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前世if線12
蘇菲去了。
她穿著一條新買的碎花裙子,在那家咖啡館坐了三個小時。
他沒有來。
「我等到天黑才走。」蘇菲端著咖啡杯,聲音很平靜,「走出咖啡館的時候下雨了,把我的新裙子淋濕了。我當時想,連老天都在笑話我。」
她沒有再去那家咖啡館。
「然後呢?」林知微記得自己當時問了一句。
蘇菲笑了。
「然後,」她放下咖啡杯,「大概是兩年前吧,一個秋天的下午。店裡沒什麼人。門推開了,進來一個先生。」
她停頓了一下。
「他胖了很多,完全不是當年那個在路邊寫生的漂亮男孩了,但我一眼就認出了他。」
「你知道嗎,」蘇菲看著林知微的眼睛,「他一眼也認出了我。」
蘇菲沒有問他當年為什麼沒來。
她只是請他喝了一杯咖啡。
他們聊了不到一個小時,聊了些什麼蘇菲沒有細說。
也許什麼都聊了,也許什麼也沒聊。
然後他站起來,她也站起來,兩個人在咖啡店門口擁抱了一下。
「很短的一個擁抱。」蘇菲說,「但是很用力。」
然後他走了。
從那以後她再也沒有見過他。
「你不想問他為什麼當年沒來嗎?」林知微記得自己問了這句話。
蘇菲搖了搖頭。
「不想了。」
她端起咖啡杯喝了最後一口,然後說了一段讓林知微至今記得的話。
她說,她一直放不下的其實早已不是當年那個人了,那個棕色捲髮的義大利男孩早就變成了一個肥胖的中年男人,她愛的那個人嚴格意義上已經不存在了。
她真正放不下的,是一個遺憾:在普羅旺斯分別的那個傍晚,她以為他們還會再見面,所以沒有好好道別。
她只是隨意地揮了揮手,說了一句「巴黎見」,就騎著自行車走了,她甚至沒有回頭看他最後一眼。
她遺憾的是那個沒有回頭的瞬間。
「所以上帝眷顧了我。」蘇菲說,「讓兩個沒有好好告別的人,有機會再好好告一次別。」
「相逢一笑間,過去種種早已釋懷。」她說的是法語,但林知微在記憶里自動翻譯成了中文,並且加了一點中國式的意境。
蘇菲說的這些話,林知微當時覺得很美。
像一個故事的完美結尾,遺憾得到了彌補,執念得到了化解,一切圓滿。
但是剛才站在洗手間裡,看著鏡子裡自己還殘留著一絲微紅的眼眶,林知微在想——
為什麼?
為什麼蘇菲在重逢時可以相逢一笑,可以釋懷,可以用一個擁抱畫上一個溫柔的句號。
而她在飛機上再次見到周譯的時候,心裡翻湧的卻完全不是釋懷?
是她還沒有修煉到家嗎?
也許再過幾年,等時間把所有的稜角都磨平了,她也能像蘇菲那樣,請他喝一杯咖啡,擁抱一下,然後轉身走開?
可是她不想。
這個念頭突然冒了出來,毫無預兆。
她不想釋懷,她不想用一杯咖啡和一個擁抱給這段關係畫句號。
她和周譯之間的東西——
不是一個星期。
是臨城的冬天和夏天,是一起上工、一起下地、一起在田埂上坐著看夕陽的日日夜夜。
是柴米油鹽,是結婚證,是她肚子裡沒有來得及出生的孩子。
是真實的、粗糲的、沾滿了泥土和汗水的生活,不是夢,不是假期,不是可以被輕輕放下的薰衣草香。
這種東西,不是一杯咖啡能了結的。
周譯坐在原來的位子上,一動不動。
他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就是剛才扶住她腰的那隻手。
手掌攤開著,放在膝蓋上。手心裡殘留著一種溫度,是她身體的溫度透過風衣的布料傳遞過來的、此刻正在他掌心緩慢消散的溫度。
他知道剛才那一瞬間發生了什麼。
他知道他失控了。
在她前傾的那一刻,他的手伸出去了,沒有經過允許、沒有經過思考、沒有經過任何他理應進行的理性判斷。
而她——
她扶住了椅背。
她依舊可以理智地、果斷地做出選擇。
而他呢?
