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彩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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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導演,馮導同意了。不過我這月中旬就要去拍馮導的《天下無賊》,這檔期…」

  「沒關係,《士兵突擊》還在籌備階段,你先去拍《天下無賊》。」林青輝語氣輕鬆,完全不在意這個檔期問題,「等你那邊殺青了,再來全身心創作許三多這個角色。」

  電話那頭的王寶寶明顯鬆了口氣:「謝謝林導演理解!我一定好好演這個角色!」

  掛斷電話,林青輝靠在沙發上,腦海中浮現出王寶寶在《士兵突擊》中的形象。那個倔強、執著、有些傻氣卻又讓人心疼的許三多,正是王寶寶最適合的角色。

  林華新端著兩杯茶水走過來:「寶強那邊怎麼說?」

  「搞定了。」林青輝接過茶,「他先去拍《天下無賊》,反正《士兵突擊》還早。」

  「你就這麼有把握他能演好?」

  林青輝喝了口茶:「有些人天生就是為某個角色準備的。」

  林華新點點頭,從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這是你讓我註冊的SP公司,你看看。」

  「你怎麼突然對彩鈴感興趣?」林華新有些不解

  林青輝放下文件:「華新,你知道現在一首熱門彩鈴能賺多少錢嗎?」

  「聽說很賺,但具體數字不清楚。」

  「一首爆款彩鈴,月收入輕鬆過百萬。」林青輝伸出一根手指,「而且這個市場才剛起步,未來三年會是大撈金時代期。」

  林華新瞪大眼睛:「這麼誇張?」

  林青輝站起身,走到窗前,「我們現在進入這個市場,搶占先機,兩年內至少能賺兩個億。」

  林華新倒吸一口涼氣,為這個越說越誇張的數字:「兩個億?」

  「這只是保守估計。」林青輝轉過身,「我已經有幾首歌的想法,你去找個製作人,我們儘快把它們做出來。」

  「好,我這就去安排。」林華新正要離開,突然想起什麼,「對了,你讓我打聽的《老鼠愛大米》,情況有點複雜。」

  林青輝挑了挑眉:「怎麼說?」

  「這首歌的版權現在至少有兩個人在爭,一個叫田傳均,一個叫王虎,他有個公司叫太格印象。」林華新搖搖頭,「據說還有別的人,現在這首歌還沒大火,但版權已經亂成一鍋粥了。」

  林青輝皺眉思考了一會兒:「那就算了,不碰這個雷,歌有的是,我們自己做。」

  第二天,林青輝在一家錄音棚里見到了林華新找來的製作人張明。這人只是行內資深但沒有什麼名氣的,林青輝也不挑,彩鈴歌曲要什麼效果他都知道,製作人只是他找的工具人。

  如果是林青輝自己要唱的他才會找那些知名製作人,因為這些能幫他改進歌曲風格,能讓他的歌裡面帶上本人特色。

  「林導演好!」張明激動地握住林青輝的手,「能跟您合作是我的榮幸!」

  林青輝笑著點點頭:「客氣了。今天找你來,是想做幾首彩鈴歌曲。」

  「彩鈴?」張明有些意外,「不是電影配樂?」

  「對,就是彩鈴。」林青輝拿出幾張紙,「這是我們公司收的的幾首歌的簡譜和歌詞,還有我具體要求,你看看。」

  張明接過紙,仔細看了起來。第一首《秋天不回來》,第二首《求佛》,第三首《不怕不怕》…

  「這些歌…」張明越看越驚訝,「林導演,這些歌詞寫得太好了!尤其是《秋天不回來》,簡直就是民謠經典的感覺!」

  林青輝不知道他有幾分真心,也許只是恭維,不過他不在意這個問題,「那你覺得能做出來嗎?」

  「當然能!」張明興奮地說,「給我三天時間,我把曲子編出來。」

  「好,那就拜託你了。」林青輝拍拍他的肩膀,「對了,這些歌需要找合適的歌手來唱,你有推薦的人選嗎?」

  張明想了想:「《秋天不回來》這種民謠風格的,我認識一個叫王強的音樂人,在花都,他聲音很適合…」

  「不,我想找新人。」林青輝打斷他,「年輕一點的,沒出名的。」

  「那我再想想…」

  林青輝轉向林華新:「表哥,你去各大音樂學院和酒吧駐唱歌手裡找找,多找幾個來試音。」

  林華新點點頭:「沒問題。」


  三天後,張明帶著編好的曲子來找林青輝。

  「林導演,您聽聽看。」張明放上一盤磁帶,《秋天不回來》的前奏響起。

  林青輝閉上眼睛,仔細聆聽。曲調憂傷而溫暖,完全符合他的預期。

  「不錯,就是這個感覺。」林青輝滿意地點點頭,「其他幾首呢?」

  張明依次播放了《求佛》和《不怕不怕》的伴奏。林青輝聽完後,對《求佛》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要求加重一些佛教音樂的元素。

  「林導演,您對音樂也這麼有研究?」張明佩服地問。

  林青輝笑而不答:「歌手找得怎麼樣了?」

  林華新拿出一份名單:「我們篩選了二十多個人,初步選了五個,今天下午可以來試音。」

  「好,那就下午見。」

  下午的試音會上,五位年輕歌手輪流演唱了林青輝的歌曲。其中一個叫秦行的年輕人演唱《秋天不回來》時,林青輝眼前一亮。

  「就是他了。」林青輝對林華新說,「聲音質感很好,有點憂鬱的感覺,很適合這首歌。」

  另一首《求佛》則由一個叫阿木的藏族小伙演唱,他天生帶著一種空靈的氣質,演唱時仿佛真的在誦經。

  試音結束後,林青輝讓林新燕去和這兩個歌手簽合約,他對這兩個人沒什麼太大要求,簽幾年,前期彩鈴最火時候給他們多接商演,多賺點錢就是。

  這些歌手以後如果沒有別的際遇發展,他們想解約就解吧,反正歌曲版權都在自己手上,哪怕以後他們還想唱,也得給自己錢。

  後面別的彩鈴歌曲選出來歌手也按這個流程來做,歌手不重要,這些彩鈴神曲的歌手後世也沒幾個火起來。

  想到彩鈴大火的歌手,林青輝還真的想到一個名字。就在林新燕領命準備去辦的時候,林青輝又叫住了她。

  「還有件事,你跑一趟深鎮。」

  「深鎮?」林新燕有些疑惑。

  「對,去找一個叫『酷火組合』的二人組,現在應該還在深鎮的各個場子跑場演出。」林青輝回憶了一下,「一個男的叫曾毅,一個女的叫玲花。你找到他們後,直接提出簽約。記住,一定要兩個人一起簽。」

  他特意叮囑道:「之前肯定有不少公司找過他們,但都只想要簽玲花一個人。他們不會同意的,我們的誠意就是簽下他們整個組合。」

  「我明白了,青輝。」林新燕點點頭,把這個新的任務也記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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