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小猶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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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國華的收入目前分三部分,一部分是做酒吧泊車的底薪,大概是每月2000元,再加上小費,每個月大概有八千到一萬以上的收入。

  另一部分則來自於和西貢大傻合作的修車項目,每介紹一單業務,有百分之五的抽水,但這部分不是很穩定,平均下來也就每個月多兩千元的收入。

  除去租房、水電、車馬費和吃飯,每個月大概能剩七八千塊左右,在88年的港島,已經超越了百分之六七十的人了。

  而自從半年前他心血來潮的想要讓阮梅幫他存錢後,每個月倒是可以剩一萬上下,但代價嘛,自然就是每天兜里都慘兮兮的,不開工,喝瓶汽水都要想半天。

  當然,陳國華並不缺錢,做爛仔四五年了,他又不像別人一樣,賺來的錢不是拿去召坤,就是去喝酒賭博,所以是攢了不少的,粗略估算下來,三四十萬還是有的。

  這一部分呢,又分了四份,有二十幾萬放在父母那裡,兩三萬在西貢大傻那裡,那是屬於他的抽水,還有五六萬,是阮梅這半年幫他攢下來的,放在她那,剩下的則放在家裡備用。

  狡兔三窟嘛,做爛仔的,說不上什麼時候就要得罪人跑路,這樣一分散,不至於跑路的時候沒錢。

  總的來說,目前的生活狀態陳國華很滿意,要是能一直持續下去,他肯定是願意的。

  現在作為港島本土居民的他,只要過了97,躺著就變包租公了,可以悠哉悠哉的過一輩子,尤其是阮梅跟過來後,他這個躺平的想法就日趨嚴重。

  但陳國華也很清楚,這種生活持續不了很久,因為他名義上的大佬,也就是他的社團領路人,馬上就要「進修」回來了。到時候,自己肯定要回歸他的名下做事,不能在中環混吃等死了,雖然他很想。

  「進修」,其實就是蹲苦窯,陳國華的大佬因故意傷人被判了三年,再過兩天就該出來了。

  社團的規矩,跟了哪個大佬,就要在對方的手底下混飯吃。

  對方有地盤,自然你就有工作,有錢拿,對方沒地盤,那就得看你大佬的實力了,總之,不存在你跟這個大佬,去另外一個大佬手底下混飯吃的情況,因為那不合規矩。

  大家手底下都是一大堆馬仔要養,憑什麼給你一個外人過來占位置呢。

  之前陳國華和傻強能在中環這種地方安穩賺錢,是因為他們的大佬為社團做事進了苦窯,也為了安人心,這才把他最親近的小弟安排到社團的核心區混日子,說白了就是為了彰顯社團處事公道,增加凝聚力的手段而已。

  現在人馬上回來,陳國華和傻強自然要哪裡來的回哪裡去,就是不知道這次大佬從苦窯出來,社團會怎麼安排。

  「應該是旺角吧。」

  咀嚼著腦袋裡那點故事線,陳國華回憶道。

  熟悉洪興的人應該也已經猜到了,陳國華的大佬就是靚坤,那個和蔣天生搶龍頭位,弄出一大堆事情,最後被一個小警察爆頭的傢伙。

  說實話,陳國華剛穿過來那會,聽說自己大佬是靚坤,只感覺天都塌了。

  靚坤啊,古惑仔第一部里的大反派,物理降火第一人,動不動就要滅人全家的存在。

  跟他混,前途一片黑暗。

  但已經拜了山頭,又不能隨便改換門庭,就只能每天瞎跟著。

  不然還能怎麼辦呢,總不能直接給他莽死吧,剛進來就要當逃犯,那也太扯了。

  而且說起來,陳國華這副身體的前身,和靚坤的關係還很近,倆人相差7歲,小時候陳國華就是靚坤的跟屁蟲,後來長大了點,倆人又一前一後的輟學混社團,又都是從慈雲山屋邨一起長大的。

  78年,靚坤跟著洪興的人去長興幫地盤砍人,入了社團的海底做四九,後來陳國華初中輟學,也就順理成章的成了靚坤的小弟。再後來83年,靚坤接了社團任務去港仔的魚市場砍沙皮,那年16歲的陳國華去給他望風,完事後兩人一起扎職,靚坤從四九升了紅棍,陳國華因為是靚坤的小弟,陪綁了個草鞋。

  再然後,就是現在的陳國華穿進來了。

  那時候港島各大社團正為了地盤打生打死,沒點實力根本就站不住腳,可能上半夜插旗,下半夜就被拔掉,淪為笑柄。

  靚坤扎職紅棍以後沒地盤更沒錢,就只能帶著手下的一群小弟收點小攤小販的保護費,欺負一下中學生,再接一些催債的活。剛穿進來的陳國華自然就滿港島的跟著靚坤跑,也是在那時候,遇到小猶太阮梅。


