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4章 來自輿論的壓力
李峰趕忙過去將婦人扶起來。
「大嫂,咱們這裡是警務局,不是古代衙門 ,不需要下跪。」
「你有什麼案子,我們會按正常流程處理。」
婦人死活不肯起來。
她穿著髒兮兮的衣服,滿頭銀白色頭髮亂糟糟的,整個人看上去極度營養不良。
「你們不給我辦,我就跪死在這裡,永遠不起來。」
「別勸我。」
婦人的態度異常的堅決,並說:「我要見林警官。」
李峰一時間也沒有辦法,只能蹲下身做她的工作。畢竟在這樣的場面,人家跪著,他站著總不對勁兒。
這時,有眼尖的記者認出了婦人。
「那不是「鍾銘」的母親張玉芬嗎?」
「你說的是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那個「鍾銘殺妻案」?」
「對,就是他。」
「他那個案子,不是一審二審終審都判了死刑,怎麼還鬧到這兒來了?」
「誰知道呢?」
「估計是不服判決,到這裡來死馬當活馬醫吧。」
……
鍾銘殺妻案。
這個案子已經鬧了快兩年了。
案子大概的經過是這樣的,根據公開的判決書顯示:
鍾銘的妻子劉紅因為跟婆婆,也就是現在跪在這裡這個張玉芬關係極差,雙方時常有吵鬧。
這一點他們的鄰居可以作證。
兩年前,也就是2023年2月17日,劉紅跟張玉芬又吵了起來。據張玉芬說,當時是她發現劉紅趁鍾銘不在家,而她又上夜班的空隙在家私會野男人。
至於那個男人是誰,張玉芬說當時天太黑,有老花眼的她根本沒有看清楚。
因為這個事婆媳倆又大吵了一通。
吵架的原因是張玉芬咬定有男人從劉紅房間跑出來,還沒來得及穿褲子。而劉紅卻罵張玉芬老眼昏花,污衊她,毀壞她名聲。
雙方逐漸由吵架演變成干架。
張玉芬一把年紀怎麼可能幹得過年輕的劉紅,只有被摁在地上摩擦的份兒。
正好鍾銘晚上回來,撞見了這個場景,一看怎麼受得了?
又得知是劉紅偷人,一怒之下就要捅死劉紅和那野男人。
據當時看熱鬧的鄰居說,鍾銘去廚房拿了菜刀,好在鄰居們攔下來,不然真得現場砍出人命。
第二天早上。
張玉芬報案,劉紅被砍死在床上。
根據警方的調查,劉紅是被自家菜刀砍死的。而菜刀上只提取到鍾銘指紋,恰好鍾銘又消失了。
警方結合前一天晚上發生的事情,自然而然的把鍾銘列成了嫌疑人。
原因有三:
一、鍾銘有殺人動機,並且還當場表現出來過,兇器上只有他的指紋。
二、鍾銘當夜消失了,有畏罪潛逃的嫌疑。
三、鍾銘他們家還屬於那種老式的大院子,一共住著四戶人家,十幾個人。如果是他人作案,劉紅不可能一點動靜都不會發出。
至於張玉芬,當時也被列為了嫌疑人。
兩間屋子就挨在一起,隔壁都砍死人了,她能一點動靜都沒有聽到?
