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逮個人!
雖然是一個FBI都想殺的證人,但其實對方的身份挺簡單的,至少米拉給的資料顯示挺簡單的。
一個簡單的科研工作者,生活習慣上也是朝九晚五,非常規律。
但其實仔細看林歌覺得還是挺嚇人的,當然不是這個證人嚇人,是FBI嚇人。
媽的,這上面連證人喜歡喝什麼口味的咖啡,劑量都寫的一清二楚,就好像有個人跟在他身邊拿著筆記天天在記錄一樣。
林歌仿佛想到了一個FBI的監視人員坐在電腦面前看著這個證人的一舉一動,無聊地把他做的事情全記下來了。
真是一丁點隱私都沒有,這還是在最注重隱私的美國,有點搞笑了。
林歌判斷這個任務難度不是很大,所以不打算讓所有人都出動,畢竟大夥都挺忙的。
林歌回到公司之後,挑選合適的人選。
沒想到看到亨德森這傢伙已經把凱蒂叫過來了,凱蒂在辦入職手續,這傢伙屁顛屁顛地前後跟著,跟條狗一樣在獻殷勤。
林歌都要看不下去了。
「喲,老闆,好久不見。」
凱蒂一抬眼就正好看到了林歌,本來一臉煩死亨德森的表情,立馬換上了一副笑容。
林歌也抬手打了個招呼,微笑道:「還順利嗎?」
凱蒂聳了聳肩說道:「還行吧,離職挺順利的,在這裡不知道會不會順利。」
然後看著林歌感慨地說道:「幸虧當初給了你和米爾斯那份工作,否則哪有這機會來這麼大的公司工作啊。」
「也沒有機會認識你這個天才。」
林歌笑了笑。
「都是緣分。」
亨德森在旁邊諂媚地說道。
「你就在這好好干,我向你保證,跟著老闆一定能掙大錢!」
林歌無語,還需要你來替我保證啊?這亨德森真是跟他處的太好了。
林歌對亨德森招了招手說道。
「亨德森,跟我走一趟。」
「什麼事?要是不急的話找別人吧老闆,我現在比較忙。」
林歌真想給他一拳……
「急,非常急,趕緊的,少廢話,跟我走就是了。」
亨德森被迫跟上了林歌。
凱蒂在後面看著兩人的背影,微微歪了歪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林歌領著亨德森到了裝備區,要他帶上手槍。
這個裝備區真挺不一樣的,像是棒球或者足球的更衣室,弄得非常大,搞了很多柜子在這裡,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的裝備櫃。
看到林歌要求帶槍,亨德森才認真起來,熟練地把手槍插進後腰,拿了兩個彈匣,帶上軍刀,問道。
「出什麼事了?」
林歌隨口說道。
「不是什麼大事,去逮個人。」
「逮個人?」
「逮個人!」
「OK,我喜歡你的措辭,讓我們看看這倒霉蛋最後會不會死吧。」
林歌瞥了他一眼說道:「怎麼這話從你嘴巴里說出來我好像什麼殺人狂魔似的。」
「你不是嗎?老闆,你有數過你殺了多少人了嗎?」
林歌微微愣了一下,還真想了一下,然後馬上就放棄了。
「誰他媽能記得這種事情?難道你記得?」
「我當然不記得了,但我記得大概,我的意思是,你殺人的速度是不是要放慢一點,我聽說殺人殺的太快會被什麼邪靈盯上的,會被詛咒。」
林歌懶得噴:「YES,借你吉言,混蛋。走了。」
亨德森露出白牙笑了笑,跟著林歌出門。
說起來這好像是他第一次跟林歌雙人搭檔?他也忘了之前有沒有過了,機會難得,搞得他都有點興奮了。
兩人離開了公司,開上車去了指定的地點,亨德森負責開車,林歌指揮路線。
林歌的目的地不是那個證人的公司,而是家裡,來個守株待兔就好了。
這人住的也不是什麼好地方,雖然接近市中心,但是住的房子是非常老舊的那種樓房。
出入都沒有什麼阻礙,裡面的人還都是魚龍混雜的,但沒有那麼魚龍混雜。
