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2章 二尺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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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52章 二尺布(中)

  留在紙面上的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字跡」。它不是由纖維狀的毫毛筆頭在紙面拖曳揮灑而留下的墨痕,更像是一種紋理怪異的污漬。所有看似一體寫就的筆畫實際上是支離破碎的,由無數個顆粒狀的污點拼湊而成,因而會令人聯想起附著在鐵板表面的鏽斑,甚至是乾涸後的血跡。

  如果不是親眼見證過這個印記的形成過程,羅彬瀚會猜它是用某種刻字印章蓋出來的,可能使用了雜質含量極高的特殊墨水,或者乾脆就是用混了鐵鏽的污水,這樣才能解釋它獨特的紋理。可如今那隻石碗依舊擺在他手邊,裡頭剩下的泉水清澈如故,即便他現在有點後悔剛才喝了它。出於好奇,他又用手指朝碗底蘸了蘸,然後在紙邊輕輕抹了一下,想看看這是不是泉水本身的效果。他得到的結果只不過是一個微微濕潤的紙角。

  「它們不認識你。」屋主人說。

  羅彬瀚沒太搭理這句話。他的關注點已經跳到了符號本身的意義,而非其形成的由來。不管是拿什麼工具寫出來的,它畢竟是一個被落在契約書上的簽名,還是一個他完全能夠看懂的名字。這不可能是屋主人的真名,他不免質疑它是否真的有效力。

  「這不是你的真名吧?」他直接問道,「陳游之?就這麼三個字?」

  屋主人只是向他笑著點一點頭,好像認為自己不需要解釋得更多。但羅彬瀚不肯善罷甘休。「我記得你有個更長的名字,」他試圖回憶起來,「具體我忘了,反正要更拗口些。我想那個才應該是你的真名?」

  「為何那個就是真名?」

  羅彬瀚聳聳肩:「我想你們這些牛鬼蛇神的名字總該起得比較特別點嘛。越長的名字越有它的道理。不管怎麼說,你的真名可不應該能用簡體字寫出來。」

  「那麼,」屋主人饒有興趣地問,「把你帶上船的那個孩子要怎麼說?你認為自己要怎樣叫他?」

  他突然提起荊璜叫羅彬瀚有點意外,甚至覺得驚訝。「把你帶上船的孩子」——這倒是他第一次聽見有人這樣稱呼荊璜,不能說它不對,只是顯得有點生疏,甚至都不如「玄虹之玉」來得尊重。不過他也沒空在這件事上想得太多。

  「那也不是他的真名啊。」他理直氣壯地說,「這可是你弟弟告訴我的,荊璜」最多只是個譯名。」

  「你叫不出他母親為他起的那個名字,也不能看見我的本名。對於你,使用一個合適的呼名已經足夠。」

  「這就是說你們在我的母語裡挑了一個差不多的名字。」羅彬瀚問,「這怎麼能算數呢?」

  「那你的名字又怎麼能算數?」屋主人笑著問,「它和你又有什麼聯繫?」

  這簡直是一個哲學問題。羅彬瀚當然沒法回答。名字只是個稱呼,人人都這樣稱呼他,都知道這個名字指的是他,除非他們還認識第二個重名者,因此在常識層面這就是他的名字。可是在魔法的層面這件事又應該怎麼算呢?如何認定這個名字就是他?是否因為這是他父母起的名字?是他的第一個名字?是最多數人認可的他的名字?又或者因為他心裡認同了這個符號代表他?不管怎樣,這件事在他身上還算簡單,因為他統共就這麼一個正經名字能用。

  「好吧,」他說,「我不管這些鬼道理,但你用這名字簽的字真的管用嗎?我只想知道這個。在我老家,簽了假名的合同可是無效的。」

  「這是一個對你最友善的真名。」

  「噢?那最不友善的是什麼?」

  「它無法被寫在一張紙上。要是你真那麼渴望一見————我只好再找另一個還能用的人替我辦事。」

  羅彬瀚又聳聳肩。他已經見了太多正常人不該見的東西,只不過每次那種場合總有人在旁邊看著,通常還是荊璜或莫莫羅,因此他才能繼續鬼混到今天。眼下顯然沒人能給他提供這種作死保障或收屍服務,他只能自己管照自己了。

  「就這麼著吧,」他提起筆,在契書右下角的空白處簽上自己的大名,「反正你要是成心想賴帳,隨便糊弄點鬼畫符我也認不出來,至少這名字我還知道怎麼念。如果我發現它是假的,那我就馬上給自己也改個新名字。」

  他一邊說,一邊在紙面落下自己唯一的真名。等最後一筆完成,他立刻縮回手,一動不動地觀察後續。是否會響起陣陣陰風鬼笑,然後從地里裂開一道口子,將契約書捲入其中?或者這張紙會立刻無風起燃,把自己燒成一道直入幽冥的青煙?他還在瞪著眼瞧,屋主人漫不經心地對他說:「收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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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羅彬瀚說,「我收起來?」

