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這部小說太甜了,一點不虐
劉如喬新家。
劉如喬正在翻箱倒櫃。
畢竟寫小說,不能光有手。
也得用紙筆。
不過這年月的農村,誰家裡一般會有這些東西?
嗯,他家裡就有。
當年,劉如喬花費了不少錢票,購買了些筆、本子等,送給劉曉麗。
那時的劉如喬和天仙媽都不會預料到在幾年後的一天,他將用這些承載了兩人愛情的紙筆禮物來創作人生里的第一部小說。
有時,人生就這般奇妙。
兜兜轉轉,往往會回到原點。
「噔!噔!……」
這時,家裡的老座鐘在鐘錶擺動的聲音里,報時的響了十二次。
座鐘在每整點、半點時,都會響動,一點響一次,兩點響兩次……十二點響十二次。
對了,如果只響一次,那可不一定是1點。
每個整點的半點也都響一次。
劉如喬一頓翻找。
在一個抽屜里:
錢、糧票、油票;
一張這年代特色的結婚證(劉如喬與天仙媽);
幾本高考教材;
在幾本書下面壓著兩個紅旗封面的記事本;
還有墨水瓶和筆;
抽屜里還留有一張字跡秀美的字條:「注意休息,記得以後攢錢給茜茜買麥乳精「。
劉如喬心裡莫名的說不出滋味。
他拿起那張夫妻結婚證,凝視著默默不語,追憶了一會兒與天仙媽的婚後點滴。
……
在東偏房一處靠窗處。
劉如喬坐在一張木桌前。
「《山楂樹之戀》,無名。」
這是劉如喬的文學生涯里寫下的第一行字。
他使用了一個筆名「無名」。
文學作家的筆名真沒幾人用真名的。
在《山楂樹之戀》正文開始前,劉如喬先寫幾句原本不存在的序言。
「這確是一個甜美的愛情故事。老三與靜秋在山楂樹下相戀……,讀完兩人的愛情故事後,相信每個人都會被治癒到。「
是的,這部小說真甜,一點不虐。
年輕男女們讀後一定會更嚮往愛情了。
劉如喬寫這個序言,是為了使讀者下意識的第一感覺,《山楂樹之戀》會跟那些甜美的愛情小說一樣。
然後,再狠狠地虐!
劉如喬要血流成河,虐不哭讀者們,算他輸!
「從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人。」
在正文開頭第一段,劉如喬「引用」了此時還未問世的小詩《從前慢》。
即便這首小詩原本表達的不是愛情。
但此刻用在這裡。
這就像一封塵封已久的真摯情書。
「七三年的夏天,還在上高中的靜秋再次來到了西坪村的地方……她上次來這西坪村,還是半年前被學校選中,參加編輯新教材,……」
開篇是從女主與男主第n次相遇開始,而非第一次的相遇前後。
可能被蒙在鼓裡的讀者閱讀起來,會下意識的認為這便是靜秋與男主老三的第一次初相見的過程。
劉如喬筆下的字裡行間的一些不經意細節描寫,卻隱晦的暗示男女主可能認識。
小說第貳回的故事內容,直接轉到靜秋回城,一個人害怕的要從西坪村走一段山路去坐車。
在山路途中,她又一次「初見」到了老三那張「小資產階級」的臉(細皮嫩肉)。
劉如喬都能想像到,如果第一遍閱讀的不仔細,或是鑑賞水平不夠,到時候閱讀到這裡的讀者們一定會懵逼?
男女主在前文里不是已經相識了嗎?
在這裡怎麼又不認識了?
難道因為買的書是盜版?
或是書籍印刷錯誤吧?
如果這是在後世的網文圈,發生類似這樣的「前文某角色已下線,後文又莫名復活」的錯誤,那肯定是找了槍手。
而小說里是劉如喬在寫法上的有意為之。
劉如喬沒有如原著般採用正敘的手法,而是在敘事結構上採用倒敘、插敘與多視角敘事的結合。
小說前兩回,始終沒有向讀者們透露靜秋的病情。
只是描寫了看似重複的男女主兩次「初遇」。
這是製造期待懸疑感。
直到小說第叄回的部分,以插敘的手法,用男主老三的回憶來揭曉謎底。
到時,讀者們才會恍然大悟,同時會驚嘆,原來這是一部內容這般讓人意想不到的文學小說。
……
劉如喬潦草的字一行行的記在了紙上。
因為《山楂樹之戀》這部小說里的每一個字在心裡都已倒背如流。
所以劉如喬手上的鋼筆在紙上,幾乎一刻都不會多浪費的遲疑停頓。
此刻,他覺得自己就是「先天手抄聖體」!