兩人到地方的時候已經黃昏了,準備要進去的時候,林歌忽然對亨德森說道。
「去買兩個面具吧,頭套也行。」
亨德森頓了一下笑道:「絲襪行不行?」
「行。」
「但現在馬上要我找到原味的有點難啊,老闆。」
林歌對亨德森比了個中指。
「法克魷,留著自己用吧。」
亨德森笑呵呵地轉身穿過馬路去買裝備。
林歌點了根煙,抬起頭看了看四周,他也沒有什麼目的,就是隨處看看,對林歌而言,記環境已經成了他的習慣之一,他相信這會是一個好習慣。
這裡的街區都算是比較老舊的,有色人種的比例要比林歌的公司附近高得多。
還是黑人最多,三三兩兩的在街道各個地方,路燈下,巷子口,便利店門口什麼的。
路過的黑人都要多看林歌兩眼。
換做兩個月之前,林歌可能會感到不適,但現在,他也是老油子了,根本不屌這些黑人帶著不善的目光。
過了一會兒,亨德森回來了,手裡拎著一個黑色的袋子。
林歌把菸頭丟在地板上踩了踩,吐出最後一口煙,就進了這樓里。
坐電梯一路上到了八樓。
來到了目標人物房間的門口。
林歌擰了擰門把手,肯定是鎖著的,於是林歌很自然地蹲下掀開了地毯,下面果然躺著一把鑰匙。
林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媽的,這一招真是屢試不爽。
反正他以後肯定不會把鑰匙藏在地毯下了……
亨德森看到這一幕,也是有點無奈地搖了搖頭說道。
「YES,每個美國人都會這麼做,這是刻在他們基因里的東西,如果有花盆,鑰匙就會在花盆底下。」
林歌打開了門,還把鑰匙放回了地毯底下,恢復原樣。
亨德森緊隨其後,負責關門。
林歌大概掃了一眼這房間,還別說,雖然有些老舊,但大還是蠻大的,光臥室都有三個,還有書房,更衣室什麼的。
此時太陽已經徹底落山,天色開始暗下來了。
林歌對亨德森說道。
「頭套呢?」
亨德森也還在看房子的格局布置,聽到林歌的話,趕忙把塑膠袋打開,倒出來了兩個面具。
林歌看到面具都傻了。
一個簡單的科研工作者,生活習慣上也是朝九晚五,非常規律。
但其實仔細看林歌覺得還是挺嚇人的,當然不是這個證人嚇人,是FBI嚇人。
媽的,這上面連證人喜歡喝什麼口味的咖啡,劑量都寫的一清二楚,就好像有個人跟在他身邊拿著筆記天天在記錄一樣。
林歌仿佛想到了一個FBI的監視人員坐在電腦面前看著這個證人的一舉一動,無聊地把他做的事情全記下來了。
真是一丁點隱私都沒有,這還是在最注重隱私的美國,有點搞笑了。
林歌判斷這個任務難度不是很大,所以不打算讓所有人都出動,畢竟大夥都挺忙的。
林歌回到公司之後,挑選合適的人選。
沒想到看到亨德森這傢伙已經把凱蒂叫過來了,凱蒂在辦入職手續,這傢伙屁顛屁顛地前後跟著,跟條狗一樣在獻殷勤。
林歌都要看不下去了。
「喲,老闆,好久不見。」
凱蒂一抬眼就正好看到了林歌,本來一臉煩死亨德森的表情,立馬換上了一副笑容。
林歌也抬手打了個招呼,微笑道:「還順利嗎?」
凱蒂聳了聳肩說道:「還行吧,離職挺順利的,在這裡不知道會不會順利。」
然後看著林歌感慨地說道:「幸虧當初給了你和米爾斯那份工作,否則哪有這機會來這麼大的公司工作啊。」
「也沒有機會認識你這個天才。」
林歌笑了笑。
「都是緣分。」
亨德森在旁邊諂媚地說道。
「你就在這好好干,我向你保證,跟著老闆一定能掙大錢!」
林歌無語,還需要你來替我保證啊?這亨德森真是跟他處的太好了。
林歌對亨德森招了招手說道。
「亨德森,跟我走一趟。」
「什麼事?要是不急的話找別人吧老闆,我現在比較忙。」
林歌真想給他一拳……
「急,非常急,趕緊的,少廢話,跟我走就是了。」
亨德森被迫跟上了林歌。
