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草原買駿馬
第220章 草原買駿馬
「喝!
」
「喝!
」
「喝!」
在一聲聲起鬨中,吉日朗嘎不得不端起酒瓶,一狠心,一仰脖。
噸噸噸。
放下酒瓶時,吉日朗嘎已經打起了醉拳。
其實他酒量還行,但就是喝的太急了。
不過他沒有醉。
意識依舊清醒。
望向高華,吉日朗嘎醉眼朦朧的豎起拇指:「你是我見過最能喝的漢人——
二十頭羊,明天你找車來我們那拉走!」
高華嘴角揚起,又望向其他的人:「如果可能,我還想要匹馬————」
哈喇巴兒思、額日樂賀格、呼雅嘎、阿拉坦倉,嘎達斯、查干扎納:
」
」
多臉懵逼。
高華滿臉嘚瑟的笑容:「怕了?」
草原人喝著摻了奶的酒長大,腦子一根筋,哪裡受得了這種刺激?
嘎達斯當即扁起袖子:「百靈鳥兒雙雙飛,一個翅膀掛三杯,頭一杯,尾一杯!」
趙禮:「————」
一隻鳥八杯,雙雙飛就是三十二杯!
三斤多!
趙禮勸說道:「還是算了吧————再說了,你要馬有什麼用?你有地方養嗎?」
養馬的地方大著呢————高歡笑著說道:「馬可以養在老鄉家裡,我有空了帶著弟弟妹妹過去騎馬玩,平日裡馬也能給老鄉拉拉車。萬一老鄉不要,咱廠保衛科不也缺馬?」
趙禮不再言語。
說實在的,他有些羨慕。
這世上有哪個男人不喜歡騎馬啊?
不過是沒有條件罷了!
可惜他酒量不行。
一瓶半准倒!
否則,他也要加入其中,讓百靈鳥飛一飛,弄幾匹馬帶回廠里!
在嘎達斯的注視下。
高華端起酒瓶,搖晃兩下開始就瓶吹。
酒水盤旋形成漩渦。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著不斷下降的水線。
噸噸噸!
一瓶喝完。
高華臉不紅心不跳的拿起第二瓶酒,緊接著是第三瓶。
咚!
他將酒瓶放下,身體前傾,滿是壓迫感的望向對面的嘎達斯:「現在,是不是該讓我的百靈鳥兒飛一飛了?」
看了看高華依舊明亮的眼睛,嘎達斯很是乾淨利索的認輸:「明天我騎馬過來接你,去我的馬群,相中那匹牽走哪一匹!」
趙禮湊到高華耳邊小聲嘀咕幾句。
高華笑道:「我能多要幾匹嗎?」
嘎達斯滿臉猶豫。
高華壓低聲音:「多給錢!」
畢竟這年月牛羊和草場都是集體的,無論是吉日朗嘎還是嘎達斯都是代管,決定的是將牛羊賣給誰,白送自然是不可能的。
但嘎達斯依舊拒絕。
馬是戰略物資。
趙禮說道:「多給酒!」
嘎達斯眼前一亮:「多給多少?」
趙禮望向高華不再言語。
高華輕輕頷首表示學到了,笑著望向嘎達斯:「這要等看了你的馬再說————
馬好,酒就多多的給!」
嘎達斯拍著胸脯:「整個草原,不會再有人比我嘎達斯養出來的馬更好了!」
高華姑且相信。
畢竟草原人一貫喜歡吹牛逼,尤其是喝了點小酒,恨不能整個草原連同四大汗國都是他的————
接下來就是休閒喝。
小口啜飲。
一片和諧。
誰也沒有想著灌別人酒。
畢竟高華就在旁邊。
他們擔心一旦這邊喝嗨了,引起了高華興致,然後高華湊到自己面前讓百靈鳥兒飛起來————
所以。
套馬的漢子變得溫順如剛過門的小媳婦————
高華啃羊排。
吉日朗嘎酒醒了一點,拿著小刀湊到高華旁邊:「你是今晚最尊貴的客人,這麼漂亮的羊尾巴就是為了你而準備,來,你來切第一塊,你切了,我們才能動刀子吃飯!」
高華:
他實在是不想吃那油汪汪全是肥肉的羊尾巴。
但盛情難卻。
他還是切了一小塊,然後在吉日朗嘎等人的注視下,一口將肥肉吞了下去。
滿嘴腥膻!
