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1章 科學論道!
觀點大致可分為幾派:
絕對規律派、相對變化派、不可知論派、實用認知派。但無一例外,他們的論述都深深植根於洪荒傳統的感應、感悟、玄思、類比等思維模式,充滿了古樸的意象與模糊的邊界。
鎮元子靜靜聆聽,目光偶爾在某位發言者身上略有停留,但多數時候只是平靜無波,看不出喜怒,也未見特別讚許之色。
林然一直沉默地聽著,大腦卻在飛速運轉。
他發現,這些洪荒修士的思維模式,與他在現代科學教育下形成的認知方式,存在根本性的差異。
他們更擅長整體把握、意象關聯、感悟契合,而缺乏精確分析、邏輯推演、實驗驗證、數學模型構建等「工具」。
鎮元大仙的問題,本質上是在探討「自然規律的客觀性、可知性與可利用性」。而這,恰恰是現代科學的基本預設和成功基石!
一個大膽的想法,逐漸在他心中成型。
當又一位修士引用「天圓地方,道在其中」結束自己的論述後,場中暫時安靜下來。該發言的似乎都已發言,剩下的多是自覺見解不夠新穎或不敢獻醜。
鎮元子的目光,似無意地掃過尚未開口的少數幾人,包括林然。
祝融炎用胳膊肘悄悄碰了碰林然,低聲道:
「燭龍老弟,到你了!有啥說啥,別怕!」
林然深吸一口氣,向前邁出一步,對著石台方向,再次拱手,聲音清晰而平穩地響起:
「散修燭龍,竊有所感,願陳陋見,請大仙並諸位道友指正。」
他的開口,引來一些目光。
畢竟,之前發言者要麼聲名在外,要麼氣息強大,林然看起來並不起眼。
林然略作沉吟,組織著語言,試圖用洪荒修士能夠理解的方式,嫁接現代科學的核心理念:
「大仙所問『常理』,晚輩以為,可稱之為『天地萬物運行之法則』。」
他先定下一個相對「中性」的稱謂。
「晚輩淺見,此等法則,首先,是客觀存在的。無論吾等是否感知,是否言說,日月依舊升落,星辰依舊運行,水依舊潤下,火依舊炎上。它不依賴於任何生靈的意志或觀察而獨立存在。」
這是科學的客觀性原理。
此言一出,不少修士微微頷首,這與「天道至理,亘古不易」的觀點有相通之處。
「其次,」林然繼續道,話鋒微轉,「此等法則,是可知的,至少是部分可知的。吾等生靈,生於天地間,感於萬物,察於微末,漸能總結出一些反覆出現的『象』與『序』。
例如,觀四季輪迴,可總結寒暑交替之周期;察潮汐漲落,可發現其與日月位置之關聯。
此便是以吾等之『知』,去觸及天地之『法』。」
這是科學的可知論與歸納法雛形。
「然,」林然頓了頓,聲音提高了一些,引入關鍵的不同,
「晚輩認為,僅僅『感知』、『總結』、『契合』尚且不夠。
欲更深地『知』此法則,需有一種主動的『問』與『驗』。」
「問?」 有人低聲疑惑。
「正是。」林然目光掃過眾人,「譬如,吾見蘋果落地,不單接受『物皆下落』之象,更可問:
為何下落?
下落之快慢與何有關?
物的下落速度都是一樣的麼?
和下落之物是否有關係呢?
若無一物阻隔,是否永落不止?
此便是『問』。」
「然後,吾可嘗試『驗』之。
取不同重物,於同高處釋放,觀其是否同時落地?
或於不同高度釋放,測其落地所需時辰之差異?
