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9章 羞愧
縣建設局的副局長張偉做人做官都不太地道。
做人地道要講誠信,做官地道也要講誠信。
什麼叫講誠信?
那就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不能拿了別人的錢不給別人辦事。
張偉就是這種拿人錢財,不但不給人辦事,反而不願意把錢款退給人家的人。
這就有些過分了。
對吧?
權錢交易也要遵循市場規則,講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啊。
張偉就沒有遵守這最後一點道德。
這種情況是比較極端的。
不過呢,張偉也不是天生極端,主要這筆錢不少,三十萬元,另外他拿了這三十萬元後,也幫舉報人去努力了,結果事情沒能辦成。
事情沒能辦成,舉報人也沒讓他全退,讓他退二十萬元就行了。
張偉本來是答應著的,可是他手頭上沒有二十萬元的現金,家裡的現金一部分存了定期,一部分搞投資了,他不好借錢退給舉報人,以至於遲遲沒給舉報人退了。
這一拖便是大半年,舉報人一看,覺得張偉是不想還給他了,正好他是外地人,不想再在三水縣做工程了,就寫了一封舉報信寄到了縣紀委。
張偉得知這事後,立馬與舉報人聯繫,答應還給舉報人。
最後,張偉把二十萬元還給了舉報人,剩餘十萬元仍然沒有退,但舉報人見了,也就算了,不要了。
縣紀委的人再一去核查,舉報人就說他沒有舉報張偉,他不知道這事,否認他是實名舉報,這就導致沒法查了。
當然,縣紀委的人也沒有認真查,就把這件事給了了。
東亦可費了好大的事,才讓舉報人講出實情,有了舉報人的口供,雙規張偉就有了證據。
東亦可和王修林回來後,寧心遠與他們二人見了面,東亦可把情況講了。
寧心遠聽了後,覺得應當深挖,再查查張偉的相關情況。
就把陸義叫過來,與東亦可見了面,然後讓他倆繼續調查張偉的案子,王修林就不要參與了。
陸義和東亦可合作,屬於強強聯合,調查起來,就相對容易的多。
主要調查張偉的相關財產情況,這一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僅僅張偉及其親屬名下的房產就有十三套,另外還有上百萬元的存款,這嚴重超出了張偉的合法收入。
其它的財產不好查,暫時查不到,但張偉很有可能還有其它財產。
掌握了這個證據,寧心遠覺得可以對張偉採取措施了。
關鍵是怎麼採取措施。
一個是縣紀委的雙規措施,一個是檢察院採取的傳喚拘留措施。
寧心遠考慮再三,覺得還是讓縣紀委對張偉採取雙規措施好。
檢察院直接對張偉採取措施,極易搞成夾生飯,不如紀委的雙規,能讓腐敗分子把問題交代的徹底。
東亦可直接去找了高志明,把相關的證據往桌子上一放,問高志明怎麼辦。
高志明突然看到東亦可拿出了張偉腐敗的證據,一下子有些懵。
他不好直接處理這個事,就把常務副書記叫過來商量這事。
常務副書記過來後,看到這個情況也有些傻眼。
反應過來後,常務副書記說:「東書記,關於那三十萬元的事情,之前不是查過了嗎?舉報人否認有這回事,現在又說有這回事,說明他的話高度不可信,至於張偉財產的事,我認為應當去問問張偉本人,只要張偉把財產來源情況說清楚就行了。「
常務副書記這麼一說,一下子把張偉違紀違法的事實給打碎了,讓人覺得張偉根本不存在違法違紀的事。
東亦可看著常務副書記道:「舉報人這一次說的很清楚,來龍去脈全講了,可信性非常高,目前只有把張偉雙規起來,才能查清楚情況,如果現在去問張偉,就走漏了風聲,讓張偉有了準備,所以現在只有我們三人知道這個事,我們三人必須保守秘密,立刻向縣委請示,作出對張偉雙規的決定。「
