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這可不是好現象
他說這話的時候,流露出一股傷感神情。
言不語心裡擰著難受了一下。
聽叔叔說,他們家很寵那個小女兒。
那是在一出生就擁有海島和私人飛機的女孩兒。
又因為她身體不好,家裡誰也捨不得對她說半個不字。
宋景翊比他妹妹大八歲,他從自己八歲開始,寵了她八年。
言不語心裡有種莫名其妙的傷感。
哥哥只跟著她過了兩年,就捨不得她,哪怕讓媽媽淨身出戶也要帶走自己。
宋景翊面對自己親妹妹的離去,只怕會更難過吧。
他雖然看著有點凶,但他也是個好哥哥呢。
宋景翊沒忽略言不語紅了的眼眶。
這個小孩兒,心思細膩,共情能力還挺強。
他面上沒有任何變化,心裡卻想著回頭怎麼給她改改。
這可不是好現象,容易被騙。
他說完那句話,餐桌上沉靜一瞬。
蘭心妍輕咳一聲,輕聲開口,「景翊,阿姨也不知道你愛吃什麼,就準備了這些,你嘗嘗看合不合胃口。」
宋景翊笑著轉過頭,「瞧我,說這些做什麼,蘭姨,這些都很好,我在吃上不挑,我只有一樣東西不吃,那就是芹菜。」
「哦,是嗎,我家不語也不吃芹菜,這個蝦球好吃,你嘗嘗。」
接下來就像普通的家宴,圍繞著菜品閒聊幾句。
偶爾會把話題扯到言不語身上,誰也沒多想。
只當他是在惦念自己過世的妹妹。
沈硯舟一直在觀察宋景翊,這是一個厲害且危險的人物。
那晚在宴會,他下手既快又狠,哪怕在得知對方背景後,也絲毫不手軟。
甚至能在公司安保系統沒有察覺的時候截掉了自己的監控、並且甩掉了跟蹤的人。
至於吳梟揚……
怕是也跟他那句『我想他們死』脫不了干係。
這樣高度敏銳又狠厲的角色,現在幾句話就逗的蘭姨開心。
就像是經常聯繫好友家的小輩來做客那樣。
他很危險,沈硯舟推了下眼鏡。
碗中多了一顆芥末蝦球。
沈硯舟看過去,言不語朝著他咧嘴一笑,「大哥吃飯。」
眼底滑過一絲溫暖,「你也吃。」
沈雲期對宋景翊無感,只是覺得他那個光頭手下身手不錯。
宋景翊跟兩個長輩聊著天,提出的問題回答的也漂亮。
這邊三兄妹的互動他也沒放下。
沈家兩兄弟對小孩兒是挺好的,誰都不忘給她夾菜。
不過都這麼養了,怎麼還這麼瘦呢。
腦海浮現阿誠說的,言啟航虐待她的事。
肯定是小時候體質給養差了。
不然也不會這麼瘦瘦小小的,基因在這兒擺著呢。
不行,一刀一刀剁了言啟航,太便宜他了。
他要用世界上最殘忍的方式,慢慢折磨死那個人。
吃過飯,宋景翊就要走。
沈知燁象徵性留他,「景翊,時間還早,再坐會兒吧。」
「就是,再吃點水果吧。」蘭心妍也跟著起身。
宋景翊禮貌一笑,「沈叔、蘭姨今天已經很打擾了,我就不留了,你們也早點休息,改日有機會再來拜訪。」
「景翊,沈叔知道你有能力,但是我還是要跟你說,到了京市,就是咱們自己的地方,你要是遇到什麼問題,隨時找我。」沈知燁對於優秀有能力的後輩是很讚賞的。
「那我肯定不跟您客氣,沈叔蘭姨,留步。」
宋景翊又依次跟沈硯舟和沈雲期告了別,最後看向言不語,「小妹妹,好好吃飯,有機會再見。」
言不語點頭,「宋先生再見。」
一家人送走宋景翊,紛紛表達自己的看法。
沈知燁:「比上次見他圓滑很多,是個了不得的人物,比他老子當年厲害。」
沈硯舟:「有頭腦有手段,不可小覷。」
沈雲期:「挺會哄女人開心的。」
蘭心妍:「我覺得挺好的,送的禮物恰到好處,為人處事了得。」
言不語:「長得好,身材不錯。」連帶著駭人的紋身在他身上都成了一種點綴和裝飾,瞧著都沒最開始嚇人。。
宋景翊坐上車,笑著的臉瞬間冷下來,他扯開領口,又把袖口翻上來。
從車上拿來一支煙,點上。
