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你去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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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初存下苟烈電話時,於萬山對他有的是感激覺得他真的就是神仙老闆,是自己命里的貴人。

  現在再看見「神仙老闆哥」這個備註,於萬山只覺得後背發涼。

  主要是老闆那個種族進食手段,實在有點不太光彩。

  來電鈴聲響了很久,換做平時他肯定第一時間就接起來了。

  但是現在看到那個備註,於萬山手一抖差點把新手機給丟出去。

  他本來希望苟烈打會就消停,但是對方顯然沒有掛掉的意思。

  於萬山儘量讓自己保持冷靜,大腦飛速運轉分析現在的局面。

  姜星年是在他出了那個房間後才告訴自己真相的,那就說明苟烈大概率還不知道自己已經知道了他的真實身份。

  他現在還在本市,要是一直不接電話,反而容易引起對方的懷疑。

  到時候苟烈要是動用手段查自己行蹤,那就得不償失了。

  瞬息之間,於萬山腦子裡就已經閃過無數的電腦。

  最終他還是決定接下這個電話,並儘量表現的自然,暫時穩住苟烈。

  「喂,老闆?」

  對方聲音平淡,聽不出喜怒只是開口問道他:「在幹嘛,怎麼這麼久才接電話?」

  於萬山嘴快,差點就說自己在家打遊戲沒有聽見電話。

  轉念一想對方在自己房間裝了監控,他之所以打電話過來絕對是發現自己離開了別墅。

  這麼想著,於萬山便話鋒一轉回答道:「老闆我刷抖魚給我推薦鮮切三文魚,平台給了大額券,23塊9能買一斤哎。我感覺這個價格實在太划算,所以出門去店裡拿三文魚回來吃。」

  苟烈聽到於萬山的解釋後沒有第一時間開口,像是在思索他話里的真假。

  半晌之後,苟烈才拖了長音回了句:「這樣啊......下次想吃三文魚可以跟我說,不用看價格我給你訂就可以......」

  要是之前聽到這話,於萬山肯定感動的同時思考老闆是不是看上自己了。

  現在聽到這話他只覺得呵呵,誰知道要是繼續在別墅待下去自己還有沒有以後。

  雖然心裡一直腹誹,但是於萬山還是裝作很感動的樣子對著苟烈吹彩虹屁:「哇塞,老闆你真的對我太好了!我真的是何德何能,居然能遇到你這麼好的老闆......」

  大概是於萬山的表現跟之前沒什麼區別,苟烈只是敷衍「嗯」了一聲。

  「拿到三文魚早點回來,或者你告訴我門店,我回來的時候去接著你......」

  「啊!不用麻煩了老闆,我拿到就打車回去了。」

  於萬山是真的很怕苟烈堅持要來接自己,要是那樣的話他還得再想別的藉口拖延他。

  好在苟烈被拒絕後也沒再堅持,只說讓他買完三文魚就回別墅,還說晚上給他個驚喜。

  於萬山一下子想到姜星年說的對方準備今晚就動手,當即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對著電話乾笑兩聲。

  拜託,哪裡有驚喜,驚嚇還差不多。

  就在於萬山以為自己敷衍過關準備掛斷電話時,就聽那頭的苟烈忽然問了一句:「你之前有跟主播連線過嗎?」

  !!!

  於萬山聽到這話頓時警鈴大作,像是被陰濕惡鬼盯上一般,渾身汗毛都豎起來的程度——

  他絕對知道自己跟姜星年連麥的事情,而且大概率是看的監控回放。

  唯一慶幸的是自己當時帶著耳機,他應該聽不到姜星年講話。

  於萬山這麼想著,強迫自己保持冷靜對著電話笑了笑,裝作不好意思對著苟烈解釋道:「之前沒有過,今天意外連麥到了一個主播隨便聊了幾句。咦,老闆你怎麼知道我有跟人連麥?