重要的是那種肥膩的口感,讓他有些接受不能。
但趙禮和吉日朗嘎等人吃的津津有味。
高華繼續啃羊排。
這不是個人喜好不同,單純是日常飲食不同,他平日裡不缺肉,不缺油,自然對這些傳統」美食的接受度變低了。
就像是在21世紀,傳統糕點的銷售量直線下滑一樣。
不是不好吃,而是人們接受不能。
比如北方最經典的蜜三刀」,這種就是純純的糖油混合物,簡單粗暴,而南派糕點就高端一點,豬油代替水進行調餡、和面,主打一個喝油不見油————
(蜜三刀)
一頓飯吃到快十二點。
高華對晚上的羊肉給予高度讚美,同時沒忘了老婆交代的任務,望向吉日朗嘎:「你們那邊有好一點的口蘑嗎?」
吉日朗嘎笑道:「有。今年夏天采的,你要多少?」
高華回答道:「十斤八斤不嫌少,一兩百斤不嫌多!」
吉日朗嘎:「————」
趙禮笑著說道:「我們高採購員很有本事,他愛人的父親是我們廠原來的董事,四九城商業局的副局長,你們不需要擔心他的能力,只管把好東西拿出來就行了!當然了,你們有什麼需要的也可以開口,向他尋求幫助。」
高華沒說什麼。
畢竟有老婁做擋箭牌再好不過,能省去他很多的麻煩。
而且,互惠互利才能使關係地久天長。
果不其然。
聽到了趙禮的介紹,吉日朗嘎等人頓時又換了副面容,敬重里多出了幾分諂媚,笑著點點頭:「等回到家,我就幫著高採購員問問,賣給你的絕對是最好的蘑菇!」
送走所有人。
高華和趙禮分別回到房間休息。
八點。
趙禮敲了敲門旋即走了進來,笑著說道:「吉日朗嘎已經來了,就在樓下等你呢!」
高華從窗戶探出頭,果然見到吉日朗嘎牽著兩匹馬站在樓下。
「兩匹?」
「有問題?」
「趙哥不去?」
「我當然不去。」
趙禮笑著攤攤手:「我已經把人介紹給你了,還跟著去幹什麼?以後你們關係處的如何,就看你能不能保持現在的酒量了!」
高華滿臉自信:「如此說來,我和他說不定還能結為安達!」
趙禮:「————」
他笑了笑岔開話題:「晚上八點有一趟回四九城的車,你要是能趕上就坐,不行的話給我打電話,我再幫你聯繫別的車。」
高華滿臉感動:「真是太謝謝了!」
「說啥謝不謝的?」趙禮假裝不悅:「都是一個辦公室的同事————再說了,我還沾了你不少光呢!別的不說,要是沒有你,咱辦公室能拿那麼多的流動紅旗?沒有這麼多流動紅旗,年底能漲工資?」
高華笑了笑不再說話。
樓下。
吉日朗嘎已經等急了。
大叫幾聲。
高華探出頭去:「立刻下來!」
嗯,是真的立刻。
他背上行囊,直接從窗戶跳了下來。
趙禮人都嚇傻了。
這裡是三樓!
