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前面有人!
L7A2通用機槍是以比利時的FN MAG機槍為基礎改進的,採用7.62×51mm的北約彈。
歐洲各個國家都配有這把機槍。
林歌有點奇怪,剛剛怎麼沒有聽到這把槍的聲音,是因為放在這裡沒機會開嗎?
不過這布朗力氣確實大。
這把機槍全槍重11公斤,還帶著彈鏈,加起來二十多斤,關鍵是還裝著三腳架,三腳架比他媽槍都要重,接近15公斤,起碼五十多斤,這布朗就一隻手跟拎小雞一樣把槍拎起來了。
這把槍不是給人端著打的,而是用在裝甲車頂或者步兵三腳架陣地打的,要固定住的。
只能說布朗力氣大的沒處使了,不過帶著三腳架一邊跑一邊打肯定不合適,所以布朗在拆三腳架了。
這時,埃文斯說道:「喂,金剛,別拆了,你那把槍就放在車上用,跑路用這把啊。」
埃文斯拎起來一把L108A1輕機槍,屬於FN Minimi型號的一種,用的5.56×45mm口徑的子彈,輕機槍當然比重機槍要輕得多了。
但布朗拒絕了,他搖了搖頭說道:「不要了,太輕了,一點後坐力都沒有,打著沒有感覺。」
埃文斯聞言只能尷尬地笑笑:「yeah,你有沒有興趣去參加大力士比賽?我幫你報名啊。」
埃文斯把L108A1放進車裡,還是撿起了步槍,他還是喜歡用步槍,他和亨德森用的都是L403A1型號的突擊步槍。
這把槍是由美國奈特軍械公司的KS-1步槍改進而來,口徑也是5.56×45mm,一般也是由特種部隊使用,算是英國版的MCX。
並且兩把槍的瞄具都由渦旋光學1-10倍可變倍瞄準鏡與Aimpoint ACRO P-2紅點鏡組成。
消聲器是KAC PRT的,配件算是比較完整的了。
亨德森更是試瞄了一下,然後罵道:「媽的,這幫英國佬真他媽有錢,這槍在美國配一整套下來,起碼要五萬刀以上吧?老子這輩子都沒用過這麼貴的槍。」
林歌心裡表示贊同,HK417他自己都不捨得買,還給愛麗絲撿到了,嗯,這下好了,不用給她買了。
林歌說道:「補充好裝備和彈藥就上車,沒時間再磨蹭了。」
剛好這時,伊菲也跑過來了,她看了一眼地上的屍體,稍稍鬆了口氣,然後就被林歌推上車了。
兩輛軍用路虎啟動,繼續朝著北愛邊境出發。
但由於霧的原因,他們也開的很慢。
這不,第一輛車開了沒有三分鐘就撞樹了,惹得后座的埃文斯大罵。
「嗎惹法克,猴子,你他媽還能幹點什麼,讓我來開!」
「閉上你的臭嘴!你開車的技術比我家隔壁的布魯斯還要垃圾!」
「布魯斯?」
「YES,布魯斯。」
林歌說道:「那不是狗嘛?」
「那就是狗啊!」
「噢謝特……」埃文斯還想再罵,被林歌給制止了:「等上了公路再說。」
在神樹防務的眾人開出去沒有多久。
鱘魚小隊剩餘成員和總督終於會合了。
鱘魚說道:「他們開車走了……」
總督看了他一眼,罵道:「真是廢物,繼續追,前面還有我們的人,他們跑不遠的。」
幾十人的大軍沿著林歌等人離開的方向跑步前進,還別說,在這種森林裡,開車還真不一定有跑步快。
而且林歌他們確實很快就遇上大麻煩了。
「媽的,這霧什麼時候能散啊?看不見路了!」
亨德森一邊抱怨,一邊小心翼翼地開車,生怕再撞樹。
殊不知,汽車的聲音已經被總督的手下聽到了。
「這裡是雷鳥,總督,發現目標,是否開火?」
透過霧氣,能夠看到兩輛車模糊的輪廓,這霧一陣一陣的,有點像是大型的團霧,這會兒已經越來越稀薄了,雖然霧氣越來越稀薄,但天色卻越來越暗了。
總督開口道:「自由開火,把人留住。」
「收到。」
雷鳥眯了眯眼睛,看著越來越近的兩輛軍用路虎,向後勾了勾手指。
一個士兵扛著一個AT4-CS火箭筒走上前來。
雷鳥說道:「打爆那輛車。」
士兵點了點頭,走上前幾步,然後單膝跪在地上,在霧中瞄準了模糊的軍用路虎……隨時準備發射。
林歌坐在副駕,並沒有放鬆警惕,反而精神更加集中,因為他能感覺到從四周傳過來的殺氣……
這時,開車的亨德森忽然說了一句。
「老闆,前面是不是有人啊?」
林歌坐直了身體,眯著眼睛看了一眼,前面不遠處好像確實有模模糊糊的黑影。
「謝特……那就是人!停車!」
亨德森一腳踩下了剎車!