修長的手指夾著煙,手背上的刺青被猩紅的光晃得忽明忽暗。
靠在椅背上,懶懶吐出一口煙,「都準備什麼禮物了?」
前面開車的陳默,人如其名,很沉默。
他一晚上沒說一句話。
這會兒宋景翊開口問,他才說:「雪茄、水晶杯、幾條羊絨披肩、幾隻手工皮夾。」
宋景翊嗯了聲,第一次上門,不用太誇張,這樣很好,意思意思,點到為止。
誰家也不缺那些東西。
他又抽了口煙,「那條項鍊放進去了嗎?」
「放了,我特意提醒他們管家盒子小,不要漏掉,」陳默看了眼後視鏡,問出自己的問題,「翊哥,你怎麼能確定,那條項鍊會到小姐手裡,而不是沈知燁老婆。」
宋景翊勾唇輕笑,撣了下菸灰,任由灰燼掉落在純羊毛毯子上,「沈知燁老婆喜歡彩色寶石,小孩兒更喜歡金子,那個造型一看就知道是送給誰的。」
況且兩口子對小孩兒不錯,看到好看好玩的,一定第一時間給她。
陳默沒說話。
從來不在乎別人的翊哥,這次親自準備了那條鏈子,為了光明正大給出去,連帶著一家子都送了禮。
還去吃了頓他向來討厭的應酬的飯。
能讓他這麼上心的,也只有這麼一位了。
連夫人都不曾獲得翊哥親自挑選的禮物。
「阿默,」坐在後面的宋景翊忽然開口,「掉頭,去那個小區。」
陳默沒說話,徑直照做。
宋景翊只覺得,不帶阿誠出來,真是個正確的選擇,不然這會兒他會像只聒噪的鴨子那麼問東問西。
陳默十六歲跟他,到現在也十年了。
是自己最得力的助手,沒有之一。
兩個人已經默契到,一個眼神、一句簡短的話,就知道對方要做什麼。
「翊哥,到了。」
宋景翊掃了一眼破舊的已經沒有人住的危房,推開車門下去。
小區內昏黃的路燈忽明忽暗,院內雜草叢生,小區樓房隨處可見歪歪扭扭的窗框。
銀色的邁巴赫跟這破舊的房子形成鮮明的對比。
宋景翊抬步朝著其中一棟樓走去。
這就是,小孩兒從小長大的地方。
甚至,比他的審訊室還要小還要破。
言不語心裡擰著難受了一下。
聽叔叔說,他們家很寵那個小女兒。
那是在一出生就擁有海島和私人飛機的女孩兒。
又因為她身體不好,家裡誰也捨不得對她說半個不字。
宋景翊比他妹妹大八歲,他從自己八歲開始,寵了她八年。
言不語心裡有種莫名其妙的傷感。
哥哥只跟著她過了兩年,就捨不得她,哪怕讓媽媽淨身出戶也要帶走自己。
宋景翊面對自己親妹妹的離去,只怕會更難過吧。
他雖然看著有點凶,但他也是個好哥哥呢。
宋景翊沒忽略言不語紅了的眼眶。
這個小孩兒,心思細膩,共情能力還挺強。
他面上沒有任何變化,心裡卻想著回頭怎麼給她改改。
這可不是好現象,容易被騙。
他說完那句話,餐桌上沉靜一瞬。
蘭心妍輕咳一聲,輕聲開口,「景翊,阿姨也不知道你愛吃什麼,就準備了這些,你嘗嘗看合不合胃口。」
宋景翊笑著轉過頭,「瞧我,說這些做什麼,蘭姨,這些都很好,我在吃上不挑,我只有一樣東西不吃,那就是芹菜。」
「哦,是嗎,我家不語也不吃芹菜,這個蝦球好吃,你嘗嘗。」
接下來就像普通的家宴,圍繞著菜品閒聊幾句。
偶爾會把話題扯到言不語身上,誰也沒多想。
只當他是在惦念自己過世的妹妹。
沈硯舟一直在觀察宋景翊,這是一個厲害且危險的人物。
那晚在宴會,他下手既快又狠,哪怕在得知對方背景後,也絲毫不手軟。
甚至能在公司安保系統沒有察覺的時候截掉了自己的監控、並且甩掉了跟蹤的人。
至於吳梟揚……
怕是也跟他那句『我想他們死』脫不了干係。
這樣高度敏銳又狠厲的角色,現在幾句話就逗的蘭姨開心。
就像是經常聯繫好友家的小輩來做客那樣。
他很危險,沈硯舟推了下眼鏡。
碗中多了一顆芥末蝦球。
沈硯舟看過去,言不語朝著他咧嘴一笑,「大哥吃飯。」
眼底滑過一絲溫暖,「你也吃。」
