭子,明明頭髮是黑色的,但一臉的皺紋,但那不是老年人的皺紋,更像是皮膚下面的肌肉沒有了,只剩下一層皮所以看上去皺皺巴巴的。
「老東西,你算個什麼東西!鬼就一隻,你先抓那不就是給你了?」
顯然他們都不懂血月對鬼的增幅程度,這些人在血月之前可能都風頭無兩,對詭異能輕鬆壓制戰勝,把那紅衣女鬼當成了以前那種小弱雞。
因此他們認為,誰能先進去山洞裡抓鬼,那鬼就是誰的了。
眼看著他們幾個要動起手來!陳默真的有些無語。
他以前都是單打獨鬥,從來沒有和別的獵鬼者一起抓過鬼,頭一次遇到這樣的場面。
對付鬼陳默還能得心應手,可是和人打交道,真的很累啊。
陳默本來就是看熱鬧的心態,但就在這個時候,那個黑手忽然走到了他的面前,二話不說對著陳默就抬起自己的手,對著陳默扇了下來。
在場的獵鬼者,身上都有詭異的氣息,只有陳默,沒有一點詭異之氣。
這個擁有鬼手的男人知道貿然與這些人動手,不一定能落得好下場,所以他要用自己的能力威懾一下眾人。
而陳默就是一個最佳的演示對象,被他鬼手拍中的人,身體會腐爛,能夠帶來強大的視覺衝擊,只要讓那幾個人看到,對方就肯定會忌諱自己。
與此同時他也能試一試陳默的能力,看看這小白臉到底有沒有東西。
陳默看著那黑手上面散發著黑氣,知道裡面應該是封印了一個詭異,被這鬼手拍在身上,肯定不會有好下場。
不能浪費變身在這些人的身上。
「咔!」伴隨著子彈上膛的聲音,一把手槍頂在了黑手的腦門上。
那下落的手掌,當即就停在了半空中。
這把槍還是之前那個半夜襲擊陳默別墅的老炮留下的,這東西對付詭異沒用,可用來打人,就方便多了。
「小子,你不講武德,咱們獵鬼者之間,用能力分勝負!」
黑手也沒想到對方直接就掏槍了,他鬼化的地方只有手,身體的其它部位可擋不住子彈。
有些獵鬼者的確會買槍防身,雖然社會上禁槍,但只要有錢還是能搞到的。
但一般情況下,獵鬼者不會用槍來殺人,因為那樣後果就太嚴重了。
用槍打死人,萬被發現,那麼警察肯定會全力調查,畢竟在這個社會上,用槍打死人可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詭異復甦之前的獵鬼者不是什麼特殊身份,被抓到了一樣會被審判。
但如果使用自身的詭異力量把其它人殺死,那基本上就沒什麼事情了。
槍殺是實質性的證據,但詭異力量殺人,很難取證。
就好比有個人能用詛咒娃娃把人詛咒死,但不能因為這件事對他判刑,因為無法證明受害者的死和詛咒有直接關係。
這和開槍讓子彈射進對方身體造成的死亡,有著本質區別。
因此獵鬼者殺人,通常都是用自身詭異能力,使用槍械或者是其它武器,會給自己造成麻煩。
「小子,你剛才說道上的規矩,呵呵呵……你不知道用槍是什麼代價嗎?這麼多人看著呢,有本事你就……」
黑手以為陳默是在嚇唬自己,因為現在在場這麼多人,對方怎麼可能開槍打死自己,光天化日開槍殺人,這是能吃花生米的罪行!他不要命了?
「砰!」黑手的話音未落,槍就響了。
沒有鬼化的腦殼根本承受不住子彈的威力,輕鬆的被穿透,一瞬間從後腦勺的地方,破開了一個嬰兒拳頭大小的血洞,腦漿伴隨著血液飛濺而出。
黑手的眼睛瞪大,死死的盯著陳默,整個人的身體就像是觸電一樣,繃直了向後倒了下去。
「所有人都愣住了,他們也沒想到這大庭廣眾光天化日之下,陳默居然真的敢開槍殺人!」
「你、你瘋了!你把它殺了!?」
剛才他們就在這爭論不休,誰才能進村子裡抓鬼,還沒有得出一個結果,現在又來了一個。
這五個人都是駕馭詭異的獵鬼者,他們身上都有很重的鬼氣,所以相互之間都不敢先動手試探。
但現在陳默出現在了這裡,他反倒是可以成為這些人彰顯自己力量的目標。
「江鈴。」
陳默的話音剛落,人群里就爆發出一陣嗤笑。
「一個小城市來的小子,當了幾年的獵鬼者,你會抓鬼嗎?」
站在最前面的男人往前湊了兩步,他左臉從眉骨到下頜刻著一道深褐色的疤,右手手腕以下是青黑色的,而且還特別大。
陳默一眼就能看出來,這個人駕馭了詭異的力量。
把詭異嫁接到身體裡,成功駕馭之後就可以使用詭異的力量,這樣做可能會對身體產生很嚴重的副作用,但好處也顯而易見,能夠使用詭異的能力。
就像剛才的高速婆婆,如果陳默駕馭了它,那麼他可以用詭異的速度奔跑,這樣以後就不用坐車了。
