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賣藝不賣身
第122章 賣藝不賣身
不知為何。
米特爾在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總感覺有些熟悉,好像在哪本雜誌上見到過。
不過,米特爾也沒多想。
他湊近恩尼,語氣忽然變得激烈,但不再是之前的輕視,而是急切:「里瑟先生,這首歌你真的要自費發行?」
「這個嘛—.恩尼本來想說如果迪卡唱片公司願意幫他發行,那一定是最好的事。
但處於激動中的米特爾·西蒙都沒等恩尼說完,就立刻接著說道:「見鬼,把自費發行這個選項丟掉吧,糟蹋這樣一首歌曲,完全是在犯罪!聽著,里瑟先生,我為之前對你的輕視道歉,法克,你是真正的天才,咳咳——!」
他甚至激動到不小心被自己的口水嗆到,咳嗽了兩聲才緩過來:「總之,如果你願意,公司會出所有費用給你找最好的樂隊錄音,把你的歌曲推到所有電台,你會在《公告牌》雜誌的首頁見到你的歌。」
恩尼聽著米特爾滔滔不絕的講述好處,有種一個平A把對面大閃都騙出來的感覺。
尤其在聽到米特爾說到《公告牌》雜誌的時候,他就更沒有拒絕的理由。
要知道《公告牌》是美國本土一本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音樂雜誌,不僅發行量恐怖,在業內也相當具有權威性,要是能登上這本雜誌,基本就可以在音樂圈打出名號了。
畢競,能登上《公告牌》的都是這個時代的頂級明星,比方說著名爵士樂手湯米·多爾西,以及搖擺樂之王本尼·古德曼,而像弗蘭克·辛納屈、平·克勞斯貝這些頂流歌星,也是這本雜誌的常客。
恩尼:「——」
繼續沉默,想要繼續騙招。
果然,米特爾·西蒙見恩尼沒有說話,似乎還在思考什麼。
他不想錯過恩尼這個天才,鍍步了下,斬釘截鐵地說:「我們現在就可以簽合同,我承諾公司會承擔唱片發行的所有費用,無論是錄音、樂隊、壓制,還是宣傳,而你的任務就是抽空來錄音室唱一首歌——為了表示我的誠意,我現在就可以付一筆預付金給你。「
恩尼:「!」
好傢夥,騙出了始料未及的招式啊。
恩尼心裡嘀咕著,雖說他這次來錄音,主要目的根本不是為了賺錢,只是單純想為《最後的老兵》做宣傳。
不過,能賺錢自然是最好的。
恩尼臉上帶著微笑,似乎是想好了,靦腆說道:「西蒙先生,預付金能有多少?」
「500美元,」米特爾完全相信自己的音樂審美,直接開出高價,「只要簽署完合同,立刻就可以給你,但作為交換一里瑟先生,今後你就要成為迪卡唱片公司旗下的藝人了,公司會獲得你所有歌曲的歌曲版權和錄音版權,相信我吧,很快你就會成為全美最熱門的明星。如果你後續能再寫出優秀的歌曲——上帝,弗蘭克·辛納屈和平·克勞斯貝又算得了什麼?」
米特爾一口氣激動地說完這段話,胸口起伏著將氣息喘勻,吧唧吧唧抽著雪茄,嘴角已經勾起一抹志在必得的笑容,認為恩尼既然詢問他了,那麼他肯定就能將這位年輕人簽約下來。
他見到過太多這種懷揣著音樂夢想的年輕人,預付金500美元雖然高,但對比起恩尼的才華與前途來說根本就是九牛一毛,所以他才捨得給這筆錢來表示他的態度。
當然,除了預付金這方面。
米特爾·西蒙本身開出的條件就很不錯,能成為迪卡唱片公司旗下的藝人,就意味著能獲得公司的資源傾斜,不僅能獲得最大力度的推廣宣傳,後續沒準還有跟公司旗下其餘藝人合作的機會,比方說時下炙手可熱的平·克勞斯貝。
而在版權方面,雖然歌曲版權和錄音版權都要由公司管理,但就跟小說簽約一樣,都是合乎情理的授權。
畢竟,自己就算擁有全部版權,但沒有足夠能量的話,也不一定能運營的起來。
可要是背靠大樹,讓迪卡唱片公司來負責版權方面的事,歌曲就有很大機會能被授權給電影或者電台,得到的版稅雖然要和公司分享,但總比版權握在手中卻推銷不出去好。
對於錄音版權來說,也是一個道理,你自己縱然擁有錄音版權,可以隨意壓制唱片銷售,但如果沒有大型唱片公司的資源和宣傳,酒香也怕巷子深,銷量估計也高不到哪去,倒不如將版權交給公司,與公司共享版稅還來得更賺錢。
米特爾·西蒙呼出一團煙霧,帶著笑容看著恩尼。
此時,恩尼似乎想好了,看向米特爾:「西蒙先生,我想好了——..」
米特爾·西蒙渾身一繃,竟有些緊張起來,法克,追女生都沒這麼緊張。
「西蒙先生,我想好了,很抱歉,我不能簽署這個合同。「
「嗯,我現在就去拿合——等等,你說什麼?」
米特爾·西蒙還沉浸在對未來的幻想中,也根本沒想到恩尼會給出一個拒絕的回答,只是順口說著就要去拿合同。
結果在聽清楚後,反應過來人都有點傻。
見鬼!這個年輕人居然拒絕了這份合同——拒絕了成為一個年入百萬的歌星的機會!
