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不被疼愛的女兒(9)
第217章 不被疼愛的女兒(9)
「陳少,請問你對譚家只給養女辦成年禮,卻忽略親生女兒的事,有什麼看法?」
有一個記者沒有去圍堵譚時亦和譚珍珍,反而另闢蹊徑的找到了陳少。→
「這個啊。」陳少笑了起來,道:「我無法理解。」
「如果說是養得久了,有感情了,不想讓她離開,其實這一點大家都能理解,畢竟養個小貓小狗什麼的,它們死了,人會還傷心呢,更何況是養個人了。」
記者:「……」他記得譚珍珍並沒有死吧?!
墨衍:「……」說的不錯,但幹嘛搶他的風頭?!
「你說吧,這養就養唄,譚家也不是養不起,如果他們想養,別說一個養女,就是千八百個的也不是問題啊。」陳少吊兒啷噹的,一點都不嚴肅,像是開玩笑般的道:「都說富貴人家血緣親情淡薄,我一直不信來著,我們家也有錢啊,可也沒覺著親情淡薄嘛,父母兄弟姐妹,相處都跟正常人家沒多大差別,考第一也被誇,惹禍了一樣挨揍,我妹妹坑起我這個當哥的,從來都不手軟,但若是有人欺負我,她第一個炸毛。」
陳少咂咂嘴,感嘆了一下,接著道:「我就特別不理解,譚家人都是怎麼想的,就算十八年沒見過,就算這個女兒不如他們的期望,可也不是這個當女兒的錯啊,是她想被換掉的嗎?是她想去孤兒院的嗎?沒感情又怎麼樣?血緣關係是能抹滅的嗎?自己的血脈他們都不心疼,若說他們是真心對養女好,你信嗎?」
「說真的,我覺得啊,他們一家子不是腦迴路異常,就是有什麼陰謀,嘖嘖,不敢想,不敢想啊!」陳少搖頭晃腦的譏諷一通,就又靠到墨衍的身邊去了。
倒不是他想討好墨衍,就是經過剛才的事吧,他現在看墨衍特別順眼。
他跑了過來,結果那記者挺有意思的,也跟了過來,同樣的問題來問墨衍。
墨衍沉吟一下,道:「譚家人確實挺難讓人理解的,但畢竟是家務事嘛,外人不好說什麼,我只是奇怪一點,聽說換孩子的事是那個養女的媽乾的,現在那女人伏法了嗎?」
「誒,這個我知道,聽說譚家選擇了原諒呢。」陳少嗤道,特別不屑。
「譚家選擇了原諒?他們有什麼資格原諒?受害者又不是他們。」墨衍擰著眉頭問。
「說的是啊,這事兒可以告嘛。」陳少一拍大腿,很是激動的道:「報警嘛,讓正主出面,把人抓起來,我們可是正義的公民,就要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墨衍讚賞的給了陳少一個眼神,這小子還真是夠機靈的。
記者眼睛亮晶晶的,還想問些什麼,卻被趕到的服務生給拉了出去。
但只這麼幾分鐘,已經足夠他寫採訪稿了,倒是圍著譚時亦和譚珍珍的那些人,沒什麼太大的收穫,想寫採訪稿,只能靠自己腦補。
這些記者都被帶了出去,集中到一個房間內,一人給了一個大紅包,只有一個要求,就是不要報導今天的事。
表面上,所有人都答應了,但會不會遵守,就是另一回事了。
記者離開了,譚珍珍也被譚時亦帶到了休息室里,現場終於安靜了些,在場的都是有身份的人,自然不會起鬨轟鬧,他們最多就是彼此竊竊私語幾句,然後笑笑,交換一個彼此都明白的眼神。
譚父深呼吸,再深呼吸,勉強將心中的怒氣壓下去。
譚母卻怎麼也壓不下去,只恨恨的叨念:「這關他們什麼事?管的倒寬,敢情那死丫頭不是他們家的,麻煩的不是他們,站著說話不腰疼,都是閒的。」
「行了,已經夠丟人的了,你還想讓他們背後笑咱們沒風度?!」譚父斥了一聲,「別想那麼多,去跟關係好的打個招呼吧。」
孩子可以躲,他們卻不能將這麼多的賓客撂在這兒。
譚母沒好氣的翻了個白眼,整了整心情,仰起笑臉去寒暄了。
譚父也走進了大廳,跟人攀談起來。
其實每一次宴會,無論噱頭是什麼,實質上都是交流感情,談生意而已,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祁二少,實在抱歉,今天招待不周。」轉了一會兒,譚父就轉到了墨衍面前。
「無礙的,譚先生不必放在心上。」墨衍冷淡的回了一句。
「二少的年紀跟我的兒女差不多大,有時間讓他們找你多多交流,你們年輕人應該有不少的共同愛好吧?!」譚父很希望跟祁家搭上關係,但他來不行,只能讓兒女出馬。
墨衍的表情有些怪異,「你的兒女?你是指你哪個女兒?」
譚父的臉一僵,尷尬的笑道:「不管哪個女兒,都是我的女兒嘛。」
「哦,做你的女兒挺辛苦的。」墨衍的語氣更淡了。
「這事兒吧,我也是有口難言,家務事嘛,剪不斷理還亂的,真的挺難處理。」譚父眼珠一轉,抱怨起來。
墨衍心不在焉的聽著,目光到處瞥著,然後猛的一亮,含著笑道:「剪不斷理還亂嗎?其實也容易,換把剪刀剪斷不就行了。」
???譚父一臉懵,這是啥意思?!