他連忙跑到窗戶邊上,探頭往下,只見高華已經和滿臉呆滯的吉日朗嘎有說有笑起來。
趙禮:
他揉了揉眼睛。
再睜開眼。
高華已經翻身上馬,馬蹄噠噠噠噠的離開了招待所的大院。
趙禮滿臉懵逼。
撓撓頭。
他返回自己房間收拾行囊準備返城。
十二點半。
高華出現在了一處冬季營盤。
這裡比珠日和的那個營盤要大不少,一百多個蒙古包,小孩子跑來跑去很是熱鬧。
牛羊已經放出去吃草了。
因此,高華和吉日朗嘎沿著蹄印找了過去。
很快找到了羊群。
吉日朗嘎手指遠方:「這是我們畜牧組最好的一群羊,兩個老羊倌負責放牧,一千七百多隻,你隨便挑,相中哪只帶走哪只,等下我再帶你去找嘎達斯!」
高華望了過去。
——
眼前的羊全是烏珠穆沁大尾巴羊。
(醬紫)
高華不由得挑花了眼。
吉日朗嘎笑道:「要不你告訴我,你想要什麼樣的羊,我來幫你挑?」
高華想了想:「當年的小母羊要四隻,剩下的全要公羊!嗯,不要羯羊!」
吉日朗嘎皺起了眉:「不要羯羊?」
畢竟很多人吃不慣羊膻味,閹割之後的羯羊味道會相對小一些。
高華隱晦一笑:「聽說大公羊的肉吃了對身體好!」
吉日朗嘎瞬間秒懂。
男人嘛。
很多時候難免會有些力不從心。
就算是他————
吉日朗嘎晃了晃腦袋,將這個荒謬的想法甩了出去,旋即打馬上前,很快挑選出了二十隻羊。
四隻當年的小母羊,十六隻當年的小公羊。
無論公母,二十隻羊各個膘肥體壯毛髮濃郁,有著宛如卡戴珊一般的大屁股然後,他用剪刀在羊背上剪出記號,接著讓羊繼續吃草。
做完一切,他騎著馬回來,手指遠方:「草原上最好的草都是留著給牛吃,剩下的給羊,最壞的則是給馬,馬群距離這裡很遠,所以我們要加快速度了。」
高華如今的騎術還可以。
一路疾馳。
在吉日朗嘎的指引下,他很快在有著殘雪的草原上見到了散牧的馬群。
嘎達斯是馬倌。
見到高華和吉日朗嘎,他騎著一匹紅棕色的大馬就沖了過來,手中長長的套馬杆一顛一顛,宛如古代持槍衝鋒的蒙古騎兵。
簡單打了招呼。
嘎達斯十分直接的說道:「除了那些屁股上有烙印的,其餘馬隨便你挑!」
吉日朗嘎解釋道:「打了印記的馬已經都是軍馬了————我們這的馬是整個草原最好的馬,也就是你是我們的朋友,否則別人就是給再多的酒我們也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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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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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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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聲聲起鬨中,吉日朗嘎不得不端起酒瓶,一狠心,一仰脖。
噸噸噸。
放下酒瓶時,吉日朗嘎已經打起了醉拳。
其實他酒量還行,但就是喝的太急了。
不過他沒有醉。
意識依舊清醒。
望向高華,吉日朗嘎醉眼朦朧的豎起拇指:「你是我見過最能喝的漢人——
二十頭羊,明天你找車來我們那拉走!」
高華嘴角揚起,又望向其他的人:「如果可能,我還想要匹馬————」
哈喇巴兒思、額日樂賀格、呼雅嘎、阿拉坦倉,嘎達斯、查干扎納:
」
」
多臉懵逼。
高華滿臉嘚瑟的笑容:「怕了?」
草原人喝著摻了奶的酒長大,腦子一根筋,哪裡受得了這種刺激?
嘎達斯當即扁起袖子:「百靈鳥兒雙雙飛,一個翅膀掛三杯,頭一杯,尾一杯!」
趙禮:「————」
一隻鳥八杯,雙雙飛就是三十二杯!
三斤多!
趙禮勸說道:「還是算了吧————再說了,你要馬有什麼用?你有地方養嗎?」
養馬的地方大著呢————高歡笑著說道:「馬可以養在老鄉家裡,我有空了帶著弟弟妹妹過去騎馬玩,平日裡馬也能給老鄉拉拉車。萬一老鄉不要,咱廠保衛科不也缺馬?」
趙禮不再言語。
說實在的,他有些羨慕。
這世上有哪個男人不喜歡騎馬啊?
不過是沒有條件罷了!
可惜他酒量不行。
一瓶半准倒!
否則,他也要加入其中,讓百靈鳥飛一飛,弄幾匹馬帶回廠里!
在嘎達斯的注視下。
高華端起酒瓶,搖晃兩下開始就瓶吹。
酒水盤旋形成漩渦。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看著不斷下降的水線。
噸噸噸!
