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3章 下去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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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說,李作榮跟著萬東虎做了不少實事,幫萬東虎做出了不少政績,這些政績,也讓三水縣的普通群眾認可。

  但是,在做實事的同時,沒有把握住自己,做了一些蠅營狗苟的事。

  評價一個人是很複雜的。

  尤其是對官場人物的評價,很難用黑白分明來作出評價。

  有的貪官雖然貪了錢,但他做了不少實事,在沒出事之前,是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而有的貪官實際上是一個很和藹很好交往的人,與之交往過的人,會覺得他這人不錯,人品也很好。

  但在他們出事之後,立刻就會成為眾矢之的,為什麼會出現這種反差呢?

  這便是華夏幾千年來對貪官污吏存在的憎恨和零容忍的文化。

  每一次朝代的崩潰都伴隨著貪官的腐敗,儒家文化對官員的要求很高,要求官員必須做聖人,才有資格治理天下。

  而人性的弱點又導致好多官員做不成聖人,最後導致形成虛偽的人性。

  這種情況好不好呢?

  還是那句話,是非並非絕對分明,如果說因為要做聖人,變的虛偽了可能不好,但是從人的本性上來說,哪個人不虛偽?

  只有小孩子才不虛偽,成年人,沒有不虛偽的,如果成年人不虛偽,別人就懷疑他腦袋有問題了。

  所以虛偽本身就是一種存在,有些心裡話是不能講出來的,一講出來,情況要比不講出來糟糕。

  而成年人為什麼要虛偽呢?因為社會有規則,在規則的壓力下,為了生存必須虛偽。

  而如果沒有了規則,社會又不知變成什麼樣子了,動物世界裡的動物是不虛偽的,因為它們沒有規則。

  華夏的文明是成熟的文明,各種規則延續幾千年,變成了一種文化。

  而在西方社會,他們信教,幹完了壞事去向上帝懺悔就行了,所以什麼事他們都敢幹。

  但他們絕不敢說自己去做上帝,而在華夏卻是說人人皆可以成為聖人。

  標準是不一樣的。

  因而一個官員,在華夏,只要利用權力得到了金錢便是受賄,便是腐敗,而在牢妹,只要不是自己直接拿錢,就不是受賄。

  比如牢妹的官員成立了基金會,自己老婆管理著基金會,老闆們往基金會打錢,這個是合法的。

  再比如,牢妹的官員在台上的時候幫企業解決難題,下了台後去企業任職拿高額年薪,這個叫政商旋轉門,也是合法的。

  所以你就會發現,牢妹就沒冒出過什麼腐敗醜聞,難道說牢妹的官員都是聖人,不見錢眼開?這不就違背了一些人所說的人性了嗎?

  關鍵是怎麼定義,定義你是腐敗你就是腐敗,而華夏對腐敗的定義太寬泛了,而且老百姓對腐敗深惡痛絕,你功勞再大,你貢獻再多,只要你腐敗了,功是功,過是過,必須承擔責任。

  這就是華夏的文化背景造成的,總結歷史經驗,絕不能讓腐敗分子大興其道,天下為公幾個字,始終是華夏文化的精髓。

  這也是保持華夏文明綿延不絕的根本。

  人的一生是短暫的,到底選擇怎麼過,是一種哲學。

  西方人是怎麼面對的?那便是及時行樂,人生短暫,只要自己過的好就行了。

  而華夏卻是強調家國責任,為了孩子,為了家人,為了國家,為了青史留名,而很少說為了自己。

  不是不知道為自己,而是成熟的文化刻進了骨子裡,讓你不能不去考慮孩子家人,考慮青史留名,還是遺臭萬年。

  怎麼過都是一生。

  但如果只想著自己過的好,那就跟動物沒區別了,絕對的自私自利,就是一種獸性,而不是所謂的人性解放。

  誰都不想和充滿獸性的人交往,因為他們只考慮自己,他們只有在炫耀自己的時候才會感到快樂。

  作為官員,從各方面來講,都是和普通百姓不同了,所以要有更高的要求,李作榮做了實事,他的為人也不錯,但是你腐敗了,就要受到懲罰。

  而且作為官員,在工作中難免會觸犯到各方利益,容易處於矛盾的旋渦。

  李作榮在萬東虎當縣委書記時,觸動利益最多的便是本地的招投標代理公司。

  萬東虎不喜歡本地的招投標代理公司,李作榮按照萬東虎的要求排斥了本地的招投標代理公司參與商業的機會。


  這就是把生意人給得罪了。

  得罪了生意人,生意人有能量啊,他們手中有資源,不但手裡有錢,還認識其他領導,如此一來,就把李作榮給告倒了。

  到了2012年12月份,各種新聞層出不窮,不說是李作榮這樣的小幹部了,就是省部級幹部,也受到了調查。

  不過省部級幹部離縣裡太遠,頂多是成為大家口裡的談資,不如李作榮這事在縣裡造成的影響大。

  可是呢,李作榮只是一個退居二線的副縣級幹部,不是一線的縣領導,所以大家便認為,紀委也就只敢查二線幹部,不敢查一線幹部。

  在歷史慣性的推動下,李作榮出事之後不久,縣裡就恢復了平靜。

  查處李作榮是市紀委的事,與縣裡無關,寧心遠也不好拿這事說事,不過呢,他要借著這個事,推動縣級領導下去調研,轉變作風。

  之前搞作風建設,那是針對正科級以下幹部的,對於縣級幹部,寧心遠只能提提要求,不好強求大家怎麼樣,因為縣紀委管不到縣級領導。

  在李作榮被查之後,寧心遠再次召集縣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開會,在會上他要求所有縣級幹部都要下基層調研。

  「現在有一種情況,我們的個別領導幹部不會和群眾說話,有一個總結叫作,與新社會群眾說話說不上去,與困難群眾說話說下不去,與青年學生說話,說不進去,與老同志說話,被頂了回去,這樣的幹部怎麼能承擔大任?不會做群眾工作,就不是好幹部,你業務工作做的再好,群眾不認可,你也沒用,所以,我們作為領導幹部最根本的能力就是做群眾工作的能力,我相信我們在座的諸位都是有做群眾工作的本領的,但是長久以來,我們下基層的少了,所以這種能力在退化,為了落實好八項規定,從現在開始,所有縣級領導幹部一周至少有一次時間下基層,到了基層了解情況,為民辦實事,時間一久,我們的風氣會變好,我們自己工作起來也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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