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菲德里奧,一個獨善作死的吟遊詩人
穿過沉浸在陽光下的廊道,艾德里安說要帶莉莉安去見一個人。
一個小她幾歲,坐在木質輪椅上,雙腿癱瘓的女孩。
黯淡的沙帕亞明珠。
黛安娜·塞萊斯特·沙帕亞。
莉莉安對這個在沙帕亞伯爵領耳熟能詳的名字並不陌生,對她的遭遇更是耳熟能詳。
若非鋼鐵熔爐騎士遠征軍的到來,她本該是個幸福健康的女孩,而他的父親卡倫亞,作為其中一員難辭其咎。
哪怕與莉莉安沒關係,她也難免感到一絲極淡的愧疚。
艾德里安向她坦白道:
「你的身份敏感,我不能放任你自由,黛安娜需要人照顧,也需要個同齡的朋友,莉莉安。」
「為什麼……是我?」
莉莉安不理解,無論從理性還是感性的角度,她都不知道艾德里安對她的盲目信任從何而來。
哪怕她曾幫助過沙帕亞騎士軍擊退過奧米特隆的進攻也不至於此。
畢竟再怎麼說艾德里安都親手殺了她敬重的父親卡倫亞。
作為她的殺父仇人,艾德里安難道就不怕她殺了黛安娜報仇嗎?
艾德里安的回答出乎莉莉安的意料:
「當初我只想殺了你為沙帕亞家族所有死去的人和黛安娜報仇。」
「可說到底,你也只是個無辜的孩子,那支鋼鐵熔爐騎士軍犯下的罪行,與你無關。」
「最關鍵的是……」
艾德里安語氣頓了頓,眼神追憶,繼續道:
「當時我好像聽到黛安娜對我說,你是她的朋友。」
莉莉安不解,這個故事沒有邏輯自洽,但她還是換上了一身女僕裝,因為她早已無處可去。
初次見面,莉莉安推著自己親手做的鐵製輪椅,來到黛安娜面前,向她自我介紹道:
「小姐你好,我叫莉莉安·莫斯,你的貼身女僕。」
一夜過去,大夢初醒。
莉莉安開始了作為黛安娜貼身女僕的工作。
她已經很久沒做那個噩夢了,或許是因為小姐的腿剛痊癒,所以才會夢到曾經的事吧。莉莉安心想。
當她端著鬆軟的麵包和熱牛奶來到黛安娜的房間,黛安娜卻並沒有在床上,被子被掀開了一角。
莉莉安走近幾步,環顧一圈卻沒看到黛安娜的身影。
小姐去哪了?
忽然,她被人從身後抱住,黛安娜褪去隱匿魔法,身形漸漸浮現。
「早上好,莉莉安。」
「小姐?」
莉莉安平淡的語氣中多了分疑問,似乎在為黛安娜的行為感到不解。
「就是想抱抱你,一直以來辛苦你了,莉莉安,我的朋友。」
改變莉莉安噩夢的代價遠超當初改變方世傑瘋癲失智的母親,在此後很長一段時間,黛安娜都再也無法夢境巡遊,但她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從今往後,你不會再做噩夢了。」黛安娜說。
莉莉安不解,但還是回應道:「嗯。」
另一邊,
經過一番長途跋涉,菲德里奧終於來到了秩序之都。
這一路上,菲德里奧那張嘴也沒閒著,逢人就開話匣子,無論別人感不感興趣,有沒有跟他搭話,他張口第一句話就是:
「啊?你怎麼知道伯爵騎士方世傑,是我這最偉大、最傳奇……的吟遊詩人的好兄弟?」
憑藉他那張能說會道的嘴,還真有不少人信了他的邪,捧他的臭腳,附和著要跟他一起見見世面。
然而一到王都,現實就狠狠給了菲德里奧當頭一棒。
作為一名既沒聲望、又無爵位傍身的吟遊詩人,他毫無意外的被擋在了連接第二環與第三環的甬道前。
別說是和方世傑稱兄道弟了,連見他一面都是奢望。
任憑菲德里奧如何磨破了嘴皮子,甚至是忍痛拿出金幣賄賂,卻始終被不知變通的王都鐵律騎士攔在門外。
哪怕他搬出自己是方世傑摯愛親朋、手足兄弟的名頭也無濟於事。
王都鐵律騎士只是冰冷的嘲諷道:
