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5章 該讓她大出血!
許寧簡單跟分局領導溝通了一下,實際上就是想從官面上解決問題!
固然他可以動用昊鼎娛樂在娛樂圈的影響力直接封殺杜鴻飛,但這麼做並不是完全合適!
封殺的手段是不能總用的,不然有一點矛盾就封殺,整個圈子就亂了!
而且杜鴻飛是個歌手,封殺也沒有辦法封殺得完全,畢竟杜鴻飛還可以走網絡渠道,還可以走商演渠道,哪怕不如現在過得滋潤,但也絕不會差。
還不如從官面上來......
而對分局這邊來說,許寧也不需要他們做超出他們職權範圍的事情,只需要公布案情進展即可。
畢竟演唱會雷射筆事件已經成為網絡上熱度最高的事情,分局公布警情信息平息輿論也是應有之義,以免出現更亂的輿情。
分局領導幾乎沒有任何猶豫就答應了這件事,畢竟這也在分局的職權範圍內,並不違規,反而是應對輿情的最佳方式。
結束了通話,許寧又將電話打給了裴佳琪。
這時候演唱會已經結束,裴佳琪正陪著下台後驚魂未定的陳瑜。
「什麼,你說雷射筆本來就是衝著蘇以恆去的,目標不是陳瑜?」
聽了許寧的講述,裴佳琪那叫一個難以置信,怎麼也沒想到最後竟然調查出這樣的結果。
這對勁兒嗎?
杜鴻飛的極端粉絲是瘋了嗎?
跑到陳瑜的演唱會上對蘇以恆出手?
簡直無法讓人理解她的腦迴路.......
裴佳琪之前還真不知道杜鴻飛跟許寧還有月神男團之間發生的衝突,現在知道了,整個人只剩下了無語!
她真的很懷疑,杜鴻飛這人是不是腦子不正常!
你平日性格囂張也就算了,目中無人也無所謂,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可你再笨再蠢,也要看看自己跋扈的對象是誰啊.......
別說你是什麼世紀娛樂一哥,就算世紀娛樂董事長於天佑,你問他敢不敢在許寧面前炸刺?
當時認慫也算了,許寧估計也懶得跟你多計較,不然你還能有好日子過?
可你不僅不低調做人,竟然還讓工作人員誘導粉絲去攻擊月神男團......
怎麼著,活膩歪了是吧?
可別說什麼是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人家吃飽了撐的做這些事兒?
所以,這筆帳無論如何都會算在你杜鴻飛的頭上.......
「那接下來該怎麼辦?」裴佳琪心有靈犀地問道:「是需要瑜姐這邊做什麼嗎?」
許寧不由淡淡一笑,他就知道裴佳琪能聽明白自己的意思。
「你問一問陳瑜,她跟承辦方簽的合同都有哪些條款,還有就是一共簽了多少場,承辦方有沒有後續演唱會的優先承辦權.......」
裴佳琪應了一聲,「那我問一下,等會兒給你回電話.......」
掛了電話以後,裴佳琪就把事情又跟陳瑜說了一遍。
陳瑜也懵了,感覺這個世界簡直瘋狂到了極點!
不是衝著自己的,而是本來就衝著月神男團?
杜鴻飛搞出來的?
這小子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幾個字怎麼寫啊.......
不過,讓陳瑜哭笑不得的是,自己竟然還有一點心裡不平衡了......
自己可以頂流女歌手,不沖自己來,竟然沖月神男團這個小糊團?
這讓我面子往哪兒擱......
唉,這該死的好勝心!!
不過事已至此,後續怎麼處理聽許寧的就好了,於是陳瑜就讓經紀人宋雨將工作室跟承辦方簽訂的合同拍照發給了許寧。
許寧收到了合同,簡單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笑了。
陳瑜工作室跟承辦方一下簽了七場演唱會的承辦合同,帝都的兩場就是最開始的兩場!
當然,後續兩年內還有同系列演唱會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辦權.......
這就可以做一做文章了!