  「這是你的契約。」

  羅彬瀚仍然滿頭霧水,但並不耽擱他飛快地抓起那張紙,對摺後塞進自己的口袋。就算他不打算篡改條款或偷換簽名,這樣一份能約束雙方(而且還沒有備份)的重要文件當然還是掌握在自己手裡更好。不過他也不能把它揣在衣袋裡到處逛,必須得找一個更合適更安全的地方。他甚至不能把它放到影子裡,因為這份契書實在是不容有失,而影子有時候卻會丟東西,其風險程度和路邊的灌木叢也差不了多少。

  「嗯————」他說,還在思考最合適的藏物地點,那最好是個路弗與菲娜都夠不著的地方,「所以,這就算完事了?咱們接下來幹什麼?」

  他伸長脖子去瞧站在房間最深處的人。這間石屋的主人,他眼下的債權人與需求方,遵照契約書的落款應該被稱作「陳游之」的人,此刻又站到了那堵毫無雕飾的空牆壁面前。羅彬瀚發現這傢伙特別喜歡站在那個位置。他不知道那堵空牆究竟有什麼好看的,沒準是在欣賞波光游曳下的石料紋理呈現出的天然質樸之美吧。他倒希望他接下來要找的東西也能和這堵石牆一樣樸實簡單,可惜事情多半不會如此順利。

  「這面牆不好。」屋主人平淡地說,「去找塊布來蓋住它。」

  「啊?」羅彬瀚說。他停下了那副摩拳擦掌的架勢。

  「去找一塊整布來,」屋主人繼續吩咐道,「不能有拼接縫補,花樣要簡單,色彩要素淨,尺寸要和牆面協調。」

  羅彬瀚看看那堵牆,又看看向他提要求的人。

  「把我叫來就為這點事?」他說,「這牆哪裡不好了?就因為它上面太乾淨了沒裝飾?」

  「這是我要的第二樣東西。」

  「我看這東西沒什麼必要。」羅彬瀚不依不饒地說,「你難道會缺裝飾品?你連水筆都能憑空變出來,還需要我來給你找一塊布?要不然你把周雨掛牆上得了。」

  「出去找吧。」屋主人說,接著自顧自走回桌邊,抱起琵琶隨興地彈撥起來,對羅彬瀚後頭的追問充耳不聞。他擺明了不會再回應,羅彬瀚只得自己從石頭沙發上離開,走到那堵空牆壁面前,用自己的身高和步距粗略估量了一番。這面牆屬於石室中較為狹窄的一端,大約有三米高,六米寬。如果需要將它完全遮住,那布料的面積也得差不多。

  他盯著牆面,與其說在思索還不如說是在發呆。傳說中能夠毀滅世界的邪神要求他去找十樣東西,以此拯救他朋友的靈魂。他的第一個任務是火與灰,這勉強也還算是扣題;

  而現在他的第二個任務是去找一塊布,蓋住一面邪神不滿意的客廳牆壁————好吧,至少這還是尺寸挺大的一塊布。假如今後有人問他魔鬼的野心有多大,他就必須要回答說「差不多就是兩條落地窗簾拼起來那麼大」。

  「你不會是在耍我吧?」羅彬瀚問。屋主人根本不理他,完全沉浸在弦歌漫唱的藝術之中。他只得伸手摸了摸衣袋裡的那份契書,然後自己離開了石室。他穿越光線昏暗的曲折石廊,一路走回到濕霧瀰漫的盆地中。

  他在石潭邊坐下,臉上仍帶著高深莫測的表情。菲娜從附近的石頭縫裡鑽了出來。

  「你回來了。」米菲說,「現在情況怎麼樣?」

  「還行。」羅彬瀚說。他回頭朝青石山壁看了一眼,發現這次洞口並未消失。他還是可以隨時回到那間石室里,不過現在他寧願在外頭待著。

  「所以,你還是向它提了要求。」米菲繼續問,「它同意要幫你了嗎?」

  羅彬瀚沒打算把這件事瞞著米菲。他曾經考慮過這樣做,如果拯救周雨的靈魂需要他犯下十惡不赦的重罪,需要他去掠奪、迫害和屠殺,那麼他肯定會覺得難以對米菲啟齒。

  可是現在情況不一樣。他只是需要找一塊布。一塊尺寸很大的牆布!這點破事還需要守口如瓶嗎?那只會讓他覺得自己像個神經病。

  於是他把自己進入石室後的經歷從頭到尾說了一遍,除了某些較為私人的部分,他幾平讓米菲知道了這場協商的全部內容。米菲也表現出了一位私人參謀的最佳素養,只關注他敘述中的事實與情報,不露任何主觀色彩的評價。他們剛談到一半,路弗搖搖晃晃地從霧中出現了,像是剛從盆地邊緣的某處溜達回來。它一瞧見羅彬瀚就像癲癇發作那樣亢奮。

