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都怪你
時間過去了很久,油燈又重新亮起來了,炕上,王崢還是躺平,但是不同之處在於,他的衣服凌亂,褲子已經不在了,明顯做了什麼不好的事。
寧繡繡呆坐一旁,臉色木然,她清醒過來了,看著眼前的場景,還有身體的刺痛,她知道,自己做了天大的錯事。
問題在於,她是受害者,但是又是加害者,剛才的事她清清楚楚的記得,她今天喝多了,送彤嬸子回來,然後不知道怎麼想的來到王大力屋子。
打開他那個小葫蘆後,那酒勁特別大,王大力問道後就醉了,她反而給喝了。
喝了以後,她徹底喝多了,本來是想扶王大力的,但是看到了自己丟的兩個肚兜,這東西她都沒好意思說,沒想到,竟然在王大力這。
看到這個後,她本身是想打王崢的,可是扔到他臉上後,莫名其妙的想到了一個場景,平日裡,王大力想自己的時候,就用這東西做壞事。
她腦海中被那個場景充斥,加上喝多了,做下了錯事,她雖然是第一次,但是她其實懂,出閣的姑娘,有人教的。
她清楚的記得是自己欺負了王大力,他沒有裝,他除了有限區域,渾身沒反應。
她其實懂得還不多,要是懂得多就知道這不正常,但是這個確實和王崢無關,他已經醉了,這個是酒本身的作用,他沒喝,但是也影響了。
小心的把一塊白布挪開,她一直貼身放著,這是她成為女人的證明,哪怕意亂情迷,她都沒忘記這個。
木然的臉上滿是彷徨,她不知道該怎麼辦,還是就當沒發生這回事,反正在其他人眼裡,自己本來就是爛貨。
可是她一個女孩子,唉,要不是發生過進馬子窩的事,她可能真的受不了這些吧,現在還好,好像那些風言風語,讓她有了很大的承受能力。
看著依舊躺平的王崢,寧繡繡直接又是兩個巴掌,偷自己東西,該打,哪怕睡著還不老實。
不過,這樣的話,我是不是就一點都不欠你了,可惜,你不知道,她已經徹底清醒了,這件事就當沒發生過吧。
她不能說,說出去,她沒臉就沒臉,王大力這輩子也就毀了,他是自己救命恩人,她不能這麼做。
最重要的一點,雖然這件事上女人吃虧,但是她記得所有的事,那就是他是受害者,被欺負了還毀了一輩子,那她更加對不起他了。
這件事就當沒發生過唄,以後,自己和大腳好好的過日子,這件事,就當一個意外吧,就當報恩吧,他不是喜歡自己,雖然他自己不知道,但是她給了,這就夠了。
把東西小心的放好,包括肚兜,不能露出任何破綻,然後小心的幫王崢擦洗了一下,撫摸了一下王崢的臉,這是自己的第一個男人。
大力,以後俺就不欠你了,燈滅,她離開了,身體的痛提醒著她,她不一樣了。
回到了家裡,封大腳的呼嚕聲依舊,還是隔著帘子,但是寧繡繡咋覺得不是那麼回事。
這就是觀念的影響,這個時代,男人是丈夫這個概念還是存在的,尤其是村里,你要是大城市,人家可能都自由戀愛了,民國嗎,但是村里還不是。
當然,村里玩的一點不差,但是畢竟寧繡繡是黃花大閨女來的,肯定不同。
整個人靠著牆,她咬了咬牙,以後,好好和大腳過日子,至於大力,就當沒那回事。
她把簾帳掀了起來,把白布小心貼身藏著,她感覺對不起大腳了,那就營造一個假象吧,他喝多了,他們過界了,當然,只是假象,她什麼都不會做,也做不到。
至於把白布拿出來,證明她還是第一次,這種事她做不出來,本來給了王大力就對不起大腳了,再這樣成什麼了。
她心裡一直在思索,思索,也就是經過了馬子窩那一遭,要不然的話,她遇到這種事,可能都要尋死覓活了。