許寧隨後就將合同轉發給了劉律師,雖然劉律師未必最擅長商業糾紛,但他所在的律所肯定有專長於這方面的律師,這都不是問題。
劉律師找了個位置坐下來,開始逐條研究起了這份合同。
而與此同時,蘇以恆已經檢查完畢,並且就在醫院的司法鑑定所完成了傷情鑑定,果然達不到輕傷標準。
那麼他們現在繼續留在醫院也沒有意義了,許寧乾脆就讓保鏢將四個大男孩兒送回宿舍休息!
許寧倒是不急於走,就在醫院等著劉律師看合同。
「許總,我們可以跟分局那邊聯繫一下了,如果分局確定刑事立案,那麼我們就可以等到檢察機關起訴的時候附帶著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那我們直接進行民事訴訟!」
「或者說,原告不僅僅是我們,還有陳瑜工作室和演唱會的承辦公司!」
「當然,最好還要立刻申請對方的財產保全.......」
......
接下來,劉律師就用最專業的角度給許寧解釋了如何讓對方大出血.......
就連許寧聽了都感覺有些頭皮發麻,只要對方不是出自大富大貴之家,那幾乎就要傾家蕩產了!
不過許寧也不會有絲毫的同情,當你為了你那已經徹底歪曲的三觀而恣意妄為的時候,再殘酷的懲罰都不過分!
劉律師的想法是,等明晚的第二場演唱會結束後,立刻安排蘇以恆去棒國,用最好的除疤技術,用最貴的藥,反正就是大把的花錢!
最終所有的費用都可以起訴管嫌疑人要,畢竟蘇以恆是明星,對自己的臉花錢,法院絕對會支持的!
另外就是,接下來儘可能給月神男團多簽通告,如果蘇以恆不參加的話,那麼蘇以恆因為治療和養傷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也是可以主張向嫌疑人索賠的!
當然,這些都是小錢,真正的殺手鐧還是在陳瑜工作室和演唱會承辦方那裡......
陳瑜工作室可以根據合同條款,以安全擔憂為由拒絕繼續履行接下來的演唱會承辦合同。
而承辦公司就可以承諾增加安保措施,來爭取打消陳瑜方面的顧慮。
那麼,每場演唱會增加上百萬的安保費用不過分吧......
而增加的這部分費用,承辦公司自然可以主張向嫌疑人索要......
但具體增加了多少,那還不是承辦公司自己說了算的麼.......
固然他可以動用昊鼎娛樂在娛樂圈的影響力直接封殺杜鴻飛,但這麼做並不是完全合適!
封殺的手段是不能總用的,不然有一點矛盾就封殺,整個圈子就亂了!
而且杜鴻飛是個歌手,封殺也沒有辦法封殺得完全,畢竟杜鴻飛還可以走網絡渠道,還可以走商演渠道,哪怕不如現在過得滋潤,但也絕不會差。
還不如從官面上來......
而對分局這邊來說,許寧也不需要他們做超出他們職權範圍的事情,只需要公布案情進展即可。
畢竟演唱會雷射筆事件已經成為網絡上熱度最高的事情,分局公布警情信息平息輿論也是應有之義,以免出現更亂的輿情。
分局領導幾乎沒有任何猶豫就答應了這件事,畢竟這也在分局的職權範圍內,並不違規,反而是應對輿情的最佳方式。
結束了通話,許寧又將電話打給了裴佳琪。
這時候演唱會已經結束,裴佳琪正陪著下台後驚魂未定的陳瑜。
「什麼,你說雷射筆本來就是衝著蘇以恆去的,目標不是陳瑜?」
聽了許寧的講述,裴佳琪那叫一個難以置信,怎麼也沒想到最後竟然調查出這樣的結果。
這對勁兒嗎?
杜鴻飛的極端粉絲是瘋了嗎?
跑到陳瑜的演唱會上對蘇以恆出手?
簡直無法讓人理解她的腦迴路.......
裴佳琪之前還真不知道杜鴻飛跟許寧還有月神男團之間發生的衝突,現在知道了,整個人只剩下了無語!
她真的很懷疑,杜鴻飛這人是不是腦子不正常!
你平日性格囂張也就算了,目中無人也無所謂,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可你再笨再蠢,也要看看自己跋扈的對象是誰啊.......
別說你是什麼世紀娛樂一哥,就算世紀娛樂董事長於天佑,你問他敢不敢在許寧面前炸刺?
當時認慫也算了,許寧估計也懶得跟你多計較,不然你還能有好日子過?