劉如喬的字跡,寫起字來不是不能寫的好看。
只是,《山楂樹之戀》小說全文十多萬字,跟高考作文那樣一筆一划的字跡優美,那得累死他?
劉如喬只能加快寫作效率要緊!
至於他寫完寄出後,雜誌社的編輯們會不會看不懂?
抱歉,那不是他現在所能考慮的。
震驚!某穿越者文抄經典小說,因字跡潦草,太難看懂,被編輯拒稿。
如果這部小說真因為字跡潦草被拒稿,那劉如喬一定會哭暈在廁所。
一直到快要天黑了。
劉天仙來到面前。
「碟(爹),窩唔哦(我餓)。」
劉天仙委屈巴巴,小肚子早就餓扁了。
她玩耍了一天,肯定餓壞了。
劉如喬一拍額頭,光顧著寫小說,差點把寶貝女兒忘了。
他不顧已有些僵住的右胳膊,急忙去給小天仙做飯。
今天的晚餐,依舊是粗糧+香椿鹹菜。
劉如喬卻特意水煮了1個雞蛋。
三歲的劉天仙美美的吃著蛋清與蛋黃,可香了!
於是她已經忘記了劉如喬這個父親差點沒給她做飯這件事。
……
吃完飯後,劉如喬又奢侈的點了煤油燈,寫到很晚才停止了今日的寫作。
劉天仙已早早熟睡,大概今天玩耍累了。
不過他發現,睡夢中的小天仙嘴裡含著手指。
農村小孩子大多有「吃手指」的壞習慣。
就算睡著,小孩子也會無意識的把手指放嘴裡。
因為不衛生,天仙媽在這個家的時候,多次讓小天仙改掉,但一直也沒成功。
如今三歲的劉天仙還有這陋習。
看來他這個父親要稱職點,努力幫女兒改了這壞習慣。
劉如喬輕輕將劉天仙的可愛小手指頭拿出,沒有吵醒到劉天仙。
他想著,以後要在言行上好好告誡女兒劉天仙,不可再吃手指。
劉如喬正在翻箱倒櫃。
畢竟寫小說,不能光有手。
也得用紙筆。
不過這年月的農村,誰家裡一般會有這些東西?
嗯,他家裡就有。
當年,劉如喬花費了不少錢票,購買了些筆、本子等,送給劉曉麗。
那時的劉如喬和天仙媽都不會預料到在幾年後的一天,他將用這些承載了兩人愛情的紙筆禮物來創作人生里的第一部小說。
有時,人生就這般奇妙。
兜兜轉轉,往往會回到原點。
「噔!噔!……」
這時,家裡的老座鐘在鐘錶擺動的聲音里,報時的響了十二次。
座鐘在每整點、半點時,都會響動,一點響一次,兩點響兩次……十二點響十二次。
對了,如果只響一次,那可不一定是1點。
每個整點的半點也都響一次。
劉如喬一頓翻找。
在一個抽屜里:
錢、糧票、油票;
一張這年代特色的結婚證(劉如喬與天仙媽);
幾本高考教材;
在幾本書下面壓著兩個紅旗封面的記事本;
還有墨水瓶和筆;
抽屜里還留有一張字跡秀美的字條:「注意休息,記得以後攢錢給茜茜買麥乳精「。
劉如喬心裡莫名的說不出滋味。
他拿起那張夫妻結婚證,凝視著默默不語,追憶了一會兒與天仙媽的婚後點滴。
……
在東偏房一處靠窗處。
劉如喬坐在一張木桌前。
「《山楂樹之戀》,無名。」
這是劉如喬的文學生涯里寫下的第一行字。
他使用了一個筆名「無名」。
文學作家的筆名真沒幾人用真名的。
在《山楂樹之戀》正文開始前,劉如喬先寫幾句原本不存在的序言。
「這確是一個甜美的愛情故事。老三與靜秋在山楂樹下相戀……,讀完兩人的愛情故事後,相信每個人都會被治癒到。「
是的,這部小說真甜,一點不虐。
年輕男女們讀後一定會更嚮往愛情了。
劉如喬寫這個序言,是為了使讀者下意識的第一感覺,《山楂樹之戀》會跟那些甜美的愛情小說一樣。
然後,再狠狠地虐!