一瓶喝完。
高華臉不紅心不跳的拿起第二瓶酒,緊接著是第三瓶。
咚!
他將酒瓶放下,身體前傾,滿是壓迫感的望向對面的嘎達斯:「現在,是不是該讓我的百靈鳥兒飛一飛了?」
看了看高華依舊明亮的眼睛,嘎達斯很是乾淨利索的認輸:「明天我騎馬過來接你,去我的馬群,相中那匹牽走哪一匹!」
趙禮湊到高華耳邊小聲嘀咕幾句。
高華笑道:「我能多要幾匹嗎?」
嘎達斯滿臉猶豫。
高華壓低聲音:「多給錢!」
畢竟這年月牛羊和草場都是集體的,無論是吉日朗嘎還是嘎達斯都是代管,決定的是將牛羊賣給誰,白送自然是不可能的。
但嘎達斯依舊拒絕。
馬是戰略物資。
趙禮說道:「多給酒!」
嘎達斯眼前一亮:「多給多少?」
趙禮望向高華不再言語。
高華輕輕頷首表示學到了,笑著望向嘎達斯:「這要等看了你的馬再說————
馬好,酒就多多的給!」
嘎達斯拍著胸脯:「整個草原,不會再有人比我嘎達斯養出來的馬更好了!」
高華姑且相信。
畢竟草原人一貫喜歡吹牛逼,尤其是喝了點小酒,恨不能整個草原連同四大汗國都是他的————
接下來就是休閒喝。
小口啜飲。
一片和諧。
誰也沒有想著灌別人酒。
畢竟高華就在旁邊。
他們擔心一旦這邊喝嗨了,引起了高華興致,然後高華湊到自己面前讓百靈鳥兒飛起來————
所以。
套馬的漢子變得溫順如剛過門的小媳婦————
高華啃羊排。
吉日朗嘎酒醒了一點,拿著小刀湊到高華旁邊:「你是今晚最尊貴的客人,這麼漂亮的羊尾巴就是為了你而準備,來,你來切第一塊,你切了,我們才能動刀子吃飯!」
高華:
他實在是不想吃那油汪汪全是肥肉的羊尾巴。
但盛情難卻。
他還是切了一小塊,然後在吉日朗嘎等人的注視下,一口將肥肉吞了下去。
滿嘴腥膻!
重要的是那種肥膩的口感,讓他有些接受不能。
但趙禮和吉日朗嘎等人吃的津津有味。
高華繼續啃羊排。
這不是個人喜好不同,單純是日常飲食不同,他平日裡不缺肉,不缺油,自然對這些傳統」美食的接受度變低了。
就像是在21世紀,傳統糕點的銷售量直線下滑一樣。
不是不好吃,而是人們接受不能。
比如北方最經典的蜜三刀」,這種就是純純的糖油混合物,簡單粗暴,而南派糕點就高端一點,豬油代替水進行調餡、和面,主打一個喝油不見油————
(蜜三刀)
一頓飯吃到快十二點。
高華對晚上的羊肉給予高度讚美,同時沒忘了老婆交代的任務,望向吉日朗嘎:「你們那邊有好一點的口蘑嗎?」
吉日朗嘎笑道:「有。今年夏天采的,你要多少?」
高華回答道:「十斤八斤不嫌少,一兩百斤不嫌多!」
吉日朗嘎:「————」
趙禮笑著說道:「我們高採購員很有本事,他愛人的父親是我們廠原來的董事,四九城商業局的副局長,你們不需要擔心他的能力,只管把好東西拿出來就行了!當然了,你們有什麼需要的也可以開口,向他尋求幫助。」
高華沒說什麼。
畢竟有老婁做擋箭牌再好不過,能省去他很多的麻煩。
而且,互惠互利才能使關係地久天長。
果不其然。
聽到了趙禮的介紹,吉日朗嘎等人頓時又換了副面容,敬重里多出了幾分諂媚,笑著點點頭:「等回到家,我就幫著高採購員問問,賣給你的絕對是最好的蘑菇!」
送走所有人。
高華和趙禮分別回到房間休息。
八點。
趙禮敲了敲門旋即走了進來,笑著說道:「吉日朗嘎已經來了,就在樓下等你呢!」
高華從窗戶探出頭,果然見到吉日朗嘎牽著兩匹馬站在樓下。
「兩匹?」
「有問題?」
「趙哥不去?」
「我當然不去。」
趙禮笑著攤攤手:「我已經把人介紹給你了,還跟著去幹什麼?以後你們關係處的如何,就看你能不能保持現在的酒量了!」
高華滿臉自信:「如此說來,我和他說不定還能結為安達!」
趙禮:「————」
他笑了笑岔開話題:「晚上八點有一趟回四九城的車,你要是能趕上就坐,不行的話給我打電話,我再幫你聯繫別的車。」
高華滿臉感動:「真是太謝謝了!」
「說啥謝不謝的?」趙禮假裝不悅:「都是一個辦公室的同事————再說了,我還沾了你不少光呢!別的不說,要是沒有你,咱辦公室能拿那麼多的流動紅旗?沒有這麼多流動紅旗,年底能漲工資?」
高華笑了笑不再說話。
樓下。
吉日朗嘎已經等急了。
大叫幾聲。
高華探出頭去:「立刻下來!」
嗯,是真的立刻。
他背上行囊,直接從窗戶跳了下來。
趙禮人都嚇傻了。
這裡是三樓!