沒兩天,鍾銘在外地被逮捕。
可是,不管怎麼審訊,鍾銘始終堅持說他沒有殺人。他當晚只是心情不好,準備出去散散心,他怕再待在家裡真要砍死劉紅。
因為是老小區的緣故,並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能證明鍾銘是在劉紅死前離開家的。大半夜的,鍾銘也無法證明他在何處何地。
並且,鄰居在警方判斷的死亡時間內還聽到他們在房間裡吵的很激烈,後面突然就沒聲了。
雖說張玉芬說鍾銘離開家的時候劉紅還好好的,但因為她的特殊關係,並沒有被採納。
基於此,警方判斷鍾銘有作案的動機和時間,且還有直接的指紋證明。
警方收集完證據之後,直接對鍾銘以零口供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鍾銘殺人罪成立,死刑。
張玉芬不服判決,選擇上訴。
二審維持原判。
甚至,這個案子還打到了最高法,但終審依舊維持原判,並且不能再上訴。
終審判決之後,張玉芬就跟瘋了一樣,整日以淚洗面。一個月的時間瘦了四十多斤,好好的一個中年婦女硬生生的變成了一個老太婆。
後來張玉芬說,她昨天聽說了林深破案入神,所以才找了過來。
希望林深能還她兒子一個公道。
李峰聽說過這個案子,畢竟張玉芬為了給鍾銘翻案,甚至連氣象部門都去鬧過,說是人盡皆知也不為過。
而且,鍾銘好像就是這幾天執行死刑。
難怪張玉芬這麼火急火燎的。
「張玉芬,你這個案子……」
李峰見到張玉芬半死不活的樣子,也不忍心把話說死。哪怕鍾銘真的是一個殺人犯,並沒有被冤枉,張玉芬也很難接受這樣的事實吧。
「案子已經這樣了,你找到我們分局也沒辦法。不管於情於理,我們分局都沒有辦法幫你。」
「希望你……」
李峰話都沒說完,張玉芬就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說:「你們都這樣推來推去,就是不相信我兒子沒有殺人。」
「你快把林警官叫出來啊,只有他能救我兒子,再晚就來不及了。」
「你剛剛不是說去叫他了嗎?」
李峰面對張玉芬的質問,而且還是當著那麼多媒體記者的面,簡直尷尬到了極致。之前只顧著轉移記者們的注意力,根本沒想過會是這個案子。
現在好了,騎虎難下。
那麼多媒體記者看著,不用想李峰都知道他們想看林深到底有牛逼的實力,怎麼逆風翻盤。
可是。
這個案子已經判死了,根本沒有迴旋的餘地。
如果李峰要是同意接手這個案子,翻案了,得罪一堆人。
好吧,得罪就得罪吧,人命關天,個人榮辱也無所謂。
可是萬一沒破,得罪人不說,還鬧一個天大的笑話,不僅分局,林深剛立下的人設也會直接崩塌。
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案子已經走到那個程序了,怎麼可能說翻案就翻案?
即便要翻案也輪不到他們一個小小的警務分局。
程序上首先就說不通。
就在李峰考慮怎麼脫困的時候,林深那極富磁性的聲音從他身後傳來:「局長,聽說你有案子找我?」
張玉芬一見林深,又衝過去跪在林深面前,高舉她的伸冤紙皮殼子,「林警官,聽說你破案如神,上通神明下通鬼魂,求你替我兒子伸冤做主。」
「大嫂,咱們這裡是警務局,不是古代衙門 ,不需要下跪。」
「你有什麼案子,我們會按正常流程處理。」
婦人死活不肯起來。
她穿著髒兮兮的衣服,滿頭銀白色頭髮亂糟糟的,整個人看上去極度營養不良。
「你們不給我辦,我就跪死在這裡,永遠不起來。」
「別勸我。」
婦人的態度異常的堅決,並說:「我要見林警官。」
李峰一時間也沒有辦法,只能蹲下身做她的工作。畢竟在這樣的場面,人家跪著,他站著總不對勁兒。
這時,有眼尖的記者認出了婦人。
「那不是「鍾銘」的母親張玉芬嗎?」
「你說的是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那個「鍾銘殺妻案」?」
「對,就是他。」
「他那個案子,不是一審二審終審都判了死刑,怎麼還鬧到這兒來了?」
「誰知道呢?」
「估計是不服判決,到這裡來死馬當活馬醫吧。」
……
鍾銘殺妻案。
這個案子已經鬧了快兩年了。
案子大概的經過是這樣的,根據公開的判決書顯示:
鍾銘的妻子劉紅因為跟婆婆,也就是現在跪在這裡這個張玉芬關係極差,雙方時常有吵鬧。
這一點他們的鄰居可以作證。
兩年前,也就是2023年2月17日,劉紅跟張玉芬又吵了起來。據張玉芬說,當時是她發現劉紅趁鍾銘不在家,而她又上夜班的空隙在家私會野男人。
至於那個男人是誰,張玉芬說當時天太黑,有老花眼的她根本沒有看清楚。
因為這個事婆媳倆又大吵了一通。
吵架的原因是張玉芬咬定有男人從劉紅房間跑出來,還沒來得及穿褲子。而劉紅卻罵張玉芬老眼昏花,污衊她,毀壞她名聲。
雙方逐漸由吵架演變成干架。
張玉芬一把年紀怎麼可能幹得過年輕的劉紅,只有被摁在地上摩擦的份兒。
正好鍾銘晚上回來,撞見了這個場景,一看怎麼受得了?