劉如喬要血流成河,虐不哭讀者們,算他輸!
「從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人。」
在正文開頭第一段,劉如喬「引用」了此時還未問世的小詩《從前慢》。
即便這首小詩原本表達的不是愛情。
但此刻用在這裡。
這就像一封塵封已久的真摯情書。
「七三年的夏天,還在上高中的靜秋再次來到了西坪村的地方……她上次來這西坪村,還是半年前被學校選中,參加編輯新教材,……」
開篇是從女主與男主第n次相遇開始,而非第一次的相遇前後。
可能被蒙在鼓裡的讀者閱讀起來,會下意識的認為這便是靜秋與男主老三的第一次初相見的過程。
劉如喬筆下的字裡行間的一些不經意細節描寫,卻隱晦的暗示男女主可能認識。
小說第貳回的故事內容,直接轉到靜秋回城,一個人害怕的要從西坪村走一段山路去坐車。
在山路途中,她又一次「初見」到了老三那張「小資產階級」的臉(細皮嫩肉)。
劉如喬都能想像到,如果第一遍閱讀的不仔細,或是鑑賞水平不夠,到時候閱讀到這裡的讀者們一定會懵逼?
男女主在前文里不是已經相識了嗎?
在這裡怎麼又不認識了?
難道因為買的書是盜版?
或是書籍印刷錯誤吧?
如果這是在後世的網文圈,發生類似這樣的「前文某角色已下線,後文又莫名復活」的錯誤,那肯定是找了槍手。
而小說里是劉如喬在寫法上的有意為之。
劉如喬沒有如原著般採用正敘的手法,而是在敘事結構上採用倒敘、插敘與多視角敘事的結合。
小說前兩回,始終沒有向讀者們透露靜秋的病情。
只是描寫了看似重複的男女主兩次「初遇」。
這是製造期待懸疑感。
直到小說第叄回的部分,以插敘的手法,用男主老三的回憶來揭曉謎底。
到時,讀者們才會恍然大悟,同時會驚嘆,原來這是一部內容這般讓人意想不到的文學小說。
……
劉如喬潦草的字一行行的記在了紙上。
因為《山楂樹之戀》這部小說里的每一個字在心裡都已倒背如流。
所以劉如喬手上的鋼筆在紙上,幾乎一刻都不會多浪費的遲疑停頓。
此刻,他覺得自己就是「先天手抄聖體」!
劉如喬的字跡,寫起字來不是不能寫的好看。
只是,《山楂樹之戀》小說全文十多萬字,跟高考作文那樣一筆一划的字跡優美,那得累死他?
劉如喬只能加快寫作效率要緊!
至於他寫完寄出後,雜誌社的編輯們會不會看不懂?
抱歉,那不是他現在所能考慮的。
震驚!某穿越者文抄經典小說,因字跡潦草,太難看懂,被編輯拒稿。
如果這部小說真因為字跡潦草被拒稿,那劉如喬一定會哭暈在廁所。
一直到快要天黑了。
劉天仙來到面前。
「碟(爹),窩唔哦(我餓)。」
劉天仙委屈巴巴,小肚子早就餓扁了。
她玩耍了一天,肯定餓壞了。
劉如喬一拍額頭,光顧著寫小說,差點把寶貝女兒忘了。
他不顧已有些僵住的右胳膊,急忙去給小天仙做飯。
今天的晚餐,依舊是粗糧+香椿鹹菜。
劉如喬卻特意水煮了1個雞蛋。
三歲的劉天仙美美的吃著蛋清與蛋黃,可香了!
於是她已經忘記了劉如喬這個父親差點沒給她做飯這件事。
……
吃完飯後,劉如喬又奢侈的點了煤油燈,寫到很晚才停止了今日的寫作。
劉天仙已早早熟睡,大概今天玩耍累了。
不過他發現,睡夢中的小天仙嘴裡含著手指。
農村小孩子大多有「吃手指」的壞習慣。
就算睡著,小孩子也會無意識的把手指放嘴裡。
因為不衛生,天仙媽在這個家的時候,多次讓小天仙改掉,但一直也沒成功。
如今三歲的劉天仙還有這陋習。
看來他這個父親要稱職點,努力幫女兒改了這壞習慣。
劉如喬輕輕將劉天仙的可愛小手指頭拿出,沒有吵醒到劉天仙。
他想著,以後要在言行上好好告誡女兒劉天仙,不可再吃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