「每天自稱是伯爵騎士朋友,想見他一面的人從這排到了沙帕亞,再不滾,就以擾亂秩序之名論處!」
眼看同行之人紛紛在背後的竊竊私語,毫不留情的戳他脊梁骨,這一路上的恭維在此刻都變成了嘲笑。
菲德里奧躁得臉紅,氣歪了鼻子,憤怒咆哮道:
「滾就滾!」
不等鐵律騎士做任何反應,菲德里奧就如腳底抹油般溜之大吉了,繞了大半個城才停下腳步。
他急促的呼吸,也恰到好處的和一隻吐著舌頭路過的短腿獵犬同頻共振。
「連你這狗東西也笑話我!?」
菲德里奧氣得衝上去就是一腳,卻被它靈活的躲開,反倒是讓自己摔了個結實。
也就是這一摔,讓他靈光一閃,想到了個絕佳的好主意。
「既然我進不去,何不讓史詩的主角主動出來見我呢?」
「讓一個伯爵親自迎接,豈不是比死皮賴臉求人更有面子?」
於是,一個既天才又「作死」的計劃誕生了。
菲德里奧作為一個喜歡對故事進行藝術加工的吟遊詩人,充分發揮了自己的筆墨天賦,撰寫了書名極具噱頭的冒險故事冊——
《野蠻騎士與智賢詩人的一千零一夜》
並在第三環的商業區大肆宣傳售賣。
書中,他以自己和方世傑的部分真實經歷為藍本,進行藝術化加工。
最不要臉的地方在於,菲德里奧將自己塑造成了一個智慧與賢能並存的完美吟遊詩人,而方世傑則是一個力大無腦、毫無騎士風度的野蠻騎士。
儘管每次冒險中方世傑總能救吟遊詩人於水火,但水火全是因為他那核仁大小的腦袋和衝動魯莽行事帶來的後果。
最後,只能靠菲德里奧遠超常人的智慧才能化險為夷。
這本極具反差感與娛樂性的故事冊很快風靡全城,菲德里奧因此掙得盆滿缽滿,甚至有了不少催更的讀者。
一時間,菲德里奧竟有些飄飄然了。
不僅忘了來王都的正事,在後續更新的章節里更是把方世傑「野蠻騎士」的標籤當逗號用。
一個小她幾歲,坐在木質輪椅上,雙腿癱瘓的女孩。
黯淡的沙帕亞明珠。
黛安娜·塞萊斯特·沙帕亞。
莉莉安對這個在沙帕亞伯爵領耳熟能詳的名字並不陌生,對她的遭遇更是耳熟能詳。
若非鋼鐵熔爐騎士遠征軍的到來,她本該是個幸福健康的女孩,而他的父親卡倫亞,作為其中一員難辭其咎。
哪怕與莉莉安沒關係,她也難免感到一絲極淡的愧疚。
艾德里安向她坦白道:
「你的身份敏感,我不能放任你自由,黛安娜需要人照顧,也需要個同齡的朋友,莉莉安。」
「為什麼……是我?」
莉莉安不理解,無論從理性還是感性的角度,她都不知道艾德里安對她的盲目信任從何而來。
哪怕她曾幫助過沙帕亞騎士軍擊退過奧米特隆的進攻也不至於此。
畢竟再怎麼說艾德里安都親手殺了她敬重的父親卡倫亞。
作為她的殺父仇人,艾德里安難道就不怕她殺了黛安娜報仇嗎?
艾德里安的回答出乎莉莉安的意料:
「當初我只想殺了你為沙帕亞家族所有死去的人和黛安娜報仇。」
「可說到底,你也只是個無辜的孩子,那支鋼鐵熔爐騎士軍犯下的罪行,與你無關。」
「最關鍵的是……」
艾德里安語氣頓了頓,眼神追憶,繼續道:
「當時我好像聽到黛安娜對我說,你是她的朋友。」
莉莉安不解,這個故事沒有邏輯自洽,但她還是換上了一身女僕裝,因為她早已無處可去。
初次見面,莉莉安推著自己親手做的鐵製輪椅,來到黛安娜面前,向她自我介紹道:
「小姐你好,我叫莉莉安·莫斯,你的貼身女僕。」
一夜過去,大夢初醒。
莉莉安開始了作為黛安娜貼身女僕的工作。
她已經很久沒做那個噩夢了,或許是因為小姐的腿剛痊癒,所以才會夢到曾經的事吧。莉莉安心想。
當她端著鬆軟的麵包和熱牛奶來到黛安娜的房間,黛安娜卻並沒有在床上,被子被掀開了一角。
莉莉安走近幾步,環顧一圈卻沒看到黛安娜的身影。
小姐去哪了?