像這種使用詭異力量的獵鬼者,占大多數,因為這個時代有正派抓鬼法傳承的人太少了,況且駕馭詭異可以直接獲得力量,不需要漫長的修行。
所以入這行的人大多數都選擇駕馭詭異,效果立竿見影。
「小子,你入行幾年了?會抓鬼嗎?。」
黑手說完之後看向趙山河:「趙老闆對吧?你把委託金給我,我保證幫你完美的解決這件事。」
因為是駕馭詭異,所以這個男人看上去有一種特殊的兇狠,整個人散發的戾氣,讓趙山河一時間不敢拒絕。
「小弟弟,我勸你還是聽話比較好,這件事不是你能參與的。」
一個紅髮大姐姐抽著香菸,她身上散發詭異氣息的地方是她的胸口。
這就是傳說中的鬼胸嗎?也不知道有什麼能力。
「凡事要講究個先來後到,我是第一個來這裡的人,所以理應第一個去抓鬼。」
說這話的是一個老頭子,明明頭髮是黑色的,但一臉的皺紋,但那不是老年人的皺紋,更像是皮膚下面的肌肉沒有了,只剩下一層皮所以看上去皺皺巴巴的。
「老東西,你算個什麼東西!鬼就一隻,你先抓那不就是給你了?」
顯然他們都不懂血月對鬼的增幅程度,這些人在血月之前可能都風頭無兩,對詭異能輕鬆壓制戰勝,把那紅衣女鬼當成了以前那種小弱雞。
因此他們認為,誰能先進去山洞裡抓鬼,那鬼就是誰的了。
眼看著他們幾個要動起手來!陳默真的有些無語。
他以前都是單打獨鬥,從來沒有和別的獵鬼者一起抓過鬼,頭一次遇到這樣的場面。
對付鬼陳默還能得心應手,可是和人打交道,真的很累啊。
陳默本來就是看熱鬧的心態,但就在這個時候,那個黑手忽然走到了他的面前,二話不說對著陳默就抬起自己的手,對著陳默扇了下來。
在場的獵鬼者,身上都有詭異的氣息,只有陳默,沒有一點詭異之氣。
這個擁有鬼手的男人知道貿然與這些人動手,不一定能落得好下場,所以他要用自己的能力威懾一下眾人。
而陳默就是一個最佳的演示對象,被他鬼手拍中的人,身體會腐爛,能夠帶來強大的視覺衝擊,只要讓那幾個人看到,對方就肯定會忌諱自己。
與此同時他也能試一試陳默的能力,看看這小白臉到底有沒有東西。
陳默看著那黑手上面散發著黑氣,知道裡面應該是封印了一個詭異,被這鬼手拍在身上,肯定不會有好下場。
不能浪費變身在這些人的身上。
「咔!」伴隨著子彈上膛的聲音,一把手槍頂在了黑手的腦門上。
那下落的手掌,當即就停在了半空中。
這把槍還是之前那個半夜襲擊陳默別墅的老炮留下的,這東西對付詭異沒用,可用來打人,就方便多了。
「小子,你不講武德,咱們獵鬼者之間,用能力分勝負!」
黑手也沒想到對方直接就掏槍了,他鬼化的地方只有手,身體的其它部位可擋不住子彈。
有些獵鬼者的確會買槍防身,雖然社會上禁槍,但只要有錢還是能搞到的。
但一般情況下,獵鬼者不會用槍來殺人,因為那樣後果就太嚴重了。
用槍打死人,萬被發現,那麼警察肯定會全力調查,畢竟在這個社會上,用槍打死人可是非常嚴重的罪行。
詭異復甦之前的獵鬼者不是什麼特殊身份,被抓到了一樣會被審判。
但如果使用自身的詭異力量把其它人殺死,那基本上就沒什麼事情了。
槍殺是實質性的證據,但詭異力量殺人,很難取證。
就好比有個人能用詛咒娃娃把人詛咒死,但不能因為這件事對他判刑,因為無法證明受害者的死和詛咒有直接關係。
這和開槍讓子彈射進對方身體造成的死亡,有著本質區別。
因此獵鬼者殺人,通常都是用自身詭異能力,使用槍械或者是其它武器,會給自己造成麻煩。
「小子,你剛才說道上的規矩,呵呵呵……你不知道用槍是什麼代價嗎?這麼多人看著呢,有本事你就……」
黑手以為陳默是在嚇唬自己,因為現在在場這麼多人,對方怎麼可能開槍打死自己,光天化日開槍殺人,這是能吃花生米的罪行!他不要命了?
「砰!」黑手的話音未落,槍就響了。
沒有鬼化的腦殼根本承受不住子彈的威力,輕鬆的被穿透,一瞬間從後腦勺的地方,破開了一個嬰兒拳頭大小的血洞,腦漿伴隨著血液飛濺而出。
黑手的眼睛瞪大,死死的盯著陳默,整個人的身體就像是觸電一樣,繃直了向後倒了下去。
「所有人都愣住了,他們也沒想到這大庭廣眾光天化日之下,陳默居然真的敢開槍殺人!」
「你、你瘋了!你把它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