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我——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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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默回頭,一張熟悉的臉映入眼帘。

  徐若晴不知何時走到他身旁半步,雙馬尾垂在肩頭,幾縷碎發貼在臉頰,褪盡血色的唇此刻泛著粉白,略顯稚嫩的臉上充滿了感激。

  「剛……剛才真是多謝您。」

  她雙手攥著帆布包帶,指節泛白,聲音依舊帶著幾分慌張,卻比在包間內多了些溫度,

  「要不是您……」

  話說到一半,她猛地低頭把熱褲向下拉了拉,肩膀幾不可查地顫抖起來。

  林默的目光落在她攥緊包帶的手上——

  那雙纖細的手卻長了層薄繭,若不是知道是藝人,倒像是個常年打工的普通女孩。

  不動聲色地收回視線,林默聲音柔和的搖了搖頭:

  「舉手之勞。你有哪裡傷到了嗎?」

  「沒有,可他……」

  徐若晴猛地抬頭,眼裡的驚惶還沒褪盡,卻多了點倔強。

  看著眼前的女孩,這個未來明明紅透了半邊天,卻被經紀公司操控,活得像個提線木偶,甚至在《龍捲風少年》上映後剛立住人設沒多久,就因接拍了幾部有爭議的寫真和電影後,讓她的形象從「玉女」變成「欲女」,並在幾年後漸漸淡出演藝圈。

  忽然,剛才在包間裡想簽她的念頭在腦海中一閃而過。

  「不行!現在不是好時機。」

  「您剛才說什麼?不好意思,我沒聽清楚。」

  一句話讓林默回過神——剛才那聲碎念竟被聽見了。

  壓下心底的盤算,臉上笑意溫和了幾分,搖了搖頭:

  「沒什麼。你好徐小姐,我叫林默,是名……經紀人。」

  他換了個對方能聽懂的名詞。

  「經紀人?」

  徐若晴往後退了一步,視線在林默臉上來回逡巡,仔細打量起對方。

  眉眼輪廓有些眼熟,尤其是那兩道劍眉,像極了凌晨把她從巷口救下的那個人。

  「我們……是不是在哪裡見……」

  話沒說完,她雙眼忽然泛光,一把抓住林默手臂激動的開口:

  「林~林先生,昨晚……不,今天凌晨是不是您……您救了我?」

  林默沒回答,只是微笑著點了點頭。

  「對不起,對不起,您的長髮剪了,鬍子修了,衣服也換了,我一時間竟然沒有把您認出來,實在是對不起!」

  徐若晴感激的連連鞠躬道謝,引得從旁邊上廁所的路人用驚愕的眼神看著兩人。

  「不用這麼客氣,你是打算把所有人都吸引過來嗎?」

  林默伸手扶住還打算鞠躬的女孩。

  「啊~!對不起……我不是這個意思!」

  見對方又要鞠躬,林默連忙岔開話題:

  「昨晚追你的人是不是徐彪的手下?」

  此話一出,徐若晴果然停下,她神色黯然的點了點頭。

  「昨天我到了飛機場,才想起來護照被徐……徐老闆說需要辦理證件給拿走了,可還沒等我考慮好要不要報警時,已經被他的人找到了。」

  「那你後來怎麼還會答應他來表演?被抓回去後……」

  話沒說完林默忽然住口,他覺得自己話多了,這不是他該問的。

  可徐若晴卻沒有在意,她從包里拿出把彈簧刀,聲音帶著幾分顫抖卻又透著倔強:

  「他說,跟我的經紀公司簽了三個月駐唱合同,如果我不表演的話,就屬於違約,要賠償三倍違約金,可我根本不知道是二十萬!經紀公司也只給了我六萬。其實當時公司跟我說只用來唱歌時我就有些懷疑,可這筆錢對我來說太重要了,我不得不來。被他抓回賓館後,我用自己威脅他,說要是再逼我,我就……」

