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吉他s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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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課以後路放就去了趟超市,電磁爐炒瓢都買了。

  他手裡實在拿不下那麼多東西,於是跑了兩趟,第二回去買了一箱泡麵和一打碳酸飲料。

  當天晚上他就美美地享受了一頓,泡麵加碳酸飲料,輕鬆簡單,爽得不得了。

  要爽就爽個徹底,他這一天電腦都沒有打開,小說一個字也沒有碼,晚上去「時間的沙」小酒館兼職的時候,他連筆記本電腦都沒有帶。

  反正小說審校還沒有過呢,而且他又不是日更連載,著急碼字幹什麼?

  賺錢是很重要,但人有錢的時候,活著不就是為了摸魚嗎?

  和昨天一樣,晚上八點鐘,路放準時卡點去了小酒館的時候,小酒館的門是開著的。

  老闆孔順說到做到,把酒吧里的舞台收拾出來了,新換了話筒,邊角里擺上了幾樣樂器,都是嶄新的。

  這傢伙,竟然為了一場聚會,特地買了這麼多樂器來。

  他還說自己是什麼窮兄弟,果然是騙鬼呢!

  「叮叮咚咚——」

  琴聲在昏暗的小酒館裡迴蕩,孔順坐在一架電子琴前面,彈奏著音樂,聽不出好聽還是不好聽,但起碼挺順耳的。

  這傢伙今天沒有穿著西裝,上半身是休閒衛衣、腿上套的是闊腿褲,一個人手指彈得陶醉,根本沒注意路放進來。

  直到他彈完了一曲,才注意到路放已經坐在了吧檯裡面,笑了笑,說:「好久沒彈,有點生疏,獻醜了。」

  路放道:「哪裡,老闆你彈得挺好,真沒想到你竟然還會彈琴,真是多才多藝啊!」

  孔順緬懷道:「我們那會兒組樂隊,我就是鍵盤手來著,這電子琴我怎麼可能不會彈?

  「那會兒我是鍵盤手、杜莊是吉他手、梁曉東是鼓手、申宇飛是貝斯手、羅彬是主唱,還在學校里演出過好幾回來著。

  「剛剛我彈的這個,就是我們當初自己編的一首歌,我彈的是電子琴部分。怎麼樣,水平不錯吧?」

  路放連連點頭。

  老闆的水平怎麼可能差了?

  出了這個門或許另有評價,但在這小酒館裡,出手大方的老闆就是自己的神!

  「唉……」

  孔順嘆息一聲,道,「沒想到學校里的人都太沒有欣賞水平,我們鍵盤吉他架子鼓貝斯都玩得那麼好,可風頭卻全讓羅彬搶走了。

  「媽的!想起來就不爽!」

  他罵罵咧咧的,嘴上說著不爽,可眼睛裡滿是緬懷,又道,「我原本是想弄台鋼琴,讓羅彬那龜孫子一個人表演的。

  「可看見電子琴,還是忍不住,就沒買鋼琴,買了架電子琴回來。」

  路放安慰自己的金主道:「老闆何必這麼糾結?這是你的青春,惦記青春,不比惦記他羅彬強?何必對他那麼在意?」

  「有道理!」

  孔順深以為然地點點頭,「老弟你說的有道理啊,你這麼說,我就覺得舒服多了?

  「老弟你會不會玩樂器?會的話,等下個月一號結束了,這電子琴給你。

  「至于吉他貝斯架子鼓,得看我那哥幾個想不想要,不想要的話你也都拿走。」

  路放不得不再次贊道:「老闆大氣!」有錢就是任性,這麼多新買的樂器,對他而言竟然都是一次性用品,轉頭就送自己了。

  自己剛剛的頭沒白點!

  自己不了解這個世界二手樂器的行情,不知道這些樂器能賣多少錢?

  孔順見路放只顧著說「老闆大氣」,以為路放是默認了他自己會樂器,當下道:「來你也玩玩?電子琴還是吉他?」

  路放確實是會樂器的,而且電子琴吉他架子鼓都會,是當初特意為了裝逼學的。

  而今聽孔順這麼一說,他當即裝逼之心又起,長久不碰,手指也覺得有些癢了,當下過去拎起吉他,簡單調試了一下。

  孔順準備的吉他有兩把,一把電吉他,一把木吉他。

  路放拎起來的是木吉他,簡單的檢查調試過後,發現孔順早已把這些樂器都調試過了,所以他不需要再多調,就立刻能開始演奏。

  「噔噔噔噔……」

  手指掃弦,吉他聲起——


  「噔噔蹬蹬噔~噔噔噔噔蹬蹬~」

  只是簡單的幾個音符,就仿佛已經把人推進了緩緩敘述而出的故事裡。

  孔順愣了一下,不由的認真起來,看著路放的手指在木吉他的指板上跳動,琴弦顫動間,吉他聲已把他帶入了慵懶迷離、充滿迷幻色彩的聽覺世界裡。

  能不迷幻麼?

  這是《加州旅館》的開頭solo,路放當初為了裝逼,練這段solo練了好久,還有尾音的那段電吉他,他也是會的。

  如今因為前世記憶的金手指,他對於已掌握的東西,知識瞬間融會貫通,彈奏起來,技巧已然嫻熟到了極點。

  用滑音製造著迷幻而空靈的聲調,用推弦推進著慵懶而滄桑的憂傷,他自己也漸漸沉迷其中。

  這曾經世界裡的solo,忽然間於他而言已不只是前世今生裝逼的利器,更是回憶起悠悠過往時,那充滿無盡悵惘的宣洩。

  孔順聽得不由微微張開了嘴巴發愣,兩隻眼睛只顧著盯著路放的手看,和路放一樣,都根本沒有注意小酒館的門被人打開,有人走了進來。

  進來的還是個熟客——路放的熟客,學姐夏知微。

  她今晚來這裡沒打算喝酒,只想跟路放問一問昨天的歌在哪裡能聽到。

  她只是想順順利利的入眠而已,並不是酗酒。

  因此昨天發現那首歌的旋律能讓她漸漸放鬆下來,進入睡眠以後,她就想試試不去把自己喝得微醺,聽歌睡覺。

  她其實並不喜歡喝酒。

  可沒有想到,今天一進酒館,看到的卻是這樣一副場景。

  聽著飄入耳朵的吉他旋律,夏知微一時間有些捨不得打擾,靜靜地找了個卡座坐下。

  她聽著旋律看著台上,覺得這一刻的路放比坐在吧檯後面「噼里啪啦」敲鍵盤的時候更像個小說家。

  這個學弟好像在用吉他講述一個迷離憂傷如夢似幻的故事。

  而孔順就是他的聽眾,坐在一旁安安靜靜地聽著,已經完全被故事所吸引,沉浸了進去。

  自己也同樣如此。

  路放最後一個推弦收尾,音符在餘韻中微顫,小酒館裡突然變得安靜至極,空氣都仿佛凝固了。

  孔順和夏知微依舊沉浸其中,久久難以出來。

  良久以後,孔順才長長地吁了口氣,讚嘆說道:「媽的,老弟你有這本事,還追求什麼文學夢?搞音樂他不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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