或造一真空之境,觀物是否仍落?」
林然舉的例子雖簡單,卻引入了「實驗驗證」、「控制變量」的科學思想核心。
這對習慣於感悟天地大道的洪荒修士而言,是極其新穎甚至有些「瑣碎」、「匠氣」的思路。
「通過此等『問』與『驗』,吾等或許能發現,物體下落之快慢,似與其輕重無關,而與時間平方成正比;
或許能推想,有一種無形之力吸引萬物向地,其大小與物之質量及距離有關……」
林然小心翼翼地引入了「重力」、「加速度」、「萬有引力」的模糊概念,不敢說得太細太現代,只是勾勒出一種「可通過測量計算來描述規律」的可能性。
場中一片寂靜,許多修士皺起眉頭,在努力理解這種截然不同的思維路徑。
有人覺得小題大做,有人覺得偏離大道,但也有人眼中露出思索的光芒。
就在這時,坐在前方的龍族敖青開口:
「物的下落速度當然是不一樣的,重的東西下落自然快,輕的的東西下落自然慢,這還用問麼?」
「這位道友所言差矣,我認為物的下落速度是一樣的,與輕重無關!」
林然搖頭,看向對方。
「怎麼可能!」
「那道友可敢跟我一驗?」
「有何不敢!」
林然隨手從空間取出一塊黃金,又取出一個椅子,將椅子腿撇下,修成正方體,又將黃金用仙力熔煉成和木頭一樣大小的正方體,然後對著龍族敖青問道:「道友,這兩樣東西那個重?」
「當然是黃金了!」
「那如果同時從高處落下,你認為誰先落地?」
「廢話,肯定是黃金!」
「不,認為是同時落地!」
林然說著騰空而起,懸浮在空中,一手拿著黃金,一手拿著木頭同時鬆手。
當看到黃金和木頭同時落地後,場內有很多修士皆是面露震驚之色。
林然見自己的目的達到,便再次開口:
「這便是我說的驗!」
在場之人皆是點頭,只有龍族敖青的眼中閃過一絲怨毒。
林然看了一眼,鎮元子見其並無打斷之意,心神稍定,繼續闡述他最核心的、可能也是與洪荒觀念衝突最大的一點:
「晚輩認為,對此等法則的『知』,其最終目的之一,或可在於『用』。」
「此『用』,非是逆天而行,強行改變大道。而是基於對法則的深刻理解,順勢而為,或創造特定條件,引動法則產生吾等所需之結果。」
絕對規律派、相對變化派、不可知論派、實用認知派。但無一例外,他們的論述都深深植根於洪荒傳統的感應、感悟、玄思、類比等思維模式,充滿了古樸的意象與模糊的邊界。
鎮元子靜靜聆聽,目光偶爾在某位發言者身上略有停留,但多數時候只是平靜無波,看不出喜怒,也未見特別讚許之色。
林然一直沉默地聽著,大腦卻在飛速運轉。
他發現,這些洪荒修士的思維模式,與他在現代科學教育下形成的認知方式,存在根本性的差異。
他們更擅長整體把握、意象關聯、感悟契合,而缺乏精確分析、邏輯推演、實驗驗證、數學模型構建等「工具」。
鎮元大仙的問題,本質上是在探討「自然規律的客觀性、可知性與可利用性」。而這,恰恰是現代科學的基本預設和成功基石!
