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天遁劍法
林朝英當然知道,自己比不過這個世界的王重陽,但知道歸知道,羅維特意說出來,就有些扎心了。
她感覺自己仿佛被別人噗嗤砍了一刀,並且順便在傷口上撒了一把鹽。
痛,實在是太痛了。
然而羅維並沒有因此放過林朝英。
【其實我有些好奇,在小說中,王重陽因為抗金,死活不願意跟林朝英在一起】
【那麼在這個世界呢,林朝英是否還喜歡王重陽】
【如果喜歡的話,兩個人又是因為什麼沒有走到一起呢】
【我很好奇】
【吶,林朝英小姐姐,你要不要現身說法】
林朝英:「不要,我憑什麼告訴你。」
她剛才被羅維捅了一刀,怎麼可能屁顛屁顛的把這種事情告訴羅維啊。
她又不是什麼很賤的人。
【如果我願意給你量身打造一門青春永駐,長生不老的功法呢】
李莫愁:「師傅,快答應啊,這可是長生不老啊,你說不說,如果你不說的話,我就說……啊,師傅別打,別打……」
然後,李莫愁今天就再也沒有發過言了。
【……】
綰綰:「笑死我了,這可真是師慈徒孝。」
風四娘:「其實我也滿好奇的了,林朝英為什麼沒有跟王重陽走到一起。」
練霓裳:「該不會這個世界的兩個人壓根就不認識吧。」
息紅淚:「這倒不至於,據我所知,王重陽和林朝英年輕的時候,曾經一起行走江湖,說明兩個人還是認識的。」
林朝英:「別亂猜了,我們沒有走到一起的原因很簡單,這個世界的王重陽修道之心堅如頑石,一心想要白日飛升,羽化成仙。」
林朝英:「權利,女色在他眼中只不過是過眼雲煙而已。」
林朝英:「當初願意跟我一起行走江湖,也只不過是想要藉助我磨練自己的道心,等他將一顆向道之心打磨圓滿之後,我們就分開了。」
趙師容:「啊這……這豈不是把你當做一件工具。」
祝玉妍:「男人果然沒有一個好東西。」
林朝英:「話不能這麼說,實際上當初我們一起遊歷江湖的時候,王重陽曾經向我坦白過這一點,表示自己一心向道,不近女色。」
慕容秋荻:「你居然知道這一點。」
林朝英:「知道,不過那個時候的我心高氣傲,覺得自己武功驚人,又美貌無雙,就算是一塊石頭也可以暖熱了,萬年堅冰也可以融化了,區區一個王重陽又算得了什麼。」
林朝英:「於是我就和王重陽打了一個賭,賭的是遊歷江湖結束,他定然會回心轉意,向我表白,從此雙宿雙飛。」
林詩音:「然後你就輸了。」
林朝英:「不錯,輸的一塌糊塗,遊歷結束後,王重陽走的斬釘截鐵,頭也不回,從此之後,我們兩個人再無可能。」
【好傢夥,原來是這麼回事啊】
【仔細想想,這一點並不奇怪,畢竟王重陽乃是歷史上赫赫有名的重陽子】
【在道家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歷史上,王重陽本人在修行之初就捨棄妻女離家修行,因此強調出家修行是全真道創立初期的一大特色】
【除此之外,王重陽認為凡是出家的人都先須投庵】
【因為庵是房舍,乃人一身的依靠。當身體有所依仗支援,心靈便會漸得安定,氣與神亦會因此和合暢順,得以進入真道】
【在修行上,更是主張去除世俗慾念】
【他曾經對馬鈺說「凡人入道,必戒酒色財氣、攀緣愛念、憂愁思慮,此外更無良藥矣」】
【因此,他認為酒、色、財、氣會令人沉淪,喪亂失神,故在生活上的衣食亦應以簡樸為主,才能在修行上取得成功】
【除了戒絕酒、色、財、氣外,亦教導門人要保持心中清靜,過簡單自然的生活,修養性命】