這種情況就跟元首拒絕當納翠黨領袖一樣詭異好吧!
「里瑟先生,什麼情況?」米特爾·西蒙臉上的笑容消失,「難道你真的想自費發行唱片嗎?
恕我直言,這是一個極其愚蠢的行為,發行歌曲可不是擺路邊攤,就算是再好的商品,也得放在好的平台進行宣傳才會有人問津啊。
他著實是對恩尼的決定感到痛心疾首,且相當費解。
「西蒙先生,您誤會了,」恩尼解釋著,「我是說,我不能成為迪卡唱片公司的簽約藝人,只能將這首《Imagine》單獨簽約,授權給貴公司。
恩尼的解釋也很簡單,就是賣藝不賣身。
這下,米特爾·西蒙更費解了——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嗎?
他的疑惑接著就得到了解答,恩尼道出了「苦衷」,說明他其實是一個作家。
同時,也對米特爾·西蒙坦言如果想要獲得《Imagine》的授權,屆時唱片錄製完成後,要按照他所說的時間,來與小說配合發行,以此來增加宣傳力度。
米特爾·西蒙愣了下,在心中重複著「恩尼·里瑟」這個名字—法克!
他瞪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地問道:「瑟先,你不會就是《天使》的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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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何。
米特爾在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總感覺有些熟悉,好像在哪本雜誌上見到過。
不過,米特爾也沒多想。
他湊近恩尼,語氣忽然變得激烈,但不再是之前的輕視,而是急切:「里瑟先生,這首歌你真的要自費發行?」
「這個嘛—.恩尼本來想說如果迪卡唱片公司願意幫他發行,那一定是最好的事。
但處於激動中的米特爾·西蒙都沒等恩尼說完,就立刻接著說道:「見鬼,把自費發行這個選項丟掉吧,糟蹋這樣一首歌曲,完全是在犯罪!聽著,里瑟先生,我為之前對你的輕視道歉,法克,你是真正的天才,咳咳——!」
他甚至激動到不小心被自己的口水嗆到,咳嗽了兩聲才緩過來:「總之,如果你願意,公司會出所有費用給你找最好的樂隊錄音,把你的歌曲推到所有電台,你會在《公告牌》雜誌的首頁見到你的歌。」
恩尼聽著米特爾滔滔不絕的講述好處,有種一個平A把對面大閃都騙出來的感覺。
尤其在聽到米特爾說到《公告牌》雜誌的時候,他就更沒有拒絕的理由。
要知道《公告牌》是美國本土一本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音樂雜誌,不僅發行量恐怖,在業內也相當具有權威性,要是能登上這本雜誌,基本就可以在音樂圈打出名號了。
畢競,能登上《公告牌》的都是這個時代的頂級明星,比方說著名爵士樂手湯米·多爾西,以及搖擺樂之王本尼·古德曼,而像弗蘭克·辛納屈、平·克勞斯貝這些頂流歌星,也是這本雜誌的常客。
恩尼:「——」
繼續沉默,想要繼續騙招。
果然,米特爾·西蒙見恩尼沒有說話,似乎還在思考什麼。
他不想錯過恩尼這個天才,鍍步了下,斬釘截鐵地說:「我們現在就可以簽合同,我承諾公司會承擔唱片發行的所有費用,無論是錄音、樂隊、壓制,還是宣傳,而你的任務就是抽空來錄音室唱一首歌——為了表示我的誠意,我現在就可以付一筆預付金給你。「
恩尼:「!」
好傢夥,騙出了始料未及的招式啊。
恩尼心裡嘀咕著,雖說他這次來錄音,主要目的根本不是為了賺錢,只是單純想為《最後的老兵》做宣傳。
不過,能賺錢自然是最好的。