  「我就是刷到一個視頻說現在年輕人喜歡連麥打賞主播,好奇問你一句......」

  兩人正說著,忽然就有一輛電車停在了於萬山旁邊下了車窗問他:「尾號9356的乘客是嗎,咱們現在可以出發了......」

  苟烈聽到有人跟於萬山搭話,當即語氣加重問了句:「你打了網約車,要去哪裡?」

  於萬山先是對著順風車司機點點頭,動作迅速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這才對著苟烈解釋道:「老闆我打車去拿三文魚,好了我先坐車了,等回家再見哈。」

  好不容易掛掉電話的於萬山捂著胸口長長舒了口氣,前面開車的司機聽他說話不由開口確認了一遍:「哥們你是去青城市對吧,我這是去青城市的順風車哈!」

  於萬山趕緊應了聲:「是去青城市沒錯,哥咱們快點出發吧我再給你加五十的辛苦費行不?」

  「好嘞兄弟,咱們這就出發!」

  司機本來感覺路程不遠,加一百就已經像是中彩票了,沒想到接到人又多賺五十。

  原本他還在想只是買個三文魚而已,有必要打專車去別的城市嗎?

  現在看來人家小伙子就是單純有錢任性,有錢人的腦迴路他不懂,或許是因為青城市的三文魚更好吃吧。

  另一邊,苟烈剛換掉了過期的成精許可證。

  作為一隻鬣狗,他已經活了幾百歲是家族中唯一活到現在的存在。

  當其他鬣狗還在女王的領導下圍堵搶劫獵物時,苟烈就已經懂得遇到強大對手躲在後面活著的死亡才大的道理。

  後面他才知道,原來自己這種思想叫做開智。

  成精後的他腦子依舊好用,哪怕從零開始也很快積累到了超多財富。

  雖然他可以定期去私密會所吃到新鮮的獵物,但是苟烈骨子裡還是對人的鮮血有種強烈的渴望。

  他想自己作為成精的高貴鬣狗,吃的食物也該是動物裡面最高級的存在。

  這麼多年來,苟烈都是小心翼翼,用人類的身份從其他途徑購買人類供自己食用取樂。

  但是那些被買來的人類,靈魂的恐懼都滲透到了血肉里,味道並不能算得上完美。

  苟烈厭煩這種味道,突然就很想嘗嘗那種快樂的血肉。

  他想如果自己找一個人類到自己身邊,給他金錢給他提供各種物質享受。

  就像人類飼養動物那般,滿足他的所有低等欲望,那樣在他臨死之前,血肉里會不會滿是快樂味道?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苟烈就再也壓不下去。

  講真這個做法其實非常冒險,畢竟人妖共生行為規範里有著明文規定,成精的妖怪不許傷害人類。

  但凡被發現,都會是灰飛煙滅的存在。

  像是苟烈這種才活幾百年的妖怪,按理說更應該好好愛惜羽毛,珍惜自己得之不易的道行。

  可是苟烈骨子裡就有追求刺激跟血肉的本能,他想只要自己小心些,應該不會被發現。

  苟烈這麼想著,就開始著手物色自己的獵物。

  他想要的獵物一定要強壯,且一定要有健康的體魄跟腸道。

  性格也要是那種大大咧咧的,最好是頭腦簡單身體強壯的體育生。

  只有這種獵物,才是最適配自己飼養計劃的那一種。

  苟烈平時接觸的,大都是有頭有臉身體處於亞健康的商人,並不適合成為他的完美獵物。

  這件事情交給別人他又不放心,只能自己通過社交軟體開始物色。

  苟烈行事非常小心,畢竟一旦被妖管所的人發現可就是要命的節奏。

  他甚至一度想過放棄這個飼養計劃,覺得隔一段時間去國外買人也是OK。

  只不過就在他勸說自己打消這個念頭時,於萬山的社交帳號出現在了他的視線里。

  高大強壯快樂且頭腦簡單,加上工作不順利粉絲也算不上很多,完完全全符合他的口味。

  苟烈沒有猶豫,直接給於萬山發去了私信。

  他在人類世界當了這麼久的資本家,太懂這些年輕人類對完美工作的定義。

  高薪雙休,五險一金,管吃管住還有各種的福利還沒有業績要求的工作,他就不信這個年輕人會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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