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吻戲先簽合同?這戀愛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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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場戲。

  劇情是老套的霸總劇橋段:女主角被心懷不軌的男二號,綁架到了郊外的一座廢棄工廠里,男主角單槍匹馬前來對峙,救下女主。

  工廠里,塵土飛揚,氣氛緊張。

  扮演反派的男演員,是圈內一個靠演變態角色小有名氣的實力派。

  他按照劇本,對著被綁在椅子上的女主角,露出猙獰的笑容,正準備說出威脅的台詞。

  就在這時,工廠的大鐵門,被人「哐」的一聲,從外面推開。

  沈浩飾演的頂尖律師顧炎,逆光走了進來。

  他沒怒吼,也沒肉搏。

  他只是冷靜地、不緊不慢地,從西裝口袋裡掏出手機,打開了錄像功能,將鏡頭對準了反派和女主。

  在反派演員錯愕的注視下,顧炎開口了。

  他的聲音不帶一絲起伏,字字清晰,就是一份冷冰冰的判決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你以勒索財物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你的行為已構成綁架罪。」

  「起刑點,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他推了推鼻樑上的金絲眼鏡,鏡片反射出冰冷的光。

  「鑑於現場有我這位目擊證人,以及這份即將上傳雲端的、不可辯駁的電子證據,我善意提醒你,立即中止你的犯罪行為。」

  「否則,你將失去《刑法》第六十七條所規定的,關於自首情節的法定減刑機會。」

  扮演反派的演員,徹底蒙了。

  他準備好的一肚子狠話和囂張氣焰,被這一連串精準而冰冷的專業術語,砸得煙消雲散。

  他大腦一片空白,台詞忘得一乾二淨。

  他結結巴巴地,下意識問出了一句劇本上根本沒有的話:

  「那……那我現在放了她,能……能算犯罪中止,還是犯罪未遂?」

  「噗——」

  監視器後面,導演一口水噴了出來,緊接著爆發出驚天動地的狂笑。

  他猛地從椅子上彈起來,一把抓住旁邊編劇的肩膀瘋狂搖晃。

  「聽見沒!聽見沒!天才!這他媽就是天才的臨場反應!」

  「別喊卡!千萬別喊卡!」

  「攝像!給我懟臉拍!特寫給到反派!我要他每一個毛孔都透出法盲在面對法律鐵拳時,最真實的恐懼和無助!」

  這場戲,成了劇組開機以來,第一個封神的名場面。

  緊接著,輪到了感情戲。

  女主角被救下後,感動得熱淚盈眶。

  她看著眼前這個男人,逆著光,冷靜而強大,宛若天神下凡。

  按照劇本,她應該撲進男主角的懷裡,哭著問:「你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

  女主角情緒飽滿,眼含熱淚,帶著劫後餘生的激動和滿腔愛意,向著沈浩就撲了過去。

  然而,就在她即將觸碰到沈浩的瞬間,沈浩卻像被踩了電門,迅速後撤一步。

  兩人之間,隔開了將近一米的安全社交距離。

  他一臉嚴肅地看著她,用一種探討學術問題的口吻說道:

  「請注意你的行為邊界。」

  「雖然在法律上,『性騷擾』的界定多傾向於男性對女性,但廣義上,任何違背他人意願,以帶有性暗示的言語或行為,侵犯他人人格尊嚴的行為,都可能構成騷擾。」

  他頓了頓,補充道:「雖然你目前這種『激情』狀態下的投懷送抱,很難在法律上被清晰界定。但作為一名有高度職業素養的律師,我必須提醒你,人與人之間,尤其是異性之間,應當保持清晰的物理邊界感。」

  女主角徹底破防了。

  她醞釀了半天的愛意和感動,被這一盆「法律冷水」澆得透心涼。

  她忘了哭,也忘了說台詞,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

  *他……他剛才是在拒絕我嗎?*

  *不,他是在給我普法?*

  *我是在被告白還是在被警告?*

  休息時,她終於忍不住,衝到導演面前,帶著哭腔控訴:「導演!這戲沒法演了!我感覺我不是在跟他談戀愛,我是在跟他一起考法考!」


  「他看我的眼神,根本沒有愛意,就像在看一個『待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我總覺得他下一秒就要從包里掏出一張傳票遞給我!」

  導演卻笑得合不攏嘴,連連安慰她:「好!好!要的就是這個效果!這才是我們這部劇最大的看點!相信我,觀眾會愛死你這種『被法條逼瘋』的無助感!」

  很快,整個劇組的畫風,都被沈浩帶跑偏了。

  場務給演員遞水,會開玩笑說:「這是『要約』,你接了就是『承諾』,這瓶水在法律上就屬於你了。」

  化妝師給演員補妝,會說:「我們來完善一下『呈堂證供』,確保證人(演員)的形象無懈可擊。」

  終於,迎來了全劇的重頭戲——吻戲。

  劇本上,只有四個字:深情擁吻。

  燈光曖昧,機位全部準備就緒,全場屏息以待,空氣中都瀰漫著粉紅色的浪漫氣息。

  然而,就在開拍前,沈浩卻從他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列印好的文件,和一支筆,鄭重地遞到了女主角面前。

  文件的抬頭,用加粗的宋體字清晰地寫著——

  **《關於「接吻」這一民事行為的雙方自願原則及相關風險告知書》**。

  沈浩一臉認真地對目瞪口呆的女主角說:「根據契約精神,麻煩你先閱讀並簽署一下。簽了,我們再開始。」

  女主角看著告知書上,關於「唾液交換可能引起的細菌感染及過敏風險」、「自願原則下不可撤銷的法律後果」、「如一方感到不適,應立即停止該民事行為的權利」等一系列冰冷的條款,感覺自己的初吻,即將變得索然無味,甚至有點……草率。

  *這哪裡是吻戲,這分明是簽署一份人體器官……不,是體液交換的免責聲明!*

  這段離譜的「前戲」,被角落裡一個劇組工作人員用手機偷偷拍了下來。

  他是個剛入行的小場務,也是沈浩的粉絲,此刻他激動得手都在抖。

  他在見證短劇爆款的歷史!

  當晚,一段模糊但聲音清晰的視頻被匿名發到了網上。

  標題是:《短劇第一人!沈浩拍吻戲前,要求女演員先簽法律合同!》

  視頻發布不到一分鐘,評論和轉發就以一種恐怖的速度開始爆炸!

  「【臥槽!!!我看到了什麼?拍吻戲前先簽合同?這是什麼究極離譜的操作?】」

  「【哈哈哈哈哈哈對不起,雖然很尊重女性,但真的太好笑了!沈浩是把劇組當法庭了嗎?女主的表情已經呆滯了,心疼又好笑!】」

  「【樓上的,你看文件抬頭!《關於「接吻」這一民事行為的雙方自願原則及相關風險告知書》!殺了我吧!這男人真的把普法刻進了 DNA里!】」

  「【一開始我以為是炒作,直到我暫停看清了那份文件的名字!我笑到鄰居報警!這劇我追定了!耶穌也留不住它!我就想看沈浩怎麼用法律條文把女主親到手的!】」

  「【這才是真正的《腹黑律師的愛情陷阱》啊!陷阱全 TM是法律條款!】」

  樂子人的狂歡,被沈浩這一個匪夷所思的操作,徹底引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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