與此同時,AT4發射!
「xiu~」的一聲,火箭彈朝著這輛軍用路虎飛了過來。
但幸虧亨德森剎車踩地及時,那顆火箭彈並沒有直接命中車子,而是先擊中了車子前面的一棵不粗不細的樹!
如果是大樹的話,對方是能夠看得到的,但這棵樹夠細,才沒有看到。
火箭彈打在樹上,頓時發生了劇烈的爆炸,林歌等人乘坐的軍用路虎都他媽被這爆炸的衝擊波給掀翻了!!
軍用路虎在地上滾了一圈,又撞到了後面那輛路虎,兩輛車都直接報廢了!
「謝特!前面有人!!」不知道誰喊了一句。
不用喊大夥也知道。
林歌等人在車裡被撞的頭暈目眩,但還是第一時間從這裡爬了出來。
亨德森吐了口唾沫,罵道:「媽的,得虧踩了一腳剎車,運氣還好,否則被這發火箭筒命中,我們都得死翹翹!」
林歌擦了擦嘴角,說道:「別他媽廢話了,準備突圍!!follow me!」
這回和之前可不一樣了,手裡有了步槍,感覺完全不同,底氣都不一樣了。
林歌直接帶頭衝鋒,一邊快速前進,一邊尋找著敵人。
其他人緊隨其後。
林歌端著槍,快速前進,霧越來越稀薄,能見度也變得越來越高了,但敵人仍然會躲在掩體後面,還不能掉以輕心!
很快,林歌就看到了敵人!
其實他沒有看到人,而是先看到了人的影子,在樹的後面,已經快六點鐘了,這個時間光線已經相當弱了,天馬上就要黑下來了,但林歌還能看到影子……著實逆天!
確定了敵人的位置,林歌毫不猶豫地扣動了扳機!
歐洲各個國家都配有這把機槍。
林歌有點奇怪,剛剛怎麼沒有聽到這把槍的聲音,是因為放在這裡沒機會開嗎?
不過這布朗力氣確實大。
這把機槍全槍重11公斤,還帶著彈鏈,加起來二十多斤,關鍵是還裝著三腳架,三腳架比他媽槍都要重,接近15公斤,起碼五十多斤,這布朗就一隻手跟拎小雞一樣把槍拎起來了。
這把槍不是給人端著打的,而是用在裝甲車頂或者步兵三腳架陣地打的,要固定住的。
只能說布朗力氣大的沒處使了,不過帶著三腳架一邊跑一邊打肯定不合適,所以布朗在拆三腳架了。
這時,埃文斯說道:「喂,金剛,別拆了,你那把槍就放在車上用,跑路用這把啊。」
埃文斯拎起來一把L108A1輕機槍,屬於FN Minimi型號的一種,用的5.56×45mm口徑的子彈,輕機槍當然比重機槍要輕得多了。
但布朗拒絕了,他搖了搖頭說道:「不要了,太輕了,一點後坐力都沒有,打著沒有感覺。」
埃文斯聞言只能尷尬地笑笑:「yeah,你有沒有興趣去參加大力士比賽?我幫你報名啊。」
埃文斯把L108A1放進車裡,還是撿起了步槍,他還是喜歡用步槍,他和亨德森用的都是L403A1型號的突擊步槍。
這把槍是由美國奈特軍械公司的KS-1步槍改進而來,口徑也是5.56×45mm,一般也是由特種部隊使用,算是英國版的MCX。
並且兩把槍的瞄具都由渦旋光學1-10倍可變倍瞄準鏡與Aimpoint ACRO P-2紅點鏡組成。
消聲器是KAC PRT的,配件算是比較完整的了。
亨德森更是試瞄了一下,然後罵道:「媽的,這幫英國佬真他媽有錢,這槍在美國配一整套下來,起碼要五萬刀以上吧?老子這輩子都沒用過這麼貴的槍。」
林歌心裡表示贊同,HK417他自己都不捨得買,還給愛麗絲撿到了,嗯,這下好了,不用給她買了。
林歌說道:「補充好裝備和彈藥就上車,沒時間再磨蹭了。」
剛好這時,伊菲也跑過來了,她看了一眼地上的屍體,稍稍鬆了口氣,然後就被林歌推上車了。
兩輛軍用路虎啟動,繼續朝著北愛邊境出發。