可你不僅不低調做人,竟然還讓工作人員誘導粉絲去攻擊月神男團......
怎麼著,活膩歪了是吧?
可別說什麼是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人家吃飽了撐的做這些事兒?
所以,這筆帳無論如何都會算在你杜鴻飛的頭上.......
「那接下來該怎麼辦?」裴佳琪心有靈犀地問道:「是需要瑜姐這邊做什麼嗎?」
許寧不由淡淡一笑,他就知道裴佳琪能聽明白自己的意思。
「你問一問陳瑜,她跟承辦方簽的合同都有哪些條款,還有就是一共簽了多少場,承辦方有沒有後續演唱會的優先承辦權.......」
裴佳琪應了一聲,「那我問一下,等會兒給你回電話.......」
掛了電話以後,裴佳琪就把事情又跟陳瑜說了一遍。
陳瑜也懵了,感覺這個世界簡直瘋狂到了極點!
不是衝著自己的,而是本來就衝著月神男團?
杜鴻飛搞出來的?
這小子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幾個字怎麼寫啊.......
不過,讓陳瑜哭笑不得的是,自己竟然還有一點心裡不平衡了......
自己可以頂流女歌手,不沖自己來,竟然沖月神男團這個小糊團?
這讓我面子往哪兒擱......
唉,這該死的好勝心!!
不過事已至此,後續怎麼處理聽許寧的就好了,於是陳瑜就讓經紀人宋雨將工作室跟承辦方簽訂的合同拍照發給了許寧。
許寧收到了合同,簡單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笑了。
陳瑜工作室跟承辦方一下簽了七場演唱會的承辦合同,帝都的兩場就是最開始的兩場!
當然,後續兩年內還有同系列演唱會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辦權.......
這就可以做一做文章了!
許寧隨後就將合同轉發給了劉律師,雖然劉律師未必最擅長商業糾紛,但他所在的律所肯定有專長於這方面的律師,這都不是問題。
劉律師找了個位置坐下來,開始逐條研究起了這份合同。
而與此同時,蘇以恆已經檢查完畢,並且就在醫院的司法鑑定所完成了傷情鑑定,果然達不到輕傷標準。
那麼他們現在繼續留在醫院也沒有意義了,許寧乾脆就讓保鏢將四個大男孩兒送回宿舍休息!
許寧倒是不急於走,就在醫院等著劉律師看合同。
「許總,我們可以跟分局那邊聯繫一下了,如果分局確定刑事立案,那麼我們就可以等到檢察機關起訴的時候附帶著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那我們直接進行民事訴訟!」
「或者說,原告不僅僅是我們,還有陳瑜工作室和演唱會的承辦公司!」
「當然,最好還要立刻申請對方的財產保全.......」
......
接下來,劉律師就用最專業的角度給許寧解釋了如何讓對方大出血.......
就連許寧聽了都感覺有些頭皮發麻,只要對方不是出自大富大貴之家,那幾乎就要傾家蕩產了!
不過許寧也不會有絲毫的同情,當你為了你那已經徹底歪曲的三觀而恣意妄為的時候,再殘酷的懲罰都不過分!
劉律師的想法是,等明晚的第二場演唱會結束後,立刻安排蘇以恆去棒國,用最好的除疤技術,用最貴的藥,反正就是大把的花錢!
最終所有的費用都可以起訴管嫌疑人要,畢竟蘇以恆是明星,對自己的臉花錢,法院絕對會支持的!
另外就是,接下來儘可能給月神男團多簽通告,如果蘇以恆不參加的話,那麼蘇以恆因為治療和養傷而造成的經濟損失,也是可以主張向嫌疑人索賠的!
當然,這些都是小錢,真正的殺手鐧還是在陳瑜工作室和演唱會承辦方那裡......
陳瑜工作室可以根據合同條款,以安全擔憂為由拒絕繼續履行接下來的演唱會承辦合同。
而承辦公司就可以承諾增加安保措施,來爭取打消陳瑜方面的顧慮。
那麼,每場演唱會增加上百萬的安保費用不過分吧......
而增加的這部分費用,承辦公司自然可以主張向嫌疑人索要......
但具體增加了多少,那還不是承辦公司自己說了算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