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8章 推定拒絕和全票通過
「推定拒絕......」史密斯喃喃重複了一遍,這意味著幾乎不可能有例外。
「是的,推定拒絕。」納瓦羅冷酷地確認。
「我們要傳遞的信息非常明確:任何涉及丑國技術的晶片,都不允許流向華興。
沒有模糊地帶,沒有僥倖空間。」
「那麼,緩衝期呢?」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問道:
「這不是為了華興,而是為了給全球產業鏈,包括我們自己的部分企業,一個剝離和適應的窗口。
完全突然死亡式的斷供,對全球供應鏈的衝擊太大,恐怕會引起市場恐慌和我們盟友的強烈不適。」
羅斯回答道:
「我們計劃設置一個120天的緩衝期。
從規則宣布到正式全面生效,給予相關企業,特別是台積電等代工廠,處理現有訂單和進行業務調整的時間。
在這120天內,根據5月15日之前簽訂的合同進行的生產和發運可以繼續,但必須在緩衝期結束前完成。
這既體現了我們並非不顧及全球產業鏈的穩定,也給了他們明確的最後期限,避免他們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會議室內再次陷入了沉默,
與一年前那種些許不確定性不同,這是一種目標明確、手段清晰、決心已定。
第一次制裁的失敗,像一劑苦澀的清醒劑,讓他們摒棄了不切實際的幻想,轉而選擇了最笨、但也最有效的方式。
那就是依靠丑國在半導體產業鏈頂端毋庸置疑的霸權地位,進行一場旨在徹底扼殺的「飽和打擊」。
所有可能的替代方案都被反覆權衡過,所有可能的重蹈覆轍的風險都被盡力排除。
GMS選項因其不確定性和可能催生強大競爭對手的長期風險而被放棄;
擔心再次誤判華興防禦強點的顧慮,促使他們選擇了公認的華興短板;
Oracle的前車之鑑,也讓他們在考慮商業反彈時更加謹慎。
納瓦羅環視全場,眼神中閃爍著近乎狂熱的光芒:
「先生們,女士們,歷史會記住今天。
這不是一次普通的貿易制裁,這是一場決定未來科技走向的關鍵戰役。
我們要用晶片這把最鋒利的武器,徹底鎖死華興和華國科技及高端製造向上攀登的通道!
還有異議嗎?」
「附議。」
「同意。」
「沒有異議。」
沒有激烈的爭論,沒有重大的分歧。
吸取了上次教訓的丑國決策層,在此刻展現出驚人的團結一致和冷酷。
他們認準了晶片這個他們擁有絕對優勢、而華興短期內無法擺脫依賴的命門,決心傾力一擊。
「好。」納瓦羅拿起筆,在那份《對華興技術有限公司終極制裁方案》的最終建議頁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羅斯和其他關鍵部門的代表也相繼簽署。
這份凝聚著丑國統治階層共識、旨在對華興實施「終極絞殺」的命令,即將通過國家機器的運轉化為冰冷的法律條文。
丑國人搞事情的時候效率一般都非常高,兩天後,也就是2020年5月15日,丑國東部時間上午。
丑國工業與安全局(BIS)的官方網站上,一條看似平常的公告更新,如同投入平靜湖面的巨石,瞬間在全球科技界、產業界和金融市場掀起了滔天巨浪。
公告標題簡潔而致命:《出口管理條例修訂:對華興技術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進一步限制》。
沒有盛大的新聞發布會,沒有高官的情緒化言辭,只有一份長達數十頁、充滿了法律術語和技術細節的規則文件。
但這份文件的殺傷力,遠超任何激情澎湃的演說。
核心內容如下:
宣布與生效日期:
宣布日期: 2020年5月15日(丑國東部時間)。
生效日期: 規定設有120天的緩衝期,於2020年9月15日正式全面生效。
制裁發布機構:
丑國商務部下屬機構:工業與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
核心制裁機制是兩項致命新規:
規則一:針對性極強的「外國直接產品規則」(FDPR)擴展。
針對華興設計晶片:
任何晶片,只要其設計過程中有華興及其關聯公司(特別是海思半導體)的參與,並且該晶片的生產製造過程中,使用了源自丑國的軟體或技術(例如,使用了丑國公司的EDA設計工具、或源自丑國的晶片製造設備技術),那麼,這家晶片代工廠(無論是台積電、四星還是其他任何國家的工廠)在向華興出口、再出口或甚至在工廠內部轉移這顆晶片時,都必須向丑國商務部申請出口許可證。
針對華興採購晶片:
任何晶片,只要華興及其關聯公司是最終的採購方或使用者,並且該晶片本身是某些特定丑國軟體或技術的「直接產品」,那麼,該晶片的生產商在向華興銷售時,同樣需要申請許可證。
規則二:實體清單「腳註1」升級。
(「腳註1」是丑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在其 《出口管理條例》 下的 「實體清單」 中,為特定實體添加的一個特殊標記。)
將華興技術有限公司及其分布在全球26個國家的68家核心關聯公司,在「實體清單」上單獨升級標記為一個特殊的類別——「實體清單(腳註1)」。
此舉意味著,所有受《出口管理條例》(EAR)管轄的物項,包括丑國本土產品,以及上述受FDPR規則管轄的「外國直接產品」,在向這些被標記了「腳註1」的實體出口、再出口或轉移時,都毫無例外地需要申請許可證。
許可證審批原則:
公告明確宣布,對於所有涉及上述情況的許可證申請,BIS將採取 「推定拒絕」(Presumption of Denial) 的審批政策。
「推定拒絕」意味著,審批官員在收到申請時,默認的立場就是拒絕。
申請人需要提供極其充分、幾乎不可能實現的理由,來證明這項交易完全符合丑國的國家安全和外交利益,才有可能獲得極其罕見的特批。
在實踐中,這等同於 「事實上的全面禁止」。
緩衝期安排(2020年5月15日 - 9月15日):
在120天的緩衝期內,BIS允許以下有限的活動繼續進行:
為支持華興現有網絡和設備的持續運營而進行的必要交易。
為華興現有的手機等消費者產品提供軟體更新和安全補丁。
「是的,推定拒絕。」納瓦羅冷酷地確認。
「我們要傳遞的信息非常明確:任何涉及丑國技術的晶片,都不允許流向華興。
沒有模糊地帶,沒有僥倖空間。」
「那麼,緩衝期呢?」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問道:
「這不是為了華興,而是為了給全球產業鏈,包括我們自己的部分企業,一個剝離和適應的窗口。
完全突然死亡式的斷供,對全球供應鏈的衝擊太大,恐怕會引起市場恐慌和我們盟友的強烈不適。」
羅斯回答道:
「我們計劃設置一個120天的緩衝期。
從規則宣布到正式全面生效,給予相關企業,特別是台積電等代工廠,處理現有訂單和進行業務調整的時間。
在這120天內,根據5月15日之前簽訂的合同進行的生產和發運可以繼續,但必須在緩衝期結束前完成。
這既體現了我們並非不顧及全球產業鏈的穩定,也給了他們明確的最後期限,避免他們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
會議室內再次陷入了沉默,
與一年前那種些許不確定性不同,這是一種目標明確、手段清晰、決心已定。
第一次制裁的失敗,像一劑苦澀的清醒劑,讓他們摒棄了不切實際的幻想,轉而選擇了最笨、但也最有效的方式。
那就是依靠丑國在半導體產業鏈頂端毋庸置疑的霸權地位,進行一場旨在徹底扼殺的「飽和打擊」。
所有可能的替代方案都被反覆權衡過,所有可能的重蹈覆轍的風險都被盡力排除。
GMS選項因其不確定性和可能催生強大競爭對手的長期風險而被放棄;
擔心再次誤判華興防禦強點的顧慮,促使他們選擇了公認的華興短板;
Oracle的前車之鑑,也讓他們在考慮商業反彈時更加謹慎。
納瓦羅環視全場,眼神中閃爍著近乎狂熱的光芒:
「先生們,女士們,歷史會記住今天。
這不是一次普通的貿易制裁,這是一場決定未來科技走向的關鍵戰役。
我們要用晶片這把最鋒利的武器,徹底鎖死華興和華國科技及高端製造向上攀登的通道!