凱蒂在後面看著兩人的背影,微微歪了歪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林歌領著亨德森到了裝備區,要他帶上手槍。
這個裝備區真挺不一樣的,像是棒球或者足球的更衣室,弄得非常大,搞了很多柜子在這裡,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的裝備櫃。
看到林歌要求帶槍,亨德森才認真起來,熟練地把手槍插進後腰,拿了兩個彈匣,帶上軍刀,問道。
「出什麼事了?」
林歌隨口說道。
「不是什麼大事,去逮個人。」
「逮個人?」
「逮個人!」
「OK,我喜歡你的措辭,讓我們看看這倒霉蛋最後會不會死吧。」
林歌瞥了他一眼說道:「怎麼這話從你嘴巴里說出來我好像什麼殺人狂魔似的。」
「你不是嗎?老闆,你有數過你殺了多少人了嗎?」
林歌微微愣了一下,還真想了一下,然後馬上就放棄了。
「誰他媽能記得這種事情?難道你記得?」
「我當然不記得了,但我記得大概,我的意思是,你殺人的速度是不是要放慢一點,我聽說殺人殺的太快會被什麼邪靈盯上的,會被詛咒。」
林歌懶得噴:「YES,借你吉言,混蛋。走了。」
亨德森露出白牙笑了笑,跟著林歌出門。
說起來這好像是他第一次跟林歌雙人搭檔?他也忘了之前有沒有過了,機會難得,搞得他都有點興奮了。
兩人離開了公司,開上車去了指定的地點,亨德森負責開車,林歌指揮路線。
林歌的目的地不是那個證人的公司,而是家裡,來個守株待兔就好了。
這人住的也不是什麼好地方,雖然接近市中心,但是住的房子是非常老舊的那種樓房。
出入都沒有什麼阻礙,裡面的人還都是魚龍混雜的,但沒有那麼魚龍混雜。
兩人到地方的時候已經黃昏了,準備要進去的時候,林歌忽然對亨德森說道。
「去買兩個面具吧,頭套也行。」
亨德森頓了一下笑道:「絲襪行不行?」
「行。」
「但現在馬上要我找到原味的有點難啊,老闆。」
林歌對亨德森比了個中指。
「法克魷,留著自己用吧。」
亨德森笑呵呵地轉身穿過馬路去買裝備。
林歌點了根煙,抬起頭看了看四周,他也沒有什麼目的,就是隨處看看,對林歌而言,記環境已經成了他的習慣之一,他相信這會是一個好習慣。
這裡的街區都算是比較老舊的,有色人種的比例要比林歌的公司附近高得多。
還是黑人最多,三三兩兩的在街道各個地方,路燈下,巷子口,便利店門口什麼的。
路過的黑人都要多看林歌兩眼。
換做兩個月之前,林歌可能會感到不適,但現在,他也是老油子了,根本不屌這些黑人帶著不善的目光。
過了一會兒,亨德森回來了,手裡拎著一個黑色的袋子。
林歌把菸頭丟在地板上踩了踩,吐出最後一口煙,就進了這樓里。
坐電梯一路上到了八樓。
來到了目標人物房間的門口。
林歌擰了擰門把手,肯定是鎖著的,於是林歌很自然地蹲下掀開了地毯,下面果然躺著一把鑰匙。
林歌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媽的,這一招真是屢試不爽。
反正他以後肯定不會把鑰匙藏在地毯下了……
亨德森看到這一幕,也是有點無奈地搖了搖頭說道。
「YES,每個美國人都會這麼做,這是刻在他們基因里的東西,如果有花盆,鑰匙就會在花盆底下。」
林歌打開了門,還把鑰匙放回了地毯底下,恢復原樣。
亨德森緊隨其後,負責關門。
林歌大概掃了一眼這房間,還別說,雖然有些老舊,但大還是蠻大的,光臥室都有三個,還有書房,更衣室什麼的。
此時太陽已經徹底落山,天色開始暗下來了。
林歌對亨德森說道。
「頭套呢?」
亨德森也還在看房子的格局布置,聽到林歌的話,趕忙把塑膠袋打開,倒出來了兩個面具。
林歌看到面具都傻了。