【這樣的人,不近女色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林朝英能夠在結婚之前及時脫身,已經很幸運了】
【要是真的嫁給了王重陽,說不定還會被王重陽拋妻棄女,那就更慘了】
林朝英:「他要是真的敢這麼做,我們兩個一定會死一個。」
羅維:「啊這……」
【好傢夥,不愧是敢愛敢恨的林朝英,牛逼】
【行了,今天寫的日記也夠多了,就這樣吧】
【我先下去領取獎勵,也不知道今天的獎勵是什麼,希望合我心意吧】
【諸位女俠,我們明天見】
吐槽完最後一句,羅維就合上了日記,順便領取了今天的獎勵。
【檢測上宿主寫完一遍日記,引發廣泛討論】
【現在發放獎勵】
【恭喜宿主獲得天遁劍法】
羅維有些意外,但好像又不是那麼意外。
按理來說,自己今天寫的日記,重點闡述了一下土豆玉米,忘情天書,以及王重陽和他的九陽神功。
羅維原本以為自己的獎勵會是這幾個東西其中的一個。
沒有想到居然全都不是。
反而是……天遁劍法。
這玩意就大有來歷了,和青城派的天遁劍不是同一門劍法。
兩者有著天與地的差別。
呂洞賓得道成仙之前,曾流落風塵,在長安酒肆中遇鍾離權,遭遇「黃粱一夢」,於是感悟,求其超度。
經過鍾離先生生死財色十試,心無所動,於是得受金液大丹與靈寶畢法。
後來又遇火龍真君,傳以日月交拜之法。
又受火龍真人天遁劍法,自稱「一斷無明貪嗔,二斷無明愛欲,三斷無明煩惱」,並發誓盡渡天下眾生,方願上升仙去。
嗯,羅維獲得的天遁劍法,自然就是呂洞賓從火龍真人手裡拿到天遁劍法。
至於羅維為什麼會獲得這門劍法,應該跟王重陽有關。
民間流傳有呂洞賓三醉岳陽樓度鐵拐李岳、飛劍斬黃龍等故事。
之後,王重陽創立全真道後,又被奉為「北五祖」之一,故道教又尊稱他為「呂祖」。
順便說一下,王重陽也是北五祖之一,所以羅維獲得這門天遁劍法,似乎沒毛病。
至少羅維是這麼認為的。
她感覺自己仿佛被別人噗嗤砍了一刀,並且順便在傷口上撒了一把鹽。
痛,實在是太痛了。
然而羅維並沒有因此放過林朝英。
【其實我有些好奇,在小說中,王重陽因為抗金,死活不願意跟林朝英在一起】
【那麼在這個世界呢,林朝英是否還喜歡王重陽】
【如果喜歡的話,兩個人又是因為什麼沒有走到一起呢】
【我很好奇】
【吶,林朝英小姐姐,你要不要現身說法】
林朝英:「不要,我憑什麼告訴你。」
她剛才被羅維捅了一刀,怎麼可能屁顛屁顛的把這種事情告訴羅維啊。
她又不是什麼很賤的人。
【如果我願意給你量身打造一門青春永駐,長生不老的功法呢】
李莫愁:「師傅,快答應啊,這可是長生不老啊,你說不說,如果你不說的話,我就說……啊,師傅別打,別打……」
然後,李莫愁今天就再也沒有發過言了。
【……】
綰綰:「笑死我了,這可真是師慈徒孝。」
風四娘:「其實我也滿好奇的了,林朝英為什麼沒有跟王重陽走到一起。」
練霓裳:「該不會這個世界的兩個人壓根就不認識吧。」
息紅淚:「這倒不至於,據我所知,王重陽和林朝英年輕的時候,曾經一起行走江湖,說明兩個人還是認識的。」
林朝英:「別亂猜了,我們沒有走到一起的原因很簡單,這個世界的王重陽修道之心堅如頑石,一心想要白日飛升,羽化成仙。」
林朝英:「權利,女色在他眼中只不過是過眼雲煙而已。」
林朝英:「當初願意跟我一起行走江湖,也只不過是想要藉助我磨練自己的道心,等他將一顆向道之心打磨圓滿之後,我們就分開了。」
趙師容:「啊這……這豈不是把你當做一件工具。」
祝玉妍:「男人果然沒有一個好東西。」
林朝英:「話不能這麼說,實際上當初我們一起遊歷江湖的時候,王重陽曾經向我坦白過這一點,表示自己一心向道,不近女色。」
