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改名的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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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知微看到的那個熟悉的身影,確實是一個老熟人——就是她曾經在秀水村,有過幾面之緣的李麗。

  只不過現在,李麗已經不叫這個名字了。她叫張芳霞。

  回憶起那天,李麗還是會做噩夢。

  警車開進秀水村的時候,正是下午兩點多。整個村子像炸了鍋一樣,男女老少都涌到村口看熱鬧。

  兩個穿制服的公安,一左一右架著她,從家裡走出來。

  那條從李家,到村口警車的路,她平時閉著眼睛,走不過五分鐘 。但那天,她覺得自己,仿佛走了一輩子那麼長。

  村里人站在路兩邊,竊竊私語,指指點點。

  「看,就是她!李家那個閨女!」

  「嘖嘖,看著平時挺文靜的一個姑娘,是做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啊?」

  「年紀輕輕的,不學好,真是丟死人了!」

  她想辯解,想喊冤,但嗓子像被什麼堵住了,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她只能低著頭,任由那些目光像刀子一樣刺在身上。

  在派出所關了三天,問了無數遍話,最後還是放她回來了。

  可是放她回來又怎麼樣呢?

  她的名聲,已經徹底毀了。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這種事情傳得飛快。

  李麗自然不會說出真正的原因——她怎麼敢說是因為她攛掇周母買藥害周譯?但村子裡的猜測更可怕。

  有人說,她是在供銷社裡手腳不乾淨,跟主任搞不正當的男女關係,被主任家的老婆,給舉報了。

  有人說,她偷了供銷社的錢,被人當場抓了現行。

  還有人說得更難聽,說她跟外村的男人勾三搭四,敗壞村裡的風氣 。

  流言越傳越離譜,話也越說越難聽。十里八鄉的,這些話都傳遍了。

  李麗去鎮上買東西,都能清楚地感覺到,別人投向她的、那種異樣的眼光。有一個平時跟她關係最好的姐妹,在路上見了她,都遠遠地就繞著道走,生怕跟她扯上一點關係。

  後來,周母被關了半年後,放了出來。李麗天真地以為,這件事,總算是可以過去了 。

  可沒過多久,周母,又被公安給帶走了。而緊接著,她在供銷社的那份工作,也沒了 。

  那份工作,是她父親託了無數關係,才好不容易,給她弄到手的。在那個年代的農村,能在供銷社當一名售貨員,那可是端上了鐵飯碗,是多少人都眼紅的、體面的工作。

  可現在,說沒就沒了。

  李麗回到家,抱著母親,哭了一整夜。母親也跟著她哭,邊哭邊打她:「你到底是造了什麼孽啊!好好的工作,怎麼說沒就沒了!你到底,在外面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你說啊!」

  李麗能說什麼呢?她什麼都說不出口。

  沒了工作,之前那些踏破了她家門檻的媒人,也都不再來了。那些原本對她有意思的小伙子,現在見了她,都低著頭,匆匆走過。

  有一家,本來彩禮都談得差不多了,男方的家長,一聽說她被公安帶走過,當天,就托人上門,把親給退了。

  李麗的母親,急得天天在家裡抹眼淚:「這可怎麼辦啊?姑娘家的名聲都毀了,以後,還怎麼嫁人啊?」

  村裡的閒言碎語更加肆無忌憚了。李麗每天躲在家裡不敢出門。偶爾出去打水,都能聽到背後的議論聲。

  有一天,她去村頭的井邊打水,碰到幾個平時一起長大的姑娘。

  「喲,李麗啊,」其中一個陰陽怪氣地說,「聽說你現在閒在家裡啊?也好,省得出去丟人現眼。」

  另一個接話:「就是,也不知道幹了什麼缺德事,連供銷社的工作都丟了。」

  李麗咬著牙,一聲不吭地打完水,提著水桶往回走。

  身後傳來刺耳的笑聲。

  那段時間,李麗覺得自己快要瘋了。她恨,恨周譯,恨周母,也恨這個小小的村子,恨那些落井下石的人。

  就在她快要絕望的時候,她從自己的堂姐,也就是周譯的大嫂那裡,聽到了一個讓她震驚不已的消息——周譯,根本就不是周家親生的孩子!還聽說,他的親生父母,是北京城裡,了不得的大人物!


  李麗聽完,整個人,都僵在了原地。她突然,明白了一切。

  她明白,自己的工作,為什麼會丟得那麼不明不白,為什麼連一個像樣的理由,都不給她。

  李麗心裡的害怕像潮水一樣湧上來。

  她想起自己攛掇周母買藥的事。周母被抓之前,肯定把所有事情都說了。周譯一定知道是她在背後推波助瀾。

  他會報復她嗎?

  他已經讓她丟了工作,接下來呢?

  李麗越想越怕,晚上連覺都睡不好。她總覺得有人在盯著她,監視她。

  她不能再在這裡待下去了。

  周譯能在深圳發家,那說明,深圳,一定是個能掙大錢的地方。既然別人可以,那她,為什麼不可以?

  但她也不傻。她知道,如果自己還用「李麗」這個真名,萬一周譯真的要找她算帳,那也太容易了。

  所以在離開前,李麗做了一個決定——改名。她翻出家裡的戶口本,看著上面「李麗」那兩個,如今已經和「恥辱」劃上等號的字,心裡五味雜陳。

  她給自己,起了一個全新的名字——張芳霞。張,是她母親的姓;芳霞,是她自己想的,聽起來,比「李麗」,要文雅許多。

  她沒有告訴任何人,自己要去哪裡。只跟母親說,是去廣東打工,讓母親不要擔心。

  廣東的第一站,是一個叫清遠的小城市。她在一家小旅館裡,找了個最便宜的房間,五塊錢一晚。房間又小又暗,牆上,還長著大片的霉斑,但她已經顧不上那麼多了。

  第二天一早,她就開始了漫無目的的找工作之旅。她去了好幾家工廠,都被拒絕了。要麼,是嫌她一個外地姑娘,沒有經驗;要麼,就是嫌她,沒有本地人作擔保。

  一個星期後,她終於在一家小賓館裡,找到了一份工作——做服務員,包吃住,一個月,工資二十塊錢。

  工資很低,但張芳霞還是答應了。她身上的錢,已經快要花光了,不能再挑剔了。

  在那家賓館,她一干,就是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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