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星洲資本的轉變
「小齊呀,這裡面是這麼多天以來你的同學們幫我找住的地方、吃飯掏錢等花銷,我記下來的帳,你後續一定要都還給你同學。」
齊繼接過帳本,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流水帳:
8月20號,學校招待所,40塊,王班長;
21號,吃飯,7塊,趙姑娘;
中午飯,劉老師掏的錢,好像是12塊;
22號,買水,2塊,一個長頭髮女學生......
齊繼眼含熱淚:
「謝謝你們,謝謝同學們!」
張翠花不忘給于洋說:
「於律師,你的那10萬塊律師費......」
于洋微笑著說道:
「張阿姨,法庭上您不是聽到審判長判決了麼,律師費是星洲鐵道公司付款給我的,您這邊不需要掏一分錢。」
張翠花還是有些難以置信:
「你對我們有這麼大的恩,還不用我們出錢,這叫我們如何報答你啊?」
「那10萬塊錢可不是小數目,鐵道公司不會不給你吧?」
于洋嘴角微翹,和林蘇婉相視一笑:
「張阿姨您放心,星洲鐵道是個大企業,不會也不敢賴法院的帳的。」
「再說了,他要是敢賴帳,那可就不是1萬塊的事情了。」
然後,于洋轉身對齊繼說道:
「齊繼,國家賠償還是要提交申請的,我這裡有個模板,你照著填寫一下信息和詳細情況。」
齊繼點點頭,然後對于洋請教道:
「於律師,星洲鐵道公司對我們破窗旅客的起訴,是不是涉嫌誣告?」
「我們能否反過來起訴他們?!」
還沒等于洋說話,張翠花急忙攔住齊繼:
「小齊呀,你可千萬別惹事,這麼大的公司,我聽說給他們打官司的律所有好幾百律師,可不是咱們惹得起的!」
于洋笑著安慰張翠花:
「張阿姨,齊繼也只是了解一下情況。」
然後對齊繼說道:
「在我們龍國,刑事訴訟屬於公訴案件,一般都是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發起公訴。」
「所以你被羈押這麼多天,申請的也是國家賠償。」
「這是私權利向公權力的一種讓渡,也就是剝奪公民人身自由、政治權利乃至生命權的權利只能由公權力行使。」
「你們的這個案件,不同於搶劫、兇殺等案件,屬於較輕的刑事案件,俗稱『民不舉官不究』。」
「所以可以由受侵害人,也就是由星洲鐵道公司委託律所開展自訴,檢察院、公安機關只在偵查階段介入。」
「簡而言之,更像是民事案件。」
這一點于洋也是穿回這個世界後,了解到的和前世法律規定的細微不同。
在前世龍國的法律中,刑事案件是嚴格要求進行公訴的,幾乎沒有刑事自訴案件發生。
這樣一來,在這個世界中,很多刑事案件,律師面對的就不是檢察院檢察官,而是對方的代理律師。
「你想要『誣告罪』起訴,恐怕很難。」
「我國《刑法》中對於『誣告罪』的定義是,捏造事實,向法院作出虛假的告發,意圖陷害他人。
雖然我們都感覺得到星洲鐵道公司或者說膺翔律所,是有意加重了對你們的控告量刑。
但是擊碎車廂玻璃是一個事實,頂多是對方對事實認識偏差,遠不能說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
聽到這裡,齊繼點點頭:
「於律師,您懂得真多,看您也比我們大不了幾歲,就可以自己開律所,太厲害了。」
于洋笑著說:
「齊繼,你剛上大學,以後在光華大學法學院要學的還很多,我7年前也是18歲進入大學時,遠不如你現在的成熟穩重。」
「面對星洲鐵道和膺翔律師事務所,你和張阿姨表現出來的勇氣才是最值得我們學習的。」
「還有就是我們光華大學法學院的師生們的鼎力支持,他們是你們最堅強的後盾。」
說到這裡,于洋話風一轉:
「據我了解,這次對你們以刑事案件起訴,是膺翔律師事務所想要獲得星洲資本的法務代理,急於表現想出風頭。」
「至於星洲鐵道公司或者說星洲資本那邊,大概率現在會急於和膺翔律師事務所進行切割。」
「我想,很快星洲鐵道公司就會找到你們17個人,和你們達成和解,並且給予一定的賠付補償。」
聽到于洋這樣講,他身邊的林蘇婉拿著手機說道:
「哇,師哥,你料事如神啊。」
「你們看,星洲資本已經發了公告。」
齊繼和同學們都圍上來看林蘇婉的手機:
致龍國廣大用戶的公開信:
近期,因我司『8.18』星洲鐵道事故發生後,部分旅客破窗自救的行為引發的相關司法案件,給社會各界帶來困擾,對此我司深表遺憾。對於相關司法程序辦理過程中,因我司法務人員對龍國法律不熟悉、外包業務人員較為激進的策略引發一系列爭議,我司絕不推卸責任,目前已召開董事會專項研究善後措施。對於受到司法程序影響,個人人身和名譽受到侵害的相關旅客,我司將積極聯繫給予補償。
在此聲明,我司為國際知名投資企業,高度重視商業信譽,嚴格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堅決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請社會各界嚴格監督我司和我司員工行為,共同為社會繁榮穩定作出貢獻。
星洲資本(龍國)投資集團董事會
2015年9月3日
于洋微微一笑,星洲資本作為國際大財團反應還是很迅速的,他們的做法于洋早有預料。
輸掉了這場案件,老冤家膺翔律師事務所大概率是無法再拿到和星洲資本的法務服務授權了。
與此同時,網上對於這起『砸窗救母』案的評論熱度再次掀起了高潮。
本來大家對於案件本身的判罰就很關注,加上星洲資本態度轉變的公開信,網上出現了熱議:
「我看星洲鐵道公司,就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官司輸了、知道哭了。」
「話不能這麼說,感覺星洲資本也被蒙在鼓裡,無良的還是代理律師。竟然想把人給送進去!」
「律師也都不是無良的,為齊繼伸張正義的那個什麼于洋律師,不就是正義的光嗎。」
「我在想,星洲資本會給這些被誣告的17名旅客每人多少錢?下次坐火車,我也去砸玻璃。」
「樓上的,人家是緊急情況砸碎的逃生通道,你要是砸了,沒下火車就被帽子叔叔帶走了,到時候可沒有于洋律師救你。」
......
齊繼接過帳本,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寫滿了流水帳:
8月20號,學校招待所,40塊,王班長;
21號,吃飯,7塊,趙姑娘;
中午飯,劉老師掏的錢,好像是12塊;
22號,買水,2塊,一個長頭髮女學生......
齊繼眼含熱淚:
「謝謝你們,謝謝同學們!」
張翠花不忘給于洋說:
「於律師,你的那10萬塊律師費......」
于洋微笑著說道:
「張阿姨,法庭上您不是聽到審判長判決了麼,律師費是星洲鐵道公司付款給我的,您這邊不需要掏一分錢。」
張翠花還是有些難以置信:
「你對我們有這麼大的恩,還不用我們出錢,這叫我們如何報答你啊?」
「那10萬塊錢可不是小數目,鐵道公司不會不給你吧?」
于洋嘴角微翹,和林蘇婉相視一笑:
「張阿姨您放心,星洲鐵道是個大企業,不會也不敢賴法院的帳的。」
「再說了,他要是敢賴帳,那可就不是1萬塊的事情了。」
然後,于洋轉身對齊繼說道:
「齊繼,國家賠償還是要提交申請的,我這裡有個模板,你照著填寫一下信息和詳細情況。」
齊繼點點頭,然後對于洋請教道:
「於律師,星洲鐵道公司對我們破窗旅客的起訴,是不是涉嫌誣告?」
「我們能否反過來起訴他們?!」
還沒等于洋說話,張翠花急忙攔住齊繼:
「小齊呀,你可千萬別惹事,這麼大的公司,我聽說給他們打官司的律所有好幾百律師,可不是咱們惹得起的!」
于洋笑著安慰張翠花:
「張阿姨,齊繼也只是了解一下情況。」
然後對齊繼說道:
「在我們龍國,刑事訴訟屬於公訴案件,一般都是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發起公訴。」
「所以你被羈押這麼多天,申請的也是國家賠償。」
「這是私權利向公權力的一種讓渡,也就是剝奪公民人身自由、政治權利乃至生命權的權利只能由公權力行使。」
「你們的這個案件,不同於搶劫、兇殺等案件,屬於較輕的刑事案件,俗稱『民不舉官不究』。」