  這時羅彬瀚剛講到他如何更改契書的條文,一點也不想和這條吵鬧的死狗糾纏。他用右手把契書拿出來讓米菲自己閱讀,左手則不停地向怪叫著奔來的路弗潑水,不准它靠得太近。


  「嘿!這是什麼意思!」路弗在外圍蹦跳著,「你們在看什麼!我也有權參與!」

  羅彬瀚繼續用水潑它。「這就是最後的結果。」他邊說邊把契書收回衣袋裡,「我答應要幫他找十樣東西——現在其實是九樣。」

  「我看到了你的簽字。」米菲說,「左邊那個是他的?」

  「對。但我有點懷疑那是個假名。他不可能一出生就叫這個名字吧?」

  「唔,」米菲說,「我認為這不要緊————我記得,白塔法師也不在乎誕生名,他們更重視的是呼名。」

  「到底什麼是呼名?」羅彬瀚問。他隱約覺得自己以前聽過幾次這個詞,可不記得具體的場合了。遺憾的是米菲也無法給他十分精確的釋義,它只能向他解釋說這是個很寬泛的概念,有一些算是約定俗成的使用方法。

  「一種別人稱呼你的方式,」它說,「你描述自己的屬性與特點的方式,區別於其他個體的方,呼喚你時你會回答的方式————通常這就是呼名。許多法師們認為使用恰當的呼名將強化自身的發展傾向。」

  「真的嗎?」羅彬瀚問,「那如果我叫自己鋼鐵無敵大貨車會怎麼樣?」

  米菲認為單純起這樣一個名字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並不能幫助他在創死一切擋路者的賽道上進步太多,這不得不說是件遺憾事。不過至少它抹除了一些羅彬瀚的顧慮,讓他知道白塔的法師們通常也在自己的強制契約上使用有效的呼名。這是合理且必要的,否則會導致記名雙方都不受約束。因此如果「陳游之」不是個有效的呼名,他自己也不必遵守手頭這份契書。

  白塔法師的慣例未必適用於他,不過知道自己符合主流習慣總是令人更安心些。羅彬瀚終於決定先不計較署名的問題—一現在有什麼好計較的呢?如果一個大邪神不惜用虛假簽字來欺騙他,而其目的不過是為了給客廳換塊好看的牆布,那他也無話可說了。他把契書收回衣袋裡,同時也停止了向路弗潑水,放它一起過來討論。這條死狗終究對整片區域了解得更多,沒準能告訴他一點線索。

  「我要找一塊很大的布。」羅彬瀚對它說,「乾淨的,花樣簡單的,完整的布料。你知道什麼是布料嗎?就是用很長的細絲編出來的薄片,軟的,能摺疊的,通常我們拿來做衣服之類的。喏,就像是我身上這種。」

  「你怎麼會覺得這裡有那種東西?」路弗說,「你瞧瞧這地方有任何你們這些臭肉袋子搞出來的破爛玩意兒嗎?」

  此時羅彬瀚還沒太把它的話放在心上。屋主人曾向他保證過所有的祭品都能在外頭的區域裡找到,這就意味著他所能抵達的範圍內應該確實有這麼一塊布。而且他要的只是一塊普普通通的布,不是金羊毛、蘇摩酒或人參果,一塊大點的牆布總不至於被巨龍和神仙死死守著吧?他不認為這件事會有多難。這只是屋主人向他要的第二樣東西,而第一樣東西他只花了半天時間就弄到了。哪怕未來有一天他真的需要跟巨龍打架,起碼不應該是為了一塊布。

  他把自己的觀點如實說了,米菲也表示認可。但緊接著它就問:「你認為這塊布會在哪裡?」

  羅彬瀚搖了搖頭。他環視周遭,沒有在蔥蘢草木間看到任何人工製品。這裡當然不可能有一塊現成的布料。「我估計得去外頭找。第一樣東西就是從外面取來的,我想第二樣東西只會放在更遠的地方————而且還得是個有人煙的地方,對吧?否則是不可能會有布料的。」

  「它們也許會對你有威脅。」

  「確實。」羅彬瀚承認道,「我們上次出去時沒發現有人,估計要在更遠的地方————

  不過總該在我能找到的地方吧?否則這就不能怪我了。」

  當他說出這句話時,某種隱約的憂慮也隨之滋生了。但此刻他仍然很有信心,覺得自己能夠較為容易地闖過這一關。能有什麼危險是他應付不了的呢?也許這地方的居民把布料視為不容外人染指的珍寶:也許這裡的一切文明都已經毀滅,需要他潛入某個文明的廢墟,在遊蕩的鬼魂和行屍間搜索遺物;也許他真的需要在某隻巨龍的巢穴最底部才能發現一匹裹金器用的布料,並且要想辦法在它噴出火焰前把布帶回來————可能性無窮無盡,但是只要那匹布真的存在於隘谷外,在陰影之力能夠起作用的區域裡,他就可以去不斷地嘗試。只要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死亡風險,他總會找到辦法—這的確只能算是一場尋物遊戲。

  「我要去外頭看看。」最後他下定決心說,「在更遠的地方探索一下,直到我弄清楚這裡的全部情況。」

  他從潭邊站起來,開始著手準備這趟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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