東亦可的要求讓高志明和常務副書記兩個大男人紅了臉,東亦可明顯是不相信他們兩個,不讓他們離開這間屋子,等向縣委請示完後,才能離開。
高志明咳嗽一聲道:」亦可書記,我們肯定是要保密的,立山書記所講的情況也不是不可能存在,這事還是要謹慎些好。「
東亦可道:」高書記,趙書記,我們是要謹慎,但不能謹慎過了頭,我聽說花鄉鎮那個案子是檢察院查的,而之前我們也查了,為什麼沒查出情況,檢察院卻查出來了?是不是我們謹慎過度的原因?「
這話又說的高志明和趙立山兩個大男人有些羞愧。
但是,儘管羞愧,他們二人也不好不給王善橋的面子,畢竟張偉與王善橋有著親戚關係。
得罪了王善橋,可是非常的不好。
趙立山道:」東書記你這些證據是怎麼來的?你事先沒說去調查張偉啊。「
東亦可道:」趙書記,我這證據怎麼來的重要嗎?重要的是張偉有沒有違法違紀,如果我們紀委決定不了,就馬上向縣委請示,讓縣委來決定。「
向縣委請示,就是向萬東虎請示。
高志明便道:」好,我馬上去向萬書記請示。「
東亦可道:」可以,我和趙書記在這裡等著高書記回來。「
高志明只好答應一聲去找萬東虎。
而高志明一走,趙立山就想走,東亦可攔住了他:」趙書記,我剛才說了,我們在這裡等高書記回來。「
趙立山臉色一變,說道:」我上個廁所不能不讓我上吧?「
看了看趙立山,東亦可實在沒有辦法,她不讓人家離開,但沒法不讓人家上廁所啊。
」行,我陪著你上廁所。「
東亦可要跟著趙立山一起去廁所。
趙立山差點破防了,說:」我去男廁所,東書記你也要跟著?「
東亦可道:」沒事,我在外面等著你,我在省紀委辦案的時候,有時也會碰到這種情況,沒什麼的。「
趙立山再次傻眼,說道:」東書記,我是紀委的常務副書記,不是你辦案的對象,你這樣跟著我,我還有沒有自由?我現在有事情要做,你不要跟著我。「
做人地道要講誠信,做官地道也要講誠信。
什麼叫講誠信?
那就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不能拿了別人的錢不給別人辦事。
張偉就是這種拿人錢財,不但不給人辦事,反而不願意把錢款退給人家的人。
這就有些過分了。
對吧?
權錢交易也要遵循市場規則,講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啊。
張偉就沒有遵守這最後一點道德。
這種情況是比較極端的。
不過呢,張偉也不是天生極端,主要這筆錢不少,三十萬元,另外他拿了這三十萬元後,也幫舉報人去努力了,結果事情沒能辦成。
事情沒能辦成,舉報人也沒讓他全退,讓他退二十萬元就行了。
張偉本來是答應著的,可是他手頭上沒有二十萬元的現金,家裡的現金一部分存了定期,一部分搞投資了,他不好借錢退給舉報人,以至於遲遲沒給舉報人退了。
這一拖便是大半年,舉報人一看,覺得張偉是不想還給他了,正好他是外地人,不想再在三水縣做工程了,就寫了一封舉報信寄到了縣紀委。
張偉得知這事後,立馬與舉報人聯繫,答應還給舉報人。
最後,張偉把二十萬元還給了舉報人,剩餘十萬元仍然沒有退,但舉報人見了,也就算了,不要了。
縣紀委的人再一去核查,舉報人就說他沒有舉報張偉,他不知道這事,否認他是實名舉報,這就導致沒法查了。
當然,縣紀委的人也沒有認真查,就把這件事給了了。
東亦可費了好大的事,才讓舉報人講出實情,有了舉報人的口供,雙規張偉就有了證據。
東亦可和王修林回來後,寧心遠與他們二人見了面,東亦可把情況講了。
寧心遠聽了後,覺得應當深挖,再查查張偉的相關情況。
就把陸義叫過來,與東亦可見了面,然後讓他倆繼續調查張偉的案子,王修林就不要參與了。