只見一個拎著公文包,身穿西穿,一臉嚴肅又與現場格格不入的人走到了近前,道:「是譚先生吧,我當事人要狀告你遺棄罪,起訴書明日會送到譚正集團,我先來打個招呼,免得你沒準備。」
譚父愣住,非常懷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毛病,聽錯了吧?告他?還遺棄罪?!
開什麼玩笑?!
「對了,我當事人已經報警了,當年她被護士有意識的調換,又被丟棄在孤兒院門口,聽說,那位護士並沒有被追究責任,我當事人認為,你們是默許了這個結果,對於她來說,你們的選擇就是遺棄了她。」律師說得很明白,而且一板一眼。
僱主也說了,能不能打贏官司不重要,重要的是,儘量鬧大,讓所有人都知道。
所以,他來了!
這個場合都是非富即貴的人,正適合他出場不是嗎?!
「你當事人?是童彤讓你來的?」譚父還是不敢相信,那死丫頭還真是越來越不安分,搞事是吧?她不知道這是以卵擊石嗎?!
(本章完)
「陳少,請問你對譚家只給養女辦成年禮,卻忽略親生女兒的事,有什麼看法?」
有一個記者沒有去圍堵譚時亦和譚珍珍,反而另闢蹊徑的找到了陳少。→
「這個啊。」陳少笑了起來,道:「我無法理解。」
「如果說是養得久了,有感情了,不想讓她離開,其實這一點大家都能理解,畢竟養個小貓小狗什麼的,它們死了,人會還傷心呢,更何況是養個人了。」
記者:「……」他記得譚珍珍並沒有死吧?!
墨衍:「……」說的不錯,但幹嘛搶他的風頭?!
「你說吧,這養就養唄,譚家也不是養不起,如果他們想養,別說一個養女,就是千八百個的也不是問題啊。」陳少吊兒啷噹的,一點都不嚴肅,像是開玩笑般的道:「都說富貴人家血緣親情淡薄,我一直不信來著,我們家也有錢啊,可也沒覺著親情淡薄嘛,父母兄弟姐妹,相處都跟正常人家沒多大差別,考第一也被誇,惹禍了一樣挨揍,我妹妹坑起我這個當哥的,從來都不手軟,但若是有人欺負我,她第一個炸毛。」
陳少咂咂嘴,感嘆了一下,接著道:「我就特別不理解,譚家人都是怎麼想的,就算十八年沒見過,就算這個女兒不如他們的期望,可也不是這個當女兒的錯啊,是她想被換掉的嗎?是她想去孤兒院的嗎?沒感情又怎麼樣?血緣關係是能抹滅的嗎?自己的血脈他們都不心疼,若說他們是真心對養女好,你信嗎?」
「說真的,我覺得啊,他們一家子不是腦迴路異常,就是有什麼陰謀,嘖嘖,不敢想,不敢想啊!」陳少搖頭晃腦的譏諷一通,就又靠到墨衍的身邊去了。
倒不是他想討好墨衍,就是經過剛才的事吧,他現在看墨衍特別順眼。
他跑了過來,結果那記者挺有意思的,也跟了過來,同樣的問題來問墨衍。
墨衍沉吟一下,道:「譚家人確實挺難讓人理解的,但畢竟是家務事嘛,外人不好說什麼,我只是奇怪一點,聽說換孩子的事是那個養女的媽乾的,現在那女人伏法了嗎?」
「誒,這個我知道,聽說譚家選擇了原諒呢。」陳少嗤道,特別不屑。
「譚家選擇了原諒?他們有什麼資格原諒?受害者又不是他們。」墨衍擰著眉頭問。
「說的是啊,這事兒可以告嘛。」陳少一拍大腿,很是激動的道:「報警嘛,讓正主出面,把人抓起來,我們可是正義的公民,就要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墨衍讚賞的給了陳少一個眼神,這小子還真是夠機靈的。