  說到最後幾個字,她的聲音低了下去,一張俏臉神色暗淡,眼裡閃過一絲後怕。

  「他當時說不會再對我怎樣,我這才答應繼續來表演。可沒想到……」

  說著,她拉開脖子上的藍白絲巾,露出左側脖子上一道淺淺的血痕。

  前世見慣了資本對藝人壓榨和潛規則的他,但在看到眼前這道新鮮的血痕時,還是像根細針猝不及防地刺入心裡。


  那把彈簧刀,與其說是威脅對方的武器,不如說是她逼自己吞下委屈的最後一點底氣。

  徐若晴此時抬起頭,語速急切起來:

  「林先生,您……您能幫幫我嗎?我想離開這裡,我拿的六萬塊可以都還給他,您……您能讓他把護照還給我嗎?」

  徐若晴一把抓住林默的胳膊,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裡滿是懇切。

  「而且,我……我很害怕,從白天回到賓館,他就派人一直守著,說是……」

  「徐小姐,該您唱歌了。」

  「好……好,稍等一下,我馬上就來。」

  徐若晴有些緊張的回應著工作人員,身體微微前傾,用微不可聞的聲音小聲說道:

  「明洛友誼賓館1301,這~這是我酒店的房間號,麻煩您今晚有空務必來一下!」

  說完她立刻轉身跟著服務員往舞台走去。

  望著漸漸遠去的背影,林默——「心動了」。

  「拿瓶明洛宮。」

  走到吧檯要了瓶啤酒,林默四下尋覓。

  大廳卡座圍著中央的舞池分成里外三層,深棕色仿皮沙發邊角雖磨出淺色毛邊,卻透著常年擦拭的規整;厚玻璃茶几底下壓著幾頁歌單,上面堆滿了酒瓶。

  吧檯邊擠著幾個人,正拿著原子筆在紙條上寫著歌名,然後塞進旁邊的鐵皮盒裡。

  穿紅裙的服務員從卡座出來後朝著舞台喊去:

  「8號桌老闆又點了徐小姐一首《何日君再來》!」

  林默擰開瓶蓋,找到了自己今晚的目標——1號卡座,那個黃頭髮年輕人。

  「……今宵離別後,何日君再來。」

  一曲終了,林默打算點歌。

  現在是歌手休息時間。

  但說是休息,實則是去應酬剛才點歌的老闆,這是「金嗓門」的規矩,因為這裡請歌手的錢給的最多,並且小費不用上繳。

  即便「金嗓門」設置了消費門檻,生意仍是明洛市最火的。

  除了那間獨屬於陳彪的包間外,所有卡座早早就預訂滿了。

  「鍾桑哼起歸嘎的訊吼……」

  音箱傳出電吉他熟悉的前奏——

  是陛昂樂隊的《光輝那年》。

  唱歌的男人粵語不標準,並且沒有一句在調上,當他唱到副歌時,林默一直注意的那名黃毛青年終是沒忍住,一臉氣憤地走向吧檯。

  林默抿了口酒,隨著旋律哼唱起來,只是,聲音卻越來越大。

  「靠!」

  從他身邊經過的黃毛青年猛地扭頭,眼睛瞪圓了:

  「不是,哥們兒?我偶像的歌!你還唱這麼好?粵語還這麼標準?!」

  林默笑了笑——

  眼前的黃毛青年長相帥氣,蓬鬆微卷的短髮,身上那件洗得發白的黑T恤印著陛昂樂隊logo,倒有幾分皇佳駒舞台上的隨性。

  上鉤了!

  如果說陳彪是林默眼裡的「魚」,那這人就是釣魚前必備的「餌」!

  他——就是陳彪的獨苗,陳金寶!