他連忙跑到窗戶邊上,探頭往下,只見高華已經和滿臉呆滯的吉日朗嘎有說有笑起來。
趙禮:
他揉了揉眼睛。
再睜開眼。
高華已經翻身上馬,馬蹄噠噠噠噠的離開了招待所的大院。
趙禮滿臉懵逼。
撓撓頭。
他返回自己房間收拾行囊準備返城。
十二點半。
高華出現在了一處冬季營盤。
這裡比珠日和的那個營盤要大不少,一百多個蒙古包,小孩子跑來跑去很是熱鬧。
牛羊已經放出去吃草了。
因此,高華和吉日朗嘎沿著蹄印找了過去。
很快找到了羊群。
吉日朗嘎手指遠方:「這是我們畜牧組最好的一群羊,兩個老羊倌負責放牧,一千七百多隻,你隨便挑,相中哪只帶走哪只,等下我再帶你去找嘎達斯!」
高華望了過去。
——
眼前的羊全是烏珠穆沁大尾巴羊。
(醬紫)
高華不由得挑花了眼。
吉日朗嘎笑道:「要不你告訴我,你想要什麼樣的羊,我來幫你挑?」
高華想了想:「當年的小母羊要四隻,剩下的全要公羊!嗯,不要羯羊!」
吉日朗嘎皺起了眉:「不要羯羊?」
畢竟很多人吃不慣羊膻味,閹割之後的羯羊味道會相對小一些。
高華隱晦一笑:「聽說大公羊的肉吃了對身體好!」
吉日朗嘎瞬間秒懂。
男人嘛。
很多時候難免會有些力不從心。
就算是他————
吉日朗嘎晃了晃腦袋,將這個荒謬的想法甩了出去,旋即打馬上前,很快挑選出了二十隻羊。
四隻當年的小母羊,十六隻當年的小公羊。
無論公母,二十隻羊各個膘肥體壯毛髮濃郁,有著宛如卡戴珊一般的大屁股然後,他用剪刀在羊背上剪出記號,接著讓羊繼續吃草。
做完一切,他騎著馬回來,手指遠方:「草原上最好的草都是留著給牛吃,剩下的給羊,最壞的則是給馬,馬群距離這裡很遠,所以我們要加快速度了。」
高華如今的騎術還可以。
一路疾馳。
在吉日朗嘎的指引下,他很快在有著殘雪的草原上見到了散牧的馬群。
嘎達斯是馬倌。
見到高華和吉日朗嘎,他騎著一匹紅棕色的大馬就沖了過來,手中長長的套馬杆一顛一顛,宛如古代持槍衝鋒的蒙古騎兵。
簡單打了招呼。
嘎達斯十分直接的說道:「除了那些屁股上有烙印的,其餘馬隨便你挑!」
吉日朗嘎解釋道:「打了印記的馬已經都是軍馬了————我們這的馬是整個草原最好的馬,也就是你是我們的朋友,否則別人就是給再多的酒我們也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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