只不過,事情是她自己做的,她記得清清楚楚,也埋怨不了其他人,想起了她知道大力相親時候的煩躁,難道,她是喜歡大力的嗎。
直接把占有欲當成錯覺是很正常的事,畢竟在她心裡,對封大腳的報恩心態,在嫁給他的時候就消失大半。
王崢那邊是一直在加碼,雖然大腳對她也不錯,但是她潛意識裡覺得是正常的,王大力對她好,她就覺得人家原本不必的,給自己送洋火,送肉,人家肯定不圖什麼的。
加上王崢救了她媽,可能比大腳還先到,樁樁件件,她想了很多,現在好像,她也算報了恩了,只不過,他永遠不可能知道的。
莫名的想到了和王崢發生的事,只能說,在藥力影響下,她很快樂,她還真沒懷疑酒。
她就這麼想著想著,然後又想到了自己的命怎麼就這麼的苦,好端端的大家小姐,怎麼就把日子過成這樣,這不就是她最鄙視的那種女人嗎,她不是好女人,傷心,淚下來了。
「繡,你怎麼這麼早就起來了,繡,你哭了,俺,俺這帘子,俺喝多了,俺知不道。」封大腳醒來了,看到了寧繡繡靠著牆,問了一句。
可是他馬上意識到不對勁了,兩個人一直都是很有距離的,尤其晚上,寧繡繡很早就起來了,就是怕兩個人醒了尷尬,這是第一次他醒過來還能看到她。
最重要的,平日裡他們中間有個帘子遮擋,可是他這一眼就看到了,還有寧繡繡在哭,他有了一個可怕的猜測。
「大腳,你別多想,俺做了你的媳婦,想過這麼一天的。」寧繡繡說道,眼神躲閃,但是她這樣子,只會讓人更加誤會。
「繡,俺對不起你,俺不是人。」封大腳狠狠扇了自己兩巴掌,起身穿衣離開了,他是真的喜歡寧繡繡,也尊重她,沒想到他做了這麼壞的事。
問題就是,寧繡繡坐在那裡哭,她就是讓人誤會,她甚至於什麼都沒說。
她其實本來的意思就是,要是大腳想到其他地方,就當沒這回事,但是看樣子,自己一向很聰明,只是有個徵兆,他就想歪了。
王大力,你個王八蛋,都怪你。
寧繡繡呆坐一旁,臉色木然,她清醒過來了,看著眼前的場景,還有身體的刺痛,她知道,自己做了天大的錯事。
問題在於,她是受害者,但是又是加害者,剛才的事她清清楚楚的記得,她今天喝多了,送彤嬸子回來,然後不知道怎麼想的來到王大力屋子。
打開他那個小葫蘆後,那酒勁特別大,王大力問道後就醉了,她反而給喝了。
喝了以後,她徹底喝多了,本來是想扶王大力的,但是看到了自己丟的兩個肚兜,這東西她都沒好意思說,沒想到,竟然在王大力這。
看到這個後,她本身是想打王崢的,可是扔到他臉上後,莫名其妙的想到了一個場景,平日裡,王大力想自己的時候,就用這東西做壞事。
她腦海中被那個場景充斥,加上喝多了,做下了錯事,她雖然是第一次,但是她其實懂,出閣的姑娘,有人教的。
她清楚的記得是自己欺負了王大力,他沒有裝,他除了有限區域,渾身沒反應。
她其實懂得還不多,要是懂得多就知道這不正常,但是這個確實和王崢無關,他已經醉了,這個是酒本身的作用,他沒喝,但是也影響了。
小心的把一塊白布挪開,她一直貼身放著,這是她成為女人的證明,哪怕意亂情迷,她都沒忘記這個。
木然的臉上滿是彷徨,她不知道該怎麼辦,還是就當沒發生這回事,反正在其他人眼裡,自己本來就是爛貨。
可是她一個女孩子,唉,要不是發生過進馬子窩的事,她可能真的受不了這些吧,現在還好,好像那些風言風語,讓她有了很大的承受能力。
看著依舊躺平的王崢,寧繡繡直接又是兩個巴掌,偷自己東西,該打,哪怕睡著還不老實。
不過,這樣的話,我是不是就一點都不欠你了,可惜,你不知道,她已經徹底清醒了,這件事就當沒發生過吧。