他失控了。
其實周譯一直都知道,林知微是一個非常驕傲的人。
她的驕傲不張揚,不是那種高高在上的、拒人千里的傲氣。
她的驕傲是安安靜靜的,溫溫柔柔的,藏在她的每一個選擇、每一個動作,像是一件貼身的鎧甲,從外面看不到,但它一直在那裡,保護著她,也約束著她。
但他喜歡。
他喜歡她的驕傲,從第一天起就喜歡。
在臨城的知青點,有不少人在背地裡說她。
說她嬌氣,城裡來的姑娘嘛,細皮嫩肉的,受不了鄉下的苦。
說她洗頭髮洗得太勤了,說她幹活兒又慢,說她不會做飯。
那些閒話她不是聽不到,知青點就那麼大,低頭不見抬頭見,誰說了什麼傳得比風還快。
但她從來不解釋,也從來不反駁,只有孫知青跟她關係最好。
可周譯知道,她心地善良,她看過很多書,知道很多事,喜歡給大家講故事,很多故事他以前都沒聽過。
比如,結婚後,她講過一個關於小王子和玫瑰花的故事。
故事說的是一個住在很小很小的星球上的小王子,他的星球上長了一朵玫瑰。那朵玫瑰很驕傲。
她會咳嗽,讓小王子幫她擋風;她會假裝自己很堅強,其實很害怕被忽視;她的身上有刺,碰到了會扎人。
她講這個故事的時候,坐在炕上,背靠著牆,腿上蓋著一條棉被。
窗外是臨城冬天的夜晚,北風呼嘯著從窗縫裡灌進來,煤油燈的火苗被吹得東倒西歪。
周譯躺在她旁邊,側著頭看她。
她講到小王子離開玫瑰的時候,聲音微微低了一些。
「後來小王子才明白,」她說,「他應該根據她的行為,而不是她的話來判斷她。」
周譯當時聽著這個故事,心裡只有一個想法——
她就是那朵玫瑰。
玫瑰有刺,但刺的下面,他讀得懂她的溫柔和愛意。
那些「刺」,她的驕傲、她的倔強、她不肯低頭的脾氣,在他眼裡從來不是缺點。
他喜歡。
他從第一天就喜歡。
到今天還喜歡。
現在,玫瑰依舊有很多的刺,但他依然讀得懂刺下面的東西。
「你別跟過來」,這句話不是「我不想看見你」。
是她的驕傲,是「我怕再靠近你一步我就撐不住了」。
周譯把右手翻過來,看著自己的掌心。
他把手慢慢握了起來,把那個溫度攥在掌心裡。
他想,既然命運讓他們再次相遇,他就不會放手。
前面突然伸過來一隻手。
一隻修長的、骨節分明的手,食指和中指之間夾著一張折成兩折的白色紙條。
是鍾既明。
他沒有回頭,甚至沒有側身。
只是把手從兩個座椅的縫隙間伸過來,把紙條遞到了周譯面前。
周譯愣了一下。
他看了看那隻手,又看了看紙條。
然後他伸手接過來了,鍾既明的手收了回去。
自始至終,他沒有回頭看一眼。
周譯把紙條打開。
白色的紙,大概是從信箋本上撕下來的一頁,上面寫了一行字。
字跡很好看,上面寫的是:
彌補遺憾最好的時間,一個是過去,一個是現在。
周譯盯著這行字看了很久。
她穿著一條新買的碎花裙子,在那家咖啡館坐了三個小時。
他沒有來。
「我等到天黑才走。」蘇菲端著咖啡杯,聲音很平靜,「走出咖啡館的時候下雨了,把我的新裙子淋濕了。我當時想,連老天都在笑話我。」
她沒有再去那家咖啡館。
「然後呢?」林知微記得自己當時問了一句。
蘇菲笑了。
「然後,」她放下咖啡杯,「大概是兩年前吧,一個秋天的下午。店裡沒什麼人。門推開了,進來一個先生。」
她停頓了一下。
「他胖了很多,完全不是當年那個在路邊寫生的漂亮男孩了,但我一眼就認出了他。」
「你知道嗎,」蘇菲看著林知微的眼睛,「他一眼也認出了我。」
蘇菲沒有問他當年為什麼沒來。
她只是請他喝了一杯咖啡。
他們聊了不到一個小時,聊了些什麼蘇菲沒有細說。
也許什麼都聊了,也許什麼也沒聊。
然後他站起來,她也站起來,兩個人在咖啡店門口擁抱了一下。
「很短的一個擁抱。」蘇菲說,「但是很用力。」
然後他走了。
從那以後她再也沒有見過他。
「你不想問他為什麼當年沒來嗎?」林知微記得自己問了這句話。
蘇菲搖了搖頭。
「不想了。」
她端起咖啡杯喝了最後一口,然後說了一段讓林知微至今記得的話。
她說,她一直放不下的其實早已不是當年那個人了,那個棕色捲髮的義大利男孩早就變成了一個肥胖的中年男人,她愛的那個人嚴格意義上已經不存在了。
她真正放不下的,是一個遺憾:在普羅旺斯分別的那個傍晚,她以為他們還會再見面,所以沒有好好道別。
她只是隨意地揮了揮手,說了一句「巴黎見」,就騎著自行車走了,她甚至沒有回頭看他最後一眼。
她遺憾的是那個沒有回頭的瞬間。
「所以上帝眷顧了我。」蘇菲說,「讓兩個沒有好好告別的人,有機會再好好告一次別。」
「相逢一笑間,過去種種早已釋懷。」她說的是法語,但林知微在記憶里自動翻譯成了中文,並且加了一點中國式的意境。
蘇菲說的這些話,林知微當時覺得很美。
像一個故事的完美結尾,遺憾得到了彌補,執念得到了化解,一切圓滿。
但是剛才站在洗手間裡,看著鏡子裡自己還殘留著一絲微紅的眼眶,林知微在想——
為什麼?
