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滿城盡帶黃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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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平日裡戒備森嚴的四面城門,此刻全然洞開。

  城內城外,披紅掛彩,儀仗鮮明。

  以女帝姬明月為首,大周文武百官,皇親國戚,皆身著隆重朝服,靜候榆次。

  姬明月今日亦是盛裝出席,儀態萬千。

  「奏樂——」

  禮官一聲高唱,莊嚴恢弘的凱旋樂頓時響徹雲霄。

  女帝在百官簇擁下,上前幾步。

  目光落在依然下馬,穩步走來的林默身上。

  「朕之愛卿,鎮北王林默,北征大捷!」

  「揚我國威,雪我國恥,功在千秋,利在當代!」

  「今日凱旋,朕心甚悅,特率文武百官,萬民相應,以彰其功!」

  聲音溫婉大方,盡顯帝王氣度。

  林默行至御前,微微躬身拱手:

  「臣林默,參見陛下,賴陛下洪福,三軍用命幸不辱命。」

  禮節不缺,卻並無跪拜。

  女帝眼底深處一絲冷芒閃過,面上笑容卻愈發和煦。

  親自虛扶了一下:

  「愛卿平身,此等不世之功,何須多禮。」

  她虛扶之後,並未收回手,反而做了一個令在場文武百官,乃至遠處窺探的各方勢力都心頭巨震的舉動。

  姬明月向前一步,竟是主動挽起了林默的手臂。

  臉上笑容溫婉依舊。

  「愛卿之功,曠古爍今。」

  「尋常禮儀已不足彰顯,朕特許你,今日與朕並肩入城,共受萬民朝賀!」

  此言一出,滿場皆寂!

  君臣並肩?

  這在史書上都是從未有過的殊榮。

  不等眾人回過神來,女帝緊接著又朗聲開口。

  「鎮北王林默,功蓋寰宇,特賜——劍履上殿,上朝不趨,贊拜不名,見君不拜!」

  「賜此殊榮,與國同休!」

  劍履上殿,上朝不趨,贊拜不名,見君不拜!

  這十六個字,如同十六道驚雷,在京城上空炸響。

  這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林默可以佩劍上朝,不用像其他臣子那般恭敬小步快走,禮儀官唱名只稱官職不直呼其名。

  甚至見到皇帝都可以不用行跪拜大禮。

  這是人臣所能達到的極致榮寵。

  當然,有不少人都猜測到了另外一層含義。

  至此,林默徹底被女帝打上了權臣標籤。

  縱觀歷史,獲此殊榮者,哪一個有好的下場?

  別說這裡,縱然林默的前世。

  幾千年來,得過此殊榮的都是誰——

  董卓,曹操,司馬懿,司馬師,侯景,楊堅,李淵,朱全忠等十幾人...

  這些人都是什麼成色?

  反正沒有一個能和忠誠掛鉤的。

  可以說是典型的——篡位三件套!

  但林默坦然受之。

  他和女帝,就差一層窗戶紙了。

  有此名義,才可以真正做到名正言順的——天下事在我!

  他面色平靜,淡然笑道:「臣,謝陛下隆恩!」

  於是,萬眾矚目下。

  大周女帝姬明月,與鎮北王,天可汗林默,騎上駿馬,並肩而行。

  緩緩穿過那洞開的城門,步入了京城最宏偉的朱雀大街。

  身後,是金光閃閃的一萬陌刀軍。

  步入城池之中,儼然一副——滿城盡帶黃金甲模樣!

  朱雀大街街道兩旁,早已是人山人海,萬頭攢動。

  人們看著那個和當今天子並肩而行的年輕人。

  心中全是感慨。

  這才過去多久,當年的御馬遊街的狀元郎,那時候還差點因為殺了北蠻惡使,被三皇子殺掉的小林狀元...


  那年還被人質疑科舉舞弊在朝堂為難,要七步成詩...

  如今已經成為了大周第一臣,解決了困擾大周千年的歷史問題。

  他必定是一個要載入史冊,流放百世的人。

  相比當年的儒雅,此時的林默氣息內斂,風度使然,讓人不敢直視。

  眾人忽然心中有些恍惚...

  若是他取代旁邊的女人,成為大周皇帝,大周會強盛成什麼樣子?

  當初幾乎滅城的宣城,在林默的幾條錦囊妙計之下,已然重新翻身,成為北方繁華大城。

  他在北境的數條政令,也似乎頗為可行...

  當然,這些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他旁邊這個女人,有些不作為啊!

  名義上是無為而治,其實是私心頗重,舉國之力奉一人。

  「是林太歲!真的是他!」

  「想當年...想當年林王爺還在我這吃過早飯,還是第一個給錢的官爺呢...」

  「老子也算是看著林王爺成長的人了。」

  「去你大爺的,那老子也是!」

  眾人雖在打趣,但落在女帝耳中,卻是另外一番滋味。

  是啊,他太年輕了!

  所有人都可以說是看著他成長的。

  他今年也不過二十歲!

  二十歲,便已經達到了臣子的巔峰。

  他還有多少壽命,他還能達到什麼地步!

  呼——

  許多京城人,都依稀還記得一年前,那個雖然才華初顯卻仍顯青澀的讀書人模樣。

  與如今這位權傾天下,與女帝並肩而行的鎮北王重疊在一起,讓人不得不感嘆命運之奇崛,時勢之造英雄。

  ......

  與此同時,京城富人區,康王府的豪宅內。

  卻略顯寧靜。

  自從送走了梅貴妃,康王爺似乎對什麼都提不起了興趣。

  早就謝絕一切訪客。

  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

  此時的他,一身便服。

  坐在後花園的池塘邊,手持魚竿,儀態閒適。

  「爹!」

  王子墨幾乎是踉蹌著衝進了花園,臉上因為激動而漲得通紅。

  「你怎麼還在這釣魚呢!」

  「進了!進城了!林默他進城了!」

  「陛下親自相迎,還...還賜了他劍履上殿、上朝不趨、贊拜不名的殊榮!」

  「此刻正與林默並肩而行,在踏馬遊街啊,爹!」

  王子墨手舞足蹈,激動得難以自抑。

  他在整個京城都沒有什麼朋友。

  而林默,就是其中最好的一個。

  雖然既怕兄弟過得苦,又怕兄弟開路虎的矛盾誰都躲不開,但那是針對兩個相差不大的人。

  他早就看好林默非池中之物,如今林默取得這種成就,他只有開心,甚至連嫉妒都沒有半點。

  王子墨最大的優點,就是有自知之明,且能夠接受。

  不像李慕白那種人,沒有任何自知,還對他人評價不屑一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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