陸義和東亦可合作,屬於強強聯合,調查起來,就相對容易的多。
主要調查張偉的相關財產情況,這一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僅僅張偉及其親屬名下的房產就有十三套,另外還有上百萬元的存款,這嚴重超出了張偉的合法收入。
其它的財產不好查,暫時查不到,但張偉很有可能還有其它財產。
掌握了這個證據,寧心遠覺得可以對張偉採取措施了。
關鍵是怎麼採取措施。
一個是縣紀委的雙規措施,一個是檢察院採取的傳喚拘留措施。
寧心遠考慮再三,覺得還是讓縣紀委對張偉採取雙規措施好。
檢察院直接對張偉採取措施,極易搞成夾生飯,不如紀委的雙規,能讓腐敗分子把問題交代的徹底。
東亦可直接去找了高志明,把相關的證據往桌子上一放,問高志明怎麼辦。
高志明突然看到東亦可拿出了張偉腐敗的證據,一下子有些懵。
他不好直接處理這個事,就把常務副書記叫過來商量這事。
常務副書記過來後,看到這個情況也有些傻眼。
反應過來後,常務副書記說:「東書記,關於那三十萬元的事情,之前不是查過了嗎?舉報人否認有這回事,現在又說有這回事,說明他的話高度不可信,至於張偉財產的事,我認為應當去問問張偉本人,只要張偉把財產來源情況說清楚就行了。「
常務副書記這麼一說,一下子把張偉違紀違法的事實給打碎了,讓人覺得張偉根本不存在違法違紀的事。
東亦可看著常務副書記道:「舉報人這一次說的很清楚,來龍去脈全講了,可信性非常高,目前只有把張偉雙規起來,才能查清楚情況,如果現在去問張偉,就走漏了風聲,讓張偉有了準備,所以現在只有我們三人知道這個事,我們三人必須保守秘密,立刻向縣委請示,作出對張偉雙規的決定。「
東亦可的要求讓高志明和常務副書記兩個大男人紅了臉,東亦可明顯是不相信他們兩個,不讓他們離開這間屋子,等向縣委請示完後,才能離開。
高志明咳嗽一聲道:」亦可書記,我們肯定是要保密的,立山書記所講的情況也不是不可能存在,這事還是要謹慎些好。「
東亦可道:」高書記,趙書記,我們是要謹慎,但不能謹慎過了頭,我聽說花鄉鎮那個案子是檢察院查的,而之前我們也查了,為什麼沒查出情況,檢察院卻查出來了?是不是我們謹慎過度的原因?「
這話又說的高志明和趙立山兩個大男人有些羞愧。
但是,儘管羞愧,他們二人也不好不給王善橋的面子,畢竟張偉與王善橋有著親戚關係。
得罪了王善橋,可是非常的不好。
趙立山道:」東書記你這些證據是怎麼來的?你事先沒說去調查張偉啊。「
東亦可道:」趙書記,我這證據怎麼來的重要嗎?重要的是張偉有沒有違法違紀,如果我們紀委決定不了,就馬上向縣委請示,讓縣委來決定。「
向縣委請示,就是向萬東虎請示。
高志明便道:」好,我馬上去向萬書記請示。「
東亦可道:」可以,我和趙書記在這裡等著高書記回來。「
高志明只好答應一聲去找萬東虎。
而高志明一走,趙立山就想走,東亦可攔住了他:」趙書記,我剛才說了,我們在這裡等高書記回來。「
趙立山臉色一變,說道:」我上個廁所不能不讓我上吧?「
看了看趙立山,東亦可實在沒有辦法,她不讓人家離開,但沒法不讓人家上廁所啊。
」行,我陪著你上廁所。「
東亦可要跟著趙立山一起去廁所。
趙立山差點破防了,說:」我去男廁所,東書記你也要跟著?「
東亦可道:」沒事,我在外面等著你,我在省紀委辦案的時候,有時也會碰到這種情況,沒什麼的。「
趙立山再次傻眼,說道:」東書記,我是紀委的常務副書記,不是你辦案的對象,你這樣跟著我,我還有沒有自由?我現在有事情要做,你不要跟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