慕容秋荻:「你居然知道這一點。」
林朝英:「知道,不過那個時候的我心高氣傲,覺得自己武功驚人,又美貌無雙,就算是一塊石頭也可以暖熱了,萬年堅冰也可以融化了,區區一個王重陽又算得了什麼。」
林朝英:「於是我就和王重陽打了一個賭,賭的是遊歷江湖結束,他定然會回心轉意,向我表白,從此雙宿雙飛。」
林詩音:「然後你就輸了。」
林朝英:「不錯,輸的一塌糊塗,遊歷結束後,王重陽走的斬釘截鐵,頭也不回,從此之後,我們兩個人再無可能。」
【好傢夥,原來是這麼回事啊】
【仔細想想,這一點並不奇怪,畢竟王重陽乃是歷史上赫赫有名的重陽子】
【在道家擁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歷史上,王重陽本人在修行之初就捨棄妻女離家修行,因此強調出家修行是全真道創立初期的一大特色】
【除此之外,王重陽認為凡是出家的人都先須投庵】
【因為庵是房舍,乃人一身的依靠。當身體有所依仗支援,心靈便會漸得安定,氣與神亦會因此和合暢順,得以進入真道】
【在修行上,更是主張去除世俗慾念】
【他曾經對馬鈺說「凡人入道,必戒酒色財氣、攀緣愛念、憂愁思慮,此外更無良藥矣」】
【因此,他認為酒、色、財、氣會令人沉淪,喪亂失神,故在生活上的衣食亦應以簡樸為主,才能在修行上取得成功】
【除了戒絕酒、色、財、氣外,亦教導門人要保持心中清靜,過簡單自然的生活,修養性命】
【這樣的人,不近女色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林朝英能夠在結婚之前及時脫身,已經很幸運了】
【要是真的嫁給了王重陽,說不定還會被王重陽拋妻棄女,那就更慘了】
林朝英:「他要是真的敢這麼做,我們兩個一定會死一個。」
羅維:「啊這……」
【好傢夥,不愧是敢愛敢恨的林朝英,牛逼】
【行了,今天寫的日記也夠多了,就這樣吧】
【我先下去領取獎勵,也不知道今天的獎勵是什麼,希望合我心意吧】
【諸位女俠,我們明天見】
吐槽完最後一句,羅維就合上了日記,順便領取了今天的獎勵。
【檢測上宿主寫完一遍日記,引發廣泛討論】
【現在發放獎勵】
【恭喜宿主獲得天遁劍法】
羅維有些意外,但好像又不是那麼意外。
按理來說,自己今天寫的日記,重點闡述了一下土豆玉米,忘情天書,以及王重陽和他的九陽神功。
羅維原本以為自己的獎勵會是這幾個東西其中的一個。
沒有想到居然全都不是。
反而是……天遁劍法。
這玩意就大有來歷了,和青城派的天遁劍不是同一門劍法。
兩者有著天與地的差別。
呂洞賓得道成仙之前,曾流落風塵,在長安酒肆中遇鍾離權,遭遇「黃粱一夢」,於是感悟,求其超度。
經過鍾離先生生死財色十試,心無所動,於是得受金液大丹與靈寶畢法。
後來又遇火龍真君,傳以日月交拜之法。
又受火龍真人天遁劍法,自稱「一斷無明貪嗔,二斷無明愛欲,三斷無明煩惱」,並發誓盡渡天下眾生,方願上升仙去。
嗯,羅維獲得的天遁劍法,自然就是呂洞賓從火龍真人手裡拿到天遁劍法。
至於羅維為什麼會獲得這門劍法,應該跟王重陽有關。
民間流傳有呂洞賓三醉岳陽樓度鐵拐李岳、飛劍斬黃龍等故事。
之後,王重陽創立全真道後,又被奉為「北五祖」之一,故道教又尊稱他為「呂祖」。
順便說一下,王重陽也是北五祖之一,所以羅維獲得這門天遁劍法,似乎沒毛病。
至少羅維是這麼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