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法官:明知是偽證你還呈上法庭,玩我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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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案情複雜,涉及的原告數量較多,因此金丘區法院今天安排的主要是必要的法庭質證程序。

  于洋來到民事庭後,發現對面的被告席上張利鵬、郭淮等已經在場。

  不過看上去張利鵬一副傲然姿態,仿佛已經宣判他們勝訴了。

  反而是特派的法務部副主任郭淮,一直在翻閱相關資料,準備對原告于洋一方提出的相關證據進行質證。

  至于于洋帶來的兩位證人臧亞楠、李雄則是在候審室等待。

  于洋目光看了看不遠處正在直播的攝像頭,給出了一個迷人的微笑。

  立刻,[今日給個說法]直播間裡面,眾多網友熱鬧起來:

  [嘖嘖嘖,於律師沖我笑了!]

  [前面的,你不要產生錯覺,人家只是對著鏡頭笑了下。]

  [大家都知道了嗎,剛才於律師那句『法務越強的車企,越不能買』,已經火出圈了,現在汽車論壇上連車企法務排行榜都弄出來了。]

  [話說今天只是法庭質證,就能引起全網的關注嗎?]

  ......

  庭審現場上,廣播已經開始播放庭審注意事項:

  『根據龍國《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訴訟作為依法進行的嚴肅活動,參與庭審的各方,包括旁聽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法庭紀律要求:

  一,進入法庭必須接受工作人員的安全檢查,禁止攜帶照相機、攝像機、錄音設備,禁止攜帶管制刀具、槍枝等危險物品。

  二,庭審期間法庭內需要保持肅靜,注意不得喧譁、鼓掌、吸菸、隨意走動等妨礙庭審進程的行為。

  三,庭審期間要聽從審判長指揮,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走動、不得進入審判區;任何人員未經允許,不得發言或提問。

  四,通信電子設備請關閉。

  五,對於違反法庭紀律人員,審判長有權進行警告、責令退庭,涉嫌違規違法的行為,將依法進行罰款、拘留。

  六,對實施哄鬧、衝擊法庭或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原被告人員的行為,嚴重擾亂法庭紀律的人員,人民法院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聽到這裡,于洋突然想起來前一陣邱大強電梯內死亡的案子審判過程中,邱家人打鬧法庭後,被通緝的事情,不禁啞然失笑。

  不過,也正是邱家人扔鞋的行為,讓于洋發現了林蘇婉強悍的格鬥技巧。

  想來自己也要學一學格鬥報名技巧,否則單純指望購買卡迪拉克XT6,是無法確保不「撞大運的。

  很快,隨著法庭紀律播放結束,擔任本次庭審的合議庭成員步入法庭。

  「全體起立!」

  書記員高聲道。

  這次庭審,合議庭全部都是其他區臨時借調,其中審判長楊國振還是申城一中院民事庭副庭長。

  其他兩位審判員潘安明、王步美也是來自申城其他區的法院的法官,可以說這次的合議庭即使有人想要收買法官,也很難做到。

  楊國振身穿法袍,不怒自威:

  「請坐!」

  嘩啦啦,法庭上的人全員坐下。

  楊國振輕敲法槌:

  「篤~」

  「現在開庭!」

  「今天是臧亞楠等原告集體向本院控告特派新能源(龍國)電動車存在質量問題的質證會。」

  「現在核實雙方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權限。」

  「原告代理律師。」

  于洋舉手起身:

  「報告合議庭,原告方面代理律師于洋,申城君傾律師事務所。

  這位是公益律師張真遠。」

  「代理權為特別代理權限。」

  委託人對律師代理人的權限分兩種:一般代理權限和特別代理權限。

  擁有前者的代理律師,其權限僅限於程序性權利,諸如出庭、收集證據、起草法律文書等,不會涉及委託人實體權益的處分。

  而擁有後者特別代理權限的律師,其權限則能夠涵蓋實體權益的處分,諸如上訴、和解等,當然這也意味著特別代理權限需要代理人的明確授權。


  楊國振又轉向被告方:

  「被告方律師?」

  郭淮站起來:

  「報告審判長,特派法務部郭淮,企業律師,特別代理權限。

  郭淮坐下後,張利鵬起身:

  「報告審判長,執業律師張利鵬,申城膺翔律師事務所,一般代理權限。」

  因為膺翔只是特派新能源的第三方法務,所以當然他們只能有一般單利權限。

  審判長楊國振點點頭,看向于洋:

  「集體訴訟原告方代理律師,鑑於今天的法庭質證環節通過媒體公開直播,你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中是否存在涉及原告代理人個人隱私,或不宜公開的內容?」

  于洋認真回答道:

  「報告審判長,已經和全部原告委託人確認,並經我所初步核對,沒有涉及個人隱私或不宜公開的內容。」

  這次庭審訴訟,都是一些汽車產品的檢測報告或者當事人有關車輛故障、事故的敘述,確實沒有什麼不便公開的內容。

  當然,被告方特派一方卻不這麼認為,畢竟如果在大庭廣眾之下公開特派新能源汽車的一些技術參數和車載記錄數據,也算是涉及到商業秘密,因此特派一方是反對的。

  當然,因為還不知道那于洋提供的是什麼內容,被告方只能等到相關證據材料出來後提出反對。

  聽到于洋的回答,楊國振點點頭:

  「好,現在由你方逐項出示證據材料,由被告方進行質證詢問。」

  「請書記員播放相關證據材料。」

  于洋緩緩起身,輕鞠一躬:

  「好的審判長。」

  「第一份證據材料,為代理人臧亞楠女士提供。

  涉及購買特派新能源汽車的購買憑證、發票等信息,並附有提車當日相關視頻、照片......」

  因為這次是集體訴訟,因此隨著于洋的發言,書記員在不斷切換著不通用委託人提供的證據材料。

  這些材料多是一些購車憑證確認確係特派電動車車主、第三方鑑定機構出具的有關鑑定材料、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醫院提供的住院憑證、保險公司的理賠單用於確認損失等......

  一方面這些材料經過于洋的【神念延息】技能認真的審視和【察言觀色】技能對證據提供人的提問確認,保證了相關證據材料的真實可信。

  另一方面,對於檢驗機關、檢驗內容和檢驗結論,被告一方也是知道的。

  因此這個環節,除了在一些個別的檢驗機構、醫院出具的報銷憑證出現稍許爭議之外,雙方倒是沒什麼過多糾纏。

  以至於這個環節竟然顯得有些無聊,[今日給個說法]直播間裡很多觀眾都看困了。

  直到這22起代理中,最後一個和臧亞楠差不多的材料出現。

  也就是李雄提供的證據出現時,一直以來都是沒什麼異議的張利鵬明顯坐直了腰杆,嘴角還莫名浮現出一抹得意的笑意:

  『小赤佬,和我斗!

  我在申城叱吒風雲打幾千萬、幾個億的商務官司的時候,你小子還在老家念初中、啃鹹菜呢!』

  奇怪的是,這次于洋沒有按照之前的慣例,把購車合同放在最前面,而是將案情比較詳細地描述了出來,也展示了李雄提供的相關書面證據。

  張利鵬顯得有些焦躁,但是轉念一想,應該是于洋想要以李雄女兒小女孩的遭遇博取同情也不一定。

  見于洋遲遲不確認李雄的車輛購買信息,張利鵬還是忍不住舉手:

  「報告審判長,我申請對方律師確認委託人李雄的購置特派新能源汽車的真實性。」

  剛才還在認真講解李雄女兒車禍後創傷性應激障礙治療花費的于洋,也停止了動作,眼角含笑看著張利鵬。

  張利鵬也注意到了于洋的眼神,不知怎的,突然心底升起一股寒意:

  『他怎麼這樣看著我,難道是他發覺了我的計劃?』

  『不可能呀,否則他為何還要繼續提出這項證據呢?』

  其實,對于于洋對李雄這件代理案件事無巨細的講解描述,合議庭也有些煩。

  畢竟現在只是庭審前的質證環節,主要是對證據的來源合法性、證據的真實性、證據和本案關聯性這三個性質進行確認,除非是證人證言,沒必要說的這麼清楚。


  現在正好被告方律師張利鵬提出異議,審判長正好就勢敲了下法槌:

  『篤』

  「原告方律師,請確認原告方李雄駕駛的發生事故的車輛,確係特派新能源生產,並直接經由特派新能源門店銷售。」

  于洋就在等審判長這句話,瞬間微微一笑:

  「好的,審判長。」

  「我方確認,我方委託人李雄未購置其所聲稱駕駛的特派新能源車輛,並且相關事故確係偽造。」

  審判長點點頭,剛想進入下一個環節,卻突然回過味兒來:

  『怎麼個意思?