  說起來,要不是九龍大街上的驚鴻一瞥,陳國華現在最好的情況也就是陪著靚坤在赤柱「進修」,運氣差一點,沒準都重開了,哪裡有現在這種每天下班回家有夜宵吃的幸福日子。

  「哈......欠。」

  做泊車仔什麼都好,就是晝夜顛倒讓人不適,每次回家都是深夜。但凡有點事情,就得凌晨才能沾到床。

  中午11點,餓醒的陳國華打著哈欠起床洗漱,他得去500多米遠的街尾蹭飯,不然錯過了飯點,又要被婆婆念。

  洗漱好,穿好衣服,鎖門下樓。

  他住的這個地方是公共屋邨,一幢樓里幾百戶,魚龍混雜的做什麼的都有。現在是飯點,樓道里已經煙霧繚繞了,陳國華下樓時還要小心的避開各家的鍋碗瓢盆,好在住的樓層低,不然且要費一番功夫。

  其實阮梅和她外婆住的那個帶小院的房子才是陳國華來西貢以後租住的房子,而陳國華目前住的這個公共屋邨的房子,是阮梅跟過來以後租住的。

  她那精打細算的性格,自然不會把過多的錢花費到房費上,要不是還帶著婆婆,估計直接租一張床就了事。所以她來西貢租的房子攏共才30多平,隔了一間臥室出來後,再加上廚房,屋子就沒剩多大地方了,平時臥室都是讓給婆婆住,她自己在外面地上打地鋪湊合。

  陳國華就不一樣,不用顧別人,也沒啥花錢的大追求,自然就要讓自己舒服一點。所以來了西貢以後,以800塊每月的價格租了個帶院子的房子,家具裝修什麼的也都很新穎,據說是小兩口的婚房,結過婚以後倆人都去中環做工,就掛出來出租了。

  阮梅從九龍跟著來到西貢,陳國華自然不能讓對方還蝸居屋邨,就提議互換一下住的地方,理由嘛,當然是屋邨人多,便於自己跑路。

  阮梅自然是不會同意的,她又不是傻子,要是陳國華的理由成立,那他一開始租屋邨就好了,幹嘛還要租帶院子的房子呢,但陳國華說不換就要攆她回九龍,就只好答應。

  「阿婆。」

  陳國華走進小院,婆婆正彎腰侍弄著小院裡的蔬菜,這是她自己種的,種點菜能省菜錢嘛,陳國華只有翻地的時候出了點力,其餘就沒再管了,反正院子就那麼點,累不到人的。

  「阿華來了啊。」

  婆婆見來人是陳國華,直起身子,從菜地向外走,招呼著陳國華進屋。

  「阿梅煲了海鮮湯,等等就可以開飯啦。」

  走到門口的水槽邊,打開水龍頭清洗手上的泥土,婆婆打趣著說道。

  「我看到阿梅煲湯,就猜中午你要過來,今天不忙了嗎?」

  「是啊,阿婆,今天難得得閒。」

  陳國華走進屋子找了條毛巾,站在水池邊等婆婆洗完遞了過去,他也不是每天中午都過來,有時候懶得起來,就直接睡到下午,然後自己出去隨便吃點再去上班。

  「阿梅平時不給你做好餐飯嗎?她從我這裡可賺了不少錢,居然還摳摳搜搜的,婆婆你可要罵罵她,賺了那麼多錢不花,留做咩啊,又不能下崽。」

  「我哪有賺很多,那都是你的好不好。」

  一旁的小屋裡,聽到陳國華如此污衊自己,阮梅探出頭,手拿鍋鏟一指,叫道。

  「你不要總教婆婆罵我省錢,我又不是你,每天賺那麼多,自然要留一些急用嘛!」

  「那你也不能總是在吃的上面節省啊,真要是得了病,最後還不是要花錢治,那麼多錢送醫院,還不如拿來吃飯呢。」

  陳國華振振有詞,花錢節省當然是好事,但是他就是看不慣阮梅老是在吃的上面下功夫。

  吃剩飯剩菜就不說了,平時買罐頭和牛奶都要撿臨期跳樓價的買,她有一次拿了一盒牛奶給陳國華喝,結果陳國華喝完就拉,最後只能去醫院掛水救命,掛水的錢都夠買五箱牛奶了。

  「哎呀,你們兩個不要吵了,阿華,快去擺桌子,吃飯了。」

  眼看兩個人爭論起來,婆婆趕忙出言打斷,類似的對話已經有過很多回了,每次到最後都是阮梅沉默,陳國華繼續喋喋不休。

  她作為阮梅的婆婆自然知道阮梅為何省吃儉用,也知道陳國華叫她注意飲食是好心,但有一些深層次的原因她又不好直接說出口,只能顧而言他,把話題帶過去。

  陳國華當然知道阮梅省吃儉用的攢錢是為什麼,之前看劇的時候他曾經以為阮梅為了給自己留救命錢。而真正和阮梅接觸過以後,他才明白,其實那更多的是她怕哪天病發離世,留給婆婆的養老錢。

  但自己又不是那個王八蛋,不光吃軟飯還把鍋都端走了,導致最後阮梅直到最後,都沒把錢用到過自己身上。

  所以他自從一認識阮梅,就開始有意無意的想要影響一下對方的生活習慣,希望她不要過分的苛責自己的身體。要不然自己以後有了錢,她身體卻支撐不了做手術的條件,就太遺憾了。

  先天性心臟病而已,只要不是特別嚴重的,過個十幾年根治都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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