忽然,她被人從身後抱住,黛安娜褪去隱匿魔法,身形漸漸浮現。
「早上好,莉莉安。」
「小姐?」
莉莉安平淡的語氣中多了分疑問,似乎在為黛安娜的行為感到不解。
「就是想抱抱你,一直以來辛苦你了,莉莉安,我的朋友。」
改變莉莉安噩夢的代價遠超當初改變方世傑瘋癲失智的母親,在此後很長一段時間,黛安娜都再也無法夢境巡遊,但她覺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從今往後,你不會再做噩夢了。」黛安娜說。
莉莉安不解,但還是回應道:「嗯。」
另一邊,
經過一番長途跋涉,菲德里奧終於來到了秩序之都。
這一路上,菲德里奧那張嘴也沒閒著,逢人就開話匣子,無論別人感不感興趣,有沒有跟他搭話,他張口第一句話就是:
「啊?你怎麼知道伯爵騎士方世傑,是我這最偉大、最傳奇……的吟遊詩人的好兄弟?」
憑藉他那張能說會道的嘴,還真有不少人信了他的邪,捧他的臭腳,附和著要跟他一起見見世面。
然而一到王都,現實就狠狠給了菲德里奧當頭一棒。
作為一名既沒聲望、又無爵位傍身的吟遊詩人,他毫無意外的被擋在了連接第二環與第三環的甬道前。
別說是和方世傑稱兄道弟了,連見他一面都是奢望。
任憑菲德里奧如何磨破了嘴皮子,甚至是忍痛拿出金幣賄賂,卻始終被不知變通的王都鐵律騎士攔在門外。
哪怕他搬出自己是方世傑摯愛親朋、手足兄弟的名頭也無濟於事。
王都鐵律騎士只是冰冷的嘲諷道:
「每天自稱是伯爵騎士朋友,想見他一面的人從這排到了沙帕亞,再不滾,就以擾亂秩序之名論處!」
眼看同行之人紛紛在背後的竊竊私語,毫不留情的戳他脊梁骨,這一路上的恭維在此刻都變成了嘲笑。
菲德里奧躁得臉紅,氣歪了鼻子,憤怒咆哮道:
「滾就滾!」
不等鐵律騎士做任何反應,菲德里奧就如腳底抹油般溜之大吉了,繞了大半個城才停下腳步。
他急促的呼吸,也恰到好處的和一隻吐著舌頭路過的短腿獵犬同頻共振。
「連你這狗東西也笑話我!?」
菲德里奧氣得衝上去就是一腳,卻被它靈活的躲開,反倒是讓自己摔了個結實。
也就是這一摔,讓他靈光一閃,想到了個絕佳的好主意。
「既然我進不去,何不讓史詩的主角主動出來見我呢?」
「讓一個伯爵親自迎接,豈不是比死皮賴臉求人更有面子?」
於是,一個既天才又「作死」的計劃誕生了。
菲德里奧作為一個喜歡對故事進行藝術加工的吟遊詩人,充分發揮了自己的筆墨天賦,撰寫了書名極具噱頭的冒險故事冊——
《野蠻騎士與智賢詩人的一千零一夜》
並在第三環的商業區大肆宣傳售賣。
書中,他以自己和方世傑的部分真實經歷為藍本,進行藝術化加工。
最不要臉的地方在於,菲德里奧將自己塑造成了一個智慧與賢能並存的完美吟遊詩人,而方世傑則是一個力大無腦、毫無騎士風度的野蠻騎士。
儘管每次冒險中方世傑總能救吟遊詩人於水火,但水火全是因為他那核仁大小的腦袋和衝動魯莽行事帶來的後果。
最後,只能靠菲德里奧遠超常人的智慧才能化險為夷。
這本極具反差感與娛樂性的故事冊很快風靡全城,菲德里奧因此掙得盆滿缽滿,甚至有了不少催更的讀者。
一時間,菲德里奧竟有些飄飄然了。
不僅忘了來王都的正事,在後續更新的章節里更是把方世傑「野蠻騎士」的標籤當逗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