  李雄和這輛車沒關係,也沒發生過事故?

  那你把這證據呈上法庭做什麼,玩我吶!』

  張利鵬的表現則更有意思,他在于洋開口的剎那,已經抬起右臂直指于洋,正準備跳腳大喊一聲:

  『對方律師涉嫌作偽證!』

  因為一旦于洋確認李雄車輛和特派新能源的關聯,那麼張利鵬和特派這邊就可以聲明在銷售資料庫中未見該車記錄為由,反咬于洋一口。

  接下來,就需要李雄上場,然後自己裝模作樣一嚇唬。

  李雄則是當庭被嚇得情緒崩潰,反水告于洋慫恿自己作偽證。

  這樣,即便是最後查證純屬李雄的錯,那也只是行政拘留,即便詐騙入刑也會得到一大筆補償。

  而于洋至少會因為程序性問題,遭到全網質疑,到時候再用水軍大水漫灌。

  即便是不能完全搞臭于洋,也會把該起案件的司法流程無限期延長,並且把水攪渾,給網友一種來起訴特派的消費者中存在詐騙犯渾水摸魚的感覺。

  這一招,張利鵬深受鍾建德真傳,在爾虞我詐的商場訴訟中屢試不爽。

  就連在屏幕前認真聽講的眾多網友,腦子也像是急剎車一樣,瞪大了眼睛,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只有于洋,神態依然平靜,和剛才的敘述口吻基本一致:

  「在我所審閱李雄所提供的證據材料時發現,其提供的相關證據均系偽造、變造。」

  這一次,審判長終於確認自己沒聽錯,原告方律師也沒說錯。

  但是審判長楊國振對于洋的表現很不滿,

  如果真的是偽證,那麼你閱卷時間踢出去就行了麼,為什麼非要在法庭上咧咧十幾分鐘?

  本來這起集體訴訟的案子材料糾紛反覆在,你這樣做不是耽誤庭審時間嗎。

  想到這裡,審判長不耐煩地敲了敲法槌:

  『咚!咚!』

  「原告方律師,你需要解釋一下你為什麼對這樣一個偽證,不直接剔除或者向本庭說明?」

  還沒等于洋開口說話,被告代理律師席上的張利鵬已經有些冒冷汗。

  要不是法庭庭審程序不允許他此時發言,他現在都想申請讓此事趕緊翻篇,千萬別讓李雄上來對證!

  否則,雖然自己花了大價錢,李雄也是老演員,但保不齊就會把自己牽連出來。

  于洋還是不疾不徐、一板一眼地回答:

  「報告審判長,之所以我把相關偽證材料進行呈交,是因為我也是在開庭前今早才最終確認李雄做的偽證。」

  「對此,我方君傾律師事務所,已經向公安機關舉報這名聲稱名叫李雄的男子,涉嫌偽造身份證、偽造購車證明等材料。」

  「同時,我方向交管部門提交了李雄聲稱的其所購置並發生事故的車輛信息,經確認發現該車為今年5月7日,在外地被盜竊的一輛特派新能源電動汽車信息。」

  審判長還是皺了皺眉:

  「原告方律師,請你繼續質證環節。

  對於你所說的有關李雄涉嫌作偽證、偽造變造相關證據材料的情況,請你尋求公安機關處理或另案提出訴訟請求。

  就不要耽誤今天的質證程序進行了。」

  審判長楊國振的這句話,聽到張利鵬耳朵里,他簡直想給審判長當場磕一個!

  于洋卻是搖了搖頭:

  「審判長,李雄涉嫌作偽證的事情,不能夠另案處理。」

  于洋用手堅定滴指向張利鵬。

  「因為作偽證這件事情,和現在站在被告人代理律師席上的張利鵬存在脫不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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