記者眼睛亮晶晶的,還想問些什麼,卻被趕到的服務生給拉了出去。
但只這麼幾分鐘,已經足夠他寫採訪稿了,倒是圍著譚時亦和譚珍珍的那些人,沒什麼太大的收穫,想寫採訪稿,只能靠自己腦補。
這些記者都被帶了出去,集中到一個房間內,一人給了一個大紅包,只有一個要求,就是不要報導今天的事。
表面上,所有人都答應了,但會不會遵守,就是另一回事了。
記者離開了,譚珍珍也被譚時亦帶到了休息室里,現場終於安靜了些,在場的都是有身份的人,自然不會起鬨轟鬧,他們最多就是彼此竊竊私語幾句,然後笑笑,交換一個彼此都明白的眼神。
譚父深呼吸,再深呼吸,勉強將心中的怒氣壓下去。
譚母卻怎麼也壓不下去,只恨恨的叨念:「這關他們什麼事?管的倒寬,敢情那死丫頭不是他們家的,麻煩的不是他們,站著說話不腰疼,都是閒的。」
「行了,已經夠丟人的了,你還想讓他們背後笑咱們沒風度?!」譚父斥了一聲,「別想那麼多,去跟關係好的打個招呼吧。」
孩子可以躲,他們卻不能將這麼多的賓客撂在這兒。
譚母沒好氣的翻了個白眼,整了整心情,仰起笑臉去寒暄了。
譚父也走進了大廳,跟人攀談起來。
其實每一次宴會,無論噱頭是什麼,實質上都是交流感情,談生意而已,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祁二少,實在抱歉,今天招待不周。」轉了一會兒,譚父就轉到了墨衍面前。
「無礙的,譚先生不必放在心上。」墨衍冷淡的回了一句。
「二少的年紀跟我的兒女差不多大,有時間讓他們找你多多交流,你們年輕人應該有不少的共同愛好吧?!」譚父很希望跟祁家搭上關係,但他來不行,只能讓兒女出馬。
墨衍的表情有些怪異,「你的兒女?你是指你哪個女兒?」
譚父的臉一僵,尷尬的笑道:「不管哪個女兒,都是我的女兒嘛。」
「哦,做你的女兒挺辛苦的。」墨衍的語氣更淡了。
「這事兒吧,我也是有口難言,家務事嘛,剪不斷理還亂的,真的挺難處理。」譚父眼珠一轉,抱怨起來。
墨衍心不在焉的聽著,目光到處瞥著,然後猛的一亮,含著笑道:「剪不斷理還亂嗎?其實也容易,換把剪刀剪斷不就行了。」
???譚父一臉懵,這是啥意思?!
只見一個拎著公文包,身穿西穿,一臉嚴肅又與現場格格不入的人走到了近前,道:「是譚先生吧,我當事人要狀告你遺棄罪,起訴書明日會送到譚正集團,我先來打個招呼,免得你沒準備。」
譚父愣住,非常懷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毛病,聽錯了吧?告他?還遺棄罪?!
開什麼玩笑?!
「對了,我當事人已經報警了,當年她被護士有意識的調換,又被丟棄在孤兒院門口,聽說,那位護士並沒有被追究責任,我當事人認為,你們是默許了這個結果,對於她來說,你們的選擇就是遺棄了她。」律師說得很明白,而且一板一眼。
僱主也說了,能不能打贏官司不重要,重要的是,儘量鬧大,讓所有人都知道。
所以,他來了!
這個場合都是非富即貴的人,正適合他出場不是嗎?!
「你當事人?是童彤讓你來的?」譚父還是不敢相信,那死丫頭還真是越來越不安分,搞事是吧?她不知道這是以卵擊石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