她不能說,說出去,她沒臉就沒臉,王大力這輩子也就毀了,他是自己救命恩人,她不能這麼做。
最重要的一點,雖然這件事上女人吃虧,但是她記得所有的事,那就是他是受害者,被欺負了還毀了一輩子,那她更加對不起他了。
這件事就當沒發生過唄,以後,自己和大腳好好的過日子,這件事,就當一個意外吧,就當報恩吧,他不是喜歡自己,雖然他自己不知道,但是她給了,這就夠了。
把東西小心的放好,包括肚兜,不能露出任何破綻,然後小心的幫王崢擦洗了一下,撫摸了一下王崢的臉,這是自己的第一個男人。
大力,以後俺就不欠你了,燈滅,她離開了,身體的痛提醒著她,她不一樣了。
回到了家裡,封大腳的呼嚕聲依舊,還是隔著帘子,但是寧繡繡咋覺得不是那麼回事。
這就是觀念的影響,這個時代,男人是丈夫這個概念還是存在的,尤其是村里,你要是大城市,人家可能都自由戀愛了,民國嗎,但是村里還不是。
當然,村里玩的一點不差,但是畢竟寧繡繡是黃花大閨女來的,肯定不同。
整個人靠著牆,她咬了咬牙,以後,好好和大腳過日子,至於大力,就當沒那回事。
她把簾帳掀了起來,把白布小心貼身藏著,她感覺對不起大腳了,那就營造一個假象吧,他喝多了,他們過界了,當然,只是假象,她什麼都不會做,也做不到。
至於把白布拿出來,證明她還是第一次,這種事她做不出來,本來給了王大力就對不起大腳了,再這樣成什麼了。
她心裡一直在思索,思索,也就是經過了馬子窩那一遭,要不然的話,她遇到這種事,可能都要尋死覓活了。
只不過,事情是她自己做的,她記得清清楚楚,也埋怨不了其他人,想起了她知道大力相親時候的煩躁,難道,她是喜歡大力的嗎。
直接把占有欲當成錯覺是很正常的事,畢竟在她心裡,對封大腳的報恩心態,在嫁給他的時候就消失大半。
王崢那邊是一直在加碼,雖然大腳對她也不錯,但是她潛意識裡覺得是正常的,王大力對她好,她就覺得人家原本不必的,給自己送洋火,送肉,人家肯定不圖什麼的。
加上王崢救了她媽,可能比大腳還先到,樁樁件件,她想了很多,現在好像,她也算報了恩了,只不過,他永遠不可能知道的。
莫名的想到了和王崢發生的事,只能說,在藥力影響下,她很快樂,她還真沒懷疑酒。
她就這麼想著想著,然後又想到了自己的命怎麼就這麼的苦,好端端的大家小姐,怎麼就把日子過成這樣,這不就是她最鄙視的那種女人嗎,她不是好女人,傷心,淚下來了。
「繡,你怎麼這麼早就起來了,繡,你哭了,俺,俺這帘子,俺喝多了,俺知不道。」封大腳醒來了,看到了寧繡繡靠著牆,問了一句。
可是他馬上意識到不對勁了,兩個人一直都是很有距離的,尤其晚上,寧繡繡很早就起來了,就是怕兩個人醒了尷尬,這是第一次他醒過來還能看到她。
最重要的,平日裡他們中間有個帘子遮擋,可是他這一眼就看到了,還有寧繡繡在哭,他有了一個可怕的猜測。
「大腳,你別多想,俺做了你的媳婦,想過這麼一天的。」寧繡繡說道,眼神躲閃,但是她這樣子,只會讓人更加誤會。
「繡,俺對不起你,俺不是人。」封大腳狠狠扇了自己兩巴掌,起身穿衣離開了,他是真的喜歡寧繡繡,也尊重她,沒想到他做了這麼壞的事。
問題就是,寧繡繡坐在那裡哭,她就是讓人誤會,她甚至於什麼都沒說。
她其實本來的意思就是,要是大腳想到其他地方,就當沒這回事,但是看樣子,自己一向很聰明,只是有個徵兆,他就想歪了。
王大力,你個王八蛋,都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