但由於霧的原因,他們也開的很慢。
這不,第一輛車開了沒有三分鐘就撞樹了,惹得后座的埃文斯大罵。
「嗎惹法克,猴子,你他媽還能幹點什麼,讓我來開!」
「閉上你的臭嘴!你開車的技術比我家隔壁的布魯斯還要垃圾!」
「布魯斯?」
「YES,布魯斯。」
林歌說道:「那不是狗嘛?」
「那就是狗啊!」
「噢謝特……」埃文斯還想再罵,被林歌給制止了:「等上了公路再說。」
在神樹防務的眾人開出去沒有多久。
鱘魚小隊剩餘成員和總督終於會合了。
鱘魚說道:「他們開車走了……」
總督看了他一眼,罵道:「真是廢物,繼續追,前面還有我們的人,他們跑不遠的。」
幾十人的大軍沿著林歌等人離開的方向跑步前進,還別說,在這種森林裡,開車還真不一定有跑步快。
而且林歌他們確實很快就遇上大麻煩了。
「媽的,這霧什麼時候能散啊?看不見路了!」
亨德森一邊抱怨,一邊小心翼翼地開車,生怕再撞樹。
殊不知,汽車的聲音已經被總督的手下聽到了。
「這裡是雷鳥,總督,發現目標,是否開火?」
透過霧氣,能夠看到兩輛車模糊的輪廓,這霧一陣一陣的,有點像是大型的團霧,這會兒已經越來越稀薄了,雖然霧氣越來越稀薄,但天色卻越來越暗了。
總督開口道:「自由開火,把人留住。」
「收到。」
雷鳥眯了眯眼睛,看著越來越近的兩輛軍用路虎,向後勾了勾手指。
一個士兵扛著一個AT4-CS火箭筒走上前來。
雷鳥說道:「打爆那輛車。」
士兵點了點頭,走上前幾步,然後單膝跪在地上,在霧中瞄準了模糊的軍用路虎……隨時準備發射。
林歌坐在副駕,並沒有放鬆警惕,反而精神更加集中,因為他能感覺到從四周傳過來的殺氣……
這時,開車的亨德森忽然說了一句。
「老闆,前面是不是有人啊?」
林歌坐直了身體,眯著眼睛看了一眼,前面不遠處好像確實有模模糊糊的黑影。
「謝特……那就是人!停車!」
亨德森一腳踩下了剎車!
與此同時,AT4發射!
「xiu~」的一聲,火箭彈朝著這輛軍用路虎飛了過來。
但幸虧亨德森剎車踩地及時,那顆火箭彈並沒有直接命中車子,而是先擊中了車子前面的一棵不粗不細的樹!
如果是大樹的話,對方是能夠看得到的,但這棵樹夠細,才沒有看到。
火箭彈打在樹上,頓時發生了劇烈的爆炸,林歌等人乘坐的軍用路虎都他媽被這爆炸的衝擊波給掀翻了!!
軍用路虎在地上滾了一圈,又撞到了後面那輛路虎,兩輛車都直接報廢了!
「謝特!前面有人!!」不知道誰喊了一句。
不用喊大夥也知道。
林歌等人在車裡被撞的頭暈目眩,但還是第一時間從這裡爬了出來。
亨德森吐了口唾沫,罵道:「媽的,得虧踩了一腳剎車,運氣還好,否則被這發火箭筒命中,我們都得死翹翹!」
林歌擦了擦嘴角,說道:「別他媽廢話了,準備突圍!!follow me!」
這回和之前可不一樣了,手裡有了步槍,感覺完全不同,底氣都不一樣了。
林歌直接帶頭衝鋒,一邊快速前進,一邊尋找著敵人。
其他人緊隨其後。
林歌端著槍,快速前進,霧越來越稀薄,能見度也變得越來越高了,但敵人仍然會躲在掩體後面,還不能掉以輕心!
很快,林歌就看到了敵人!
其實他沒有看到人,而是先看到了人的影子,在樹的後面,已經快六點鐘了,這個時間光線已經相當弱了,天馬上就要黑下來了,但林歌還能看到影子……著實逆天!
確定了敵人的位置,林歌毫不猶豫地扣動了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