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返港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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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知道了。」

  陳佳英掛了電話,指尖在桌沿敲了敲,皺眉坐回沙發,眼神里滿是疑惑——

  能讓陳起理親自出面保人,這個林默到底是什麼來頭?

  她從抽屜里翻出一疊文件,是今早手下剛從內地查到的林默資料:

  家庭貧寒,之前只是名穴頭,半年前說動本地一家房地產商在燕京註冊經紀公司,註冊資本也不過才六百萬……

  「就是個普通人而已,怎麼能搭上竹聯幫的關係?」

  她反覆翻看著文件,指尖划過「無特殊背景」的標註,更覺費解。

  「乾媽?寶灣那邊有消息了嗎?」

  門外傳來急促的腳步聲。

  陳佳英把文件放回抽屜,起身倒了杯溫水遞過去,眼底藏著笑意:

  「你這丫頭,是不是真對這個叫林默的上心了?只要你點個頭,剩下的交給乾媽來處理。」

  「乾媽!您怎麼又說這個!」

  王菲菲耳尖瞬間紅了,接過水杯抿了一口,小聲辯解,

  「真的只是朋友,我就是擔心他在寶灣出事……」

  「朋友?」

  陳佳英挑眉,靠在沙發上打趣,

  「這才兩天,你問了我不下五次,你籌備演唱會都沒這麼上心。」

  「你是不是真的對這個叫林默的有意思?只要你點個頭,剩下的交給乾媽來處理。」

  「您怎麼又提這。」

  王菲菲臉上一紅:

  「真的只是朋友而已。」

  「真的只是朋友?」

  陳佳英倒了杯水遞了過去:

  「這才2天時間,你問了我不下五次,開演唱會都見你這麼上心。」

  「乾媽~」

  王菲菲晃著她的胳膊撒嬌,語氣帶著點急,

  「您就別開玩笑了,快說嘛,林哥那邊到底怎麼樣了?」

  陳佳英收了笑意,眼神沉了沉,緩緩開口:

  「這個年輕人,倒真是手眼通天。我原本準備的後手還沒動用,他自己就找好退路了……」

  她把林默順利脫身的事簡要說了遍,末了補充,

  「他們今晚坐漁船走,不出意外的話,兩天後就能到鄉港。」

  但說到「意外」兩個字時,陳佳英眼底閃過一絲冷光。

  「太好了!那等他回來,我能不能請他去我的演唱會當嘉賓?」

  王菲菲眼睛一亮,興奮地說,

  「他唱歌雖然不是專業的,但《水調歌頭》唱得特別好,到時候我們合唱,效果肯定比我 solo好!」

  「寫詞、作曲、會唱歌,還能搭上道上的關係,有魄力又懂變通……」

  陳佳英低頭小聲嘀咕,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杯沿——

  這樣的人,若真能留在自己身邊,是助力,還是隱患?

  「乾媽?您說什麼呢?」

  王菲菲沒聽清,湊過去問。

  「沒什麼。」

  陳佳英回過神,笑著推了推她的肩膀,

  「你不是要去錄音棚錄 demo嗎?那邊都催好幾次了,快去吧,別讓製作人等急了。」

  送走王菲菲,陳佳英站在原地沉默了片刻,拿起桌上的電話,語氣冷得像冰:

  「通知大澳水警,後天凌晨漁船靠岸時,把從寶灣過來的三個人扣下,就說接到線報,他們涉嫌走私、偷渡。」

  掛了電話,她給自己倒了杯龍舌蘭,走到落地窗前望著漆黑的海面。

  林默太聰明,也太有手段,但如果能留下,的確是個搖錢樹,不過……

  「人情欠的太少了。」

  ……

  林默一行三人到了嘉一口袋港,登上了提前聯繫好的漁船。

  漁船慢慢離港,可船艙里瀰漫著濃重的魚腥味,混雜著海水的咸澀,熏得人頭暈。

  林默實在睡不著,披了件外套走出船艙,靠在船舷上望著漆黑的海面,思緒翻湧。


  在寶灣只有短短兩天,可讓感覺比自己重生後的半年還要漫長。

  之前在內地,哪怕面對陳彪那樣的地頭蛇,他都有恃無恐;可這次在寶灣好幾次命懸一線,現在回想起來,後背還會冒冷汗。

  「呵呵,還以為自己是重生者,就能掌控一切,真是太想當然了。」

  林默自嘲地笑了笑,之前一路走來雖然有磕絆,但總算是順風順水,可寶灣這一趟下來讓他徹底明白,現在是 1993年的港灣,不是治安穩定的後世,現在沒有絕對的安全。

  「看來之前的計劃,要改一改了。」

  「哥哥,你在想什麼呢?」

  淑祺也從船艙里走出來,身上裹著林默的另一件外套,小臉凍得微紅。

  她走到林默身邊,雙手環住他的腰,往他懷裡鑽了鑽,汲取著溫暖。

  林默低頭看著懷裡的女孩,無奈地笑了:

  「也被魚腥味熏得睡不著?」

  淑祺搖了搖頭,抬頭望著他的眼睛,認真地說:

  「不是,我也不知道怎麼了,你一離開船艙,我心裡就慌,醒了好幾次。」

  她說著,把臉貼在林默的襯衫上,深吸了一口氣——

  混雜著魚腥味和傷口血腥味的氣息里,卻藏著讓她安心的雄性荷爾蒙,讓淑祺忍不住貪戀。

  「從我記事起,我就不怎麼信人,連我爸媽都不信。」

  淑祺抬起頭,仔仔細細地看著林默的臉,

  「可你不一樣,明明才認識兩天,卻讓我覺得特別安心,是不是很奇怪?」

  「說不定上輩子我們是兄妹呢。」

  林默摸了摸她的頭,心裡湧起一股暖意,這種被人依賴的感覺,讓他感到滿足。

  「為什麼是兄妹?不能是戀人嗎?」

  淑祺眨了眨眼,語氣帶著點狡黠,

  「我不嫌你老,你倒嫌我小了?再說,我哪裡小了?」

  她說著,故意往林默身上蹭了蹭,胳膊還往他腰上緊了緊。

  「喂喂喂,你又開始玩火了啊。」

  林默趕緊扶住她的肩膀,把她推開一點,語氣顯得無奈。

  「我早就說過,我喜歡玩火。」

  淑祺勾起嘴角,眼神亮晶晶的,

  「而且你在台灣的時候,明明親過我,你不能不認帳。」

  「我那時候是因為……」

  「我不管!」

  淑祺伸手捂住他的嘴,語氣帶著點固執,

  「你說過我是你的女人,反正我這輩子賴定你了。要是你怕那個徐若晴不同意,大不了我讓她做正的,我做小的,我不介意!」

  說完,她沒等林默回應,自己先低頭笑了,手指摳了摳林默的襯衫紐扣,像是在跟自己賭氣:

  「不過嘛……我可不會一直『讓』著她。她會唱歌演戲,我也會。以後你看著,我肯定不比她差!」

  「越說越離譜了。」

  林默拿開她的手,神色認真起來,

  「淑祺,你才十八歲,我帶你離開寶灣,是因為我相信你的潛力,覺得你在演藝圈能闖出一片天,不是想跟你搞這些亂七八糟的。」

  「行了行了,別講大道理了,老古董!」

  淑祺翻了個白眼,轉身往船艙走,

  「我回去睡覺了,不理你了。」

  林默望著她的背影,無奈地搖了搖頭——

  這丫頭,還真是油鹽不進。

  接下來的兩天,漁船在海上平穩航行,平安無事。

  直到第三日凌晨,漁船緩緩駛入鄉港水域,朝著大澳碼頭靠近。

  林默、淑祺和鄒龍下了船,剛踏上碼頭的石板路,突然幾道手電光掃了過來,伴隨著尖銳的呵斥:

  「不許動!舉起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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