還有異議嗎?」
「附議。」
「同意。」
「沒有異議。」
沒有激烈的爭論,沒有重大的分歧。
吸取了上次教訓的丑國決策層,在此刻展現出驚人的團結一致和冷酷。
他們認準了晶片這個他們擁有絕對優勢、而華興短期內無法擺脫依賴的命門,決心傾力一擊。
「好。」納瓦羅拿起筆,在那份《對華興技術有限公司終極制裁方案》的最終建議頁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羅斯和其他關鍵部門的代表也相繼簽署。
這份凝聚著丑國統治階層共識、旨在對華興實施「終極絞殺」的命令,即將通過國家機器的運轉化為冰冷的法律條文。
丑國人搞事情的時候效率一般都非常高,兩天後,也就是2020年5月15日,丑國東部時間上午。
丑國工業與安全局(BIS)的官方網站上,一條看似平常的公告更新,如同投入平靜湖面的巨石,瞬間在全球科技界、產業界和金融市場掀起了滔天巨浪。
公告標題簡潔而致命:《出口管理條例修訂:對華興技術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進一步限制》。
沒有盛大的新聞發布會,沒有高官的情緒化言辭,只有一份長達數十頁、充滿了法律術語和技術細節的規則文件。
但這份文件的殺傷力,遠超任何激情澎湃的演說。
核心內容如下:
宣布與生效日期:
宣布日期: 2020年5月15日(丑國東部時間)。
生效日期: 規定設有120天的緩衝期,於2020年9月15日正式全面生效。
制裁發布機構:
丑國商務部下屬機構:工業與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BIS)。
核心制裁機制是兩項致命新規:
規則一:針對性極強的「外國直接產品規則」(FDPR)擴展。
針對華興設計晶片:
任何晶片,只要其設計過程中有華興及其關聯公司(特別是海思半導體)的參與,並且該晶片的生產製造過程中,使用了源自丑國的軟體或技術(例如,使用了丑國公司的EDA設計工具、或源自丑國的晶片製造設備技術),那麼,這家晶片代工廠(無論是台積電、四星還是其他任何國家的工廠)在向華興出口、再出口或甚至在工廠內部轉移這顆晶片時,都必須向丑國商務部申請出口許可證。
針對華興採購晶片:
任何晶片,只要華興及其關聯公司是最終的採購方或使用者,並且該晶片本身是某些特定丑國軟體或技術的「直接產品」,那麼,該晶片的生產商在向華興銷售時,同樣需要申請許可證。
規則二:實體清單「腳註1」升級。
(「腳註1」是丑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在其 《出口管理條例》 下的 「實體清單」 中,為特定實體添加的一個特殊標記。)
將華興技術有限公司及其分布在全球26個國家的68家核心關聯公司,在「實體清單」上單獨升級標記為一個特殊的類別——「實體清單(腳註1)」。
此舉意味著,所有受《出口管理條例》(EAR)管轄的物項,包括丑國本土產品,以及上述受FDPR規則管轄的「外國直接產品」,在向這些被標記了「腳註1」的實體出口、再出口或轉移時,都毫無例外地需要申請許可證。
許可證審批原則:
公告明確宣布,對於所有涉及上述情況的許可證申請,BIS將採取 「推定拒絕」(Presumption of Denial) 的審批政策。
「推定拒絕」意味著,審批官員在收到申請時,默認的立場就是拒絕。
申請人需要提供極其充分、幾乎不可能實現的理由,來證明這項交易完全符合丑國的國家安全和外交利益,才有可能獲得極其罕見的特批。
在實踐中,這等同於 「事實上的全面禁止」。
緩衝期安排(2020年5月15日 - 9月15日):
在120天的緩衝期內,BIS允許以下有限的活動繼續進行:
為支持華興現有網絡和設備的持續運營而進行的必要交易。
為華興現有的手機等消費者產品提供軟體更新和安全補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