為什麼蘇菲在重逢時可以相逢一笑,可以釋懷,可以用一個擁抱畫上一個溫柔的句號。
而她在飛機上再次見到周譯的時候,心裡翻湧的卻完全不是釋懷?
是她還沒有修煉到家嗎?
也許再過幾年,等時間把所有的稜角都磨平了,她也能像蘇菲那樣,請他喝一杯咖啡,擁抱一下,然後轉身走開?
可是她不想。
這個念頭突然冒了出來,毫無預兆。
她不想釋懷,她不想用一杯咖啡和一個擁抱給這段關係畫句號。
她和周譯之間的東西——
不是一個星期。
是臨城的冬天和夏天,是一起上工、一起下地、一起在田埂上坐著看夕陽的日日夜夜。
是柴米油鹽,是結婚證,是她肚子裡沒有來得及出生的孩子。
是真實的、粗糲的、沾滿了泥土和汗水的生活,不是夢,不是假期,不是可以被輕輕放下的薰衣草香。
這種東西,不是一杯咖啡能了結的。
周譯坐在原來的位子上,一動不動。
他看了看自己的右手。
就是剛才扶住她腰的那隻手。
手掌攤開著,放在膝蓋上。手心裡殘留著一種溫度,是她身體的溫度透過風衣的布料傳遞過來的、此刻正在他掌心緩慢消散的溫度。
他知道剛才那一瞬間發生了什麼。
他知道他失控了。
在她前傾的那一刻,他的手伸出去了,沒有經過允許、沒有經過思考、沒有經過任何他理應進行的理性判斷。
而她——
她扶住了椅背。
她依舊可以理智地、果斷地做出選擇。
而他呢?
他失控了。
其實周譯一直都知道,林知微是一個非常驕傲的人。
她的驕傲不張揚,不是那種高高在上的、拒人千里的傲氣。
她的驕傲是安安靜靜的,溫溫柔柔的,藏在她的每一個選擇、每一個動作,像是一件貼身的鎧甲,從外面看不到,但它一直在那裡,保護著她,也約束著她。
但他喜歡。
他喜歡她的驕傲,從第一天起就喜歡。
在臨城的知青點,有不少人在背地裡說她。
說她嬌氣,城裡來的姑娘嘛,細皮嫩肉的,受不了鄉下的苦。
說她洗頭髮洗得太勤了,說她幹活兒又慢,說她不會做飯。
那些閒話她不是聽不到,知青點就那麼大,低頭不見抬頭見,誰說了什麼傳得比風還快。
但她從來不解釋,也從來不反駁,只有孫知青跟她關係最好。
可周譯知道,她心地善良,她看過很多書,知道很多事,喜歡給大家講故事,很多故事他以前都沒聽過。
比如,結婚後,她講過一個關於小王子和玫瑰花的故事。
故事說的是一個住在很小很小的星球上的小王子,他的星球上長了一朵玫瑰。那朵玫瑰很驕傲。
她會咳嗽,讓小王子幫她擋風;她會假裝自己很堅強,其實很害怕被忽視;她的身上有刺,碰到了會扎人。
她講這個故事的時候,坐在炕上,背靠著牆,腿上蓋著一條棉被。
窗外是臨城冬天的夜晚,北風呼嘯著從窗縫裡灌進來,煤油燈的火苗被吹得東倒西歪。
周譯躺在她旁邊,側著頭看她。
她講到小王子離開玫瑰的時候,聲音微微低了一些。
「後來小王子才明白,」她說,「他應該根據她的行為,而不是她的話來判斷她。」
周譯當時聽著這個故事,心裡只有一個想法——
她就是那朵玫瑰。
玫瑰有刺,但刺的下面,他讀得懂她的溫柔和愛意。
那些「刺」,她的驕傲、她的倔強、她不肯低頭的脾氣,在他眼裡從來不是缺點。
他喜歡。
他從第一天就喜歡。
到今天還喜歡。
現在,玫瑰依舊有很多的刺,但他依然讀得懂刺下面的東西。
「你別跟過來」,這句話不是「我不想看見你」。
是她的驕傲,是「我怕再靠近你一步我就撐不住了」。
周譯把右手翻過來,看著自己的掌心。
他把手慢慢握了起來,把那個溫度攥在掌心裡。
他想,既然命運讓他們再次相遇,他就不會放手。
前面突然伸過來一隻手。
一隻修長的、骨節分明的手,食指和中指之間夾著一張折成兩折的白色紙條。
是鍾既明。
他沒有回頭,甚至沒有側身。
只是把手從兩個座椅的縫隙間伸過來,把紙條遞到了周譯面前。
周譯愣了一下。
他看了看那隻手,又看了看紙條。
然後他伸手接過來了,鍾既明的手收了回去。
自始至終,他沒有回頭看一眼。
周譯把紙條打開。
白色的紙,大概是從信箋本上撕下來的一頁,上面寫了一行字。
字跡很好看,上面寫的是:
彌補遺憾最好的時間,一個是過去,一個是現在。
周譯盯著這行字看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