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前世if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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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菲去了。

  她穿著一條新買的碎花裙子,在那家咖啡館坐了三個小時。

  他沒有來。

  「我等到天黑才走。」蘇菲端著咖啡杯,聲音很平靜,「走出咖啡館的時候下雨了,把我的新裙子淋濕了。我當時想,連老天都在笑話我。」

  她沒有再去那家咖啡館。

  「然後呢?」林知微記得自己當時問了一句。

  蘇菲笑了。

  「然後,」她放下咖啡杯,「大概是兩年前吧,一個秋天的下午。店裡沒什麼人。門推開了,進來一個先生。」

  她停頓了一下。

  「他胖了很多,完全不是當年那個在路邊寫生的漂亮男孩了,但我一眼就認出了他。」

  「你知道嗎,」蘇菲看著林知微的眼睛,「他一眼也認出了我。」

  蘇菲沒有問他當年為什麼沒來。

  她只是請他喝了一杯咖啡。

  他們聊了不到一個小時,聊了些什麼蘇菲沒有細說。

  也許什麼都聊了,也許什麼也沒聊。

  然後他站起來,她也站起來,兩個人在咖啡店門口擁抱了一下。

  「很短的一個擁抱。」蘇菲說,「但是很用力。」

  然後他走了。

  從那以後她再也沒有見過他。

  「你不想問他為什麼當年沒來嗎?」林知微記得自己問了這句話。

  蘇菲搖了搖頭。

  「不想了。」

  她端起咖啡杯喝了最後一口,然後說了一段讓林知微至今記得的話。

  她說,她一直放不下的其實早已不是當年那個人了,那個棕色捲髮的義大利男孩早就變成了一個肥胖的中年男人,她愛的那個人嚴格意義上已經不存在了。

  她真正放不下的,是一個遺憾:在普羅旺斯分別的那個傍晚,她以為他們還會再見面,所以沒有好好道別。

  她只是隨意地揮了揮手,說了一句「巴黎見」,就騎著自行車走了,她甚至沒有回頭看他最後一眼。

  她遺憾的是那個沒有回頭的瞬間。

  「所以上帝眷顧了我。」蘇菲說,「讓兩個沒有好好告別的人,有機會再好好告一次別。」

  「相逢一笑間,過去種種早已釋懷。」她說的是法語,但林知微在記憶里自動翻譯成了中文,並且加了一點中國式的意境。

  蘇菲說的這些話,林知微當時覺得很美。

  像一個故事的完美結尾,遺憾得到了彌補,執念得到了化解,一切圓滿。

  但是剛才站在洗手間裡,看著鏡子裡自己還殘留著一絲微紅的眼眶,林知微在想——

  為什麼?

  為什麼蘇菲在重逢時可以相逢一笑,可以釋懷,可以用一個擁抱畫上一個溫柔的句號。

  而她在飛機上再次見到周譯的時候,心裡翻湧的卻完全不是釋懷?

  是她還沒有修煉到家嗎?

  也許再過幾年,等時間把所有的稜角都磨平了,她也能像蘇菲那樣,請他喝一杯咖啡,擁抱一下,然後轉身走開?

  可是她不想。

  這個念頭突然冒了出來,毫無預兆。

  她不想釋懷,她不想用一杯咖啡和一個擁抱給這段關係畫句號。

  她和周譯之間的東西——

  不是一個星期。

  是臨城的冬天和夏天,是一起上工、一起下地、一起在田埂上坐著看夕陽的日日夜夜。

  是柴米油鹽,是結婚證,是她肚子裡沒有來得及出生的孩子。

  是真實的、粗糲的、沾滿了泥土和汗水的生活,不是夢,不是假期,不是可以被輕輕放下的薰衣草香。

  這種東西,不是一杯咖啡能了結的。

  周譯坐在原來的位子上,一動不動。

  他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就是剛才扶住她腰的那隻手。

  手掌攤開著,放在膝蓋上。手心裡殘留著一種溫度,是她身體的溫度透過風衣的布料傳遞過來的、此刻正在他掌心緩慢消散的溫度。


  他知道剛才那一瞬間發生了什麼。

  他知道他失控了。

  在她前傾的那一刻,他的手伸出去了,沒有經過允許、沒有經過思考、沒有經過任何他理應進行的理性判斷。

  而她——

  她扶住了椅背。

  她依舊可以理智地、果斷地做出選擇。

  而他呢?

