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0章 栽贓嫁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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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這名兇手就對此事耿耿於懷,伴隨著時間,心中的那股鬱悶之氣越來越嚴重,每次看到他的死對頭和他喜歡的女人,上班的時候恩恩愛愛,下班的時候拉拉扯扯的一起下班,他心裏面就越來越不是滋味,越來越不爽。

  尤其是那名下夜班的年輕男性知道這名兇手,也喜歡她。

  因此,常常在兇手面前,故意炫耀自己得到了那位女同事的愛和身子。

  終於,這名兇手,忍不住了。

  有一天他刷手機,又看到了南城市發生的這個系列案件,因此,他便想要冒充這個殺人犯。

  殺掉下夜班的年輕男性,栽贓嫁禍。

  然後,他就去那麼做了。

  當警方聽完這個。

  愣了一愣,雖然覺得說的很合理,但他們還是不相信。

  因為,有一個很重要的點。

  這個系列案件的殺人犯,每次犯案之後,都會在死者的肚子用刀刻下血字,血字是這個世界上的名人的名字。

  共同的被害者特徵只有相關偵辦此案件的警方人員才知道,從來沒有對外公布過,就是怕出現模仿殺人犯,也是如此,這一點是證明第6個被害者也是同一名殺人犯所為。

  如果不是有這個共同的被害者特徵,那麼,這名兇手殺了這個下夜班的年輕男性,就算是再怎麼嫁禍,警方也是不會相信的。

  因為,那名殺人犯,前五名被害者都是年輕女性,還是出入夜場的。

  怎麼就第六名,突然搞了一個下夜班的年輕男性呢?

  對此,警方繼續審問這名兇手,問他,既然是你殺了那個下夜班的年輕男性,那麼肚子上是只有警方和那個殺人犯才知道的被害者特徵,你是怎麼搞出來的?

  那名兇手當時回答。

  他也是目擊證人。

  親眼目睹過那個殺人犯牆煎殺死過一個夜場的年輕女性。

  最後他等那名殺人犯殺死那名年輕女性,離開後,他就走了過去,看到了,那名死掉的年輕女性,肚子上的人名。

  也是根據這個,加上自己的判斷。

  所以才會留下那種被害者特徵,誤導警方。

  對此,警方肯定是半信半疑,還是要繼續調查,不可能聽信片面之詞,一面之言。

  等到一番調查後,最後的無數種結果,都確定了,這名兇手沒有撒謊,他就是一個模仿殺人犯,至於所謂的第6名下夜班的年輕男性。

  根本不應該放在這起系列牆煎殺人案之中。

  也是如此,這起系列案件。

  只有六名受害者。

  然後這起系列案件的進度到這兒,就卡住了,一直卡到了現在。

  那名殺人犯,不打算繼續犯案,也就沒有了新的突破口。

  警方只能不斷地調查,那六名受害者,調查她們。

  企圖打開突破口。

  看完關於這起系列案件到現在的過程。

  江然也吃完了這份鴨腿飯。

  他用自帶的紙巾擦了擦嘴巴,離開了這家沙縣小吃。

  走在街上,他回想起來了,自己好像還曾經祈禱過,不要再出現新的受害者了。

  自己祈禱應驗了,沒有再出現新的受害者,不過卻是因為那名兇手沒打算繼續犯案。

  而不是被抓。

  「我記得,震驚全國的那個白銀連環殺人案,那名兇手好像也是這樣。」

  江然打開豆包,搜索了這起案件。

  搜索之後發現果然如此,那名兇手從第1次作案後停了6年才再次作案。

  第二次犯案後,又停了4年。

  第三次再次犯案,則是徹底停手。

  時間為14年。

  受害者全是女性,高達11名。

  並且都是年輕女性。

  至於為什麼會三次停手。

  前兩次,都是害怕,恐懼,怕被抓了。

  打算等過段時間,人們漸漸遺忘,再犯案。

  至於最後一次,14年的徹底收手。


  則是好幾點原因。

  第一:年紀大,自身身體條件越來越不行了,犯案容易翻船。

  第二,兒子考上了公職單位,怕因為自己影響。

  第三,可能還是怕被抓,警方一直沒放棄這起案件。

  「這些死變態,被抓,死刑都太便宜這種人了!」

  手機塞回到自己的褲子口袋中,江然怒氣沖沖的罵了一句。

  「別讓我遇到這個兇手繼續犯案,要是我遇到,肯定上去救人。」

  內景世界。

  藍發江然關注著外界這一情況。

  吐槽道:「要是說到誰是變態,你才是那個真正的變態。」

  煙燻妝江然笑呵呵:「希望等以後我們的這位只有善良記憶的主人格,知道他真正的情況後,不會道心崩塌了。」

  ……

  本來南城市警方,還想利用那名殺害了下夜班年輕男性的兇手。

  畢竟他是唯一,一個親眼看到過真正的兇手,殺人的。

  但很可惜。

  從頭到尾,那個真正的兇手。偽裝的很好,根本不露臉。

  而且那時候,天色又黑。

  以至於這個盜版兇手,完全提供不了什麼有用的信息。

  只能大概提一提,那個真正的兇手的身高個頭如何。

  而且也只能做參考。

  其實,如果當時這名兇手目睹了真正的兇手後選擇立馬報警。

  說不定,這起案件就破了。

  就算沒破,至少也比現在強。

  按照這個兇手的說法就是。

  他從看到真正的兇手殺人,直到離開。

  其實已經是行兇的後半段了。

  撐死了也就十幾分鐘。

  當然,十幾分鐘的時間,如果報警的話,說不定也來得及,先讓在那個地方最近的警察過來。

  結果,他沒報。

  一直到兇手離開,他自己上去看那名被害的年輕女性。

  也沒報警。

  警方問他那個時候為什麼沒報警?

  理由很簡單,之前兇手在的時候,都沒報,他之後報了幹什麼?

  不是多餘嗎?

  而且,他怕和某些倒霉蛋一樣。

  明明不是兇手,只是發現了命案現場,報了警。

  結果,就被弄成了兇手,關個幾十年甚至是死刑。

  當時負責審訊他的南城市警察聽了後,頓時沒吭聲。

  之後,還詢問了他,當時發現兇手,沒想著見義勇為嗎?

  抓住真正的兇手?

  畢竟也有懸賞的。

  然後,這名兇手笑著回答:「我當時嚇得腿都是軟的,哪裡有本事見義勇為?怕不是命搭上去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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