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判決書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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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到魏小娥的話,林長河寵溺的在她手上拍了拍、

  「放心吧,我一個人也能夠養活你跟孩子的,你就安心的在家裡把家給咱照顧好就行。相信我,一定會讓你過上好日子的。」

  「嗯,我相信你。」

  ...............

  一夜無話,第二天。

  陳向陽依舊是沒有去衛生室那邊,只不過有兩個治落枕的來家裡找他,他也沒好意思說不治。

  今天一天陳向陽連大門都沒出,就在家裡待著。

  一直到了第二天中午的時候,林改柱帶著幾個穿著制服的人來到了陳向陽家裡。

  「你好陳向陽同志,我是縣檢察院刑事檢察科主任,我叫郭向東,這位是縣法院的主任范晨濤同志,這兩位是縣公安局的同志,分別是勞苑傑同志,以及成俊宇同志。

  想必你也知道我們今天過來的目的了吧。」

  陳向陽跟幾人一一握手後說道:「應該是為了林海波他們的事情來的吧,屋裡請。」

  隨後陳向陽帶著幾人走進了院子,張小夢跟林明珠兩人趕緊給眾人拿凳子。

  凳子就放在院子裡的大梨樹下面。

  本來就是大夏天,屋裡反而沒有院子裡面涼快。

  張小夢把熱水壺送過來後,陳向陽就開始給幾人泡茶。

  閒聊了一會兒後,郭主任就示意法院的范主任把文件拿出來。

  范主任從自己帶過來的手提包里掏出一個檔案袋。

  打開檔案袋後,從裡面拿出了一張紙。

  「陳向陽同志,我代表法院給你宣讀一下法院的判決結果。」

  見陳向陽點頭後,范主任就照著文件讀了起來。

  陝省B市太白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1971刑初第106號

  公訴機關:太白縣人民檢察院。

  原告:陳向陽,男,漢族,1952年3月10日出生,身份證號.................

  委託訴訟代理人:郭向東,檢察院刑事檢察科。

  被告1:林海波,男,漢族...........

  被告2:林海洋,男,漢族............

  被告3:周梅,女,漢族..............

  原告陳向陽與被告林海波,林海洋,周梅案,敲詐勒索一案。

  本院於1971年7月7日立案後,依法展開案件調查。

  本院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

  經調查,被告林海波,林海洋,周梅三人在1971年7月4日下午20時許.............

  本院認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整個事件證據充足,被告三人構成敲詐罪。

  綜上,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林海波,林海洋,因敲詐勒索且數額巨大,情節惡劣,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0元。

  被告人周梅,因考慮到其年齡已超過50歲,且認罪態度積極,經綜合考慮,判處有期徒刑5年。

  以上判決即日起生效。

  審判長:衛國華。

  陪審員:周立。

  陪審員:蘇紅軍。

  1971年7月9日。

  「陳向陽同志,以上就是本院的判決通知書,如果你對本案判決不滿的話,可在十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進行上訴。」

  「范主任,我對法院做出的判決很滿意,不會進行上訴,辛苦了各位。」陳向陽接過判決書後說道。

  「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人民公僕為人民嘛,既然陳向陽同志已經收到了判決書,那我們就先走了。」

  「郭主任,請稍等,借一步說話。」

  「那行,那你們先去車那邊等我。」郭主任跟幾人說完後就跟著陳向陽走進了屋裡。

  陳向陽進了屋裡後,拉開抽屜從裡面拿出一個信封。


  「郭主任,一點心意,我就不請你們吃飯了,辛苦了,我就不一個一個給了。」

  郭主任拉扯了一下這才收下信封。

  接過信封后,拿在手裡感受了一下厚度後,郭主任也是立馬就把信封裝進了口袋。

  「你太客氣了,哪天有空到縣裡的話,記得來檢察院找我,咱一起吃個飯。」

  「哈哈,那肯定沒問題啊,到時候我安排。」

  「好,那我就先回去了,回去還要補充材料。」

  「我送你。」

  陳向陽把郭主任送到了門口後,郭主任就說道:「就送這裡就行了,車子就在大隊部那邊呢,走了。」

  林改柱去送了郭主任。

  陳向陽則是回到了院子。

  這會兒,張小夢跟林明珠正拿著判決書在看。

  ................

  這邊,林改柱把人送到了大隊院子,郭主任上了副駕駛後。

  車子就掉頭朝著村外開去了。

  等車子出了村子後,郭主任這才從口袋裡掏出信封。

  把信封裡面的錢倒了出來。

  憑藉他的經驗,光是捏一下厚度他就能估出來多少。

  數了一下,還真是自己估的五百。

  隨後郭主任先是數了兩個50(5張大黑十),轉過身遞給了后座的兩個縣公安局的同志。

  「你們也辛苦了,這是陳向陽同志給的辛苦費。」

  「我倆這都沒出什麼力,咋好意思拿呢。」

  「行了,給你們你們就拿著吧,這件事就咱四個知道就行了。」

  見兩人收下後,郭主任又把剩下的分成了兩份。

  把自己的一份隨手裝進口袋,另外一份重新塞進信封。

  「吶,這是給你的。」

  開車的范主任也沒客套,直接就接了過來。

  「你說咱收了這錢,他會不會跟魏縣長說?」范主任對著副駕駛的郭主任問道。

  「放心吧,不過後續的事情可得給人家辦好了,老范,你姐夫不是在監獄嘛,你給打個招呼,讓他好好『照顧』一下他們。」

  .....................

  這邊,送走了幾人後,林改柱就來到了林志強家裡。

  林志強這會兒正在院子樹蔭下的躺椅上閉目養神。

  聽到有人進來了,他就睜開了眼睛。

  見來人是林改柱後,他就坐了起來。

  隨手拿起邊上的小馬扎遞給了林改柱。

  林改柱接過來後就坐在了林志強對面。

  「剛才縣法院,檢察院的人來了,林海波他們判了。」

  聽到林改柱的話,林志強一下就來了精神。

  「這麼快,咋判的。」

  「林海波跟林海洋一人被判了15年,一人罰了50塊錢。

  周梅因為年齡大了,被判了5年,不過估計她熬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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