沈雲期對宋景翊無感,只是覺得他那個光頭手下身手不錯。
宋景翊跟兩個長輩聊著天,提出的問題回答的也漂亮。
這邊三兄妹的互動他也沒放下。
沈家兩兄弟對小孩兒是挺好的,誰都不忘給她夾菜。
不過都這麼養了,怎麼還這麼瘦呢。
腦海浮現阿誠說的,言啟航虐待她的事。
肯定是小時候體質給養差了。
不然也不會這麼瘦瘦小小的,基因在這兒擺著呢。
不行,一刀一刀剁了言啟航,太便宜他了。
他要用世界上最殘忍的方式,慢慢折磨死那個人。
吃過飯,宋景翊就要走。
沈知燁象徵性留他,「景翊,時間還早,再坐會兒吧。」
「就是,再吃點水果吧。」蘭心妍也跟著起身。
宋景翊禮貌一笑,「沈叔、蘭姨今天已經很打擾了,我就不留了,你們也早點休息,改日有機會再來拜訪。」
「景翊,沈叔知道你有能力,但是我還是要跟你說,到了京市,就是咱們自己的地方,你要是遇到什麼問題,隨時找我。」沈知燁對於優秀有能力的後輩是很讚賞的。
「那我肯定不跟您客氣,沈叔蘭姨,留步。」
宋景翊又依次跟沈硯舟和沈雲期告了別,最後看向言不語,「小妹妹,好好吃飯,有機會再見。」
言不語點頭,「宋先生再見。」
一家人送走宋景翊,紛紛表達自己的看法。
沈知燁:「比上次見他圓滑很多,是個了不得的人物,比他老子當年厲害。」
沈硯舟:「有頭腦有手段,不可小覷。」
沈雲期:「挺會哄女人開心的。」
蘭心妍:「我覺得挺好的,送的禮物恰到好處,為人處事了得。」
言不語:「長得好,身材不錯。」連帶著駭人的紋身在他身上都成了一種點綴和裝飾,瞧著都沒最開始嚇人。。
宋景翊坐上車,笑著的臉瞬間冷下來,他扯開領口,又把袖口翻上來。
從車上拿來一支煙,點上。
修長的手指夾著煙,手背上的刺青被猩紅的光晃得忽明忽暗。
靠在椅背上,懶懶吐出一口煙,「都準備什麼禮物了?」
前面開車的陳默,人如其名,很沉默。
他一晚上沒說一句話。
這會兒宋景翊開口問,他才說:「雪茄、水晶杯、幾條羊絨披肩、幾隻手工皮夾。」
宋景翊嗯了聲,第一次上門,不用太誇張,這樣很好,意思意思,點到為止。
誰家也不缺那些東西。
他又抽了口煙,「那條項鍊放進去了嗎?」
「放了,我特意提醒他們管家盒子小,不要漏掉,」陳默看了眼後視鏡,問出自己的問題,「翊哥,你怎麼能確定,那條項鍊會到小姐手裡,而不是沈知燁老婆。」
宋景翊勾唇輕笑,撣了下菸灰,任由灰燼掉落在純羊毛毯子上,「沈知燁老婆喜歡彩色寶石,小孩兒更喜歡金子,那個造型一看就知道是送給誰的。」
況且兩口子對小孩兒不錯,看到好看好玩的,一定第一時間給她。
陳默沒說話。
從來不在乎別人的翊哥,這次親自準備了那條鏈子,為了光明正大給出去,連帶著一家子都送了禮。
還去吃了頓他向來討厭的應酬的飯。
能讓他這麼上心的,也只有這麼一位了。
連夫人都不曾獲得翊哥親自挑選的禮物。
「阿默,」坐在後面的宋景翊忽然開口,「掉頭,去那個小區。」
陳默沒說話,徑直照做。
宋景翊只覺得,不帶阿誠出來,真是個正確的選擇,不然這會兒他會像只聒噪的鴨子那麼問東問西。
陳默十六歲跟他,到現在也十年了。
是自己最得力的助手,沒有之一。
兩個人已經默契到,一個眼神、一句簡短的話,就知道對方要做什麼。
「翊哥,到了。」
宋景翊掃了一眼破舊的已經沒有人住的危房,推開車門下去。
小區內昏黃的路燈忽明忽暗,院內雜草叢生,小區樓房隨處可見歪歪扭扭的窗框。
銀色的邁巴赫跟這破舊的房子形成鮮明的對比。
宋景翊抬步朝著其中一棟樓走去。
這就是,小孩兒從小長大的地方。
甚至,比他的審訊室還要小還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