恩尼臉上帶著微笑,似乎是想好了,靦腆說道:「西蒙先生,預付金能有多少?」
「500美元,」米特爾完全相信自己的音樂審美,直接開出高價,「只要簽署完合同,立刻就可以給你,但作為交換一里瑟先生,今後你就要成為迪卡唱片公司旗下的藝人了,公司會獲得你所有歌曲的歌曲版權和錄音版權,相信我吧,很快你就會成為全美最熱門的明星。如果你後續能再寫出優秀的歌曲——上帝,弗蘭克·辛納屈和平·克勞斯貝又算得了什麼?」
米特爾一口氣激動地說完這段話,胸口起伏著將氣息喘勻,吧唧吧唧抽著雪茄,嘴角已經勾起一抹志在必得的笑容,認為恩尼既然詢問他了,那麼他肯定就能將這位年輕人簽約下來。
他見到過太多這種懷揣著音樂夢想的年輕人,預付金500美元雖然高,但對比起恩尼的才華與前途來說根本就是九牛一毛,所以他才捨得給這筆錢來表示他的態度。
當然,除了預付金這方面。
米特爾·西蒙本身開出的條件就很不錯,能成為迪卡唱片公司旗下的藝人,就意味著能獲得公司的資源傾斜,不僅能獲得最大力度的推廣宣傳,後續沒準還有跟公司旗下其餘藝人合作的機會,比方說時下炙手可熱的平·克勞斯貝。
而在版權方面,雖然歌曲版權和錄音版權都要由公司管理,但就跟小說簽約一樣,都是合乎情理的授權。
畢竟,自己就算擁有全部版權,但沒有足夠能量的話,也不一定能運營的起來。
可要是背靠大樹,讓迪卡唱片公司來負責版權方面的事,歌曲就有很大機會能被授權給電影或者電台,得到的版稅雖然要和公司分享,但總比版權握在手中卻推銷不出去好。
對於錄音版權來說,也是一個道理,你自己縱然擁有錄音版權,可以隨意壓制唱片銷售,但如果沒有大型唱片公司的資源和宣傳,酒香也怕巷子深,銷量估計也高不到哪去,倒不如將版權交給公司,與公司共享版稅還來得更賺錢。
米特爾·西蒙呼出一團煙霧,帶著笑容看著恩尼。
此時,恩尼似乎想好了,看向米特爾:「西蒙先生,我想好了——..」
米特爾·西蒙渾身一繃,竟有些緊張起來,法克,追女生都沒這麼緊張。
「西蒙先生,我想好了,很抱歉,我不能簽署這個合同。「
「嗯,我現在就去拿合——等等,你說什麼?」
米特爾·西蒙還沉浸在對未來的幻想中,也根本沒想到恩尼會給出一個拒絕的回答,只是順口說著就要去拿合同。
結果在聽清楚後,反應過來人都有點傻。
見鬼!這個年輕人居然拒絕了這份合同——拒絕了成為一個年入百萬的歌星的機會!
這種情況就跟元首拒絕當納翠黨領袖一樣詭異好吧!
「里瑟先生,什麼情況?」米特爾·西蒙臉上的笑容消失,「難道你真的想自費發行唱片嗎?
恕我直言,這是一個極其愚蠢的行為,發行歌曲可不是擺路邊攤,就算是再好的商品,也得放在好的平台進行宣傳才會有人問津啊。
他著實是對恩尼的決定感到痛心疾首,且相當費解。
「西蒙先生,您誤會了,」恩尼解釋著,「我是說,我不能成為迪卡唱片公司的簽約藝人,只能將這首《Imagine》單獨簽約,授權給貴公司。
恩尼的解釋也很簡單,就是賣藝不賣身。
這下,米特爾·西蒙更費解了——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嗎?
他的疑惑接著就得到了解答,恩尼道出了「苦衷」,說明他其實是一個作家。
同時,也對米特爾·西蒙坦言如果想要獲得《Imagine》的授權,屆時唱片錄製完成後,要按照他所說的時間,來與小說配合發行,以此來增加宣傳力度。
米特爾·西蒙愣了下,在心中重複著「恩尼·里瑟」這個名字—法克!
他瞪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地問道:「瑟先,你不會就是《天使》的作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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