  他失控了。

  其實周譯一直都知道,林知微是一個非常驕傲的人。

  她的驕傲不張揚,不是那種高高在上的、拒人千里的傲氣。

  她的驕傲是安安靜靜的,溫溫柔柔的,藏在她的每一個選擇、每一個動作,像是一件貼身的鎧甲,從外面看不到,但它一直在那裡,保護著她,也約束著她。

  但他喜歡。

  他喜歡她的驕傲,從第一天起就喜歡。

  在臨城的知青點,有不少人在背地裡說她。

  說她嬌氣,城裡來的姑娘嘛,細皮嫩肉的,受不了鄉下的苦。

  說她洗頭髮洗得太勤了,說她幹活兒又慢,說她不會做飯。

  那些閒話她不是聽不到,知青點就那麼大,低頭不見抬頭見,誰說了什麼傳得比風還快。

  但她從來不解釋,也從來不反駁,只有孫知青跟她關係最好。

  可周譯知道,她心地善良,她看過很多書,知道很多事,喜歡給大家講故事,很多故事他以前都沒聽過。

  比如,結婚後,她講過一個關於小王子和玫瑰花的故事。

  故事說的是一個住在很小很小的星球上的小王子,他的星球上長了一朵玫瑰。那朵玫瑰很驕傲。

  她會咳嗽,讓小王子幫她擋風;她會假裝自己很堅強,其實很害怕被忽視;她的身上有刺,碰到了會扎人。

  她講這個故事的時候,坐在炕上,背靠著牆,腿上蓋著一條棉被。

  窗外是臨城冬天的夜晚,北風呼嘯著從窗縫裡灌進來,煤油燈的火苗被吹得東倒西歪。

  周譯躺在她旁邊,側著頭看她。

  她講到小王子離開玫瑰的時候,聲音微微低了一些。

  「後來小王子才明白,」她說,「他應該根據她的行為,而不是她的話來判斷她。」

  周譯當時聽著這個故事,心裡只有一個想法——

  她就是那朵玫瑰。

  玫瑰有刺,但刺的下面,他讀得懂她的溫柔和愛意。

  那些「刺」,她的驕傲、她的倔強、她不肯低頭的脾氣,在他眼裡從來不是缺點。

  他喜歡。

  他從第一天就喜歡。

  到今天還喜歡。

  現在,玫瑰依舊有很多的刺,但他依然讀得懂刺下面的東西。

  「你別跟過來」,這句話不是「我不想看見你」。

  是她的驕傲,是「我怕再靠近你一步我就撐不住了」。

  周譯把右手翻過來,看著自己的掌心。

  他把手慢慢握了起來,把那個溫度攥在掌心裡。

  他想,既然命運讓他們再次相遇,他就不會放手。

  前面突然伸過來一隻手。

  一隻修長的、骨節分明的手,食指和中指之間夾著一張折成兩折的白色紙條。

  是鍾既明。

  他沒有回頭,甚至沒有側身。

  只是把手從兩個座椅的縫隙間伸過來,把紙條遞到了周譯面前。

  周譯愣了一下。

  他看了看那隻手,又看了看紙條。

  然後他伸手接過來了,鍾既明的手收了回去。

  自始至終,他沒有回頭看一眼。

  周譯把紙條打開。

  白色的紙,大概是從信箋本上撕下來的一頁,上面寫了一行字。

  字跡很好看,上面寫的是:

  彌補遺憾最好的時間,一個是過去,一個是現在。

  周譯盯著這行字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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