又得知是劉紅偷人,一怒之下就要捅死劉紅和那野男人。
據當時看熱鬧的鄰居說,鍾銘去廚房拿了菜刀,好在鄰居們攔下來,不然真得現場砍出人命。
第二天早上。
張玉芬報案,劉紅被砍死在床上。
根據警方的調查,劉紅是被自家菜刀砍死的。而菜刀上只提取到鍾銘指紋,恰好鍾銘又消失了。
警方結合前一天晚上發生的事情,自然而然的把鍾銘列成了嫌疑人。
原因有三:
一、鍾銘有殺人動機,並且還當場表現出來過,兇器上只有他的指紋。
二、鍾銘當夜消失了,有畏罪潛逃的嫌疑。
三、鍾銘他們家還屬於那種老式的大院子,一共住著四戶人家,十幾個人。如果是他人作案,劉紅不可能一點動靜都不會發出。
至於張玉芬,當時也被列為了嫌疑人。
兩間屋子就挨在一起,隔壁都砍死人了,她能一點動靜都沒有聽到?
沒兩天,鍾銘在外地被逮捕。
可是,不管怎麼審訊,鍾銘始終堅持說他沒有殺人。他當晚只是心情不好,準備出去散散心,他怕再待在家裡真要砍死劉紅。
因為是老小區的緣故,並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能證明鍾銘是在劉紅死前離開家的。大半夜的,鍾銘也無法證明他在何處何地。
並且,鄰居在警方判斷的死亡時間內還聽到他們在房間裡吵的很激烈,後面突然就沒聲了。
雖說張玉芬說鍾銘離開家的時候劉紅還好好的,但因為她的特殊關係,並沒有被採納。
基於此,警方判斷鍾銘有作案的動機和時間,且還有直接的指紋證明。
警方收集完證據之後,直接對鍾銘以零口供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鍾銘殺人罪成立,死刑。
張玉芬不服判決,選擇上訴。
二審維持原判。
甚至,這個案子還打到了最高法,但終審依舊維持原判,並且不能再上訴。
終審判決之後,張玉芬就跟瘋了一樣,整日以淚洗面。一個月的時間瘦了四十多斤,好好的一個中年婦女硬生生的變成了一個老太婆。
後來張玉芬說,她昨天聽說了林深破案入神,所以才找了過來。
希望林深能還她兒子一個公道。
李峰聽說過這個案子,畢竟張玉芬為了給鍾銘翻案,甚至連氣象部門都去鬧過,說是人盡皆知也不為過。
而且,鍾銘好像就是這幾天執行死刑。
難怪張玉芬這麼火急火燎的。
「張玉芬,你這個案子……」
李峰見到張玉芬半死不活的樣子,也不忍心把話說死。哪怕鍾銘真的是一個殺人犯,並沒有被冤枉,張玉芬也很難接受這樣的事實吧。
「案子已經這樣了,你找到我們分局也沒辦法。不管於情於理,我們分局都沒有辦法幫你。」
「希望你……」
李峰話都沒說完,張玉芬就一把鼻涕一把淚的說:「你們都這樣推來推去,就是不相信我兒子沒有殺人。」
「你快把林警官叫出來啊,只有他能救我兒子,再晚就來不及了。」
「你剛剛不是說去叫他了嗎?」
李峰面對張玉芬的質問,而且還是當著那麼多媒體記者的面,簡直尷尬到了極致。之前只顧著轉移記者們的注意力,根本沒想過會是這個案子。
現在好了,騎虎難下。
那麼多媒體記者看著,不用想李峰都知道他們想看林深到底有牛逼的實力,怎麼逆風翻盤。
可是。
這個案子已經判死了,根本沒有迴旋的餘地。
如果李峰要是同意接手這個案子,翻案了,得罪一堆人。
好吧,得罪就得罪吧,人命關天,個人榮辱也無所謂。
可是萬一沒破,得罪人不說,還鬧一個天大的笑話,不僅分局,林深剛立下的人設也會直接崩塌。
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案子已經走到那個程序了,怎麼可能說翻案就翻案?
即便要翻案也輪不到他們一個小小的警務分局。
程序上首先就說不通。
就在李峰考慮怎麼脫困的時候,林深那極富磁性的聲音從他身後傳來:「局長,聽說你有案子找我?」
張玉芬一見林深,又衝過去跪在林深面前,高舉她的伸冤紙皮殼子,「林警官,聽說你破案如神,上通神明下通鬼魂,求你替我兒子伸冤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