  「陳少,」

  「你認識我?」

  「前幾天金寶樓盤演出,是我攢的局。」

  「哦!想起來了,你就是那個穴頭啊!頭髮一剪錯點沒認出來。」

  陳金寶一拍腦門,

  「整得挺不賴!那幾個地方戲的名角兒都能請來,可是把俺爹樂壞了!」

  陳金寶咧嘴一笑,接過服務員遞來的百威,「咕咚咕咚」灌下去小半瓶。

  「……今天只有殘留的軀殼,迎擊光飛歲魚……」

  「這他媽唱的什麼玩意兒!」

  陳金寶指著舞台一臉憤怒,

  「糟踐我偶像的歌!切了切了!……誒,哥們兒,剛才聽你唱的挺好,要不?上去整一首?」

  就在等你開口!

  「好,既然陳少想聽,那我就獻醜了。」

  林默說著把一張百元藍鈔遞給服務員。


  畢竟這時,插歌是要加錢的。

  「就切你歌咋啦?這是俺家的店!不想玩就滾!」

  陳金寶朝著舞台上罵罵咧咧的中年男人吼了一嗓子,回頭見林默掏錢,立刻擺了擺手。

  「給個屁錢啊!唱就完了,你介紹黃一渤和我認識,我還沒感謝你呢,還是《光輝那年》?」

  「……迎接光輝歲月,風雨中抱緊自由……」

  一首唱罷,原本鬧哄哄的大廳靜了一瞬,隨即爆發出炸雷般的掌聲和口哨聲!

  特別是陳金寶,此時的他在吧檯瘋狂喊著其他人都聽不懂的「安可」。

  林墨的歌聲,就連在卡座敬酒的徐若晴和黃一渤都朝舞台投去驚訝的目光。

  「我靠!這粵語味兒中啊!比剛才那跑調的強百倍!」

  「哥們兒是南邊來的?這嗓子不去當歌星可惜了!」

  「就唱一首哪中啊!《俺媽呢》會不?來一個!」

  「啥俺媽呢啊,那叫《阿媽尼》!」

  架不住起鬨,林默一連唱了三首陛昂樂隊的代表作,這才借著嗓子冒煙擠回吧檯。

  「行啊林哥!真人不露相啊!」

  陳金寶一臉崇拜地拍著他肩膀,

  「這唱的都有二哥六七分像了!牛逼!」

  林默笑著打著哈哈,黃一渤說過,這小子是陛昂樂隊的死忠粉,演唱會是一場不落,周邊也沒少買,砸進去的錢夠普通人活幾輩子了。

  而陳彪就這麼一個寶貝兒子,寵得沒邊兒,幾乎是要啥給啥。

  「我也就是瞎唱,陳少你……」

  「看不起弟弟?是不是看不起弟弟?」

  陳金寶剛才聽興奮了,又灌了好幾瓶,此時的他眼睛一瞪,故作不滿的語氣中有些些醉意。

  「好!弟弟!幹了這瓶。」

  「干!」

  「哥,我是陛昂樂隊歌友會副會長……」

  「巧了這不是,我也加入了歌友會……」

  「靠!這真他媽巧了!」

  「喝!」

  「不醉不歸!」

  ……

  又是幾瓶下肚,林默倒還好,可陳金寶的嘴卻沒了把門。

  「哥,你……你這行挺賺錢的吧?一……一個局就……就十一萬。」

  林默拿起酒瓶跟陳金寶用力碰了下,仰頭灌了一大口。冰涼的酒液入喉,他放下酒瓶,臉上露出一絲苦笑:

  「弟,哥也不怕你笑話,你爹是樂了,我可差點賠得褲衩都不剩!」

  陳金寶一愣:

  「啊?賠……賠錢?不是說十一萬能搞定的嗎?俺爹還……還誇你會辦事呢!」

  「十一萬?」

  林默搖搖頭,伸出五根手指在陳金寶眼前晃了晃,

  「光是請那幾位角兒賠的違約金,就這個數!還有人員、場地、設備、車馬、打點……這裡外里,我自己貼了小五萬!」

  「我靠!五……五萬?!我好幾個月零花錢啊!」

  陳金寶眼睛瞪得溜圓,一臉的不可置信:

  「不是,哥,你圖……圖個啥啊?這不成冤大頭了嗎?」

  「圖啥?」

  林默眼神銳利起來,他壓低聲音,帶著股破釜沉舟的決絕,

  「圖搭上你爹這條大船!明洛地面上,想接你爹這活的穴頭多了去了!我不下點血本,亮出點能耐和『誠意』,你爹憑啥把活給我?憑啥記住我林默的名字?」

  陳金寶被這直白又狠厲的話震了一下,下意識點點頭:

  「是……是這麼個理兒!哥你牛逼啊!有魄力!弟弟佩服!敬你!」

  他豎起大拇指,又幹了一瓶。

  「牛逼啥啊,我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而且剛才還……」

  林默擺擺手,拿起酒瓶猛灌幾口後話鋒一轉:

  「所以啊,弟弟,我現在才明白,靠當穴頭只能賺點辛苦錢,終究是小打小鬧!」

  「哥你唱歌那麼好!你可以去當歌星啊!那多賺錢啊?」

  「呵呵!」

  林默嗤笑一聲,

  「沒人、沒錢,光靠嗓子好有個屁用?而且我還是野路子出身……」

  他指了指自己的腦袋,又指了指嘈雜的環境和簡陋的音響,

  「不瞞你說,你哥我平時沒事也寫寫歌啥的……唉~不說了,不說了,……喝酒,喝酒!」

  林默剛重生時,不是沒想過當文抄公賺錢開公司。

  當時他還寫了兩首歌詞,《愛情的鳥》《老鼠吃大米》匿名投稿到《歌刊》,可歌詞剛剛發表沒幾天,就發公告說其中一首屬於抄襲,另外一首歌詞立意低俗」「脫離主流審美」,對匿名投稿者公開批評。

  並且還在公告末尾特別註明,公開懸賞匿名投稿者信息。

  自此之後,林默不在投了。

  別魚沒吃著,到惹了一身腥。

  至於腦子裡那些千禧年之後的歌就更麻煩了,雖然不會有抄襲問題,但從編曲、作詞到情緒表達都不一定適合這個時代,況且錄音棚、樂器、設備……這些都是問題!

  所以他打算公司成立後,在鄉港那邊建工作室來完成文抄的設想。

  「哥……你給弟弟說實話,是不是來找俺爸結……結尾款的?」

  「是,不過……」

  林默說著,朝包廂那邊瞄了眼。

  這都快一個鐘頭了。

  「走走走!哥……我……我帶你去!現在就去!」

  「別,金寶!你爸……他在忙……,現在去不合適。」

  「呸!忙……忙個屁!」

  陳金寶一臉不屑,他顯然是聽懂了「忙」是指什麼:

  「他那點破事兒幾……幾分鐘頂天了!」

  陳金寶啐了一口,面色如常沒有絲毫怒意,看來這種事他是見多了。

  「可萬一……」

  「沒……沒萬一!裝樣兒呢!」

  陳金寶嗤笑,

  「回回耗……耗個把鐘頭,顯得他多能耐似的!走!」

  不由分說,陳金寶拽著林默晃悠著走向包廂。

  望著身前這個20左右的少年,林默死死握住的左手在微微顫抖,因用力過猛導致胳膊上的傷口再次崩裂,他能感覺到鮮血正在沁染著白色的襯衣。

  他清楚,在陳金寶面前的「自己」是演出來的,雖然不會傷害到他,但利用就是利用,沒有理由,沒有藉口。

  但這絲遲疑只持續了數秒,便被眼底的冷意覆蓋。

  之前那個「好好先生林默」已經死了,現在的林默——不是好人!

  「啪!」

  就在這時,一聲脆響的巴掌聲從卡座方向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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