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6章 第30輪迎新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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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著住戶的讚美。

  活動室最前方位置的管理員毛利直樹也是回以微笑。

  今天的他仍舊穿著以往的西服,顯得這次的迎新晚會很是專業。

  至於另一位2號樓的管理員吳美玲,則是坐在第一桌。

  顯然,她並沒有打算主持迎新晚會,而是全權交給管理員毛利直樹。

  見人都來的差不多了,尤其是那三位新住戶。

  因此,管理員毛利直樹,也就開始了迎新晚會。

  「大家好,我是管理員毛利直樹,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我和吳美玲,這位大姐姐,分別擔任愛麗絲公寓樓的管理員,我是1號樓,她是2號樓。」

  「而這次迎新晚會,由我主持,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說完,最前方的他,對著活動室內所有人,鞠了一個躬。

  十分符合櫻花國那邊的風俗。

  旋即,他又直起腰,說:「這也是我第一次主持迎新晚會,那麼,話不多說,接下來就請新來的三位住戶,進行自我介紹!」

  「第一位,柳笑。」

  這次,新來的三位新住戶,也就是那三隻女性小白鼠。

  都被安排在了第一桌。

  與管理員吳美玲一桌。

  在管理員毛利直樹聲音結束後。

  從第一桌那邊,就有一道瘦弱的身影顫顫悠悠的站起。

  她似乎有些內向與緊張。

  「大家好,我叫柳笑,是個大學生,很高興能夠入住愛麗絲公寓,與各位成為鄰居。」

  她緊張的對著其他人微微點點頭,旋即,以著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縮回了身體,坐回了原位。

  「大學生?那怎麼穿著高中校服?」

  一個男性住戶瞥向柳笑那個方向,疑惑的問。

  被這麼一問,柳笑原本就緊張到發抖的身體,抖動的更加厲害了。

  一時間,支支吾吾的,像是要站起回答,又像是坐下,慌得不行的樣子,著實引人發笑。

  江然同樣也瞥了那個方向一眼。

  他差不多知道柳笑都大學生,還穿著高中校服的原因。

  應該大概是因為,柳笑家庭環境不好吧?

  對於那些家庭條件不錯的,從小學等學校開始,除了必須要穿著校服。

  其他時間都是自己的漂亮衣服。

  但對於家庭困難的人而言,那件似乎是一年365天都在身上的校服,其實是遮羞服。

  校服,在這種貧困家庭的孩子的衣服中,已經屬於很好的那種了。

  「我大學的時候,也喜歡穿高中校服,畢竟誰不想自己越活越年輕?」

  此時,忽然有一道嘹亮的女人聲音,響徹在了活動室。

  令人沒想到的是,柳笑同桌的管理員吳美玲替她解了圍。

  「第一位新住戶自我介紹完畢,那就有請第二位新住戶!王淇!」

  似乎為了配合管理員吳美玲,管理員毛利直樹,也是趕緊開始下一位。

  聽到自己被叫到,王淇很大方的站起來,並沒有之前柳笑的內向與侷促。

  畢竟也是30歲的人,在社會上摸爬滾打過的。

  她很大方爽朗的說:「大家好,我叫王淇,很高興能認識各位,我是美甲店店員,如果有需要,大家可以來找我做美甲,有優惠。」

  自我介紹完,她就坐了下來。

  坐下來後,就當很多人以為要輪到第三位自我介紹的時候。

  一個老住戶忽然問:「王淇,我們男的可以找你做美甲嗎?」

  王淇還沒回答,另外有個老住戶回答,那個問話的老住戶。

  「你娘炮啊?大男人做什麼美甲?!」

  此話,引起一番哄堂大笑。

  畢竟,這年頭,有幾個男人會做美甲的?

  就算是那些吃個桃桃好涼涼,與糖果超甜的男孩們。

  好像也沒有做美甲的愛好。

  「男的做美甲的的確少,不過可以做個玩玩。」


  王淇笑著說。

  身為美甲店店員,儘管服務的都是女顧客,但男顧客也是遇到過的。

  王淇自我介紹完,接下來就剩下最後一位了。

  「大家好,我叫文慧喬,專門從事金融投資等方面的行業,如果大家想要錢生錢,可以來找我。」

  當文慧喬從椅子上起身,出現在所有人的視野中的時候。

  就吸引了不少老住戶的目光。

  畢竟美女都是吸引人的,儘管文慧喬已經47歲,但每個年齡段都有每個年齡段的美。

  她絕對屬於美熟女。

  尤其是,她平時一看就很會保養打扮,今天也穿的很時尚。

  想不吸引人的目光都難。

  也是如此,活動室內,竟然突然有人問:「美女,你結婚了沒有?有小孩沒有……沒有的話,考慮我怎麼樣?」

  對於這些回答,文慧喬的回答也很爽快。

  已經離婚了,兒女都長大,獨自生活,不在身邊了。

  這些回答,更是撥動著不少人的心弦。

  事實上,從之前很多輪,曾經出現的外貌姣好的女性小白鼠,亦或是長相帥氣的男性小白鼠,都會受到不少住戶的強烈注意。

  從而遭殃。

  眼下,三隻小白鼠都已經自我介紹完畢。

  管理員毛利直樹,笑著說:「現在,新來的住戶,大家也都認識了,希望各位以後能夠和平相處。那麼,接下來,就請各位今晚好好飽餐一頓,吃的開心,喝的開心!」

  話罷,他也回到了第一桌,給自己空著的位置。

  在他坐下後,活動室也是熱鬧了起來。

  一張張桌,各種筷子酒杯亂動,交錯。

  張樂在第3張桌子旁。

  他正悶悶不樂地夾著菜。

  張樂就是做人骨樂器,曾經將第25輪小白鼠王嘻嘻的頭骨,做成了麥克風的那位變態罪犯。

  從王嘻嘻的貢獻後。

  他的白骨樂器算是都湊齊了。

  之後的日子,他想要組建樂隊。

  也就是白骨樂隊。

  可奈何,公寓裡竟然沒有什麼音樂細胞充分者。

  尤其是,他還曾經拜託管理員小張,搞過音樂課。

  來者卻寥寥無幾。

  而就算是這些來上課的,也沒有更進一步,願意成為他白骨樂隊隊員的。

  這就讓他很苦惱了。

  為什麼公寓裡都是一群不喜歡音樂的人?

  他們渾身上下難道一點藝術細胞都沒有嗎?

  他都開始後悔殺了王嘻嘻了。

  畢竟,好不容易來個以前玩樂隊的。

  現在好了,來的一輪輪小白鼠,都是不熱愛音樂的。

  也是如此。

  張樂放棄了樂隊的打算。

  或許,這種藝術性的東西,只能自己獨自欣賞。

  他的重心,也從組建樂隊。

  變成了,繼續找尋人,以此來做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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