「所以可以由受侵害人,也就是由星洲鐵道公司委託律所開展自訴,檢察院、公安機關只在偵查階段介入。」
「簡而言之,更像是民事案件。」
這一點于洋也是穿回這個世界後,了解到的和前世法律規定的細微不同。
在前世龍國的法律中,刑事案件是嚴格要求進行公訴的,幾乎沒有刑事自訴案件發生。
這樣一來,在這個世界中,很多刑事案件,律師面對的就不是檢察院檢察官,而是對方的代理律師。
「你想要『誣告罪』起訴,恐怕很難。」
「我國《刑法》中對於『誣告罪』的定義是,捏造事實,向法院作出虛假的告發,意圖陷害他人。
雖然我們都感覺得到星洲鐵道公司或者說膺翔律所,是有意加重了對你們的控告量刑。
但是擊碎車廂玻璃是一個事實,頂多是對方對事實認識偏差,遠不能說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
聽到這裡,齊繼點點頭:
「於律師,您懂得真多,看您也比我們大不了幾歲,就可以自己開律所,太厲害了。」
于洋笑著說:
「齊繼,你剛上大學,以後在光華大學法學院要學的還很多,我7年前也是18歲進入大學時,遠不如你現在的成熟穩重。」
「面對星洲鐵道和膺翔律師事務所,你和張阿姨表現出來的勇氣才是最值得我們學習的。」
「還有就是我們光華大學法學院的師生們的鼎力支持,他們是你們最堅強的後盾。」
說到這裡,于洋話風一轉:
「據我了解,這次對你們以刑事案件起訴,是膺翔律師事務所想要獲得星洲資本的法務代理,急於表現想出風頭。」
「至於星洲鐵道公司或者說星洲資本那邊,大概率現在會急於和膺翔律師事務所進行切割。」
「我想,很快星洲鐵道公司就會找到你們17個人,和你們達成和解,並且給予一定的賠付補償。」
聽到于洋這樣講,他身邊的林蘇婉拿著手機說道:
「哇,師哥,你料事如神啊。」
「你們看,星洲資本已經發了公告。」
齊繼和同學們都圍上來看林蘇婉的手機:
致龍國廣大用戶的公開信:
近期,因我司『8.18』星洲鐵道事故發生後,部分旅客破窗自救的行為引發的相關司法案件,給社會各界帶來困擾,對此我司深表遺憾。對於相關司法程序辦理過程中,因我司法務人員對龍國法律不熟悉、外包業務人員較為激進的策略引發一系列爭議,我司絕不推卸責任,目前已召開董事會專項研究善後措施。對於受到司法程序影響,個人人身和名譽受到侵害的相關旅客,我司將積極聯繫給予補償。
在此聲明,我司為國際知名投資企業,高度重視商業信譽,嚴格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堅決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請社會各界嚴格監督我司和我司員工行為,共同為社會繁榮穩定作出貢獻。
星洲資本(龍國)投資集團董事會
2015年9月3日
于洋微微一笑,星洲資本作為國際大財團反應還是很迅速的,他們的做法于洋早有預料。
輸掉了這場案件,老冤家膺翔律師事務所大概率是無法再拿到和星洲資本的法務服務授權了。
與此同時,網上對於這起『砸窗救母』案的評論熱度再次掀起了高潮。
本來大家對於案件本身的判罰就很關注,加上星洲資本態度轉變的公開信,網上出現了熱議:
「我看星洲鐵道公司,就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官司輸了、知道哭了。」
「話不能這麼說,感覺星洲資本也被蒙在鼓裡,無良的還是代理律師。竟然想把人給送進去!」
「律師也都不是無良的,為齊繼伸張正義的那個什麼于洋律師,不就是正義的光嗎。」
「我在想,星洲資本會給這些被誣告的17名旅客每人多少錢?下次坐火車,我也去砸玻璃。」
「樓上的,人家是緊急情況砸碎的逃生通道,你要是砸了,沒下火車就被帽子叔叔帶走了,到時候可沒有于洋律師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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