一個大膽的想法,逐漸在他心中成型。
當又一位修士引用「天圓地方,道在其中」結束自己的論述後,場中暫時安靜下來。該發言的似乎都已發言,剩下的多是自覺見解不夠新穎或不敢獻醜。
鎮元子的目光,似無意地掃過尚未開口的少數幾人,包括林然。
祝融炎用胳膊肘悄悄碰了碰林然,低聲道:
「燭龍老弟,到你了!有啥說啥,別怕!」
林然深吸一口氣,向前邁出一步,對著石台方向,再次拱手,聲音清晰而平穩地響起:
「散修燭龍,竊有所感,願陳陋見,請大仙並諸位道友指正。」
他的開口,引來一些目光。
畢竟,之前發言者要麼聲名在外,要麼氣息強大,林然看起來並不起眼。
林然略作沉吟,組織著語言,試圖用洪荒修士能夠理解的方式,嫁接現代科學的核心理念:
「大仙所問『常理』,晚輩以為,可稱之為『天地萬物運行之法則』。」
他先定下一個相對「中性」的稱謂。
「晚輩淺見,此等法則,首先,是客觀存在的。無論吾等是否感知,是否言說,日月依舊升落,星辰依舊運行,水依舊潤下,火依舊炎上。它不依賴於任何生靈的意志或觀察而獨立存在。」
這是科學的客觀性原理。
此言一出,不少修士微微頷首,這與「天道至理,亘古不易」的觀點有相通之處。
「其次,」林然繼續道,話鋒微轉,「此等法則,是可知的,至少是部分可知的。吾等生靈,生於天地間,感於萬物,察於微末,漸能總結出一些反覆出現的『象』與『序』。
例如,觀四季輪迴,可總結寒暑交替之周期;察潮汐漲落,可發現其與日月位置之關聯。
此便是以吾等之『知』,去觸及天地之『法』。」
這是科學的可知論與歸納法雛形。
「然,」林然頓了頓,聲音提高了一些,引入關鍵的不同,
「晚輩認為,僅僅『感知』、『總結』、『契合』尚且不夠。
欲更深地『知』此法則,需有一種主動的『問』與『驗』。」
「問?」 有人低聲疑惑。
「正是。」林然目光掃過眾人,「譬如,吾見蘋果落地,不單接受『物皆下落』之象,更可問:
為何下落?
下落之快慢與何有關?
物的下落速度都是一樣的麼?
和下落之物是否有關係呢?
若無一物阻隔,是否永落不止?
此便是『問』。」
「然後,吾可嘗試『驗』之。
取不同重物,於同高處釋放,觀其是否同時落地?
或於不同高度釋放,測其落地所需時辰之差異?
或造一真空之境,觀物是否仍落?」
林然舉的例子雖簡單,卻引入了「實驗驗證」、「控制變量」的科學思想核心。
這對習慣於感悟天地大道的洪荒修士而言,是極其新穎甚至有些「瑣碎」、「匠氣」的思路。
「通過此等『問』與『驗』,吾等或許能發現,物體下落之快慢,似與其輕重無關,而與時間平方成正比;
或許能推想,有一種無形之力吸引萬物向地,其大小與物之質量及距離有關……」
林然小心翼翼地引入了「重力」、「加速度」、「萬有引力」的模糊概念,不敢說得太細太現代,只是勾勒出一種「可通過測量計算來描述規律」的可能性。
場中一片寂靜,許多修士皺起眉頭,在努力理解這種截然不同的思維路徑。
有人覺得小題大做,有人覺得偏離大道,但也有人眼中露出思索的光芒。
就在這時,坐在前方的龍族敖青開口:
「物的下落速度當然是不一樣的,重的東西下落自然快,輕的的東西下落自然慢,這還用問麼?」
「這位道友所言差矣,我認為物的下落速度是一樣的,與輕重無關!」
林然搖頭,看向對方。
「怎麼可能!」
「那道友可敢跟我一驗?」
「有何不敢!」
林然隨手從空間取出一塊黃金,又取出一個椅子,將椅子腿撇下,修成正方體,又將黃金用仙力熔煉成和木頭一樣大小的正方體,然後對著龍族敖青問道:「道友,這兩樣東西那個重?」
「當然是黃金了!」
「那如果同時從高處落下,你認為誰先落地?」
「廢話,肯定是黃金!」
「不,認為是同時落地!」
林然說著騰空而起,懸浮在空中,一手拿著黃金,一手拿著木頭同時鬆手。
當看到黃金和木頭同時落地後,場內有很多修士皆是面露震驚之色。
林然見自己的目的達到,便再次開口:
「這便是我說的驗!」
在場之人皆是點頭,只有龍族敖青的眼中閃過一絲怨毒。
林然看了一眼,鎮元子見其並無打斷之意,心神稍定,繼續闡述他最核心的、可能也是與洪荒觀念衝突最大的一點:
「晚輩認為,對此等法則的『知』,其最終目的之一,或可在於『用』。」
「此『用』,非是逆天而行,強行改變大道。而是基於對法則的深刻理解,順勢而為,或創造特定條件,引動法則產生吾等所需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